1、南 昌 工 程 学 院毕 业 论 文 经济贸易 学院 财务管理 专业 毕业论文题目 论企业增值税筹划 学生姓名 甘燕美 班 级 08财管(1)班 学 号 2008100881 指导教师 冯亮能 完成日期 二零一二 年 六 月 十 日 论企业增值税筹划Concerning enterprise value added tax planning总计 毕业设计(论文) 25 页 表 格 0 个插 图 0 幅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越来越完善,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企业的重视,同时也带动了纳税筹划理论及实践的研究的发展。税收筹划是现代一门刚兴起来的学科,发展的也不成熟,所以它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研究增值税纳
2、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而且可以促进我国增值税制的发展。增值税作为我国流转税重要税种之一,在国家税收总量和企业上缴税款中都占有很大一部分比重,所以对增值税的合理筹划显得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国对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很多,但是大部分都局限在探讨其概念、原则等基本问题,总的理论性、系统性、结构性不强,所以对增值税筹划进一步的理论化、系统化、结构化便成了当前纳税筹划急需解决的问题。不仅可以丰富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而且可以使增值税纳税筹划者在除了针对税法细节和例外规定之外从另一个高度进行筹划。本文在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的前提下,首先一般性介绍了增值税的概念等内容。然后,较为
3、详细地介绍了目前常见的一些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揭示了存在的纳税筹划“空间”,分析了筹划“空间”对企业的价值,并对如何筹划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本文简单判断了未来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变化趋势。关键词:企业 增值税 纳税筹划 变化趋势AbstractAs market economy grows, business firms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ax planning, in the meanwhile, researches on tax planning theory and practices develop rapidly. Tax plannin
4、g is a door to rise to modern just the discipline, the development and maturity, so it is not a precise definition. Value added tax research tax planning , can not only reduce the tax cost and enhance the enterprise the synthesis competitive capacity of enterprises , but also can promote the develop
5、ment of value-added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Value added tax in China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tax categories of taxes, at the national tax and enterprise shall be turned over to the total amount of taxes account for a large part of the proportion, so the reasonable planning for value added tax is
6、very importan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to VAT tax planning research a lot, but most are limited in its concept, principles discussed basic problem, general theory and systematic, structural is not strong, so for value added tax planning further theorized, systematic, structured became the curr
7、ent tax planning problems needed to resolve. Can not only enrich the tax planning theory knowledge, and can make the value added tax of pay tax to plan in the tax law in addition to details and outside exceptions from another high for planning.Based on many reference materials, this reportmainly inc
8、ludes the following parts. First of all, the report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to Value-Added Tax. After that, the report describes tax planning for Value-AddedTax. And then, the report briefly describes diagnosis about the tax planning ofValue-Added Tax. Then, the report describes some of the usual
9、methods with whichto do tax planning about Value-Added Tax, and lists the spaces for tax planning, andanalyzes the value of the spaces. 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for the planningmethods. Finally, this report makes a brief analysis about the trends due to thereformation of Value-Added Tax in the futu
10、re.Key Words:company ,Value-Added Tax, Tax planning,Trend of change 目录摘 要.3Abstract.4第一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概述.71.1 纳税筹划的定义及要点.71.2 纳税筹划的内容.81.3 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91.4纳税筹划的主要理论依据.9 1.4.1税收效应理论.9 1.4.2税收调控理论. 10 1.4.3有效纳税筹划理论.11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112.1 增值税纳税人方面的纳税筹划.112.2 销售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13 2.2.1折扣销售和赠送销售.13 2.2.2委托代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14
11、2.2.3.以旧换新销售方式.142.3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15 2.3.1兼营的纳税筹划.15 2.3.2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152.4 企业递延纳税的税收筹划.16第三章 我国企业目前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173.1 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17 3.1.1纳税筹划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要求.17 3.1.2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动.17 3.1.3纳税筹划必须坚持成本效益原则.13 3.1.4充分考虑纳税筹划的风险.173.2 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对策建议.17 3.2.1完善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环境.17 32.2提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技术水平.18 3.2.2.1建设高素质的人才
12、队伍.18 3.2.2.2综合利用多种税收筹划手段.18 32.3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18 3.2.4协调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18第四章 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趋势.194.1 现行增值税税制的弊端与改革.194.2 增值税改革与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趋势.204.3 结束语.20参考文献.22致谢.23论企业增值税筹划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只要一发生应税行为,就必须依法纳税,不缴纳就等于违法。尤其是自从我国加入了WTO以后,已经很快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纳税筹划也变得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认可与重视了。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内部缺乏纳税筹划的人才,也没有聘请
