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陕西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劳务用工工作有效运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属公司劳务用工范围,均适用本办法。公司各项目部负责所属大内劳务用工管理。第三条 部门职能公司工程部为公司劳务合同履约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一)建立公司劳务分包队伍数据库,负责各个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级和履约中劳务分包队伍的各项考核。(二)负责组织监督各单位劳动队伍资质审查。(三)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劳务合同评审工作。(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2、合同台账建立、履约监督和存档备案工作。第二章 劳务分包第一节 劳务分包队伍选择第四条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的,超过50万的劳务分包合同原则上应办理劳务分包招议标手续。第五条 各项目部原则上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单位。第六条 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应对其历年来施工业绩、以往合作经历、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有效资格证件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各类有效资格证件,内容包括:(一)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六)
3、其他必要的证照。第二节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第八条 公司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统一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拟定。除应明确发包、承包单位名称(全称)、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分包工作的内容及范围,合同工期以及合同价款外,还需要约定一下条款:(一)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二)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方式及责任;(三)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四)工期延误惩罚标准;(五)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六)材料、机具供应方式;(七)发、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八)违约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十)补充条款(增加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第九条 劳务合同条款订立完毕,各项目部需建立劳务分包合同评
4、审机制,并完善合同归档相关制度。第三节 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与监督第十条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各部门必须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单位级、项目级、班组级)。第十一条 各项目部应切实履行过程监管的职能,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整改,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监督农名工发放情况,建立劳务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备案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部每季度收集所属各项目部新签订合同的劳务单价,并按地域、类别等方式整理汇总,建立公司内部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第十四条 合同项目完工时,各项目部根据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务工人员状况、施工质量、技术力量、安全生产、文明
5、施工等情况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评估资料并报本项目部主管部门存档,作为本年度考核劳务分包队伍的依据。第四节 劳务分包处罚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未按规定进行招议标而擅自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或使用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一经发现,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立即清退劳务分包队伍,令其重新进行招议标选择劳务分包单位。第十六条 凡施工中出现层层转包,以致发生劳务费纠纷、工资拖欠,而引起群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从重处罚。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中要求的,公司依据情节轻重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三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