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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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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了加强陕西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劳务用工工作有效运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属公司劳务用工范围,均适用本办法。公司各项目部负责所属大内劳务用工管理。 第三条 部门职能 公司工程部为公司劳务合同履约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 (一)建立公司劳务分包队伍数据库,负责各个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级和履约中劳务分包队伍的各项考核。 (二)负责组织监督各单位劳动队伍资质审查。 (三)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劳务合同评审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合同台账建立、履约监督和存档备案工作。 第二章 劳务分包 第一节 劳务分包队伍选择 第四条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的,超过50万的劳务分包合同原则上应办理劳务分包招议标手续。 第五条 各项目部原则上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单位。 第六条 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应对其历年来施工业绩、以往合作经历、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有效资格证件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选取。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各类有效资格证件,内容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资质证书;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六)其他必要的证照。 第二节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八条 公司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统一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拟定。除应明确发包、承包单位名称(全称)、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分包工作的内容及范围,合同工期以及合同价款外,还需要约定一下条款: (一)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 (二)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方式及责任; (三)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四)工期延误惩罚标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六)材料、机具供应方式; (七)发、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补充条款(增加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第九条 劳务合同条款订立完毕,各项目部需建立劳务分包合同评审机制,并完善合同归档相关制度。 第三节 劳务分包合同履约与监督 第十条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各部门必须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单位级、项目级、班组级)。 第十一条 各项目部应切实履行过程监管的职能,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整改,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监督农名工发放情况,建立劳务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备案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部每季度收集所属各项目部新签订合同的劳务单价,并按地域、类别等方式整理汇总,建立公司内部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合同项目完工时,各项目部根据使用的劳务分包单位务工人员状况、施工质量、技术力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评估资料并报本项目部主管部门存档,作为本年度考核劳务分包队伍的依据。 第四节 劳务分包处罚 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未按规定进行招议标而擅自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或使用不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队伍,一经发现,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立即清退劳务分包队伍,令其重新进行招议标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 凡施工中出现层层转包,以致发生劳务费纠纷、工资拖欠,而引起群访或越级上访事件,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从重处罚。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中要求的,公司依据情节轻重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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