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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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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人事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办法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编制定员 第三章 员工招聘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人力资源配置 第六章 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第七章 奖惩管理 第八章 离职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规范编制定员、员工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配置、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离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室(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的员工。第三条第三条 公司人事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分级管-2-理的原则,实现人力资源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实施对各单位人力资源配置、开发等项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督查工作,积极创造和不断优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职业发展环境。第五条第五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履行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日常人事管理细则制定及实施等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编制定员编制定员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对各单位编制定员实行总量控制,即控制定员总数、直管领导职数、科室数、科级领导职数、机关一般

3、管理人员数、队数、队级管理人员数。第七条第七条 各单位在控制职数内按照精简高效、权责对等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组织机构、岗位定员、工作班制,确定编制定员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条第八条 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岗位及职务的名称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名称确定,各单位要于当年 1 月末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本单位机构设置及岗位定员资料。第九条第九条 各单位的编制定员确定后应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当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在控制职数内进行动态调-3-整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控制职数且确需调整,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报公司审批。第三章第三章 员工招聘员工招聘 第十条第十条 员工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4、择优”、“岗能匹配”的原则。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员工招聘组织及分工(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1、明确公司短、中、长期发展目标与人才规划的战略需求,制订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公司岗位配置及人员结构的确定与优化;4、招聘策略的组织实施及招聘规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控;5、招聘效果的阶段性评估。(二)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本单位人力资源计划的确定;2、本单位岗位配置及人员结构的确定与优化;3、本单位招聘计划的拟定;明确所聘岗位的职责,提供详尽有效的职位说明书及任职资格说明书,并明确特殊需求;4、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招聘项目工作的开展;5、负责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跟

5、踪,试用考核评估及评判。-4-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各单位每年 10 月根据业务与管理发展需要,结合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及定岗定编计划,在确认本单位内部无横向调剂的可能性后,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单位的人员招聘需求计划报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发展规划、定编定岗情况及各单位招聘需求计划,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报公司审定,以指导年度招聘工作的开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组织进行招聘,招聘渠道主要有:校园招聘、人才招聘会、广告招聘、网络招聘等。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制定和公布招聘简章,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对符合

6、要求者按照初试、复试体检及背景调查确定录用人选报公司审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甄选,提出初步人选报公司审定。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公司与员工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依法明确公司和员工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劳动行为。-5-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书采用经劳动行政部门监制的公司统一文本。各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在劳动合同书中增加其他约定内容和条款。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

7、合同期限原则上为 3 年,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 6 年。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若出现国家法律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各单位必须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并报公司批准。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在公司内部调转,原劳动合同书继续生效。但如果原条款需要做较大变更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书中协商变更部分内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公司及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

8、关系管理台账和统计报表制度,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维护,使劳动关系基础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五年备查。-6-第五章第五章 人力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生产、工作和市场变化等需要,按照人尽其才、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进行人力资源调整和配置,对人力资源结构进行优化整合。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并充分考虑员工实际情况和适应性,调整员工职务或工作岗位。对于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职工,各单位须及时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第二十六条第二

9、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补充岗位缺员,可采取内部招聘、内部调动的方式进行。关键、重要岗位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由借调单位提交书面请示,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第六章第六章 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考勤包括对员工出勤和休息休假情况进行的考核。出勤考核项目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息休假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7

10、-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而履行的手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擅自离岗下班的,视为早退;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视为旷工。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事、因病离开岗位,必须执行临时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准假或假期已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上班的,没有特殊原因,按旷工处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公司根据国务院颁布 2007 年第 514 号令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 1 个年

11、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2、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3、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三)员工年休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员工经单位批准从事社会活动、开会、文化学-8-习、

12、技术培训、民兵训练等非生产活动,均按公假处理。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员工因事不能出勤可请事假。员工请事假,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写明事由及休假时间,待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因急事来不及请假,应以电话方式提前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待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在事后补办相关请假手续。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对事假进行严格控制,要明确规定各级管理者批准事假天数,一般连续不超过 15 天或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30 天。第三十八第三十八条条 员工因病不能出勤可请病假,因病休假要严格执行假期审批程序。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病伤员工必须服从单位为其安排的身体检查。凡索取或伪造病假条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13、,除按旷工处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公司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员工因市政动迁、搬迁,可享受迁居假 3 天。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病故可休丧假三天,员工的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去世,可休丧假一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病故需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途远近另给路程假。第第四十三条四十三条 探亲假具体条件、时间及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9-执行及(81)交秦港人劳字第 177 号文件。(一)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

14、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访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乙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二)职工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三)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

15、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四)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五)员工探亲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劳动纪律管理及相关规定: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 人次,扣发责任人绩效工资 5%,扣发责任部门 1%;2、迟到、早退 1 人次,扣发责任人绩效工资 10%,扣发责任部门 1%;-10-3、考勤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责任人绩效工资 5%,扣发责任部门 1%;4、当班扇子离岗发现一次,扣发绩效工资 25%,扣发责任

16、部门 1%;5、其它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工伤停工留薪期长短由秦皇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各级考勤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考勤工作。如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在日常考勤管理过程中,如有侮辱、威胁、谩骂、殴打考勤员和相关领导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销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第七章 奖惩管理奖惩管理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

