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背景 1
1.2工程概况 1
1.3工程建设与规划协调性分析 2
2项目区环境现状 5
2.1环境现状 5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3环境影响预测与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7
3.1污染源分析 7
3.2环境保护目标 11
3.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结论 13
3.4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15
4公众参与 26
4.1公开环境信息情况 26
4.2调查程序 27
4.3调查对象 27
4.4调查内容 27
4.5调查结果与分析 27
4.6公众建议和采纳意见 27
4.7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28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9
6联系方式 30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崖城购地100亩,自筹资金投资1.4亿人民币, 计划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壹年半的时间筹建总部大楼一座。为响应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发展需要,积极参与美丽三亚、浪漫天涯的城市建设,成立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着力研制开发新型彩色靓丽混凝土、建筑构件、装饰构件,为建设多姿多彩的美丽三亚尽绵薄之力。同时为将研制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立即转换成生产力,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不遗余力地建设高性能环保型预拌砼示范生产基地一个。占地面积安排:总部办公楼40亩;研发中心30亩;高性能全封闭环保型预拌砼示范生产基地30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三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截止环评开始介入时,项目计划建设的三条高性能全封闭环保型预拌混凝土示范生产线HZS180已经建成两条投入小批量生产。已投产的两条HZS180生产线是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创意新城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得到允许后委托三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崖城瑞泽搅拌站”临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崖城瑞泽搅拌站” 临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通过了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以[2013]106号文进行了批复。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位置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位于三亚市创意产业园A41-1/2地块(地理坐标为:109° 9'33.94"E、18°19'47.33"N)。
1.2.2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66666.52m2,合99.9998亩,属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79999.52m2,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为79236m2,不计容建筑面积4080m2。投资1.4亿元。项目设计生产建筑景观装饰混凝土生产10万m3/a,高性能砼和特种砼生产20万m3/a,普通砼生产30万m3/a。设计安装三条先进的自动化精密混凝土生产流水线,采取全封闭式生产。
1.2.3建设周期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7个月。
1.2.4工程特性表
用地面积(m2)
66666.52(合99.9998亩)
计建筑面积(m2)
79999.52
容积率
1.19
建筑密度(%)
33.79
绿地率(%)
30
最大建筑高度(m)
15
计容面积(m2)
79236
其
中
研发楼建筑面积(m2)
39750
办公楼建筑面积(m2)
11420
厂房建筑面积(m2)
16200
配套周转用房建筑面积(m2)
1096
宿舍建筑面积(m2)
1170
堆料场建筑面积(m2)
9600
地下不计容面积(m2)
4080
其
中
停车位个数
195
地面停车
63
地下停车
132
1.3工程建设与规划协调性分析
1.3.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值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值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容的。
(2)项目符合国家经贸委2001年颁布1022号文的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旅游城市要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到2003年12月31日,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城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
(3)2005年12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提出:“高性能商品混凝土和功能型干混砂浆等建材产品生产中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属鼓励类。
(4)根据《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本项目处在创意新城片区,为规划范围内的搅拌站,符合该行业发展规划。以2011年至2020年为规划期,三亚市域共规划20座搅拌站。其中市区9座,崖城和创意新城片区3座,天涯红塘湾旅游度假区1座,育才镇和高峰片区1座,海棠湾旅游度假区5座,海棠湾镇和南田农场片区1座。
1.3.2与三亚市创意新城修改后用地布局符合性分析
根据《三亚创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设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A41/1/2地块属工业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与《三亚创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相符合。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建设研发基地同高等院校以及岛外大中型企业的交流合作,研制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海南的混凝土行业水平,满足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需要,同时满足三亚创意新城建设的需要;建设示范生产基地生产三亚创意新城及周边建设所需要的景观装饰混凝土、高性能海工混凝土、特种混凝土和普通混凝土。
1.3.3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根据《三亚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11-2020)》,本项目处在创意新城片区,为规划范围内的搅拌站,符合三亚市该行业发展规划。
