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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新闻报道应急专项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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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贵州分企业 新闻报道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适用于企业对重大失实报道或被新闻媒体恶意炒作应急处理工作;企业发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引发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时预警处理或已经引发新闻媒体报道时应急处理。 二、等级划分 (一)尤其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1、因媒体对企业进行重大失实报道或恶意炒作,给企业形象造成巨大损害,在市场和投资者中产生尤其恶劣影响。 2、发生但不限于影响企业正常运行重大突发事件,有可能或已经引发新闻媒体报道: (1)因国家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发生改变或企业业务政策调整,企业产品缺点、营销不妥、服务不周等原因造成退保、上访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尤其严重地影响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2)因企业产品、营销、服务、理赔等方面问题引发重大纠纷、争议,或已进入司法程序,严重影响企业品牌形象;或因企业重大股权重组、重大投资、企业财务、精算、偿付能力等方面问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尤其严重地妨碍企业战略实施。 (3)因企业计算机系统发生尤其严重系统性故障,造成全国性保险业务中止、大量用户数据资料丢失。 (4)企业高管人员集中辞职、失踪,或涉嫌犯罪被纪委和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方法,在社会上产生尤其重大影响。 (5)发生群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方面重大事件,尤其重大自然灾难,交通、航空航天及其它工程项目等方面尤其重大事故,可能引发企业巨额理赔。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1、因媒体对企业进行不实报道或恶意炒作,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在市场和投资者中产生恶劣影响。 2、发生以下但不限于影响企业正常运行较大突发事件,有可能或已经引发新闻媒体报道: (1)因国家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发生改变或企业业务政策调整、企业产品缺点、营销不妥、服务不周等原因造成退保、上访等含有一定规模群体性事件,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2)因企业产品、营销、服务、理赔等方面问题引发纠纷、争议,或已进入司法程序,影响企业品牌形象;或因企业重大股权重组、重大投资、企业财务、精算、偿付能力等方面问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妨碍企业战略实施。 (3)企业计算机系统发生严重系统性故障,造成地域性业务中止。 (4)因企业管理人员辞职、失踪、发生意外事故,或涉嫌犯罪被纪委和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方法,和职员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意外事故,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5)因发生群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方面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难,交通、航空航天及其它工程项目等方面重大事故,可能引发企业重大理赔。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分企业新闻报道应急指挥中心 1、发生尤其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企业总经理担任,分企业条线分管领导、营运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办公室、相关条线部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营运部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和事发地中支企业责任人为应急指挥中心组员。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企业条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相关条线部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中支企业责任人为应急指挥中心组员。 (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方面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行动,其职责包含: 1、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参与者行动; 2、确定、提议分企业应急预案,上报总企业应急指挥中心评价、审批; 3、组织应急方案实施,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随时向总企业、保监局进行汇报; 4、提议终止应急预案。 (三)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分企业办公室负担新闻报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新闻报道日常监测工作,立即了解各类媒体相关企业信息,调查、核实、分析相关情况,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新闻报道应急处理具体工作,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在独立运作时,组织体系根据此预案实施。假如发生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后,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则隶属于其它预案,不再单独设置指挥中心,只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分企业办公室责任人为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责任人。 