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篇 总则第二篇 人事制度第三篇 薪酬管理制度第四篇 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 劳动保护用具管理制度第六篇 行为准则第七篇 奖惩制度第八篇 绩效管理制度第九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十篇 安全例会和教育制度第十一篇 安全检验制度第十二篇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篇 总 则第1条 为规范本企业人事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汇编。第2条 本企业职员聘用、试用、报到、职务或岗位任免和迁调、工作行为、职务或岗位交接手续、考勤管理、绩效考评、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和安全责任等事项均按本制度汇编要求办理。第3条 本企业职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汇编各项要求。第4条 本制度汇编自
2、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第二篇 人事制度第一章 聘用第1条 本企业各职务或岗位空缺,一律公开条件,优先向企业内部职员招聘。在企业内部职员无人胜任情况下,进行社会招聘。第2条 本企业聘用各级职员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等条件适合对应职务或岗位工作为标准,择优聘用。第3条 本企业各级职员必需含有以下基础资格,才能聘用:1. 中层管理人员(即各部、站正副职主管)聘用:1.1 中层管理人员包含部长、副部长、站长、副站长和部、站助理等岗位;1.2 含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管理岗工作 经验,年纪在25岁以上,含有较高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日常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2. 通常管
3、理人员聘用:2.1 通常管理人员包含业务管理员、系统主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员、秘书、文员、工程管理员、采购管理员、车务管理员等岗位;2.2 含有大专学历,年纪在23岁以上,含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含有良好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其它条件视具体岗位需求而定。3. 操作人员聘用:3.1操作人员包含收费员、票务员、监控员、收费班长、中心调度员、电工、综合维修工、汽修工、司机、门卫、炊事员、保洁员、库房管理员、物品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岗位;3.2含有高中及以上或相当于高中水平学历,其它条件需符合对应岗位任职要求。4. 如企业对各级职员有特殊需要,可合适放宽资格条件,不受此限。第4条 本企业管理人员聘用期限
4、:中层管理人员(即各部、站正副职主管)、通常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聘用期限为1年。第二章 报到及试用第5条 应聘人员必需经过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程序并全部考评合格后方准予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自向人力资源部报到之日起算)。报到时,职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资料:1. 填写个人履历表2. 交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3. 交验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4. 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5. 交验就失业证6. 如属非首次就业者需提供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实材料,并通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7. 如有其它职业、技术等专业资格者,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8. 其它。第6条 新入司职员必需认真学习企
5、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并在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下签署安全保卫责任书。第7条 处于试用期职员必需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期满正式录用,不然企业给予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协议处理:1. 试用期间月平均绩效考评成绩不得低于标准分85%;2. 试用期间,除婚丧假外休假不得超出3个制度工作日;3. 试用期间,不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违纪行为。第三章 职务或岗位任免、晋升和迁调第8条 各级职务或岗位任免、晋升和迁调,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和企业运行管理需要,由企业决议层决定。第9条 职务或岗位任免经企业决议层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负责联合公布人事任(免)决定。第10条 凡出现以下不能胜任职务或岗位工作情况之一,企业
6、将视具体情况做任免或迁调处理:1. 年度累计3次及以上次数月度绩效考评成绩低于70分;2. 年度连续2次月度绩效成绩低于70;3. 无团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常常贻误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第11条 企业管理人员晋升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晋升需参与对应管理层次考评,考评成绩合格即含有晋升资格。凡含有晋升资格职员,一律纳入企业管理人才贮备库,并依据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企业进行人事调整等决议时,将依据择优晋升标准,取对应管理层次晋升资格考试成绩排列前三名职员进行竞聘上岗。各管理层次晋升考评条件和相关要求要求以下:1. 收费一线管理人员。1.1收费一线管理人员包含营运中心管理员、收费班长、票务员、监控员等岗位。