(2)拟建设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的A41/1/2地块属工业用地,符合《三亚创意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
(3)根据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及西部崖城创意科技工业园的建设规划,伴随用友、联想、中兴通讯等高新技术企业进驻园区,大量的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规划中的五星级酒店和游艇会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预计崖城在未来的建设当中,混凝土和新型建材需求量大,质量要求高。项目的建成可满足三亚创意新城及周边建设所需要的景观装饰混凝土、高性能海工混凝土、特种混凝土和普通混凝土。可减少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成本及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和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项目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较远,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粉尘通过先进的管理、工艺和环保设施可减致最小,符合相应的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5)项目建设地崖城创意科技工业园紧邻西线高速公路和国道G225等重要对外交通道路。东至三亚城区40公里,西接梅山7.5公里,北达崖城4公里,该区域是三亚市西部重要交通节点,交通极为便利。
1.3.4项目与创意新城规划功能和规划环评要求的相符性
三亚市创意产业园规划目标为:以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集会展培训、研发生产、港口物流、旅游、居住于一体,生态和谐、经济发达、文化繁荣、配套完善、管理先进的世界一流的大型生态办公区(EOD),现代产业基地和城市文化、风貌展示区,高端人才和高端产业聚集的智慧湾,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化的新产业社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和同济大学混凝土材料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组建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同济大学混凝土材料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了由国家教委组织的,以著名材料专家吴人洁教授为首的专家组验收。该实验室是代表国内在混凝土材料研究领域最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
新材料的发展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将1)混凝土力学行为及其功能化、智能化;2)混凝土的失效、评估与修复;3)混凝土的组分材料与节能;4)特种混凝土作为研究方向,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着重对混凝土力学行为、聚合物改性、纤维增强、化学外加剂应用、界面改性、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资源化、混凝土耐久性、建模、功能化和智能化、并对非金属基复合材料改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将拓展新材料的理论及应用研究,特别将在生态环境材料的研究、无机-有机复合应用及理论研究、材料损伤评估等方面开展广泛的研究。
综上所述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符合三亚市创意产业园以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中“研发生产”的准入条件。
同济瑞泽热带新型建材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较少,只是在研发各种性能的混凝土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混凝土构件约为300m3/a,共计600t/a。本项目不以燃煤、高硫油为能源,建成后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可减至最低,符合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创意产业园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对创意产业园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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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区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
2.1.1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区域属人类活动强烈区域,原为菜地和农田,场地现已平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6.52 m2,生态敏感性一般。每年耕作的面积是根据气候决定的,雨量多而均匀时扩大种植面积,反之种植面积就减少,主要的农作物有水稻、番薯、花生、玉米、瓜菜等,田间分布有少量砂生剌灌丛。
项目用地场部分地块地表裸露,有少许的水土流失现象。用地内其它大部分场区没有发现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主要因素是场区内土质松散,渗水性能良好,水土保持性能好,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水土流失。
2.1.2水环境质量现状
①宁远河海榆公路崖城大桥至入海口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②崖洲湾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达到环境质量管理目标要求。
2.1.3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评价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10的日平均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用地区域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HJ/T2.2-2008、HJ/T2.3-93和HJ/T2.4-2010)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
(1)水环境:
①地表水:创意产业园区内宁远河段水系,距离项目约550m。
②近岸海域海水:崖州湾近岸海域,距离项目约1200m。
(2)大气环境:以项目用地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范围内。
(3)声环境:项目区域并向区域外延伸100m距离。
(4)生态环境:项目区域及可能影响区域。
(5)社会环境:项目直接影响区域。
3环境影响预测与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3.1污染源分析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