13、外面的财税专家进行纳税筹划,从而导致企业不看税负,甚至严重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有这种情况,该缴纳的税未缴纳,不该缴纳的税却缴纳了,不仅使得企业总体税负加重,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纳税风险。而纳税筹划正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帮助企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使企业形成该缴的税一定要缴不该缴的税一定不缴的局面,对于可缴可不缴的税尽量创造条件不缴,这样的话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而且降低了纳税的风险,甚至可以实现涉零税风险,让企业老板心里安心踏实,财务及相关人员高效工作,企业各个部门和谐运转,最终使得企业稳步向前的发展。纳税筹划又叫税收筹划,有人也把它叫着节税(Taxplanning,Taxsav
14、ing),是指在符合或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等方面的活动进行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使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减轻税负的活动,是纳税人采取合法手段做出的有利于自身的财务安排。增值税筹划也就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针对增值税的特点,由纳税人采取合理手段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一般而言,纳税筹划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 合法性。税务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它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第二、 筹划性。在税收活动中,只有在经营行为发生之后才会有企业纳税义务产生,所以通常纳
15、税义务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前纳税人结合现行的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最大化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第三、专业性。税务筹划的专业性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进行;二是现代社会经济日趋复杂,各国税制也越来越复杂,仅仅依靠纳税人自身税务筹划已显得力不从心,税务代理、咨询及筹划业务应运而生,税务筹划日益专业化。第四、目的性。企业对有关经济行为的税务筹划是围绕某一特定目的进行的,它不是单一的而是一组目标:直
16、接减轻税收负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是税务筹划最本质、最核心的目标;此外还包括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第五、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每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都必须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都应进行税务筹划,选择具有节税效应的注册地点
17、、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其次,从空间上看企业也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第一章 企业增值税筹划问题概述1.1 增值税筹划的定义及要点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的经常性、广泛性和复杂性,都表明了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对企业纳税的重要作用,因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在企业纳税合法减负方面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增值税筹划,就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针对增值税的特点,由纳税人采用合理的手段,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其要点在于“三性”:不违法性、筹划
18、性和目的性。不违法性表示增值税筹划只能在法律未禁止或者许可的范围内,对于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显然要坚决反对和制止。纳税义务人必须做到依法缴税,而负责征税的税务机关也要做到依法征税。当然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时候,无可非议的是纳税人会作出低税负的选择,征税人不应反对。筹划性表示是事先规划、设计、安排好的。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只有在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增值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目的性表示纳税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税收成本,较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报率;另一层意思是延迟纳税时间
19、。纳税期的推后,可以降低资本成本,也许可能减轻税收负担。1.2 企业增值税筹划的内容增值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等五个方面。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两者之间,是一种“非违法”的活动。对于这种方式的筹划,外界很有争议,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应该一棍子打死。但我认为,这种筹划虽然违背了立法精神,但其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法律条文形式上对法律予以认可,这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税、逃税有着本质
20、的区别。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免征额、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规避“税收陷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税收政策规定的一些被认为是税收陷阱的条款,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如果我们对经营活动不进行事前的纳税筹划,就有可能掉进国家设置的“纳税陷阱”,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
21、担的经济活动。由于通过转嫁筹划能够实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标,因此我们也将其列入纳税筹划的范畴。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交纳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当谈及进行纳税筹划,一般人都认为是指企业或个人运用各种手段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行为,其实这种认识是相当的片面的。因为,纳税人除了减轻税收负担之外还存在不会直接获得任何税收上的好处,但可以避免涉税损失的出现,这也相当于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我认为,实现涉税零风险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1.3 企业增值税筹划的现实意义对增值税进行仔细的研究和筹划不
22、仅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的税后收益最大化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有助于促进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促进增值税纳税人依法纳税,有助于促进增值税税收法规的不断完善。1、企业价值的增加可以通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实现。比如,延期纳税是企业零成本的一种纳税筹划行为,即使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总额不变,对于企业来说就能获得现金的时间价值收益,降低企业现金流出量的折现值,从而使企业的价值增加。2、税收筹划能增加企业利益。为了调节经济保证经济的稳步均衡发展,政府通常会利用税收这个杠杆进行调节,根据市场规律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一系列的保护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细细研究