7、1.2相关要求参考营运部资格考评制度实施。2. 通常行政管理人员。2.1 通常行政管理人员包含业务管理员、系统主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员、秘书、文员、工程管理员、采购管理员、车务管理员等岗位。2.2 通常行政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于每十二个月6月份举行一次。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包含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和文案写作等)和面试两项。考试合格后颁发行政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该证使用期为2年。2.3 参与通常行政管理人员任用资格考评条件: 1)含有高中或以上学历者; 2)含有本企业工作经验满2年及以上者; 3)2年内无任何处分统计者; 4)现任收费基层管理员或含有收费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8、 5)如岗位所需,还需提供相关职业任职证书。3. 中层管理人员。3.1 中层管理人员包含部门正副职主管、收费站正副职站长和部长助理等岗位。3.2 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于每十二个月7月份举行一次。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包含职务所需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文案写作等)、情境测试、面试和竞聘演讲等四项。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该证使用期为3年。3.3 参与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评条件: 1)含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含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管理岗工作经验; 3)无任何处分统计者; 4)属通常行政管理人员和收费一线管理人员,上十二个月度绩效考评成绩需在总排名前三名;5)需由部门主
9、管推荐。第四章 劳动协议管理第12条 劳动协议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含有以下条款:1. 劳动协议期限;2. 工作内容;3. 劳动酬劳;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 社会保险和福利;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7. 劳动纪律;8. 劳动协议终止、解除条件;9. 违反劳动协议责任;10. 能够协商约定其它内容。第13条 企业和新招入职员于报到之日起日内签订劳动协议。第14条 劳动协议期限标准上为十二个月。第15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1. 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 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和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10、损害;4. 被劳动教养;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不过应该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满后,经所在区(县)劳动判定委员会判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2. 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协议中约定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第17条 企业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理期间或经相关部门确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淘汰人员,应提前日向工会或全体职
11、员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员意见,经向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后,能够和被淘汰人员解除劳动协议。企业根据本条要求淘汰人员,在六个月内又录用人员,在相同条件下应该优先录用被淘汰人员。第18条 经劳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协议能够解除。第19条 企业依据本章第16条、第17条、第18条之要求解除劳动协议,应该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给经济赔偿。第20条 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应该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第2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职员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1. 在试用期内;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3.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劳动
12、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4. 用人单位未根据协议要求支付劳动酬劳。第22条 劳动协议续订手续:1. 通常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和收费一线人员劳动协议续订。劳动协议期满前50天,各部门主管或收费站站长依据下属职员协议期内实际工作表现,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协议意见书,报由企业决议层导审定后,企业于协议期满前日内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2. 中层管理人员劳动协议续订。劳动协议期满前50天,各部门主管领导依据部属在协议期内实际业绩表现,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协议意见,报企业决议层审定后,企业于协议期满前日内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第三篇 薪酬管理制度第1条 为了愈加好地落实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标准,充足调动