施工期民工集中,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此外,冲洗施工机械、工具、地面等的生产废水以及水泥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施工期民工集中居住在施工营地内,为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并便于管理,项目采用洗浴排水与排泄物分开的措施,即施工人员大小便排入封闭的化粪池中,定期由环卫部门用抽粪车抽走。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按人均日用水定额200L,污水产生系数0.90计算,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d。
(2)大气污染源
①扬尘:场地平整、土方运输、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等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场遇风亦会产生扬尘,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TSP。
②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2、CO和烃类物等。
③)油烟、烟气:施工期间施工队伍使用的生活燃料为清洁燃料——罐装液化石油气,日常生活中将产生少量烟气和油烟。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同施工机械噪声水平相差很大,重型和中型载重车在加速状态下的噪声级范围分别可达88~93dB(A)和82~90dB(A)。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成份:废弃的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废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
(5)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主要发生于施工期,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和开挖等活动,破坏了原来的土层结构和植被的清除,造成该区域的地表裸露,使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在大雨或暴雨天气下受地表径流的冲刷易引起水土资源破坏和损失。
(6)取弃土平衡
本项目位于规划区的中部偏南,项目用地场大部分已平整,已经不需要借方,项目弃方主要源自基坑开挖。项目建设的开挖面积为20750 m2,开挖深度2~5m开挖土方量预计在47620 m3,项目需弃方47620m3,项目取弃土方平衡表见表5-23。
项目所处的创意产业园正处在初期建设阶段,目前园区内还有海水高位池养殖私营企业数十个,养殖面积94.1hm2,主要从事海水养殖(养虾)。绝大多数高位养殖池需要填平,需要大量的土方,所以项目产生的弃方可在园区内得于消化解决,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3.1.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
①生产区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分析
Ⅰ.生产混凝土用水:项目的生产用水298m3/d (即108770 m3/a),实际用量为277.6m3/d(即101324 m3/a),部分补充用水20.4m3/d为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混凝土用水全部进入混凝土产品中,不产生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的主要来源是冲洗设备、混凝土罐车时产生的冲洗废水,产生位置在冲洗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对外排放。
Ⅱ.洗车场冲洗用水:项目生产每天还需要进行搅拌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冲洗,冲洗用水以每天3 m3计,年用水量为1095 m3,蒸发散失量以用水量的15%计,蒸发水量约0.45 m3/d,实际产生冲洗废水量为2.55 m3。
Ⅲ.生产区冲洗用水:项目生产区面积3600 m2,每日冲洗两次,冲洗用水按0.005 m3/ m2计算,每日冲洗用水量为18 m3/d(约6570 m3/a),蒸发散失量以用水量的15%计,则蒸发水量约2.7m3/d,实际产生冲洗废水量为15.3 m3。
以上两部分冲洗用水共计21 m3/d(约7665 m3/a),每日产生冲洗废水量共计17.85 m3/d,冲洗废水均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对外排放。
②总部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分析
项目生活日用水量为198.9m3/d,年用水量为72598.5m3/a。产生生活污水约82.1t/d,约29970m3/a。
③研发区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分析
项目研发区每年因研发各种性能的混凝土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构件的总计为300m3/a,研发用水为0.15m3/d(搅拌1m3混凝土需水0.181t),54.3m3/a,全部进入混凝土实验构件中,不产生废水。
项目研发废水的主要来源是设备冲洗、混凝土构件的养护和实验场地冲洗,产生位置在研发区实验室。
研发废水以每天3 m3计,年用水量为1095 m3,蒸发散失量以用水量的15%计,蒸发水量约0.45 m3/d,实际产生废水量为2.55 m3。研发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排入生产区的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对外排放。
经测算项目营运期用水量为500.7 m3/d,产生生活污水约82.1t/d(约29970m3/a)。
(2)废气
该项目的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1)沙石堆场和堆场作业产生的扬尘; 2)物料输送、投料等工艺流程中产生的粉尘;3)水泥、粉煤灰存料库筒设备中产生的粉尘;4)运输车辆行驶带起的道路扬尘;5)机动车尾气;6)发电机尾气;7)餐饮废气。
①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计算
经计算无组织排放粉尘总量为:3.21t/a +0.285 t/a +0.5 t/a = 4.0 t/a
②粉尘有组织排放量计算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自水泥及粉煤灰进入粉料仓罐和搅拌主机的过程中会产生尘污染。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共计两套料仓筒系统,并排连接,粉尘全部通过位于料仓顶部的12台风量为1600Nm3/h·台、除尘效率为超过99.8%的高效布袋除尘器(意大利引进技术,威埃姆脉冲式)治理后排入大气,排放高度为18米。
由于12只仓筒距离较近,可将其除尘器排气口视为一个等效排气筒。
经计算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量为:1.4t/a,排气筒高度为18m。
③机动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主要来自于运料车辆及罐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2、CO和烃类物等。项目年发空车、重载车辆各120000辆计,经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测算,项目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排放量为CO195.6 kg /a;NO2321.7 kg /a;烃类3.22 kg /a。
④餐饮烟气、油烟
食堂主要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CO、CO2和SO2。
