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部分)
第一条 业务定义
我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是指我行安排自有资金、理财资金、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募集等多种资金渠道,通过购买信托投资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以我行授信的非金融企业客户作为基础资产融资人的特定目的载体或相应收(受)益权,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融资安排的非标准化金融服务产品(定义参见《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主要业务模式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属于我行投资类业务,业务结构具有创新性、多变性等特点,目前根据此类业务的资金来源、业务模式、合作机构及投资范围的不同,我行较为常见的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单一资金信托模式
(一)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
1.我行作为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将自有资金、同业融入资金或理财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我行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
2.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资金用于信托公司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信托公司与融资人签署信托贷款合同。
3.融资人由我行认定,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担保方式由我行审批。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文件。
(二)单一资金信托——应收债权转让
1.我行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应收债权单一资金信托,我行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
2.信托公司与融资人(债权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签订《应收债权转让合同》,信托计划受让上述应收债权。
3.办理应收债权转让登记,应收账款债务人到期直接将资金偿付至信托计划。
4. 融资人由我行认定,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担保方式由我行审批。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文件。
(三)单一资金信托——资产收益权转让
1.我行委托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我行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
2.信托公司根据我行要求,与融资人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受让指定融资人特定资产收益权/债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并支付对价。
3.融资人或指定第三方到期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债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
4.融资人由我行认定,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担保方式由我行审批。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文件。
二、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模式
(一)契约型基金+委托贷款
1.基金公司发起设立契约型基金,我行作为投资人认购该基金,与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我行,将契约型基金项下资金用于向融资人发放委托贷款。
3.我行与基金公司(委托人)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4.我行根据委托人指令与融资人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5.融资人由我行认定,委托贷款担保方式由我行审批。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文件。
(二)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
1.证券公司接受我行的委托,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我行投资该资产管理计划,与证券公司签署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2.证券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运用资产管理计划管理的资金,委托我行向融资人发放贷款。
3.我行与证券公司(委托人)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4.我行根据委托人指令与融资人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5.融资人由我行认定,委托贷款担保方式由我行审批。根据批复要求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文件。
第三条 放款流程
一、落实放款条件
项目推荐机构收到授信批复后,可参考《非标债权投资类业务放款档案资料目录》(附件1)备齐授信材料,并根据批复要求落实授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协议签订
1.目前我行已经总行法律保全部审核通过的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合同,包括“xx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类合同、“中信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类合同及“鼎力聚鑫X号私募基金类”合同, 项目推荐机构根据业务模式选择签订相应的合同,在我行合同自助打印功能上线前,合同需到总行放款中心打印并作标记后方能使用;
2.对于未经总行法律部门审核的合同,或因业务模式与已法审合同不适用需对已审核通过合同进行增加、修改条款的,以及授信批复要求需签订的相关非标准协议或企业承诺等,合同、协议及承诺文本需提交至总行法律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总行放款中心打印;
3.项目推荐机构在合同打印程序完成后参照我行授信协议签订流程办理双人实地核保和面签业务协议;
4.根据业务需要,须开设相关账户的,项目推荐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应按照总行相关规定办理开户手续。
(二)授信核保
1.核保面签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我行自营贷款,依据按照《xx银行授信业务核保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授信核保工作。要求留存核保影像资料,如实填写《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面签记录表》(附件2)并出具核保面签意见;
2.核保面签人员除应到担保人处进行实地核保面签外,还应到合作机构及融资人处进行实地核保面签,并应参照我行相关办法要求办理有关权益凭证、质押物(若有)、抵押物(若有)的审验保管;
3.如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涉及抵、质押登记的,无论我行是否为抵押(质)权人,项目推荐机构在办理押抵、质押登记前,均需将相关押品的担保合同及资料拿到总行放款中心进行押品登记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办理抵、质押登记。
(三)落实担保条件及其他授信条件
1.项目推荐机构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落实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融资人及担保人基础资料、有效决议、办理抵质押物登记、保险、公证、保证金入帐、存单冻结、重要权利凭证入库等手续;
2.项目推荐机构对提交授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我行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填写业务合同和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填写信托合同、基金合同、保证或抵(质)押合同、借款凭证等,并确相关合同要素与授信批复及业务实际情况一致;
3.落实放款条件和签订法律文书后,项目推荐机构在获得总行计划财务部头寸报备同意后,应填制《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资金调拨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资金调拨通知书》)。项目主办客户经理和相关负责人在《资金调拨通知书》上签字后,按我行《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总行相关部门会签。会签完成后将全套放款资料提交总行放款中心。
