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F-GB10110368
招 标 项 目: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重)
招 标 方 式:公 开 招 标
招 标 人: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 录
投标确保金办理注意事项 2
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 3
投标邀请函 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 说明 7
二、 招标文件 7
三、 投标文件编制 8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1
五、 开标和评标 12
六、 授予协议 14
第二部分 协议格式 17
第三部分 附件 23
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37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及方法 51
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下划线条款,为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确保金办理注意事项
1. 为了您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要求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早晨11:00,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七天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确保金,务必请投标人最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合适提前)办理投标确保金汇款手续。确保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定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报价)标时提交评审)。
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确保金支付结算方法,请您联络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咨询电话:(0577)88829491 营业部李主任
(0577)88829495 营业窗口李小姐
支行办公时间(如有改变以银行要求时间为准):
早晨:9:00—11:45
下午:14:00—16:30
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保金帐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和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转帐支票:
确定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确保金收据
(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
本 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确保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
电 汇:
确定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确保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
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部:
为使您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定确保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确保金收据手续。
投标确保金,应从有资质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确保金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签署协议并在采购中心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
编号:F-GB10110368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要求,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受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就所需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法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中国合格供给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移动车载稽查设备及稽查视频监控、随身摄录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二、投标供给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含有条件;
2、营业执照含有对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需无行贿犯罪统计;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
3、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10月18日(0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
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区(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10月16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置招标文件全部有效,未购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供给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出,逾期提出,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回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1月6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
六、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络人:陈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
地 址: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
联络人:余先生、熊先生 电话:、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 电话:
七、投标确保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确保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温州马鞍池支行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
10月15日
投标邀请函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受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就所需车载移动稽查系统以公开招标方法进行分散政府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络人:陈先生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栋702室
联络人:余先生、熊先生
电 话:、
3
项目名称
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重)
招标编号:F-GB
4
招标内容
车载移动稽查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5
项目建设周期
协议签署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6
投标人资质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含有条件;
2、营业执照含有对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需无行贿犯罪统计;
7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þ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8
踏勘现场
□组织
þ不组织
9
投标预备会
□召开
þ不召开
10
投标截止时间
11月6日09时30分整
11
分包
□许可
þ不许可
12
偏离
偏差许可幅度及其处理方法:许可细微偏差,不许可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给予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收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措施。
13
投标使用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使用期90天。
14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形式: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银行基础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经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截止时间按: 11月6日09时30分前,以汇到为准。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收据后面写清本单位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退确保金时用)。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户 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 号:105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温州马鞍池支行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
16
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7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18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9
开评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验è开启技术资信标è资格性审查è技术资信标评审è开启商务标
20
评标委员会
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员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教授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接收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协议价10%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而且要确保履约担保在协议推行期间有效性。
22
原 件
□提交
þ不提交
23
投标文件拒收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P.12,18.1-18.6条。
24
无效标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P.13,21.3条(1)-(8)款。
25
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中如有前后表述不一致,一律以本“投标邀请函”为准;
2)本招标文件包含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招标文件包含货币为“人民币”;
4)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依据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代理企业将收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费300元/份。
5)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联 系 电 话: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此次招标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和《相关深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若干意见》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2. 合格投标人
2.1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给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含有条件;
2.2 营业执照含有对应经营范围;
2.3 投标人必需无行贿犯罪统计;
2.4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3.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人,能够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也能够是法定代表人委派投标人代表。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6. 招标文件澄清
供给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需进行说明或交流,供给商能够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如有必需,可将不说明问题起源回复发给各相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假如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相关疑问,视为供给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全部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和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方法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人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变更公告。