项目餐饮烟气排放量为600×8×9×365=1576.8万Nm3/a,油烟排放量为0.03t/a,油烟产生量为0.13t/a。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营期中石子与砂子的搅拌设备运行及商品混凝土卸车过程、原料堆放场装载、胶带机输料,加压入料等工作均会产生噪声。一般固定大噪声源为空压机、皮带运输机、搅拌主机、搅拌泵车作业产生的噪声源。
类比其他搅拌站运行时各主要噪声源的排放情况,在距主要设备1米处的噪声源强见下表。
项目营运期的设备噪声源强
声 源
源强dB(A)
空间、时间连续性
封闭情况
治理措施
管式输料机
80
固定、间歇
室外
密封运作、声源减震、密闭隔声、吸声。
厂区围墙围挡隔音
皮带运输机转机1#
70
固定、间歇
室外
皮带运输机转机2#
70
固定、间歇
室外
皮带运输机转机3#
70
固定、间歇
室外
皮带运输机转机4#
70
固定、间歇
室外
搅拌主机
86
固定、连续
室外
车载式抽料空压机
100
固定、间歇
室外
单独设置移动箱式抽料工作间,并减震、密闭隔声、吸声
输运罐车
80
移动、间歇
室外
禁鸣喇叭、减速缓行
装卸作业点1#
70
固定、间歇
室外
加强管理、围墙隔音
装卸作业点2#
70
固定、间歇
室外
装卸作业点3#
70
固定、间歇
室外
装卸输料口1#
70
固定、间歇
室外
装卸输料口2#
70
固定、间歇
室外
砂石分离机
80
固定、间歇
室外
(4)固体废弃物
①工业固体废弃物
该项目生产中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冲车水沉淀池的底泥,根据类比调查相似企业,参考三亚瑞泽混凝土搅拌站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估计,本项目内沉淀池底泥产量约2t/d(即730 t/a)。由于该项固体废弃物为混凝土生产中可以利用的材料,因此,该固废定期清理后,采用砂石分离机将各种原材料分开,加入混凝土生产中用作原材料,不外排。
项目生产产生的剩余混凝土经击碎和沙石分离机分离后,大部分的沙石均可以二次回用于生产,仅剩少量废弃混凝土残渣(主要是泥浆状的混凝土)。本项目内废弃混凝土残渣产量约200t/a。(注:三亚瑞泽6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年清理沉淀池底泥约200 t/a)。此类废弃混凝土残渣可降价或免费供应,用于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主要供应用作路面建设的铺垫用填料),严禁偷排废弃混凝土。
项目研发区每年因研发各种性能的混凝土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构件的总计为300m3/a,共计600t/a。
②生活垃圾
办公人员生活垃圾按照每人0.25kg/d计算,该项目上班员工人数为292人,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73kg/d,约26.6t/a。
3.2环境保护目标
(1)项目区域空气质量;
(2)项目区域及周边敏感点声环境;
(3)项目区域及周围的生态环境;
(4)项目东北面的云海台公寓楼;
(5)项目区域西南面的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6)项目区域东南面的四马村;
(7)项目区域西南面的益科博太阳能发电厂。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敏感点
敏 感 目 标
方 位
(以项目为中心)
距 离
(用地边界)
云海台公寓楼
东北面
240m
创意产业园管委会(临时)
西南面
相邻20m
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西面
相邻20m
益科博太阳能发电厂
西南面
约100m
四马村
东南面
约640m
3.3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结论
3.3.1生态环境
项目的开发将造成人工植物群落、生物量及生物损失,短期内会对该区的生态带来不利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工程永久占地将以路面、植草、种树替代现有植被,受破坏的植被将基本得到恢复,项目建成后新的生态环境较原来更好。
3.3.2水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所排放的污水主要是施工队生活污水、工程排水及雨天在施工工地形成的地表径流。项目可在场地周边设置土工布、截流沟等设施拦截雨天形成的地表径流中的杂物和泥沙,厂区内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后将沉淀出水引入周边区域的低洼地去,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营地的卫生间污水设置旱厕自然消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营运期: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车辆、设备的冲洗废水和生产区场地的冲洗废水(15.3 m3/d),以上两类废水均可经沉淀处理后重新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生活污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约82.1t/d(约29970m3/a),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回用。
3.3.3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简明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降低污染影响。
②营运期:
Ⅰ.餐饮烟气、油烟
据工程分析,项目餐饮烟气排放量为1576.8万Nm3/a、油烟排放量为0.03t/a。,营运期项目食堂厨房安装安装集中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基本能达到油烟排放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Ⅱ.汽车尾气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营运期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排放量为CO195.6 kg /a;NO2321.7 kg /a;烃 类3.22 kg /a。在正常保养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禁车辆超载的情况下,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Ⅲ.粉尘
1)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总量为4.0 t/a;
2)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量为:1.4t/a,排气筒高度为18m;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粉尘排放可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中30 mg/m3的限值要求;
4)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源在正常工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4532 mg/m3,出现在下风向178m处,由于最大落地浓度值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也较小;对场区西界外20米处的贡献值为0.0344mg/m3,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中1.0 mg/m3的限值要求;