13、广大职员工作主动性,进而规范企业工资管理,企业依据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必需落实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公正公平三大基础标准和激励、高效、简单、实用标准。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企业支付能力和职员所处岗位在企业相对价值、职员贡献大小等原因。第3条 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第4条 本企业采取岗位(职务)工资制。(其各级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2)第一章 月标准工资总额第5条 职员月标准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和奖金性工资两部分组成。1. 基础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年功工资三部分。1.1基础工资是确保职员正常生活一定
14、标准基础生活费;1.2岗位(职务)工资是依据职员所在岗位(或担任职务)及实际含有技术水平和所负担责任度而确立工资单元。1.3年功工资是伴随职员工作年限增加而逐年递增工资,是对职员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积累所给认可和赔偿。年功工资标准为10元/年,自入司之日起每满十二个月递增10元年功工资。2. 奖金性工资包含绩效工资和调整工资两部分。2.1绩效工资是职员收入中和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员个人工作效率、工作结果直接挂钩部分。其发放标准为:以综合考评决定扣罚或奖励分值,激励职员勤奋工作、多做贡献。2.2调整工资是为了奖励国派职员特殊贡献而设置工资单元。第二章 工资支付形式第6条 企业职员月工资额以划拨个人银行
15、账户形式于每个月25日支付。如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假日,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第三章 工作时间第7条 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制和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等两种工时制度。第8条 各部门无特殊情况,标准上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安排加班。第四章 加班工资第9条 加班工资基数由基础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组成。若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准。第10条 安排职员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根据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职员在休息日工作(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本款只适适用于标准工时制职员),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根据不低
16、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职员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根据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1. 日加班工资加班基数20.92天(月制度工作日) 对应百分比。2. 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小时对应百分比。第11条 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休假期间,企业安排工作或参与庆贺活动,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企业安排少数民族身份职员工作,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实施。第五章 考勤管理第12条 企业职员要严格遵守企业考勤制度,在要求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第13条 职员每日出勤情况要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委派人员负责审核。第14条 考勤
17、统计人员要严格依据企业考勤制度真实、正确统计考勤表,并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确保无误。第六章 休假工资第15条 本章所指休假工资包含病假工资、事假工资、探亲假工资、婚丧假工资、产假工资、流产假工资、计划生育假工资、工伤待遇、旷工、迟到和早退等。1.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1.1病假是指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休息假期。1.2病假期间按日扣发基础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每病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评分10分;凡当月病假天数累计超出工作日50%,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1.3病假工资计算:1)连续工龄不满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计发;2)连续工龄年(含2年)以上不满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计发;3)连续工龄年