17、条 公司对工作业绩突出,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赢得较好社会声誉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员工,予以奖励,从而激发员工工作热诚、积极性与创造性;对违反规定,损害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员工,予以惩处,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保障企业和员工共同及长远利益。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11-(一)积极进取,在开拓市场,深化内部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服务水平、品牌美誉度、货运质量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公司的对外承诺,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事迹先进或表现突出的。(三)工作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在技术革新、运

18、用新技术、新经验、新管理手段或创新工作方法,使公司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四)在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廉洁奉公、见义勇为、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五)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在维护港口治安、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六)操作技能精湛、娴熟,具有绝招绝技,参加公司及以上技术比武,成绩优异者;或者创造了国内同行业最高生产记录者。(七)保护公司财物,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或在突发事件中随机应变处置得宜,积极排除事故隐患,使公司免受或减轻损失的。(八)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专项工作或突击性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九)其他方面做

19、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12-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方式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金等,另外公司特设立总经理专项嘉奖。具体奖项的奖励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奖励审批权限。各单位内部对员工的奖励,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公司级别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名报公司审批。地市级以上奖励按有关规定,经各单位推荐提名,公司审定后上报。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员工获得公司级别及以上奖励的,由所在单位整理材料,存入个人档案。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惩处:(一)违反劳动纪律,旷工或无故迟到、早退的;上班干私活的;擅离岗位影响生产工作的;在禁烟区吸烟

20、的;班前、班中饮酒的;在病假条、考勤单上弄虚作假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无理闹访,唆使他人集体或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五)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消极怠工,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完成,影响公司利益的;野蛮装卸,粗-13-暴待客,服务态度恶劣的;谋求个人私利,吃拿卡要,损害货主利益的。(六)滥用职权,违反财经制度,浪费公司资源,损公肥私,徇私舞弊,使公司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的。(

21、七)恶意侮辱或诬害他人,制造事端的;打击报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或互相包庇的;有不良行为,受到治安处罚的。(八)伪造、变造单位的报告、记录、证明,造成不良影响的;遇有紧急情况,不作为或变相不作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九)犯有其他错误的。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对员工的惩处有:减免绩效工资、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在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惩处的同时,可给予 1-6 个月的待岗处理。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连续旷工时间达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30 天以上的;(二)工作时间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三

22、)偷窃、侵占、欺诈骗取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经查属实者;(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员工在合同期内受警告及以上惩处达到 3 次的;(六)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14-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对员工进行减免绩效工资和通报批评按公司和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警告、记过、记大过,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惩处意见,并征求工会的意见,经所在单位研究决定后执行。对员工的处分要书面通知本人,对其事实根据及理由进行说明,同

23、时抄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按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惩处决定由员工所在单位整理材料载入个人档案。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八章第八章 离职管理离职管理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试用期内,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应提前 3日书面通知单位;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终止对其的试用,单位向员工说明理由后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15-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不续签等原因

24、离职,须提前 30 日书面向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单位按规定提出意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该劳动者仍属公司员工,须照常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正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前,该劳动者仍属公司员工,须照常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员工申请调出公司,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达调转通知单,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调转的相关手续。第六

25、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调出。(一)该员工负责的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的;(二)该员工调出将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三)正在接受用人单位审查,有经济或其他问题尚未做结论的;(四)其他原因暂不宜调离的。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调离、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如与公司另有协议的(如培训协议、保密-16-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员工应同时按协议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否则,公司将保留追究该员工民事责任的权利。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造成的损失。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公司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和条件

26、时,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的每年末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因病退休手续。第九章第九章 职工提前离岗管理办法职工提前离岗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根据公司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冗余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工作效率、照顾老同志本人意愿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享受提前提纲人员范围:目前在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之内的职工。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提前离岗期间工资、奖金待遇:1、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全额发放。2、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一年以内的,月奖按 95%发放;

27、公司嘉奖及效益奖按 90%发放。3、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2 年以内的,月奖按 90%发放;公司嘉奖及效益奖按 85%发放。4、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3 年以内的,月奖按 85%发放;公司嘉奖及效益奖按 80%发放。5、随着距法定退休年月的变-17-化,月奖、嘉奖及效益奖随年限递增。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大病职工提前离岗期间工资、奖金待遇:1、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全额发放。2、因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5 年以内的职工,执行职工提前离岗管理办法。3、因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6-9 年的职工,月奖分别为 40%、30%、20%、10%;局嘉奖分别为 90

28、%、80%、70%、60%。4、因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10-14 年的职工,月奖为 0,局嘉奖分别为 50%、40%、30%、20%、10%。5、因大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距法定退休年月相差 15 年的职工,各种奖金全免。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办理提前离岗的程序及要求:1、职工在办理提前离岗手续时,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审批。2、大病职工在办理提前离岗手续时,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一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3、提前离岗人员在离岗期间,仍属单位在册人数,工龄连续计算。4、职工在提前离岗期间,应承担与在岗职工同等的社会义务,遵守国家法律的社会公德,如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公司将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5、提前离岗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6、职工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将于公司签订提前离岗协议书。大病职工办理提前离岗手续,与公司-18-签订大病提前离岗协议书。7、若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职工上班时,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第十第十章章 附附 则则 第七十第七十五五条条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和本单位实际,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制订实施办法和细则。第七十六第七十六条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七十七第七十七条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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