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制度文件编号GDZS/ZD-02-版本号/修改A/0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工程部 3月20日审批: 3月20日分发部门: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行政部 工程部 采购部 市场部 目 录1、总 则-1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13、质量管理责任制度-3 4、工程质量“三检”制度-8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86、隐蔽工程检验验收制度-97、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108、工程质量奖罚制度-119、质量事故汇报制度-1110、施工测量双检制度-1211、技术交底制度-1312、工程试验检测制度-1313、质量教育制度-1414、附则-1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实施现行多种
2、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创优方案实施,明确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在质量管理中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项目工程中从事施工生产等相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全部部门和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项目工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项目工程实施期间,项目工程要推行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技术责任制。全方面实施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认真落实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第四条 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责任人为副组长,专职质量员、技术员、施工
3、员为组员工程质量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多种质量控制制度。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检验督促质量确保方法实施。定时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订改善方法。第五条 安排专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统计,并认真做好施工统计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统计,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 组织常常性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升工人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技术责任人和专职质量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确保每道工序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
4、,严格实施“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 第八条 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企业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立即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九条 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立即做好工程所需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实,不得进入隐蔽工程施工。 第十条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员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根据工程完工验收资料要求,依据工程进度立即作好施工统计、自检统计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统计。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收上级部门检验。 第十一条
5、 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相关要求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第三章 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项目工程要对各级技术人员建立明确职责范围,以达成各负其责,各司其事,充足调动各级技术人员主动性和发明性。认真落实国家技术政策,搞好技术管理,促进生产技术发展和确保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项目工程质量负全方面领导责任。1、认真落实实施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工程质量管理全方面工作,确定工程质量目标,组织研究制订工程项目质量计划;主持
6、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 3、督促检验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4、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验。5、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项目人员开展质量活动,对工程质量微弱步骤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6、率领全项目部管理人员,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工程回访和质量保修工作。第十三条 技术责任人质量管理责任项目技术责任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具体工作。1、对全项目标质量管理工作负关键责任。2、认真落实实施国家、行业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3、组织本项目落实实施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5、主持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确保方法,创优计划。6、参与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确保技术方法。7、主持本项目标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8、定时组织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善方法。9、指导质检员、施工班组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半成品)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班组和个人实施罚款。10、帮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防治、改善方法 。11、常常听取质量检验汇报,主动支持技术检验部门工作,努力提
8、升工程质量。13、负责组织基层领导定时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征求意见,采纳合理化提议,抓好质量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项目副经理质量管理责任项目副经理帮助项目经理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工作负担对应领导负责。第十五条 质检部质量管理责任1、认真落实实施相关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2、具体实施本企业质量目标要求。3、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确保方法,项目技术责任人审批后督促实施。4、参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制度、确保方法。5、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验施工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工作。6、组织质量检验评选活动,提出实施方案,立即下发质量检验
9、通报。7、按要求立即向企业汇报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对事故处理意见。8、全方面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定时不定时进行质量检验, 负责安排关键难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旁站监督工作,对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工程,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或罚款。9、参与工程完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10、对本工程分管工作对质量影响负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生产班组长质量管理责任1、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认真实施施工技术交底。2、尊重专检人员工作,并组织好自检,互检活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行为,开好班前会,充足发挥班组质量管理作用。3、严格实施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关键抓好影响
10、工程质量关键工作。 4、组织有序文明生产,确保施工质量指标完成。5、组织本班组参与技术学习,针对影响质量关键原因,开展合理化提议活动,主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交流和技术协作。6、组织班组组员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善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 质检员质量管理责任 1、监督检验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相关确保质量方针、政策、指示和上级颁发规章制度、命令、方法等落实实施。 2、参与工程开工前检验、工程质量定时检验,和施工中常常检验,并对隐蔽工程检验签证。 3、审查相关确保质量方法,参与技术和生产会议。 4、参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完工预检及验收交接工作。 5、参与班组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工
11、作,分析工程质量,随时掌握质量动态,深入班组发觉问题立即处理、。 6、总结施工质量及管理工作经验教训。 7、督促并帮助现场单位建立群众性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指导兼职检验人员工作。 8、对不按要求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情况提出更正要求,必需时要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和质量罚款通知单,遇有严重影响后续施工质量情况,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并汇报领导处理。 第十八条 施工员质量管理责任 1、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并对各工长、测量工和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严格根据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标识和施工日志。 3、负责施工项目标技术判定和技术复核。包含对工程测量控制轴线、标高及坐标位置复核,对基础尺寸、标
12、高及砌体轴线位置、构配件位置复核,对材料、工程质量判定等。 第十九条 技术员质量管理责任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参与图纸会审工作2、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3、在技术责任人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察统计。4、参与施工质量技术攻关,对确保施工质量提出技术方法。5、检验现场施工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和工艺操作要求。第四章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第二十条 自检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需按对应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发明自检条件(如提供相关表格、帮助处理检测工具等)要对班