18、(含4年)以上不满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计发;4)连续工龄年(含6年)以上不满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计发;5)连续工龄年以上(含8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计发。1.4病假日工资基础工资20.92(月制度工作日)病假小时工资病假日工资8小时2. 事假工资发放标准2.1事假是指职员因个人非身体原因不能工作或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而休息假期。2.2事假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并结合绩效工资连同计算。事假期间按日扣发事假工资。每事假一天扣除当月绩效评分15分;凡当月事假天数累计达5天以上,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3事假工资计算:每休一天事假,扣除100%事假日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评分15分。 2.4事假日工资
19、工资总额20.92(月制度工作日) 事假小时工资事假日工资8小时3. 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工资、产假、工伤等假别发放标准 3.1探亲假是指职员探望异地居住配偶和探望父母而休息假期。该类假别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 3.2婚假指本人依据国家婚姻法要求办理结婚而休息假期,通常为3天假期。男女双方初婚且属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7天假期。该类假别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 3.3丧假是指本人因父母、配偶、儿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而休息假期,假期3天。该类假别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 3.4计划生育假是指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上环术、取环术、结扎术、人流术等节育手术而休息假期(具体手术项目及相关
20、休假天数按天津市相关要求实施)。该类假别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 3.5工伤是指职员因工负伤而休息假期。该类假别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3.6产假是指女职员因生育而休息假期。顺产假期为90天,包含产前15天产后7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即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儿女),给女方30天50基础工资奖励或增加产假30天。该类假别根据基础工资全额发放。3.7流产假是指女职员因怀孕流产而休息假期。怀孕三个月以下流产,流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流产假30天;四个月(含四个月)至七个月,流产假42天。该类假别根据基础工资全额发
21、放。4. 公假工资发放标准 5.1公假是指由企业委派职员占用工作时间参与会议、学习、培训、外协和其它等活动。5.2公假工资根据工资总额全额发放。5. 旷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6.1 旷工是指职员没有推行向主管领导请假手续,或在请假未被同意情况下,无故在工作日内不到岗工作行为和其它被视为旷工行为。6.2 凡有旷工行为职员除依据企业奖惩条例中相关要求实施外,还须做出按50分/旷工日标准扣除当月绩效评分和按旷工日数全额扣除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和调整工资处罚。第16条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诊疗期间,在要求医疗期内工资待遇,按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第17条
22、 如职员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超出6个月时,自第7个月起停发病假工资,改为按月发放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助费,救助费支付标准为:1. 本企业工龄不满十二个月者,按本人基础工资总和40发放;2. 本企业工龄满十二个月未满三年者,按本人基础工资总和50发放;3. 本企业工龄满三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基础工资总和60发放;4. 如发放救助费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第18条 职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与下列活动,企业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而且按工资总额全额发放:1. 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会议;3. 充当人
23、民法庭证实人;4. 出席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大会;5. 工会法要求基层工会非专职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6. 劳动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因推行代表职责,参与集体协商而占用工作时间;7. 其它依法参与社会活动。第19条 新录用职员,自报到之日起发放试用工资,试用考评期满且考评合格职员,自考评合格之日起按该岗位月标准工资总额计发工资;企业内部调岗职员,自考评合格之日起按该岗位月标准工资总额计发工资。如新职员试用或内部调岗时附有相关工资调整企业文件,则依据企业文件要求实施。第七章 工资扣除事项第20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从职员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1. 应该由职员个人缴纳工资、
24、薪金所得税款;2. 应该由职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3. 应该由职员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4. 帮助实施法院判决、裁定由职员负担抚养费、赡养费、赔偿款等费用;5.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其它费用。第21条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从职员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1. 经企业和职员约定能够从职员工资中扣除费用;2. 依法签署劳动协议中明确要求能够扣除费用;3. 企业依法制订并经职代会同意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要求能够扣除费用;4. 职员赔偿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费用。职员能够和企业协商约定经济损失赔偿每个月扣除部分。扣除后剩下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八章 其它事项第22条 企业严格实施本市最低工资
