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焊接材料管理,规范焊接材料在采购、储存、烘干、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确保焊接施工质量,特制订本措施。
1.2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所承建工程使用全部焊接材料管理。
2 职 责
2.1 企业工程管理部:企业焊接材料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制订,并负责监督、检验分企业对焊接材料管理工作及本措施实施情况;
2.2 分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焊接材料采购工作及对项目部焊接材料管理进行监督、检验。
2.3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焊接材料使用、贮存、发放等管理工作;
2.4 项目施工员:负责提出焊接材料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交项目物资计统员及劳务队;参与焊接材料验收;对施工现场焊接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验;
2.5 项目物资计统员:负责需用计划汇总;提出采购计划并提交项目物资责任人审批;
2.6 项目库管员:负责焊接材料出入库管理;参与焊接材料验收并做好统计;负责焊接材料保管、烘干、发放、回收、质量跟踪等相关工作实施。
2.7 物资采购员:依据物资责任人审批后采购计划进行焊接材料采购,并参与焊接材料验收,
2.8 项目质量员:参与焊接材料进场验收;对施工现场焊接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验;
2.9 项目物资责任人:对焊接材料采购计划进行审批;组织并参与焊接材料进场验收; ;
3 焊接材料采购
3.1 焊接材料采购实施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措施》要求。
3.2 分企业物资管理部门(或委托项目部)依据“材料采购单”在企业合格供给商名目中选择供给商进行采购。如在名目外供给商处采购,需对此供给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采购。
3.3 所购置焊接材料,均须有焊接材料生产单位提供质量证实书,材料订货时必需做到货物和质保资料相符,确保无误方可订货。如在订货时不能确定具体货物批号,应在验收时检验质保资料,做到资料和货物相符。
3.4 焊接材料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损坏包装材料,并做好防雨、防潮方法。
4 焊接材料验收
4.1 验收组织:焊接材料到货后,由项目物资主管组织验收,由物资部门、质检部门和焊接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依据焊接材料采购单、协议,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查对清点,验收焊接材料质保资料及包装质量,检验合格后,进入焊接材料一级库。
4.2 验收项目:焊接材料验收内容应依据国家标准及焊接产品制造规程、焊接产品种类及实际需要、采购技术要求而确定。
4.2.1 包装检验:检验焊接材料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完好,有没有破损、受潮现象。
4.2.2 质量证实书检验:对于附有质量证实文件焊接材料,查对其质量证实书所提供数据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要求,同时是否和实物相对应。
4.3 外观检验:
4.3.1 电焊条进场数量小于500kg,每批号抽检一包;大于500kg按百分比增加抽检数量;检验内容包含药皮是否均匀、牢靠、有没有起皮、脱落等现象,焊芯是否有锈斑等;
4.3.2 焊丝应每10 包抽检一包,检验内容包含:镀层是否均匀、有没有毛刺、划痕、硬弯、锈斑、打结等现象;合金焊条、焊丝做光谱分析抽检;有特殊要求时,对材料进行复检。
4.4 不合格品处理:经外观检验不合格焊接材料不许可验收入库。
5 焊接材料保管
5.1 经检验合格后焊接材料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入焊接材料专用库房进行保管;焊材库设一级库、二级库。
5.2 焊接材料进入一级库后,应按牌号、规格、批号,分架分区域存放,标识应和实物相符,不得混放,焊接材料堆放架离墙壁及地面均应大于300mm,达成上下左右空气流畅,预防受潮。
5.3 焊接材料库内应做好防潮、防腐蚀、防水等方法,确保储存焊接材料不受损;并应配置对应设施、设备,一级库内应设置除湿设备和温湿度仪,并每日分上下午统计温湿度,确保环境相对湿度小于60%;二级库应配置焊条烘干箱。