13、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验。 第二十一条 互检 1、各工种间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验,填写交接检验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以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单位负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专检 全部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需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第五章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第二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必需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责任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与验收评定,并做好统计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第二十四条 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责任人会
14、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验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依据资料给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第二十五条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第二十六条 单位(子单位)工程达成完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企业工程科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企业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第六章 隐蔽工程检验及验收制度第二十七条 凡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部署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并签证,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八条 隐蔽检验应立即。先由队内主管技
15、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相关附件,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验验收。 第二十九条 检验中发觉地质和勘察不符,不能私自处理,应立即报上级处理,必需时可约请勘察、设计单位参与。 第三十条 检验时除按工程报验单要求项目逐项检验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长度进行询查,将询查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第三十一条 隐蔽工程报验资料要求全部打印,签字用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字体工整。 第三十二条 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验那一部分工程,尤其是关键结构部位及相关特殊要求部位全部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三十三条 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统计,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
1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第三十四条 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第三十五条 对关键或关键隐蔽工程检验验收,要进行现场录像,保留视频资料。 第三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完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第七章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第三十七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根据职责范围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路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立即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
17、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统计形式做出会审统计。第三十八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具体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确保方法及要求,和工程项目中所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统计。必需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与。第八章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第三十九条 奖惩措施1、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阶段性检验评选中,质量满足要求,工程验收被评为优良级,受到建设单位通报表彰相关人员依据其贡献大小,进行一定物质奖励。2、在阶段性检验评选中发觉质量问题,受到批评,未达成优良级标准,将依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进行一定经济处罚。3、因
18、人为原因造成返工,造成经济损失,取消阶段性奖励,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第九章 质量事故汇报制度第四十条 为提升质量工作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实现交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友好发展奋斗目标,结合我单位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汇报操作以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需以最快方法,将事故简明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汇报。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类别性质后,再按下述要求进行汇报: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2、通常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
19、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需在2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汇报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总站。 第十章 施工测量双检制度第四十一条 为坚持实施多种测量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项目部成立了施工测量小组负责项目部管段内中线、水平测量,负责桥梁控制点复测,和施工所需中线点、水准点布设。第四十二条 严格实施测量双检制度,凡接桩复测、施工放线放样、施工过程监控测量及完工测量等每次全部必需进行双检。第四十三条 交接桩实施统计签认制。不管是从设计单位接桩、精测队交接桩,还是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测量交接桩,全部必需办理书面统计、双方签字,关键桩点需有图示说明。第
20、四十四条 坚持复测抽检制,对全部精测资料必需再次复核后方可使用。经过严格实施多种测量制度,施工结构物几何尺寸全部能达成设计要求,从而使项目部施工质量得到了确保。第十一章 技术交底制度 第四十五条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确保施工质量标准,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需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复核签字后方可下发。 第四十六条 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责任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施工问题,关键工种工程施工方法和控制关键点、采取技术文件、检测要求和安全技术关键点。 第四十七条 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取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关键点,技术方法关键点,质量标准
21、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关键点。 第四十八条 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操作关键点,技术关键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岗位职责。 第四十九条 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统计,参与交底人员推行签字手续,技术方法不妥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第十二章 工程试验检测制度第五十条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试验人员,配置优异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试验及检验工作。第五十一条 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试验单。第五十二条 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定达成标按时,才能投入使用
22、。第五十三条 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立即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动态改变,立即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第五十四条 各级试验人员立即做好多种试验资料分析整理工作,接收监理工程师检验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多种便利条件。第十三章 质量教育制度第五十五条 定时召开质量教育教育专题会议,提升现场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质量意识,深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确保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第一”思想。第五十六条 每七天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工作总结,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做到立即发觉,立即处理问题。第五十七条 进行常常性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升工人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责任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第五十八条 将工程质量抓到实、落到位,定时对质量教育内容进行考评、再教育,根本消亡理论上错误,正确指导施工。第十四章 附 则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未明之处,实施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相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企业工程科。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