5)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源在非正常工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值为2.262 mg/m3,出现在下风向178m处,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6.28倍;对场区西界外20米处的贡献值为1.724mg/m3,超《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中1.0 mg/m3的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因此,生产过程中要保证粉料仓顶收尘器的正常工作,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6)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对场区西界外20米处的贡献值为0.0494mg/m3,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中1.0 mg/m3的限值要求。项目用地西面20m处有综合执法局崖城分局办公楼和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区两个敏感点,与项目区域大气中粉尘背景值0.101 mg/ m3叠加后达到0.1504,仍然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的要求;
7)建设单位对进行堆场全封闭设置,配置防尘水喷淋系统等措施后,堆场无组织排放对场区西界外20米处的贡献值由0.02mg/m3减至0.002mg/m3。
总之,虽然项目堆场及搅拌设备产生的粉尘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粉尘现状有一定影响,但项目所处工业区,居民住宅距离项目相对较远,项目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工作将不会造成太大的直接影响。
3.3.4声环境
①施工期:项目建设周期长,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音墙、降低设备声级和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等措施是可以把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的。
②营运期:项目的生产设备进行隔音、消音、减震装置后项目边界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3.5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期: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4000吨,建筑垃圾则运到三亚市城市执法局崖城分局指定的地方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②营运期:
1)该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只有冲车水沉淀池的底泥,约2t/d。研发及生产中废弃物为混凝土生产中可以利用的材料,因此,该废弃物定期清理后,采用砂石分离机将各种原材料分开,加入混凝土生产中去,不外排。
2)实验区和生产区产生的多余废弃混凝土(800t/a)可以降价外售,用于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建筑用料。业主方应与有需求的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将剩余混凝土回用于其他项目的生产建设。
3)项目内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26.6t/a)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每日上门清运处理,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禁止偷排、乱扔或非法处置生活垃圾。
3.4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3.4.1生态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平整、植被清除,扰动和破坏了原地貌,使得施工区域易发生水土流失现象。由此可见,本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生态问题主要为水土流失影响。预防水土流失现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主要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组成,工程措施又分为土建工程措施和植物工程措施。
项目需采取的土建工程措施:
①在项目用地周边修建围墙,完全做到“先围挡,后施工”,将项目水土流失范围控制在用地内。
②采取分片建设、滚动施工的方式,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
③土方工程产生的弃土方均做到及时清运,避免临时堆方长时间在场地内堆放。若弃土方必须临时堆放在用地内,应在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土袋式围挡和布设截水沟,必要时在其外部用遮布覆盖,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④建设时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地表裸露时间。
⑤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方针,统筹安排水土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
⑥施工期间产生土方量较大的工段应避开雨季施工。
项目拟采取的植物工程措施:项目在进入施工后期,应尽快进行绿化恢复,加快对已建成的区域进行绿化建设,避免已建成区域的地表长时间裸露,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2)营运期
①保留原有特色树种,加强有规划的建设生态环境,聘请林业专业人员设计,达到既保护环境又强化环境功能目的的。
②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设专业人员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及机构。
③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地区的功能,结合南山生态的特点,配合景观观赏性能。
④项目的土建的土石方、地基基础、结构、装修工程完工后,将尽快实施绿化工程。
⑤在道路两旁多种植高大阔叶型乔木,增大安置区的造影面积、不要刻意追求绿化美感。
⑥绿化树种多考虑物种多样性,并尽可能选栽本地树种。对引入外来种应谨慎,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4.2声环境
(1)施工期
措施1: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各高噪声机械置于地块较中间位置工作,离场界的距离应大于计算的衰减防治缓冲距离。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三亚市规定的禁止高噪声施工的时间是:中午12:00~14:00,夜间23:00~7:00,因此在该时间段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工艺要求的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在拆卸建筑物时,使用胶槽弃置瓦砾等。
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等。
措施2:
如达不到要求的距离,则需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音屏障,声屏障可以设在面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边界上,如果产生噪声的动力机械设备相对固定,也可以设在机械设备附近。或在施工机械设备的四周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墙,以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点的噪声达标。