25、保障相关要求,支付职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23条 企业实施以岗定薪制。凡岗位出现调动职员,自到岗之日起依据本制度第19条之要求取酬。第24条 本薪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四篇 考勤管理制度第1条 考勤是企业管理工作基础,是计发工资、劳保福利和奖金等候遇关键依据。为了规范企业考勤管理,进而保障企业正常运行,提升职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考勤管理制度。第2条 本考勤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第一章 各类出勤管理第3条 事假1. 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而休事假职员,应事先填报请假审批表向主管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须由本人用电话等方法请假,但需于5日内补办填报请假审批表手续。如假期不够
26、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2. 事假审批权限:机关工作人员和收费基层人员当月累计请2天事假,由其部门主管或站长审批;当月累计请2天以上至5天事假,报由部门主管审批;当月累计请5天以上事假,经部门主管同意后转呈企业主管领导审批。部门副职主管和站长请事假,当月累计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2天以上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后转呈企业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主管请事假,由企业主管领导审批。3. 休事假需提供相关责任人签署请假审批表。第4条 病假1. 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而需休病假职员,应事先由本人报部门主管或企业主管领导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由本人电话、书信、口信等方法请假。2. 病假审批权限:凡当年连续休满半个月及以上病
27、假或当年累计休假满30天且需继续休假职员,需前往企业指定医院进行病情判定(费用由当事人负担),并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继续休假,不然视为旷工。3. 休病假需提供证实材料:医师开具且盖有医院印鉴(需由社保指定医院开具)诊疗证实书原件(提议休假日数需和实际请假日数相符),医治病症病历、诊疗收据和对应处方、诊疗明细、检验汇报书等票据复印件,相关责任人签署审批汇报。第5条 婚假1. 依据国家婚姻法要求办理结婚而需要休婚假职员,应提前15天填制请假审批表并报部门主管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复核,并报企业领导批假。2. 休婚假需提供证实材料:结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主管签署请假审批表。3. 婚假假期通
28、常为3天。如男女双方初婚且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7天假期。第6条 丧假1. 因父母、配偶、儿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而需要休丧假职员,应事先填制请假审批表报部门主管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复核,并报企业领导批假。如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法请假,但需补办书面(请假审批表)手续。2. 休丧假需提供由主管签署请假审批表。3. 丧假假期为3天。第7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1. 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分娩和进行计划生育手术而需休假职员,应事先填制请假审批表报部门主管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并报企业领导批假。如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法请假,但需补办书面(请假审批表)手
29、续。2. 休产假、计划生育需提供证实材料:由医师开具且盖有医院印鉴(需由社保指定医院开具)诊疗证实书(提议休假日数需和实际请假日数相符)和医治病症病历、诊疗收据和对应处方、诊疗明细、检验汇报书等票据复印件。3. 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儿女晚育)增加产假30天或享受1个月50基础工资奖励。计划生育假期天数按国家、天津市相关要求,并结合医院开具诊疗证实审批。第8条 探亲假1. 探望异地居住配偶和父母而休探亲假职员,应提前1个月报所属部门主管审批,所属部门主管报企业领导同意后发可休
30、假。2. 探亲假假期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实施。3. 休探亲假需提供异地居住证实。第9条 旷工凡职员出现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实或其它类似性质行为;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同意,而不到岗;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逾期不到岗;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1.5无故醉酒造成无法上岗工作;1.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1.7其它被视为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工资待遇按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和企业奖惩制度中相关要求实施。第10条 凡未按第4、5、6、7、8条之要求申报休假,且未于休假次月10日之前(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延长至15日)将相关凭证依据要求交予人力资
