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前 言 为落实预防为主卫生方针,愈加完善中国城市污水处理体系,愈加好地保护环境,预防疾病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特制订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中国多年来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实践运行经验,并吸收了中国医院污水处埋科研结果,广泛地征求了医疗卫生部门和设计单位意见,最终经全国给水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标19861649号相关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通知精神,现同意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标准,编号为CECS07:88,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相关设计、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
2、,如发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相关资料寄交上海市广东路17号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标准分技术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必需按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发 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102条 凡现有、新建、改造各类医院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被病菌、病毒所污染污水部必需进行消毒处理。 第103条 含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不符合排放标按时,须进行单独处理后,方可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或城市下水道。 第104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医院污水处埋设施,必需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105条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含有处理效果好
3、,管理方便,占地面积小,造价低廉等优点,并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106条 经处理后医院污水,其出水水质必需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等国家要求要 求;排入地面水域医院污水,还必需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国家现行相关要求要求。 第二章 通常要求 第201条 医院分项给水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确定。 第202条 医院综合排水量、小时改变系数,和医院性质、规模、设备完善程度等相关,亦可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一、设备比较齐全大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400 600L床d ,k2.O2.2 。 二、通常设备中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300 400 L床d ,k22 25
4、。三、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250 300L床d ,k2.5 。 第203条 在无实测资料时,医院每张病床每日污染物排出量可按下列数值选择: BOD5:60g床d ,COD:100150g床d ,悬浮物:50100g床d 第204条 医院污水处理步骤及构筑物应尽可能利用地形、采取重力排放。 第205条 在采取一级处理步骤时,医院污水应和生活区污水、雨水分流;在采取二级处理步骤时,部分生活区污水和医院污水合流进行处理。 第206条 医院污水处埋设施应有防腐蚀、防渗漏及防冻等方法。多种构筑物均应加盖,密闭时应有透气装置。 第三章 处理步骤及构筑物 第301条 设计处理步骤应依据医院类型、污水排向
5、、排放标准等原因确定。 一、当医院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城市下水道时,以处理生物性污染为主,采取一 级处理。 二、当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依据水体用途和环境保护部门法规和要求,对污 水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方面处理,应采取二级处理。 第302条 医院污水处理步骤可按下列确定: 一、一级处理工艺步骤。 二、二级处理工艺步骤。三、在设计管道时,应设置事故超越管或采取对应方法。 四、在一级或二级工艺步骤中,视需要条件确定水泵位置。 第303条 调整池、首次沉淀池、生化处理构筑物、二次沉淀池、接触池等应分2组,每组按50负荷计算。 第304条 化粪池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计算
6、容积,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382条计算确定。 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不宜小于36h。 第305条 医院污水处理应设调整池,其有效容积应按工作班次或消毒次数计算确定。连续式消毒时,其有效容积宜为85h污水平均数量。间歇式消毒时,其有效容积为日污水量1/21/4。 注:重力式步骤时,调整池容积可降低。 第306条 计量池有效容积,宜按最大时污水量1/4计算。 第307条 医院污水处理步骤中,当为重力式步骤时,宜采取平流式沉淀池。 第308条 当调整池和首次沉淀池合并设计时,均应满足调整和沉淀要求。 第309条 首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 一、沉淀时间按1520h设计; 二、沉淀
7、效率:BOD5为1015;SS为2030, 三、沉淀池每人每日污泥量(千物质)按1427g床d 计;污泥含水率按9597计算; 四、污泥区容积,按2日污泥量计算。 第3010条 二次沉淀池设计参数为: 一、当用于生物膜法处理后,沉淀时间按1525h设计; 表面水力负荷按1020m3m2*h设计; 二、每人每日污泥量719g;污泥含水率为9698; 三、污泥区容积,宜按4h污泥量计算。注:污泥量系指在100下烘干恒重污泥干重。 第3011条 连续式消毒时,接触池容积应按下列参数确定: 一、污水在接触池中接触肘间应按表3011确定。 医院污水消毒接触时间表 表3011医院污水类别接触时间(h)综合
8、医院污水、含水量肠道致病值污水 含结核杆菌污水1 1.5二、当流量为重力式时,污水量按最大小时污水量计算。当步骤中采取污水泵提升时,污水 量应按水泵每小时实际出水量计算。 第3012条 间歇式消毒时,接触池总有效密积应依据工作班次、消毒周期确定,宜为调整池容积1/2。 第3013条 连续式接触池结构应依据下列要求设计: 一、接触池应加设导流板,避免短流。 二、接触池水流槽长度和宽度比不宜小于20 : 1。 三、出口处应设取样口。 第3014条 生物转盘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生物转盘所需面积,宜按BOD5面积负荷计算。在无试验资料时,按下述参数计算: BOD5面积负荷: 12gm2d ;
