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
再担保业务服务手册
(试行)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是由国家工业和信用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置政策性专业再担保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作为北京市政府公共财政政策实施平台之一,再担保企业担负着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分险增信服务、完善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社会责任。
再担保企业根据“政府出资、政策引导、法人治理、市场运作”标准开展再担保业务,努力构建和完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和用户服务体系,在实现政府政策目标同时保持企业可连续发展。
一、再担保确保范围
企业为本市符合条件担保企业以下担保业务提供一定百分比再担保:
1、 企业银行贷款担保;
2、 企业银行票据担保;
3、 企业融资租赁担保;
4、 企业信托计划担保;
5、 企业债券担保;
6、 企业履约确保担保;
7、 经主管部门核准其它满足中小企业需求担保。
二、 再担保业务品种
(一) 最高额再担保
在约定确保期限、确保方法和确保责任百分比范围内,向符合条件担保企业提供一定再担保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除特殊约定外,再担保企业通常只采取项目立案方法,不再对项目进行具体审核。
(二) 项目再担保
在约定确保期限、确保方法和确保责任百分比范围内,对担保企业担保项目提供再担保。在项目再担保方法下,再担保企业需要对担保企业申请再担保项目逐笔进行具体审核。
(三) 联合担保
对超出担保企业单笔担保确保额度项目,按约定期限和确保责任百分比,和担保企业共同向债权人提供确保责任。
三、再担保确保条件
申请再担保担保企业必需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 在北京市注册且在市信用担保协会立案、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实体;
2、 含有一定资本实力、且开展担保业务时间标准上应在三年(含)以上;
3、 企业和企业关键经营者含有良好社会信誉和信用,申请再担保前须经认可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且无不良信用统计;
4、 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在总体担保业务中占有一定比重,所服务中小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需是依据《中国企业法》在北京市注
册、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实体;
(2)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制订中小企业标准(参考国经
贸中小企[] 143号);
(3) 在经营和推行义务方面无不良信用统计;
(4) 主营业务清楚并含有很好成长性;
(5) 含有完善、规范和行之有效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
管理制度;
(6) 申请担保目标明确且和其实际信用能力和自有资金
相匹配;
(7) 愿意以反担保方法对信用担保负担对应责任;
(8) 从事房地产、投资、娱乐和国家限制发展行业企
业不属于再担保确保对象。
5、 含有完善和行之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和各项制度规范,多年和近期三个月代偿率标准上不超出3%;
6、 财务管理规范且各项关键财务指标均在可接收范围内,必需时须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汇报;
7、 最少拥有三名含有三年以上担保从业经验专职人员任职高级管理岗位;
8、 在单笔项目担保额度、计提各项风险准备金和使用闲置资金等方面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
9、 定时向再担保企业报送担保业务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接收再担保企业业务跟踪检验和指定第三方外部评级。
四、再担保确保方法
依据担保企业实际需要、政策导向和担保企业风险管控能力,采取通常责任确保方法和百分比担保确保方法。
五、再担保确保百分比
本着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标准,再担保企业所负担再担保确保责任百分比通常不超出实际担保额50%。属于政府关键扶持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和涉农产业担保项目,再担保企业可合适增加再担保确保责任百分比,但最高不超出80%。
六、再担保收费标准
为表现再担保政策扶持性质,再担保企业实施优惠保费率政策。再担保费率依据担保企业年担保费率、担保企业信用等级、担保项目风险程度、担保业务政策导向、再担保确保方法和再担保确保责任百分比,在基准费率基础上给予上下浮动。
七、 基础业务步骤
(一)再担保资格申请
1、 担保企业如有再担保需求,可正式提出申请;
2、 担保企业须填写《再担保资格申请表》并准备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齐备后交再担保企业业务部门审核。
(二)再担保资格审核和审批
1、 收到齐备申报材料后,再担保企业业务部门对担保企业进行必需尽职调查,出具《评审汇报》并报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2、 审核经过后,报企业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再担保协议签署
1、 再担保申请审批经过后,由再担保企业业务部门根据审批要求负责起草《再担保协议》文本并报风险管理部审核;
2、 经有权签字人审批后,再担保企业通知担保企业签约。
(四) 担保及保后管理
1、 担保企业按担保业务步骤和风险管理制度要求,独立受理、审核、审批和承保担保项目;
2、 如担保企业和再担保企业签署是《最高额再担保协议》,担保企业应将再担保最高额项下每笔担保项目基础情况、担保审批相关信息事先报送再担保企业立案。再担保企业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审核经过,向担保企业出具《最高额项下项目再担保函》,并按约定费率收取再担保费;
3、 如担保企业和再担保企业签署是《项目再担保协议》,再担保企业须对担保企业申请再担保项目进行具体审核,审核经过,向担保企业出具《项目再担保函》,并按约定费率收取再担保费;
4、 担保企业应定时向再担保企业报送再担保项目财务报表和其它相关信息,对出现重大风险再担保项目,应立即通知再担保企业并采取有效方法化解风险;
5、 再担保企业定时搜集担保企业业务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并对担保企业进行跟踪回访,担保企业应给予配合。
(五)代偿和代偿赔偿
1、 对于债务人不能按期推行偿还义务再担保项目,担保企业应先代其偿还全部债务,并立即通知再担保企业;
2、 如再担保企业负担是百分比再担保责任,担保企业代偿后可提出代偿赔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 再担保企业对代偿赔偿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在确定属于再担保确保责任范围后,按代偿赔偿程序和应负担确保责任百分比向担保企业支付代偿赔偿款;
4、 担保企业应采取一切必需方法对代偿项目实施追偿,并定时向再担保企业通报代偿项目追偿处理情况。对代偿项目追偿所得,按各自负担确保责任百分比进行分配;
5、 如再担保企业负担是通常责任确保,则在担保企业不能推行部分或全部代偿职责并在清算后,由再担保企业依据协议条款给予赔偿,再担保企业拥有此部分债务追索权。
(六)代偿损失核销
对于追偿时效已过、追偿线索已断且债务部分或全部未能收回代偿项目,经双方对代偿损失金额确定后,按各自内部核销程序和所负担责任百分比给予核销。
再担保企业审核确定后,按责任百分比支付代偿款款
未能收回代偿项目按各自责任百分比、程序核销
报送再担保项目具体材料
具体审核申请再担保项目,
出具项目再担保函,收再担保费
形式审核,出具项目再担保确定函,收再担保费
独立审核、审批和承保担保,
报送再担保项目相关信息
配合担保企业做好保后管理工作
定时报送再担保项目保后管理相关信息,
报送担保企业担保统计信息和财务信息
担保企业代偿后提交代偿赔偿申请及相关资料
担保企业不能推行代偿职责,并进入清算阶段
再担保企业赔偿清算后剩下部分债务,
并有债务追索权
再
担
保
公
司
担
保
公
司
保后管理
填写《再担保资格申请表》
并准备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通常再担保
百分比再担保
项目再担保
最高额再担保
承保
风险管理部审核
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
签约
再担保企业业务部门起草<再担保协议>,并报风险管理部审核
风险管理部审核
再担保企业
业务部门审核
代偿损失
核销
代偿和
代偿赔偿
再担保协议签署
再担保资格
审核和审批
再担保资格申请
对担保企业尽职调查,
出具<评审汇报>,并报风险管理部审核
再担保业务步骤图
八、 联络方法
(一)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9层。
邮编:100140
(二) 网址:.com
(三) 传真:6657 8035
(四) 电话: 6657 505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