31、源部,均按事假论处;休事假手续不全,按旷工论处;未于当月15日之前提交绩效评分表,视为当月绩效评分为0分。第11条 如遇不可抗力情况,未能立即交付或交全休假手续,但确有休假事实和依据,所属部门主管或站长应于当月15日之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文字证实材料,并于15日内补齐相关手续,不然依据第10条之要求进行处理,并视具体情况对部门主管及站长做出扣罚当月绩效评分1分处理。第12条 迟到和早退。1. 机关工作人员和收费站工作人员。1.1凡未搭乘企业要求班车且未于企业要求上班时间抵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凡未搭乘企业要求班车且未于企业要求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1.2因工作原因需提前离开企业,需报部
32、门主管同意(中层级须特殊要求审批);1.3迟到或早退工时数未超出当日工作时数二分之一,绩效工资扣5分,本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扣发当月100%绩效工资;迟到或早退工时数超出二分之一工作日,按旷工论处。2. 中层管理人员。2.1凡配置用车中层管理人员未按企业要求上下班时间抵达或离开工作地点视为迟到或早退;2.2因车辆和道路问题而造成迟到,需报企业主管领导或办公室立案(站级须特殊要求);2.3因工作原因需提前离开企业,需报企业主管领导或办公室立案;2.4迟到或早退工时数未超出当日工作日二分之一,绩效工资扣5分,本月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以上扣发当月100%绩效工资;迟到或早退工时数超出二分之一工作日
33、,按旷工论处。第二章 加班管理第13条 企业提倡“高效优质地工作”,标准上不安排加班。确因紧急任务或突发原因需加班职员,须由所属部门主管指派,并事先口头或以填写加班审批表方法报请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第14条 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在休息日加班,本部门可自行调整倒休。第三章 考勤管理人员职责和要求第15条 各部门应设置考勤员,考勤员由部门主管委派责任心强、工作严谨职员担任,其关键负责部内考勤统计、汇总和凭证审核等工作;部门主管负责部内考勤审核。企业整体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第16条 考勤员职责:1. 按要求立即、认真、正确地统计考勤情况;2. 如实反应企业或本
34、部门考勤中存在问题;3. 依据企业考勤制度要求审核并妥善保管多种休假凭证;4. 立即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书面汇总统计和季度汇报。第17条 考勤员填写考勤要字迹工整、不涂改,各类休假应按以下考勤记载符号填写:出勤:/(标准工时制)、/(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白班)、(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夜班)事假: 病假: 婚假:+ 丧假: 产假:工伤:U 旷工: 迟到: 计划生育假:公假:G 第18条 考勤员要将本部人员变动和调动情况立即正确进行统计,并在本部门考勤表和汇总表中注明调动日期、起源或去向。第19条 考勤员每日要统计当日考勤,严禁提前或月底一次性进行统计。第20条 各部门应在每个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各
35、类休假凭证和其它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立案。第21条 考勤员申报人力资源部考勤统计有误、对应休假凭证不全、无考勤员和部门主管(或站长)签字或未按第19条要求实施,企业将视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1. 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制度第10条之要求进行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由具体责任人负担;2. 依据责任不一样,分别扣罚考勤员当月绩效评分3分及部门主管或站长当月绩效评分1分;3. 如有特殊原因未能依据本要求进行休假申报,需由相关部门向企业主管领导报书面说明材料,待审批后方可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后续工作。第四章 医疗期第22条 为了保障职员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要求,制订本章之要求
36、。第23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协议时限。第24条 企业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据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1.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第25条 医疗期三个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
37、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26条 企业职员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诊疗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工作,应该由劳动判定委员会参考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判定。被判定为一至四级,应该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判定为五至十级,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协议。第27条 企业职员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诊疗疾病,医疗期满,应该由劳动判定委员会参考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判定,被判定
38、为一至四级,应该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八条医疗期满还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协议经济赔偿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实施。第28条 各部门主管或站长要主动关心珍惜伤病职员,对长久休病假职员每个月最少要进行一次家访,帮助她们处理实际困难,使她们得到立即诊疗、休息,第29条 各部门主管或站长要立即了解长休职员伤、病、残情况改变,立即通知已恢复劳动能力职员按时复工;依据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安排一定试工期或调换合适工作;要加强企业劳动纪律,对逾期不复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企业将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第五章 其它事项第30条 各部主管干部应严格根据本制度相关要求,