7.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定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 投标文件编制
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造成投标被拒绝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9.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全部文件资料必需是针对此次投标。如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负担对应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统计,不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报价)标两部分组成:
(1)技术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一
2)
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四
3)
★设备具体说明,包含以下内容:
附件五
a
设备供货范围具体清单
b
随机附件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
4)
技术说明书及(所投货物性能、技术、结构和质量水平描述)项目实施方案
a
产品关键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具体描述
b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案
c
关键工艺装备和关键检测设施拥有情况和现实状况
d
质量控制、质量确保具体介绍
e
供货方案和工期承诺
f
售后服务具体计划方案说明和承诺、产品质量确保期,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法及保障方法,质保期外服务收费内容及确保方法
5)
★资格证实文件:
附件六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实
b
企业/机关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c
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查询结果证实
6)
资信证实文件(本项为评分量化内容,非强制性要求)
附件七
a
诚信投标承诺书
b
车载监控管理平台软件CMMI3权威认证证书
c
车载监控系统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汇报
d
车载监控系统国家“3C” 认证证书
e
车载监控系统中技术发明专利证实文件
f
9月1日至今在政府部门交通管理领域(交警、路政、运管)类似车载监控系统销售业绩
7)
投标人提供具体培训方案
8)
投标人承诺给招标人多种优惠条件,包含产品运输、各项费率、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设备无偿质量确保期等方面优惠;
附件八
9)
投标人需要说明其它文件和说明
说明:
a) 9月1日至今在政府部门交通管理领域(交警、路政、运管)类似车载监控系统销售业绩:
Ø 协议金额≥50万人民币;
Ø 每项业绩须提供证实文件,业绩证实文件以供货协议为准,原件携带备查;
Ø 投标人所提供业绩不符合以上要求,在技术资信评审中将不被认可。
b) 投标人可依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和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文件和资料。
c) 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全部权归招标人全部。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负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确保不伤害招标人利益。
d) 以上所需多种证书、证件、证实、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
e)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要求选择替换标准,但这些替换标准必需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具体说明。
(2) 商务(报价)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
10.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内容按次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和页码,方便评委检索;
3) 投标文件表述内容应简练,尽可能以双面打印(复印)制作;
4) 投标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报价)标须单独成册,分别包装于技术标和商务(报价)标标函袋中。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全部货物价款,即货物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实施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依据上述原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11.2 投标人必需按第四部分附件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 全部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4 招标人不接收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个货物只许可一个报价。
11.5 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适宜条款、条件签署协议权利。
11.6 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过程中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给予拒绝。全部投标报价均为货物到买方指定工地价。
11.7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确保。
12. 投标确保金
12.1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单位汇出投标确保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函》),不然招标人将不接收其投标。
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和买方签署了供货协议并提交履约确保金并协议经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经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om)查询确保金退还通知。
12.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3)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确保金;
(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属实。
(5)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给商有违反《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13. 投标使用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短于这个要求期限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人可和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收延期要求,而不会造成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相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确保金要求在投标使用期延长久内继续有效。
14. 投标文件签署和要求
14.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六份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必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14.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4.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15.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识
15.1 投标人必需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密封袋上标明“技术标”和“商务(报价)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 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识,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6. 投标文件递交
16.1 投标文件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成指定收标地点;
1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实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资格:
Ø 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Ø 检察机关出具查询结果证实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全部有效);
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实原件及政府社保部门盖章出具投标人代表参确保明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如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7.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成招标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正常进行。
17.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全部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使用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投标确保金将被不予退还。
18.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18.2 未递交投标确保金;
18.3 未密封或未装订投标文件及因为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投标文件;
18.4 以电讯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18.5 未购置招标文件;
18.6 不满足本节16.2款要求。
五、 开标和评标
19.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员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教授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标教授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0. 评标过程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协议时止,凡和评审相关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和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假如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 开标、评标
21.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开标前,首先检验技术标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开启“技术、资信标”。
21.2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验。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Ø 审查资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原件)、政府社保部门盖章出具投标人代表参确保明原件)投标供给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确保金收据,技术资信标中其它资格证实文件;
Ø 投标人提交资料若有缺失,或无法证实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人实质性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经过,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具体评审程序。
2) 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中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 ★在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 显著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键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4) 在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
(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收条件;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当、有效委托;
(7)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1.4 开启商务(报价)标
(1) 开商务(报价)标时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与,参与开标代表应按时出席并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与开标会,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 宣告对各投标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确保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标得分情况。
(3) 检验有效投标人“商务(报价)标”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开启“商务(报价)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统计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定,如有异议应该场提出,不然视为默许同意。