四、汇报范围及路径 (一)内部汇报范围和路径: 分企业及以下各级机构职员发觉各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本企业进行负面报道,符合突发事件定义,应立即向分企业办公室汇报。包含某一地域分支机构负面报道,分企业办公室应立即向该机构办公室和总经理室通报,同时上报企业总经理;包含整个企业、造成重大影响负面报道,依据负面报道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分企业在核实情况后,应在2小时内应向总企业市场企划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立即汇报。紧急情况时,可越级同时上报。 (二)对外汇报路径和范围: 1、应急预案开启前对外汇报,由事发机构根据分企业、当地监管机关和党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汇报。 2、应急预案开启后,应急指挥中心深入明确信息对外汇报范围、路径、内容、时间等相关要求,随时上报事件发展情况。各相关责任人根据应急指挥中心要求进行汇报。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Ⅰ级或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机构立即开展处理工作,同时上报分企业;分企业办公室在接到突发事件汇报后,分企业办公室应快速核实相关情况并深入了解报道原因,掌握事发背景材料,分析情况,查找根源,对事态发展做初步估计,审定开启分企业应急预案,并形成汇报,在2小时内上报总企业、保监局和当地政府。对于符合应急预案开启条件,填写《新闻报道应急预案签发单》由总经理审批后报总企业,由总企业预案开启人依据突发事件等级划分进行签发、开启、响应。 1、Ⅰ级响应 接到突发事件后,分企业在快速核实相关情况后快速上报总企业,成立指挥中心,建立和保监会、当地政府工作联络机制,并取得支持和指导,同时主动会同总企业相关部门指挥、协调处理工作,立即将处理情况上报保监局和总企业。 2、Ⅱ级响应 分企业开启本预案,成立指挥中心,由分企业和事发地中支企业全方面负责处理工作,并立即取得总企业支持和指导,相关处理情况应上报总企业。 (二)信息报送 1、向总经理室汇报 发生新闻报道突发事件后,分企业办公室首先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向总经理室组员进行通报。 2、向总企业汇报 依据总企业要求,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向总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必需时,提请总企业开启应急预案。 3、向保监局汇报 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要求,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贵州保监局汇报发展情况,做好突发事件初报、续报报送工作。 4、和相关单位和部门信息沟通 分企业依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进行信息沟通,协调处理行动。 (三)应对方法 1、预警处理工作程序 当企业已察知有可能发生受到新闻媒体关注、报道或炒作不利于企业重大事件时,开启新闻报道预警处理工作程序,具体以下: (1)分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总企业授权下和新闻媒体及相关人员和机构沟通,努力争取控制局面,尽可能将负面信息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2)在新闻媒体对企业采访要求十分强烈,而且有可能因为不能对企业进行采访而造成失实报道情况出现时,应急办公室应就新闻媒体可能关注内容,制订应对方法,包含统一应对问询口径、准备应对采访材料;确定新闻统发稿,并在总企业授权下,主动应对媒体采访,以主动引导媒体舆论。 2、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当新闻媒体已发表或播出对企业恶意、片面、不实、消极报道,对企业品牌形象、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时,开启新闻报道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具体以下: (1)各分支机构负责品牌宣传部门应在统一协调下,在1个工作日内,协同总企业和分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搜集、汇总、分析新闻媒体报道及相关材料。 (2)应急办公室根据事件等级确定上报总企业、保监局或其它相关部门和机构。 (3)获知消息后,分企业应急办公室应在总企业职能部门指导和授权下立即和新闻媒体相关记者、编辑、领导沟通,取得了解和信任,并了解其后续关注焦点和报道动态;同时,立即和社会其它相关人员和机构联络和沟通,以取得了解和帮助,从而妥善处理相关事件,挽回影响。 (4)对转载负面报道网络媒体,和之立即进行沟通,使其隐藏或删除相关内容;同时,职能部门立即搜集和保留网络证据,以备法律诉讼之用。 (5)对恶意、不实报道,依据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法律申诉。 (6)在新闻媒体对企业采访要求十分强烈,而且有可能因为企业信息不通畅而造成失实报道出现时,有针对性地公布新闻和正面信息。 除和发表负面报道相关媒体进行有效沟通外,在总企业职能部门支持下,安排主流媒体采访。 (四)新闻公布及对外信息披露 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对突发事件实施新闻公布制度,由集团企业指定专门新闻讲话人,统一对外公布信息。未经授权,任何个人不得接收采访或对外公布信息。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该立即、正确、全方面,让公众了解事实真相,降低猜测和传言。 (五)应急结束 依据应对情况及应对成效,分企业指挥中心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定。当事态减缓或平息后,分企业指挥中心办公室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提议终止本单位应急预案实施,经总指挥同意,上报总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审批同意后,终止本单位应急预案实施,宣告本单位应急预案终止,解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六、后期处理、应急保障、保密和奖惩、预案管理等事项参见总预案。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分企业办公室负责制订和解释。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闻报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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