39、对部门或站内职员考勤情况进行严格地控制和管理。第31条 填制各类考勤审批表时,必需将休假类别、休假起止日期、加班类别、加班起止日期、姓名、人数和相关人员签字等事项标注清楚。第32条 凡在考勤统计中进行舞弊或未遵照本制度实施者,经查实后,均按企业奖惩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严厉处理。第五篇 劳动保护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加强对职员劳动保护用具管理,保障广大职员在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树立企业收费管理形象,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严厉、规范、安全、经济、实用、展示企业企业文化、表现职员精神面貌标准特制订本要求。第二章 劳动保护服装分类及配置人员第2条 劳动保护服装共分为三类:包含管理岗位服装
40、、收费岗位服装、辅助岗位服装。1. 配置管理岗位服装人员:企业领导、中层管理岗位、通常管理岗位、部分辅助性岗位。2. 配置收费岗位服装人员包含:收费站长、收费班长、票务员、监控员、收费员。3. 配置辅助岗位服装人员:司机、电工、炊事员、汽修工、维修工、门卫等。第三章 劳动保护服装配置标准第3条 管理岗位服装1. 男士服装标准冬春秋装:蓝色西服套装一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2条),衬衣3件,企业标准领带1条。夏 装:白色短袖衬衣2件,蓝色长裤2条。2. 女士服装标准冬春秋装: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裤子2条、裙1条、坎肩1件)。夏 装:衬衣2件,裙1套。3. 使用年限管理岗位男女各季服装使用年
41、限均为三年,每满三年按配置标准重新发放。第4条 收费岗位服装1. 收费员、监控员、收费班长等岗位男士服装标准冬 装:蓝色毛涤华达尼翻领制服套装2套,收费员和收费班长加棉服上衣1件。春 秋 装:蓝色毛涤细纹华达尼翻领夹克套装2套。冬春秋装衬衣:涤棉深灰色长袖衬衣3件。夏 装:确实良半袖衬衣和全涤蓝色长裤各2件。配 件:蓝色沿帽1顶,冬帽1顶,领带1条。2. 收费员、监控员、收费班长等岗位女士服装标准冬 装:毛涤宝石兰华达尼双牌扣翻领制服套装1套,白地兰条立领长袖衬衣2件,收费员和收费班长加棉服上衣1件。春 秋 装:全涤宝石兰华达尼双牌扣翻领制服套装2套,白地兰条立领长袖衬衣2件。夏 装:全涤宝石
42、兰华达尼长裤2条,裙1条,白地兰条半袖衬衣2件,宝石兰后翻式夹帽2顶,宝石兰女装领带2条。3. 收费站长男士服装标准(在配置管理岗位服装基础上加配)冬 装:蓝制服套装2套。春 秋 装:蓝色毛涤细纹华达尼翻领夹克套装2套。冬春秋装衬衣:涤棉深灰色长袖衬衣2件。夏 装:确实良半袖衬衣和全涤蓝色长裤各2件。配 件:蓝色沿帽1顶,冬帽1顶,领带1条。4. 收费站长女士服装标准(在配置管理岗位服装基础上加配)冬 装:毛涤宝石兰华达尼双牌扣翻领制服套装2套,白地兰条立领长袖衬衣2件。春 秋 装:全涤宝石兰华达尼双牌扣翻领制服套装2套,白地兰条立领长袖衬衣2件。夏 装:全涤宝石兰华达尼长裤2条,裙1条,白地
43、兰条半袖衬衣2件,宝石兰后翻式夹帽2顶,宝石兰女装领带2条5. 使用年限收费岗位男女除棉服各季服装使用均为3年,每满3年按标准重新发放,棉服每满四年重新发放。第5条 辅助岗位服装1. 收费站电工岗位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蓝色纯棉夹克2件、蓝色纯棉长裤(厚)2条,长袖纯棉衬衣2件。夏 装:短袖纯棉衬衣1件。绝缘胶鞋:每三年发放棉鞋1双、每十二个月发放单鞋1双。2. 机关电工岗位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1条)、白色长袖衬衣1件;每三年发放蓝色纯棉夹克2件、蓝色纯棉长裤(厚)2条,长袖纯棉衬衣2件。夏 装:短袖纯棉衬衣1件。绝缘胶鞋:每三年发放棉鞋1双、每十二个月发放单鞋1双
44、。3. 炊事岗位 3.1女士服装 冬春秋装: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裤子1条、裙1条、坎肩1件)。夏 装:衬衣1件,裙1套。其 她:每三年发放(春秋、夏)厨师制服各两套。 3.2男士服装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1条),衬衣2件,企业标准领带1条。 夏 装:每三年发放白色短袖衬衣1件,蓝色长裤1条。其 她:每三年发放(春秋、夏)厨师制服各2套。4. 汽修和综合维修岗位4.1女士服装 冬春秋装: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裤子1条、裙1条、坎肩1件)。夏 装:衬衣1件,裙1套。其 她:每三年发放(春秋、夏)操作制服各2套。 4.2男士服装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蓝
45、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1条),衬衣2件(白色、企业兰各1件),企业标准领带1条。 夏 装:每三年发放白色短袖衬衣1件,蓝色长裤1条。其 她:每三年发放(春秋、夏)操作制服各2套。5. 司机岗位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1条),衬衣2件(白色、企业兰各1件),企业标准领带1条。 夏 装:每三年发放白色短袖衬衣1件,蓝色长裤1条。其 她:每三年发放(春秋、夏)岗位制服各2套。6. 门卫岗位冬春秋装:每三年发放蓝色西服套装1套(含上衣1件和裤子1条),衬衣2件(白色、企业兰各1件),企业标准领带1条。 夏 装:每三年发放白色短袖衬衣1件,蓝色长裤1条。其 她:每
46、三年发放(春秋、夏)岗位制服各2套。7. 从事露天工作人员配置发光背心一件,每两年更换一次。第四章 收费岗位服装换装时间第6条 春装:03月10日05月15日夏装:05月16日09月30日秋装:10月01日11月10日冬装:11月11日03月09日以上收费岗位换装时间为企业标准上整体换装时间,部分收费站点因气候原因可合适调整,由相关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掌握,换装日期可在要求日期上下十天范围内浮动。第五章 劳动保护服装着装要求第7条 收费岗位服装着装要求1. 收费岗位劳保服装配饰定位标准1.1领花:领花上司标盾牌角应对准衣领角,两端松枝距领边约0.5厘米处定位;1.2臂章:固定在左臂上,从袖衫最高点外下6.5厘米处为臂章上端,垂直缝钉;1.3冬装衬衣不佩戴领花,系领带;1.4春装男装衬衣佩戴领花,系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