(4)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5) 开商务(报价)标时,招标人指定专员作好统计,存档备查。
21.5 “商务(报价)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觉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 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6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础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1.8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中制订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1.9 评标过程中碰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照公开、公正标准,采取投票方法根据少数服从多数标准决定。
21.10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相关深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若干意见》相关条款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给商不足3家情况,能够按原采购方法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22. 投标文件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方法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作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评标委员会能够否决其投标。
22.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收,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3. 确定中标候选人
23.1 此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定。
23.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最终得分(即技术分和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投标人推荐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推荐名次)。
23.3 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或招标文件要求应该提交履约确保金而在要求期限内未能提交;或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和采购单位签署协议;或经质疑,招标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候选人在此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它原因使质疑成立,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4 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确保最低价中标。
24. 评标细则详见“评标标准及方法”。
六、 授予协议
25.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确定后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它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告,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公告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汇报和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中标人。
26. 中标(成交)通知书
2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6.2 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权力
招标人和采购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给予增加或降低,但不得对单价和其它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28. 签署协议
28.1 中标人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要求时间、地点和采购人签署协议,签署协议时法定代表人必需到采购人现场,同时提交投标总价10%履约确保金。
28.2 在签署协议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假如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确保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造成其它深入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推行采购协议,采购人能够和排位在中标人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28.3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相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询标纪要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协议附件。
28.4 拒签协议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要求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条件而拒签协议,以违约处理,其投标确保金将被不予退还。
28.5 ★中标供给商应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协议文本原件报招标代理机构立案,以免耽搁投标确保金退付。
29. 履约确保金
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签署协议前须向买方提交协议总价10%履约确保金。
29.2 履约确保金用于赔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损失。
29.3 履约确保金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供货、安装完成并经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有效。使用期满后,买方应立即将履约确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30.1 此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要求货物收费标准实施,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1.50%
100-500
1.10%
30.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比如:此次项目中标金额为7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费额以下:
70万元*1.5%=1.05万元
30.3 采购代理服务费能够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第二部分 协议格式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协议格式也能够根据其它形式。但协议条款基础内容应和《中标协议》要求内容相一致。
中标协议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协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协议关键条款
1 定义:
本协议下列述语应解释为:
1.1 “协议”系指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格式中载明买卖双方所达成协议,包含全部附件和组成协议其它文件。
1.2 “协议价”是指依据本协议要求,卖方在正确地完全推行协议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价款(工地价)。即:货物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等全部费用、实施固定费用总包干。
1.3 “货物”是指依据协议要求须向买方提供一切设备、机械和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依据协议要求卖方负担和供货相关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帮助、培训和协议中要求卖方应负担其它义务。
1.5 “现场”是指协议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运行地点。
1.6 “验收”是指协议双方依据要求程序和条件确定协议项下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 标准
2.1 本协议项下交付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对应说明,则以国家颁布最新版本标准或行业(部)标准或对应国际标准实施,没有国家或行业(部)标准则按企业标准实施。
2.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要求,计量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3 专利权
3.1 卖方应确保,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卖方应负担由此可能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 包装要求
4.1 除协议另有要求外,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协议要求最终目标地所需要包装,以预防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预防其它损坏必需保护方法,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数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足考虑到运输途中多种复杂情况(比如恶劣天气)和温州地域气候特点、和露天存放问题。卖方应负担因为其包装或其防护方法不妥而引发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
4.2 每一包装箱内必需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和齐全技术资料等。
5 装运标识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四侧用不可擦除油漆以醒目标汉字字样标注下列标识:
1) 收货人
2) 货物名称和箱号
3) 协议号
4) 发货标识(唛头)
5) 抵达站或到货地点
6) 外型尺寸(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7) 毛重/净重(用千克表示)
5.2 假如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汉字和国际贸易通用运输标识标注,“重心”和“吊装点”方便装卸和搬运。同时依据货物特点和运输不一样要求,卖方还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防潮”、“此端向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它国际贸易中使用合适标志。
6 交货方法:
6.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现场交付。相关运输和保险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全部货物运抵现场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发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7 交货时间:
协议签署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协议范围内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8 付款方法
8.1 在协议签署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协议总金额10%履约确保金,如卖方在签约前未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履约确保金则买方有权拒签协议并视卖方行为违约;签署协议以后五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协议价款40%(卖方需开具全额发票并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在设备供给齐全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协议剩下款项。三年质量确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退还履约确保金。
8.2 协议条款中要求了买方提出付款方法。假如投标文件对此有偏离但又属买方能够接收,评标时将按评标措施在评标中给予考虑(采购人不接收除外)。
9 技术文件和资料
9.1 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种类和数量在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要求,买卖双方可依据采购要求和需要签订具体技术文件和资料交付时间和数量。
9.2 假如买方确定卖方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途中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补齐。不然买方有权扣除10%履约确保金。
10 质量确保
10.1 卖方所提供货物应确保是企业原厂生产产品而不是其它地方生产、全新、未使用过,是原包装未拆封,是用一流工艺和最好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确保所提供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含有使买方满意性能,而且确保一次性经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质量确保期内,卖方应对因为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缺点所产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2 依据买方按检验标准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在质量确保期内,假如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和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等,买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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