23、,再加上企业按照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安排自己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最大限度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3、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税收筹划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活动,而且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进行税收筹划起用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自然而然就会为企业经营管理注入一股新的风气;税收筹划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是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保障。要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提高必然带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4、增值税纳税筹划会增加企业“营业利润”,从而增
24、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如,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随着增值税税负的减少而降低的,增值税和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的降低,从而使营业利润增加1.4 企业增值税筹划的主要理论依据纳税筹划在理论上是否成立,单纯从纳税筹划的特点和现实意义来认识是很不够的,有必要进一步从理论上阐明纳税筹划存在的客观理论依据。1.4.1税收效应理论税收效应理论包括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理论。根据经济学收入效应的概念,从税收角度而言收入效应是指由于课税或增税使纳税主体的收入发生变化,改变总体收入水平,使纳税主体境况变坏的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大小由平均税率决定,税收负担重,对纳税主体的收入效应大;反之,则收入
25、效应小。根据经济学替代效应的概念,从税收角度而言替代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实行差别税收待遇,使某种商品或劳务与另一种商品或劳务之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导致人们改变对各种商品或劳务的选择,用一种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商品或劳务来代替征税的(或税负重的)商品或劳务。替代效应是由税收的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替代效应越大;反之,则越小。替代效应表明,当课税超过一定限度,人们就会逃避税收,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拉弗,运用“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也证明了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一定程度的税收负担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纳税主体产生收入效应,激励“努力工作
26、”,消化税收成本;税负超过一定限度,不仅不能取得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会产生替代效应,导致逃避税收行为。根据税收效应原理,政府课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才能真正得以确立,依法治税既能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能维护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后的合法权益:纳税主体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纳税筹划,节税并取得经济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1.4.2税收调控理论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及作用大体上有两种:一是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也称为“内在稳定器”),是指税收规模随着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如对所得税,在经济衰退时,纳税主体收入下降
27、,即使不改变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所得税的税额也会自动下降,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减少的幅度大于纳税主体收入下降的幅度,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反之,在经济繁荣时。纳税主体的收入上升,国家征收的所得税额也自动增加,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增加的幅度大于个人和企业收入上升的幅度,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二是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该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的交替采用减税和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根据社会总供求的均衡以及结构分配状况,通过增税或减税措施、税负差别待遇,调整人们收入分配状况和消费水平,进
28、而抑制或刺激消费和投资欲望。税收调控理论告诉我们,税收对经济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这种影响来源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的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的行为使之产生正向影响,实现税收调控的目标,所以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对,十分关注纳税主体对税收政策的回应。对于纳税主体而言,自然会利用税收政策上存在的利益差别,进行纳税筹划,增加经济利益。纳税主体对于利益的追逐,也会通过偷税漏税来取得,这会产生负向反应,这是政府反对的;税制完善,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同时纳税筹划也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纳税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也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1.4
29、.3有效纳税筹划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Scholse等人对这一新理论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认为有效纳税筹划理论是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是研究在现有各种约束条件下制定对纳税人最为有利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理论。有效纳税筹划理论主要内容,就是运用现代契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展开分析,研究在信息不对称的现窖市场上各种类型纳税筹划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契约理论将企业视为由投资人、所有人、经理和贷款人之间订立的一系列契约组成的集合体,契约各方均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果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的话,那么政府作为税法的代表毫无疑问应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相对于其他契约而言,政府无法及时调整它的策略,因
30、为要通过变动税法来实现,而税法调整通常是滞后的。政府与其它契约方的另一个显著差别在于它所追求的目标具有多样性。社会的公平也是其追求的目标之一,公平目标的实现往往要借助累进税率,这使得支付能力不同的纳税人面临不同的边际税率。而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外部性问题的纠正,也使得不同类投资的税收待遇大不相同,这进一步加大了纳税人边际税率的差别,同时也为纳税人从事纳税筹划提供了筹划空间。从我国现行税制的立法原则、职能来看与上述理论十分相近,所以有效纳税筹划理论也可以用来说明纳税筹划的原理。第二章 企业增值税筹划方法2.1 增值税纳税人方面的纳税筹划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
