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退工资和返聘工资在账务上如何处理? 问:我单位有内退职工,后又将其返聘,同时发放退休工资和返聘工资,请问内退工资和返聘工资在账务上如何处理?答: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1、支付内退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计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2、支付反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根据反聘
2、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借:管理费用(或相关成本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问:企业处于建设阶段,聘请专家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从财务角度可否在建工程成本中列支?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4在建工程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3、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根据上述规定,“管理费用(开办费)”与“在建工程”资本化科目属于两个不同的费用归集科目,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属于“开办费”范畴,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只有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才可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