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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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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务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强化风险预控,加强劳务成本控制,确保选择、引进的劳务队伍信誉良好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劳务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务队伍分为内部劳务队伍和外部劳务队伍。内部劳务队伍是指由企业内部员工组建的具有专业施工能力的架子队;外部劳务队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拟与项目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并参与施工生产的外部协作单位。第三条 劳务队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用工、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

2、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公司、指挥部、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选择、使用和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经济管理部部长为副组长,法律事务、人事、劳资社保、工程管理、安质、物资设备、财务、审计、海外、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经济管理部分管副部长为组员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经济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经济管理部部长担任。第六条 工程公司根据本办法要求,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和分工成立与集团公司对应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第七条 指挥部、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

3、员的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主管部门主持劳务队伍管理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集团公司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监管层,主要职能是:1.落实股份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有关制度;2.建立劳务队伍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劳务承包管理办法;3.建立劳务队伍信息共享平台和劳务队伍管理台帐的建立、更新和管理;4.建立长大隧道、技术复杂桥梁等重难点工程劳务队伍资源库,审批重难点工程劳务队伍准入及录用资格;5.组织编制劳务承包指导价及劳务承包合同范本;6.评审和发布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及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黑名单);7.监督、指导及考评工程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8.对集团公司直管指挥部直接使用劳务队伍的招录全

4、过程进行监控、审批。第九条 工程公司为劳务队伍管理的控制层,负责直接管理与控制职责,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公司劳务承包管理实施细则;2.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台帐的建立、更新和管理,编制、修订劳务承包指导价;3.组织编制项目劳务策划方案,监督、指导项目部劳务队伍招(议)标;4.审批项目劳务队伍使用计划、录用、合同签订、进度款拨付及末次结算,监控劳务承包合同执行情况;5.发布工程公司劳务队伍合格名录及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黑名单),并上报集团公司;6.负责对新增劳务队伍进行考察、筛选,建立和补充劳务队伍资源库;7.监督、考评项目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及综合评价情

5、况;建立、保存劳务队伍的招录、使用、管理、考核评价、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8.负责指导项目清退不合格劳务队伍;对本单位的劳务队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 项目部为劳务队伍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劳务队伍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1.落实上级劳务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劳务管理细则;2.编报劳务队伍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承包方案;3.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招(议)标,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4.负责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拨款、成本管理;5.定期对劳务队伍进行过程业绩考核和综合评价,并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6.负责对所使用劳务人员的全面管理;负责清退不合格劳务队伍。第四章 劳务队伍选

6、用第十一条 工程公司为外部劳务队伍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外部劳务队伍准入执行以下程序:1.劳务队伍以择优引进、自我推荐形式提出申请;2.由项目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业绩考察合格后报工程公司;3.工程公司复审合格后分专业纳入劳务队伍资源库;4.完成一个项目合作后由项目将评价结果报工程公司;5.工程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将该劳务队分别纳入合格劳务队名录或不合格劳务队名单(黑名单)进行管理;6.集团公司根据工程公司上报的劳务队伍合格名录、不合格劳务队名单(黑名单)及考评资料分专业纳入集团公司劳务队伍资源库,具备参与所在本集团公司范围内项目投标或竞标的资格;7.集团公司将劳务队伍合格名录、不合格劳

7、务队伍名单(黑名单)上报股份公司,同时将劳务队伍合格名录、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黑名单)及时公布在集团公司内部网站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上,供项目部劳务队伍招(议)标、优选劳务队伍使用。第十二条 外部劳务队伍的准入必须坚持选用信誉良好、技术能力强、有资金和有常备设备(机具)的原则,条件具备的应到劳务队伍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1.必须具备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适应的资质,提供“四证一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2.提供审查资料的代理人需为企业法人或持企业法人授权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有与拟参与施工类别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无不良

8、信誉记录。第十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内部劳务队伍;再选用集团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的外部劳务队伍。第十四条 当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的劳务队伍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需选用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以外的劳务队伍时,必须按规定的准入标准和评价程序对其进行评价、并满足所报劳务单价不高于限价的条件后方可选用,选用后录入本单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中的劳务队伍;凡当年评价为不合格或有恶劣行为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履行完原合同约定内容后限期办理结算并撤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增加或补充合同内容。评价为不合格或除名的劳务队伍,纳入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至少五年内集团公

9、司任何单位均不得使用。第十六条 列入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的外部劳务队伍,连续两年未在集团内承包劳务工程的或未按时办理年审的,再进行劳务承包时必须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审查,合格后,方可选用。第五章 劳务策划第十七条 劳务策划工作围绕施工生产需要开展,要通过科学的劳务策划,在劳务使用源头上杜绝随意性,达到劳务风险可控、劳务资源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第十八条 劳务策划方案报工程公司审批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劳务策划方案之外改变劳务队伍使用计划的,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十九条 承包模式构建以劳务承包、工序承包为主,以自有内部作业队、架子队为支撑,以合法工程劳务分包为补

10、充,严禁提点大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作业层组织管理模式体系,规范劳务承包管理模式。1.关键工序、重点工程、直接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的工程,使用“人工+辅助材料+小型机具”承包模式,所有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统一采购、调配,关键环节的设备由企业配置;2.不便于将材料进行分离的工序,可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模式。第二十条 策划内容1.合理编制劳务队伍使用计划。按照劳务施工规模适度、劳务组织均衡、满足工期要求、便于现场管理的原则,确定劳务队伍数量、专业类型、劳动力配置及进场时间等;2.科学制定劳务承包模式及承包范围。按照合理延伸工序、优化承包内容、减少交叉施工、成本最优的原则,确定劳务承包工作内容

