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1、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2、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3、进入清算期的纳税人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一式二份);(二)财务报表(一份);(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一份
2、);(四)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一份);(五)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还应提供:1、企业改变法律形式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2、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3、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六)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的‚还应提供:1、企业合并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2、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3、企业债
3、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七)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的,还应提供:1、企业分立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2、被分立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3、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一份)。 办理流程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对审核无误的,在系统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等信息与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受理专用章后,退一份申报表给纳税人。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