二、放款审核
(一)目前我行所有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均应通过总行放款中心审核后方可资金投放。对于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模式的业务,总行放款中心负责全部放款资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由总行完成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部分的资金投放,委托贷款部分审核发放由项目推荐机构所属总/分行放款中心审核办理;
(二)项目推荐机构将经相关部门会签过的《资金调拨通知书》、项目相关协议文本及其他放款资料报送总行信贷管理部放款中心进行放款审核;总行信贷管理部放款中心就授信批复要求的放款前条件落实情况、担保落实情况及所有放款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资金调拨通知书》上签署意见,有权签字人在相关合同协议上签字。
三、合同用印
经总行信贷管理部放款中心审查、审批通过后,项目推荐机构凭《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用印审批表》发起用印审批。
(一)如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涉及委托贷款的,项目推荐机构须依照《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委托贷款相关协议(如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加盖分行(适用于分行经营机构)或总行(适用于总行事业部)相关印章。
(二)除涉及委托贷款以外的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相关合同协议须加盖总行相关印章,禁止加盖分行印章。
四、放款会计操作
总行信贷管理部对业务资料审核完成后,项目推荐机构应将《资金调拨通知书》、相关批复及协议等一并提交至总行会计运营部进行资金划拨及相关账务处理。总行会计运营部对《资金调拨通知书》上的划款路径及金额与业务协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在《资金调拨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并完成资金划拨。
如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涉及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部分出账按照我行自营贷款要求由项目推荐机构所属总/分行会计运营部门完成出账办理。
第四条 业务审核要点
一、单一资金信托模式
序号
提交审核资料
资料要求(对项目推荐机构)
审核要点(对放款审核人员)
备注
1
授信批复
以纸质批复为准,落实批复相关要求。
按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五、一般性审查要点要求”,审核业务模式及需落实的相关放款条件。
2
资金调拨通知书
要素填写正确完整,相关部门审批签字通过
3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项目审查表
按照《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面签记录表及面签影像资料
完整正确,核保人员双人签字,核保影像资料留存合规、完整。
审核面签表填写及核保影像资料留存合规、完整。
5
信托合同
使用文本须经我行法律部门审核通过,总行放款中心打印,要素填写及各方签章完整无误。
审核文本是否经我行法律部门审核通过,总行放款中心打印,要素填写及各方签章是否完整无误。
6
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项下签订)
同上
同上
7
应收债权转让合同(应收债权转让项下签订)
同上
同上
8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资产收益权转让项下签订)
同上
同上
9
权利质押协议(应收债权或资产收益权转让时签订)
同上
同上
10
担保合同
(如需)
同上
同上
批复要求业务涉及担保时签订
11
押品保管合同
(如需)
同上
同上
批复要求业务业务抵质押担保时签订
12
授信批复中提到的其他合同文本
同上
同上
13
融资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查询结果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一、借款人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执行。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一、借款人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审核,征信查询时间应为放款日。
14
担保人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查询结果(如有)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二、保证担保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执行。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二、保证担保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审核。
15
融资人(必要)、担保人(如有)有效决议及签字样本
因为此类业务债权人非我行,需注意融资人及担保人出具的有效决议,融资对象不直接为我行。
16
其他放款审批需要的材料
满足批复及业务流程相关要求。
根据批复及业务流程要求的条件逐一审核材料。
二、基金/资管+委托贷款模式
序号
提交审核资料
资料要求(对项目推荐机构)
审核要点(对放款审核人员)
备注
1
授信批复
以纸质批复为准,落实批复相关要求。
按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一般性审查要点要求,审核业务模式及需落实的相关放款条件。
2
资金调拨通知书
要素填写正确完整,相关部门审批签字通过
3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项目审查表
按照《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
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面签记录表及面签影像资料
面签表填写完整正确,核保人员双人签字,核保影像资料留存合规、完整.
审核面签表填写及核保影像资料留存合规、完整。
5
放款审查审批表
相关要素填写完整无误,经办机构各级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签章真实、有效。
6
借款凭证
确定使用文本为总行统一使用版本,要素填写完整、准确。客户签章并经会计人员验印核准,经办机构各级签章。
(1)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准确(2)客户签字盖章是否经会计部门验印。
7
基金合同(契约式基金项下签订)
使用文本须经我行法律部门审核通过,总行放款中心打印,要素填写及各方签章完整无误。
审核文本是否经我行法律部门审核通过,总行放款中心打印,要素填写及各方签章是否完整无误。
8
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项下签订)
同上
同上
9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同上
同上
10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同上
同上
11
授信批复中提到的其他合同文本
同上
同上
12
担保合同
(如有)
确定使用文本为我行最新标准文本,要素填写完整无误。对于非文本格式,是否取得法律部门的认可。
批复要求业务涉及担保时签订
13
融资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查询结果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一、借款人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需注意融资人出具的有效决议,对准的资金融出方不直接为我行。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一、借款人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审核,征信查询时间应为放款日。
14
担保人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查询结果(如有)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二、保证担保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执行。
参照《xx银行公司授信业务放款操作手册》中“二、保证担保基本资料清单及资料要求”审核。
15
融资人(必要)、担保人(如有)有效决议及签字样本
参照我行自营贷款相关要求提供
16
其他放款审批需要的材料
满足批复及业务流程相关要求。
根据批复及业务流程要求的条件逐一审核材料。
附件:1.非标债权投资类业务放款档案资料目录
2.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面签记录表
3.xx银行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资金调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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