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宿舍管理制度一、目标:为使职员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环境,以确保职员在工作之余得到充足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升环境品质,特制订本措施。二、范围: 本企业全部住宿职员。三、内容:(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职员住宿申请表,经过申请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立案。2、企业宿舍,标准上经理级以上人员一人一间,职员两人以上共用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住宿职员不得私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给调整房间或床位。4、住宿职员使用宿舍内企业财物,须罗列清单,经职员个人和行政部清点确定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职员本人。5、住宿职员不得将宿舍转借她人使用或私
2、自留宿非本企业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外来人员借宿申请单进行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6、住宿职员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职员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珍贵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7、住宿职员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8、企业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9、住宿职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须折算赔偿。10、宿舍现有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企业以完好状态交和职员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1
3、1、企业领导或行政部如在适宜时间检验宿舍,职员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提议。 1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住宿: 12.1. 患有传染病者; 12.2. 有不良癖好者; 12.3. 家住企业周围且车程20分钟以内者;(二)、纪律管理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7:30.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施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验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对应处罚。3、企业(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需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通知门卫/宿舍管理员。4、工作时
4、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华、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她人休息。7、自觉珍惜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立即通知宿舍管理人员。8、宿舍内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严禁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觉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终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觉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物品,避免遭受不应
5、有损失。10、电视、音响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她人安宁为标准。11、住宿职员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12、住宿职员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企业物品。13、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吸烟、打架、偷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14、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5、入住职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包含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30元/次罚款。 16、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喂养宠物。 17、
6、严禁职员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8、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要求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数次不改者,企业可给予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9、未经企业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验宿舍除外) 20、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型代步工具带入楼内。21、未在企业内住宿职员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全部要求。(三)、安全管理1、宿舍内不得私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电器,严禁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进行烧煮、烹
7、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不使用漏电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职员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4、为保障职员安全,避免非本企业人员进入宿舍,请职员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验,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重罚。5、入住职员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确保室内人员物品安全。6、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强宿舍检验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聘、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奕,造成留宿者,给当值人员从重处理。(四)、卫生管理1、住宿职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喂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2、住宿职员个人床上用具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3、住宿职员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企业食堂垃圾桶内)倾倒。5、住宿职员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6、住宿职员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五)、探访管理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和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定,不然不准探访。2、外
9、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借宿单,不需借宿须在22:00前离厂。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私自逗留。4、探访人须遵守企业全部相关要求,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负担对应责任。(六)、迁出、退宿管理1、住宿职员迁出时须将使用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物品,须先经行政部人员检验。2、住宿职员离职(包含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3、住宿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3.1.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监督、指挥者;3.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酗酒者;3.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3.4.喧华、屡劝不改者;3.5.私自在宿舍呐接
10、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3.6.无正当理由常常在外住宿者。三、凡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不一样,给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数次重犯,永久取消住宿资格。四、宿舍收费措施1、居住所花费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等相关费用均由职员自理,并需缴对应管理费。企业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职员负担;两人一间,由两人平摊该项费用。三人及以上共用宿舍,每人每个月扣30元管理费。上述费用从住宿职员工资中扣减。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个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企业给予60元/月/间房水电费补助。3、宿舍内易耗品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由该宿舍负担对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企业联络维修并负担费用。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企业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