11、、单价构成、计量规则、物资供应方式。 第六章 劳务承包单价第二十一条 劳务承包单价的确定:集团公司将根据企业定额,内部、兄弟单位上年的劳务承包单价执行情况,每年第一季度编制下达“劳务承包指导限价”,供集团公司所有劳务承包时参照执行。第二十二条 工程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限价,结合所管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不高于集团公司限价的、供所属项目部执行的劳务承包限价;指挥(项目)部在执行过程中,确需突破限价时必须上报上一级审批后方可执行。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限价和劳务队伍上报的招(议)标劳务单价,确定劳务承包合同单价。 第七章 劳务队伍招(议)标第二十四条 劳务队伍录用坚持“集中审查、集中定价、集中调配”原

12、则,具体由项目部以招(议)标方式组织实施,公司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根据修订后的劳务策划方案并编制招标文件,在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信息平台(PM系统)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施工招标内容。第二十六条 向符合条件的劳务队伍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主要有:邀请意向表达、工程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联系方式及需要投标人携带的法人委托书和“四证一照”等。第二十七条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须知、法人代表委托书(授权书)、主要技术规范、报价说明、评标办法、劳务承包合同、承诺书、劳务工程量清单、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第二十八条 在规定时间内,劳务队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

13、文件的组成主要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标价的劳务承包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上场设备(机具)、组织计划、业绩证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等。第二十九条 通过评标,将方案最优、报价合理、施工能力强、信誉好的劳务队伍推荐为中标侯选人,报公司审批。第八章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三十条 坚持“先签合同、后上场”的原则。杜绝签订书面合同前,劳务人员和设备提前进入现场。招(议)标结果审批后,项目要采用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结合现场实际拟定劳务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劳务合同评审,上报公司审批后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第三十一条 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前,

14、项目部与劳务队伍要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优化;人、材(辅材、五金电杂)、机等资源配置;劳务清单报价及工作内容;变更估价;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水文保等相关要求;违约责任等。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后,在完成合同审批程序后,方能签订正式劳务承包合同。第三十二条 建立劳务承包合同交底制度。劳务承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召开交底会,对合同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交底。合同交底主要内容:合同范围、承包内容、合同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和计量规则、项目部供应材料单价、各分项工程材料损耗系数、工期安全质量控制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等。第三十三条 规范劳务队伍计价

15、。制定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以劳务合同为依据,采取现场验工方式,按照“先计量、后计价”和“联审联签”的原则实施月度计价,杜绝超计价、虚计价行为。重点控制合同外工程计价和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第三十四条 劳务拨款坚持“先计价、后付款”的原则和“联审会签”及“拨改代”制度,按月清算项目代付民工工资等各项费用,扣除劳务队领用材料费用、租(使)用项目设备费用,预留保证金后拨付资金,杜绝超付。第三十五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合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并履行审批程序。劳务队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异议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复审,复审后仍存在争议的要报上级单位协调,不能因劳务承包合同执行异议

16、而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和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第三十六条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应尽快办理竣工结算(末次验工计价),竣工结算报工程公司审批后签署末次结算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结算金额,结算工程范围,扣留质保金等。第三十七条 劳务队退场实施承诺制度,承诺事项包括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质量责任缺陷期间施工缺陷修复费用的责任,第三方债权债务企业免责等。第九章 信用评价第三十八条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劳务队伍逐级信用评价制度。第三十九条 信用评价要分类、分级实施,根据劳务队承担工程业绩类别进行分类,以劳务队施工能力等方面确定信誉等级。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信誉、资源投入、工期、

17、质量、安全、环保、结算、民工工资支付等。第四十条 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信用评价及上报工作;工程公司和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劳务队伍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发布合格劳务队伍名录及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黑名单)。项目至少每半年评价一次,工程公司和集团公司至少每年评价一次。第四十一条 因劳务队伍主观原因对企业信誉、效益等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列入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单(黑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人员素质、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承诺不符,影响正常实施;2.发生如恶意举报、恶意诉讼、恶意阻工闹事、恶意讨薪等恶劣行为;3.发生等级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损害我方信誉;4.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允许

18、直接与业主发生经济和技术性往来;5.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6.无理取闹且影响政府、业主、我方等机关正常工作或工程正常施工;7.已构成影响我方信誉的其它事实。第十章 劳务队伍人员及工资管理第四十二条 劳务队伍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填报统一的人员管理台账,并根据人员进、出场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按台账序号将劳务人员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扫描、有序建立档案。第四十三条 劳务队伍所有人员的工资必须按月及时发放。劳务队伍每月将造册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由劳务队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后上报项目部财务,经核实工费的合理性后,财务部门筹措资金、经劳务人员签字后当面发放或向统一办理的劳务人员银行工资卡汇款,工资

19、发放过程有必要时请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监管并签字确认,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及时发放。第四十四条 劳务人员离开工地时必须付清所有工费,并办理退场劳务人员工资兑现确认书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自愿离开的劳务人员,视为无欠发工资的实事存在;事后再出现劳务人员讨薪事件均属恶意行为,我方报请有关单位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一章 监督及问责第四十五条 加强劳务队伍管理,采取成本督察、现场调研及专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并整改落实到位。第四十六条 对劳务队伍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处理。第十二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其它办法和规定与本办法相悖时按本办法执行。工程公司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或修订实施细则,并上报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备案。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劳务承包管理办法(x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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