5.4 保管员应常常检验库存焊接材料质量情况,如发觉变质、受潮、锈蚀等情况应立即汇报焊接责任工程师和物资责任人。
6 焊材烘烤
6.1 仓库保管员烘烤焊接材料数量标准上不应超出两天用量,从一级库中出库焊条应立即送入二级库中烘烤箱进行烘烤,不一样类型焊条标准上应分别进行烘烤。
6.2 烘烤前如发觉焊条药皮开裂、脱落、油污、焊芯锈蚀等缺点之一者应停止烘烤,并立即汇报焊接责任工程师和物资责任人。
6.3 焊材烘烤时应从100℃以下缓慢升温,保温后随炉缓冷,严禁忽然放入高温炉或快速升温,和从高温中忽然取出冷却。
6.4 焊条应根据包装说明烘干温度和时间进行烘干。如焊条厂家未明确烘干温度和时间时,应按以下标准进行: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100-150℃,保温1-2 小时,缓慢冷却100 ℃然后转入保温烘箱进行保温,随用随取;碱性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保温2 小时,缓冷到100℃,然后转入保温箱内进行保温,随用随取。常见焊条、焊剂烘干规范见下表,其它焊材依据材料要求来进行烘干。
常见焊条、焊剂烘干规范
焊材牌号
烘干温度立即间
保温温度
J422
150℃×1h
100-150℃
J427
350-400℃×2h
100-150℃
HJ431
250℃×2h
100-150℃
6.5 保温烘箱为常开烘箱(不停电),要求温度保持在80-100℃之间。
6.6 烘干箱和保温箱内焊条应有表明其牌号、规格和批号有效标识。
6.7 焊材库管员必需严格实施要求,天天应认真填写在“焊条(剂)烘烤统计”(见附表一)。具体统计当日进炉烘烤焊接材料牌号、规格及批号、质保单号、烘烤数量、烘烤温度、保温时间等数据。
7 焊接材料领用和回收
7.1 焊工领用焊材时,焊接材料管理员应填写“焊接材料发放回收统计”(见附表二),统计当日发放焊接材料牌号、规格及批号和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数量、使用部位,多出焊条怎样处理等具体情况,领料人应检验所领实物是否和统计相符,确定无误后方可签字。
7.2 发放焊条时应根据先入先出、推陈储新标准进行烘烤、发放。
7.3 每位焊工每次领用焊条量通常不超出一包为宜,并能立即装入保温桶内;焊丝每次领用量为一盘;焊剂领用量每次以不超出10kg 为宜,随用随取,焊剂领用时须装入带盖无锈铁桶内。
7.4 焊材库管理员应做到帐物相符,发放焊接材料含有可最溯性。焊工天天下班后,必需上交剩下焊接材料和焊条头,保管员必需进行清点,做到收发一致,并作好统计。回收焊条必需表面清洁,可确定牌号、材质,对于表面肮脏,不能确定牌号、材质焊条一律作报废处理,退回焊条头长度必需小于50 毫米。
7.5 焊材库管员不能一次发给同一焊工两种不一样牌号焊材。
7.6 回收焊条应由保管员做好标识(每次退回用锯条划一条划痕),并重新烘烤,焊条重新烘烤后标准上可再使用一次,下次使用时应首先发放;回收焊剂应去除渣壳、杂质,重新烘烤后和新焊剂1:3 混匀使用。二次烘烤后焊条不得用于承压件焊接。
7.7 全部烘箱门必需随手关紧,非焊材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焊材库。
7.8 焊工从焊材库领取焊条,应立即装入保温筒并加盖,使用时随用随取,不得将焊条拿在手中或放置在保温筒外。焊接作业过程不得将焊材和工具、料件混放。
7.9 焊工不得自行保管焊材,焊工之间不得随意串换所领焊材,下班时应回收剩下焊材。
7.10 存放十二个月以上焊条,不得用于承压件焊接。当用于关键部件焊接时,如对其质量有怀疑时,焊接材料员应通知技术部门、质检部门重新做出多种性能试验判定,提出判定意见报总工程师同意,不能随意使用。
8 处罚
8.1 未根据要求设置焊接材料专用库房进行焊材保管,处罚项目部1000元;
8.2 未根据要求进行焊接材料烘干、发放、回收等相关工作并留存相关工作统计或统计不完善处罚项目部1000元/项。
9 附 则
9.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9.2 本制度由企业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10、附表及工作步骤图
10.1 焊条(剂)烘烤统计表
10.2 焊接材料发放、回收统计表
10.3 工作步骤图
10.1附表一
焊条(剂)烘烤统计表
序号
生产商
供给商
合格证/质保单号
批号
焊材及焊剂
数量
关键参数℃
烘后存放温度℃
烘干次数
烘烤编号
操作者
日期
备注
名称
牌号
规格
室温
烘烤温度
保温时间
10.2附表二
焊接材料发放、回收统计表
项目名称
领用数量
回收数量
序号
日期
施焊部位
焊工姓名
产品名称
焊条型号规格
焊条批号
根数/重量
署名
根数/重量
署名
备注
10.3 工作步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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