31、人分为两类,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不同,税收优惠也不同。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所以其税负较一般纳税人重,其实事实并不尽然。两种纳税人身份可以说是各有千秋。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基本税率为17%,部分应税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虽高,进项税额却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较低,进项税额却不得抵扣。尽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款的抵扣,但是企业缴纳的税款支出,可以计入产品成本,使得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降低。企业刚设立时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需要预先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以减轻增值税税负。假定某企业某期
32、不含税销售额为A,不含税购进额为B,在一般纳税人身份下应缴增值税为(A-B)17%, 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应缴增值税为A3%。两类纳税人税负相等时:(A-B)17% =A3%引入增值率X,增值率=增值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额=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即A-B= XA,上式变为: X A 17% =A3%X =17.65%由此可知,当企业增值率=17.65%时,企业无论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税负是相同的;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较节税。上例中若
3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其他条件B不变,则:(A-B)13% = A3%X=23.08%案例分析: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设甲、乙两个分公司,甲、乙两个分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300000元、400000元,增值额分别为30000元、44000元。合理筹划两个分公司的纳税人身份。1.将甲、乙两个分公司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乙两个分公司年应税销售额均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应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两个分公司应纳税额如下:甲公司应纳税额=3000003%=9000(元)乙公司应纳税额=4000003%=12000(元)两个分公司应纳税总额=9000+12000=21000(元)2.将甲、乙两个分
34、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两个分公司应纳税额如下:增值率=增值额不含税销售额100%甲公司增值率=30000300000100%=10%乙公司增值率=44000400000100%=11%两个分公司增值率均低于17.65%,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较节税。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甲公司应纳税额=3000017%=5100(元)乙公司应纳税额=4400017%=7480(元)两公司应纳税总额=5100+7480=12580(元)两类纳税人应纳税的差额=21000-12580=8420(元)因此,甲、乙两个分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节税。这里仅考虑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省去了其他因素。实际工作中选择纳
35、税人身份时,不仅要考虑增值税税负,还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需增设会计人员、会计账簿,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成本;再如企业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难易程度等,进而决定如何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2.2 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2.2.1折扣销售和赠送销售折扣折扣销售和赠送销售。折扣销售和赠送销售。销售和赠送销售。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扩大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通常采用许多种方式对其产品进行销售,这其中包括折扣销售、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赠送销售以及赊销等等。按照税法的规定,在折扣销售中,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
36、值税。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讲,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故两者在计算上有很大差异。例如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两种方式:1、将商品以7折销售2、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0元的商品,
37、对于商家来说,该选择哪个方案呢(1)7折销售,价值10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700元增值税:700(1+17%)17%600(1+17%)17%=14.5(元)(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销售10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1000-600)(1+17%)17%=58.1元;赠送30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300-180)(1+17%)17%=17.4元;合计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折扣销售比实物折扣销售更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故企业在选择促销方式上要多用折扣销售,少用赠送销售。2.2.2采取委托代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例如:甲公司
38、和乙公司签订代销协议规定:乙公司以1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甲公司的产品,根据代销数量,乙公司向甲公司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即乙公司每代销一件甲公司的产品,收取20元手续费。到年末,乙公司共售出该产品 1 万件。对于这项业务,双方的收入和应交增值税(不考虑所得税)情况分别为:甲公司:收入增加8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100万元17%)乙公司:收入增加2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相抵后,该项业务的应交增值税为零,但乙公司采取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属于营业税范围的代理业务,应缴纳营业税1万元(20万元5%)。甲公司与乙公司合计,收入增加了100万元,应交税金18万元。双方都
39、从这项业务中获得了收益。委托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另一种是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这种销售仍是代销,委托方只是将商品交给受托方代销,并不是按协议价卖给受托方。2.2.3以旧换新销售方式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应按销售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收购旧货物的成本不得抵扣销售额,也不能作为购进进项税额抵扣。所以企业在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时,要考虑采取该方式
40、增加的销售额能否在弥补收购旧货成本后仍有剩余,否则就没有必要采用。2.3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2.3.1兼营的纳税筹划间兼营是指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从事其他各项业务。一种是同一税种但税率不同,如同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既包括适用17%税率的货物,同时又兼营13%低税率的货物;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且税率不同,如增值税纳税人不仅从事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还从事属于征收营业税的各项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即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2.3.22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它与一般既从事一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另一个应税项目,二者之间没有直接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完全不同。1、税法的依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