措施3:
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2)营运期
①生产设施噪声
生产设施声源当中,当物料车利用空压机抽料入库筒的工艺中将产生巨大瞬时噪声,分贝值达100 dB(A),该工艺为间歇移动作业,抽料作业约2天进行一次。抽料工作噪声应重点防治。
营运期出入项目区域的大型车辆较多且频繁,在出入口处容易造成噪声超标,业主方应重点控制厂区出入口处的噪声排放,确保不扰民。
根据项目特性,本报告要求进行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Ⅰ.项目如若有夜间营运的必要,必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项目营运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规,加强噪声监督管理的力度。
Ⅱ.由于项目的生产设备已自带有隔音、消音、减震措施,业主方应加强设备故障排查、检修工作。发现隔音、消音效果差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对自带噪声防治装置的设备视其消声效果,可自行于设备上增设、补设隔音、消音、减震装置或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声源排放。
Ⅲ.项目厂区四周须设立高围墙进行噪声阻隔。
Ⅳ.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设,在区内不同的功能区与场地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做绿化隔离带,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车辆噪声与生产机械噪声。
Ⅴ.采用全封闭结构,包括水泥筒仓、沙石堆料场等均在封闭的环境下运行,封闭式结构,隔绝了搅拌站在运行中不可避免的噪声传播。
Ⅵ.加强管理,控制厂区进出口位置的噪声排放,出入车辆必须减速缓行,厂区内严禁出入汽车鸣高音喇叭。
Ⅶ.重点控制抽料空压机运作时产生的噪声,采用最新的空压抽料工艺,对空压机应独立外设全密封箱式运作,并设立可移动式抽料工作间,将抽料车辆开入工作间内以封闭或半封闭形式进行抽料作业,以此降低抽料噪声。由于此工艺瞬时噪声过大,业主方应尽量于抽料作业间内设置吸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消声、隔声,不得露天抽料作业,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Ⅷ.项目运输车辆噪声对运输道路沿线声敏感点也有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合理的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同时,选用运行良好的运输车辆。另外,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环保意识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尽量减少在敏感点较密集路线鸣笛,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的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运输车辆对运输沿线环境影响较小。
②公共设施噪声
Ⅰ.设备要选择先进高效的低噪声设备。
Ⅱ.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燃气锅炉、加压水泵、消防泵、部分抽排风机等应布置于地下层机房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等。
Ⅲ布置于楼顶上的抽排风机,应设在专门的设备间内或隔间内。
Ⅳ.为了降低发电机房传播的噪声,发电机房采用防火隔声门来降低噪声,机房墙体安装吸音材料,这样可将发电机产生的噪声隔离吸收,发电机的散热用排风口设置吸声板,以降低出风口传播的噪声,排风扇运转处加装消声弯头等措施从而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Ⅴ.对设备用房位置的合理设置,减少噪声对外界和自身的影响。
3.4.3水环境
(1)施工期
为减小施工期对附近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质的影响,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施工现场搭建临时简易冲水厕所,将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通过简易化粪池处理,一般化粪池对于CODCr 的处理效率可以达到30%左右,经过设置旱厕自然渗透消化。若旱厕粪池满溢时,业主方可采用吸污车将污水抽出外运处理。
②施工现场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排水管流入到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既可减少新鲜水的用量,又可降低生产成本。
(2)营运期
①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约149t/d(约54355.8m3/a),经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回用。
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计划2013年8月进水调试
②项目生产废水污水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车辆、设备的冲洗废水和生产区场地的冲洗废水(15.3 m3/d),以上两类废水均可经沉淀处理后重新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4.4大气环境
(1)施工期
为了缓解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简明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
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开展创建环保型工地活动。
②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控制施工扬尘的专项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③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 的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④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池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⑤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等四处散落,污染周边环境。
⑥暂时不回填的施工土方,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以及适时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减少泥土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防止泥土扬尘污染。对于闲置3-6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硬化、覆盖或临时简单绿化等处理。
⑦施工工地的主要运输通道以及工地出入口外侧10m 范围内道路路面必须作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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