9、水力负荷:0.2m3/m2d 二、生物转盘设计能力,按平均日污水量计算。 三、进入转盘时污水BOD5浓度,应按经调整沉淀后数值汁算。 第3015条 生物接触氧化池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一、设汁负荷应由试验或参摄影似污水实际运行资料确定。 二、应用轻质、高强、比表面积大和空隙率高组合体或小卵石、中波石棉瓦等做为填料。 三、填料厚度不宜低于1.5m 。 四、曝气强度应按供氧量、混合和养护要求确定。 第3016条 当采取其它生化法时,应根据相关规范设计。第四章 消毒剂及投加设备 第401条 消毒剂选择应依据污水量、污水水质、受纳水体对出水水质要求、投资和运行费用、药剂供给情况、处理站和病房和居民区
10、距离,和操作管理水平等原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通常宜采取液氯、次氯酸钠、 漂白粉精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 第402条 当污水采取氯化法消毒时,其设计加氯量可按下列数据确定。 一、一级处理出水设计加氯量通常为3050mgL。二、二级处理出水设计加氯量通常为1525mgL。 第403条 当用液氯消毒时,必需采取真空加氯机, 并应将投氯管出口淹没在污水中。严禁无加氯机直接向污水中投加氯气。 第404条 加氯机宜设置两套,其中一套备用。 第405条 通常情况下,宜采取小容量氯瓶。氯瓶一次使用周期应小于3个月。 第406条 单位时间内每个氯瓶氯气最大排出量应符合下述要求: 一、容积为40L氯瓶:750
11、gh 。 二、500kg氯瓶: 3000gh 。 第407条 加氯系统管道材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 一、输送氯气管道应使用紫铜管,严禁使用聚氯乙烯等不耐氯气腐蚀管道。 二、输送氯溶液管道宜采取硬聚氯乙烯管,严禁使用铜、铁等不耐氯溶液腐蚀金属管。 第408条 加氯系统管道应明装,埋地管道应设在管沟内,管道应有良好支撑和足够坡度。 第409条 加氯系统管路应设耐腐蚀压力表,水射器给水管上应设一般压力表。 第4010条 氯溶液管路上阀门应采取塑料隔膜阀。 第4011条 当采取现场制造次氯酸钠消毒时,应选择电流效率高、盐耗和电耗低、运行寿命长、操作方便和安全可靠次氯酸钠发生器。 第4012条 盐溶液进入
12、次氯酸钠发生器前,应经沉淀、过滤处理。 第4013条 接触次氯酸钠溶液容器、管道、设备和配件全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 第五章 放射性污水处理 第501条 医院中产生低放射性污水,如排入医院内排水管道,且其放射性浓度超出露天水源中限制浓度100倍,或医院总排出口水中放射性物质含量高于露天水源中限制浓度时,必需进行处理。 第502条 当医院中低放射性污水排入江河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出放射性污水浓度不得超出露天水源中限制浓度100倍; 二、应在设计和控制排放量时,取10倍安全系数, 三、应避开经济鱼类产卵区和水生生物养殖场; 四、经处理后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取水点上游1000m和下游10
13、0m水体内,且取水 区中放射性物质含量必需低于露天水源中限制浓度。第503条 低放射性污水宜设衰变池处理,衰变池必需设计成推流式,以确保足够停留时 间,避免短流。 第504条 当污水中含有多个不一样放射性物质时,污水在衰变池中停留时间应依据多种物质分别计算确定,取其中最大值,并考虑一定安全系数。 第六章 污泥处理 第601条 污泥必需经过有效消毒处理。 第602条 污泥处理和处理方法,应依据投资和运行费用、操作管理和综合利用可能性等原因综合考虑。 第603条 当污泥由槽车运至集中处理没施进行处理时,相关污泥处理系统设计标准可遵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一87中相关要求办理。 第604条 当污
14、泥采取氯化法消毒时,加氯量应经过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可按单位体积污泥中有效氯投加量为25 gL设计。消毒时应充足搅拌混合。 第605条 当采取高温堆肥法处理污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合理配料,就地取材; 二、堆温保持在60O以上不少于1d ; 三、确保堆肥各部分全部能达成有效消毒; 四、采取预防污染人群方法。 第606条 当采取石灰消毒污泥时,必需使污泥PH值提升到12以上,并存放7d以上。设计石灰投加量可采取15 gL(以Ca(0H)2计)。 第607条 在有废热能够利用场所可采取加热法消毒,但应采取预防臭气扩散污染环境方法。 第七章 处理站 第701条 处理站位置选择应依据医院总体计
15、划、排出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原因来确定。 第702条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和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并应设置隔离带。 第703条 在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应依据总体计划合适预留余地。 第704条 处理站内应有必需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第7、05条 依据医院规模和具体条件,处理站宜设加氯、化验、值班、修理、储藏、厕所及淋浴等房间。 第706条 加氯间和液氯贮藏室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中相关章节设计。 第707条 采取发生器制备次氯酸钠做为消毒剂时,发生器必需设置排氢管。为了确保安全,还必需在发生器间屋顶设置排气管。排气管底和天花板相平,其直径
16、依据发生器规格确定。通常为300500mm。 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实施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用词说明以下,方便实施中区分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么作不可用词: 正面词采取必需; 反面词采取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么用词: 正面词采取应; 反面词采取不应或不 得。 3表示许可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么做用词: 正面词采取宜或可, 反面 词采取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需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实施写法为在按实施或应符合要求或要求。非必需按所指定标准和规范实施写法为可参考。 附加说明 本规范参编单位和关键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参与单位: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 航空航天部七院 关键起草人: 萧正辉 王世聪 卢安坚 审查单位:全国给水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