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源县大河镇金晶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7月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升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按要求标准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第二章 安全费用提取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以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为2.0%; 第四条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严格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措施(财企16号文件)要求,进行提取使用。第三章 安
2、全费用使用范围(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早期投入安全设施),包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难、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置、维护、保养应抢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定、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验、评价(不包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置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
3、新装备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第四章 安全费用使用标准 第五条 专款专用标准 安全费用必需用于安全生产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许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第六条 关键保障标准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关键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难、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亡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微弱步骤和关键部位。 第七条 突出效果标准 安全费用
4、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依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经过实施过程监督检验、质量把关和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成预期目标。 第五章 安全费用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项目部安全费用计划审定后,煤矿按要求对安全工程实施效能监察。 第九条 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需征求煤矿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 第十条 安全工程必需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项目责任终生负责制。 签署包干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需明确项目责任人,全方面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组织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严格安全工程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步骤
5、监督管理,各业务科室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二条 项目部必需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项目部各科室要有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项目实施严格根据程序进行管理,相关业务科室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验和完工验收,安全科必需参与,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四条 设备支出由项目部根据招投标价格对外签署供货协议,煤矿生产、机电、通风、安监、财务等相关科室必需参与招投标,煤矿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科室必需参与设备验收。 第十五条 由安全科牵头,组织财务等相关科室每个月对矿井安全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验。第十六条 各实施单位、相关业务部科室必需根据年度安全费
6、用实施计划所确定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根据计划时间组织实施项目,要立即修订计划,说明原因和修订后实施时间费用等,经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领导同意,不然安全科严格根据计划下达任务、时间考评兑现。第六章 安全费用考评第十七条 本项目费用须根据文件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资金,并落实到安全生产中,严禁挪作它用。不过,为了全方面真实反应各单位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情况,避免项目安全生产支出统计不足和重列成本,对于在项目施工生产及日常管理中发生,属于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范围,均应作为安全生产资金支出,要根据要求列出用于安全生产专题资金账目,同时建立健全安全费用台账方便备查;在季度安全工作汇报中应说明安全费提取、使用具体情况,其安全费提取计划和使用审批等资料,将作为对项目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关键考评内容。第十八条 依据要求,煤矿安全费用提取项目应配合安检部门对安全费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验;对于未根据要求提取专题安全费用或未按时上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处罚,煤矿将给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处罚;对于安全费用投入不足造成责任事故且情节严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