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04946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PDF 页数:64 大小:565.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DB37∕T 5065-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山东省).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 DB B DB37/T 5065-2016 J 13514-2016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 Appl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2016-07-21 发布 2016-09-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 Applic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

2、n for external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DB37/T 5065-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3514-2016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6 年 09 月 0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621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主编的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

3、标准,编号为 DB37/T 50652016,现予以发布,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年 7 月 21 日 前前 言言 为规范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提高我省建筑外遮阳工程的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要求,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和省外相关标准,总结省内外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共分 10 章,包括 1 总则、2 术语

4、、3 基本规定、4 遮阳设施、5 建筑设计、6 结构设计、7 机电装置技术要求、8 施工安装、9工程验收、10 维护与使用;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 17 号,邮 编:250001,联 系 电 话:0531-83180916,电 子 邮 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参编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鸿泰建筑遮阳系

5、统有限公司 苏州红枫智能窗业有限公司 青岛红枫智能窗业有限公司 章丘市迪西尼中空百叶玻璃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朱传晟 孟庆良 崔艳秋 宋 杨 刘启明 刘 爽 刘伟伟 季连荣 苏衍记 谢 强 高继峰 李 祥 主要审查人员:王春堂 张云龙 李 明 房泽民 田华强 陈殿营 崔希骏 张海燕 目次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4 4 遮阳设施.5 4.1 设施分类.5 4.2 性能要求.5 5 建筑设计.10 5.1 一般规定.10 5.2 遮阳设计.11 6 结构设计.14 6.1 一般规定.14 6.2 荷载计算.15 6.3 设施要求.16 6.4

6、连接要求.17 7 机电装置技术要求.19 7.1 一般规定.16 7.2 机械装置.19 7.3 电气装置.19 8 施工安装.21 8.1 一般规定.21 8.2 施工准备.21 8.3 装置安装.22 9 工程验收.24 9.1 一般规定.24 9.2 主控项目.25 9.3 一般项目.26 10 维护与使用.28 附录 A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29 附录 B 遮阳系统的风荷载实体试验.32 本规程用词说明.34 引用标准名录.35 附:条文说明.36 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4 4

7、 Shading facilities.5 4.1 Classification of facilities.5 4.2 Performance requirement.5 5 Architectural design.10 5.1 General.10 5.2 Design for solar shading.11 6 Stucture safety design.14 6.1 General.14 6.2 Load calculation.15 6.3 Facilities required.17 6.4 Connection required.17 7 Electromechanical

8、 device technical requirements.19 7.1 General.19 7.2 Mechanical device.19 7.3 Electric installation.19 8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21 8.1 General.21 8.2 Preparation before construction.21 8.3 Installation for device.22 9 Engineering Acceptance.24 9.1 General.24 9.2 Main control items.25 9.3 Gene

9、ral items.26 10 Maintenance and use.28 Appendix A:Shading coefficient of simplified calculation.29 Appendix B:Sunshade system entities wind load test.3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3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6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建筑节能技

10、术政策,规范建筑外遮阳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做到因地制宜、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改善建筑热环境,确保外遮阳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1.0.3 建筑外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规定。2 2 术语术语 2.0.1 建筑外遮阳 external solar shading of buildings 在建筑透光外围护结构外侧,采用建筑构件或遮阳产品用以遮挡或调节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的措施。2.0.2 构件式外遮阳 external solar shading

11、 of component 与建筑主体结构同步设计、施工,作为建筑主体的一部分,起固定遮阳作用的建筑构件。2.0.3 外遮阳产品 external solar shading product 工厂化设计定型和加工制作、安装在建筑透光围护结构外侧的遮阳装置,通常由遮阳材料、支撑构件和调节机构等组成。2.0.4 固定遮阳产品 fixed solar shading product 固定在建筑物上,不能调节调节角度或形状改变遮光状态的遮阳装置。2.0.5 活动遮阳产品 active solar shading product 固定在建筑物上,可通过调节角度或形状改变遮光状态的遮阳装置。2.0.6 建

12、筑遮阳帘 Sun-shading curtain of building 安装在建筑物表面,通过伸展和回收以及开启和关闭等操作,由金属、织物、塑料和玻璃等材料组成遮挡太阳光的产品。2.0.7 建筑遮阳窗 Sun-shading window of building 安装在建筑物表面,通过伸展和收回以及开启和关闭等操作,由叶片、窗框等组成的遮挡太阳光的产品。2.0.8 建筑遮阳板 Sun-shading board of building 安装在建筑物表面的固定或可活动、用于遮挡太阳光的板式构件。2.0.9 建筑遮阳篷 building awnings 安装在建筑物外表面,通过伸展和收回的操作,

13、或者以固定方式,由支撑构架、织物等材料组成遮挡太阳光的产品。2.0.10 建筑遮阳格栅(花格)building bar screen for solar shading 安设在建筑物外表面,呈间隔条状或花饰状,用于遮挡太阳光的产品。2.0.11 内置遮阳窗 blinds between hollow glass 3 将百叶帘安装在中空玻璃中间,通过磁力控制装置完成百叶的升降和翻转等功能,并将该百叶中空玻璃制品与节能门窗型材结合后形成的、具有达到自然采光和完全遮阳的功能窗户。2.0.12 建筑一体化遮阳窗 Sun-shading integration window for building 建

14、筑遮阳与节能外窗有机组合成一体的遮阳产品。即活动遮阳装置的主要构件或传动部件与门窗主要构件或部件设计、制造、组装成一体,具有遮阳功能的节能外窗。主要包括内置百叶一体化遮阳窗、硬卷帘一体化遮阳窗、软卷帘一体化遮阳窗、遮阳篷一体化遮阳窗、金属百叶帘一体化遮阳窗等。2.0.13 中间遮阳装置 middle solar shading device 位于两层透光幕墙内部或两层玻璃窗之间的活动遮阳产品。2.0.14 太阳得热系数(SHGC)solar heat gain coefficient 通过透光围护结构(门窗或透光幕墙)的太阳辐射室内得热量与投射到透光围护结构外表面积上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太阳辐

15、射室内得热量包括太阳辐射通过辐射透射的得热量和太阳辐射被构件吸收再传入室内的得热量两部分。2.0.15 玻璃遮阳系数(SCB)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 在给定条件下,实际透过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相同入射条件下通过相同面积的透过 3mm 厚透明标准玻璃的太阳辐射得量热之比值。2.0.16 窗(透光幕墙)的遮阳系数(SCc/SCcm)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transparent curtain wall)玻璃的遮阳系数考虑外窗框或透光幕墙框影响后的遮阳系数。2.0.17 外遮阳系数(SD)outside solar shadi

16、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透光外围护结构有外遮阳设施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无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2.0.18 外窗(透光幕墙)综合遮阳系数(SC/SCm)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transparent curtain wall)考虑窗(透光幕墙)本身和其外遮阳设施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数值为窗(透光幕墙)本身的遮阳系数(SCc/SCcm)与其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4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建筑物的南向、东向、西向和北向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屋顶天窗(包括采光

17、顶),应根据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3.0.2 建筑遮阳形式和措施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技术条件、房间使用功能等因素,以满足建筑夏季遮阳、冬季阳光照射、天然采光通风、视野等要求。3.0.3 建筑外遮阳应纳入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并做到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3.0.4 外遮阳设施的类型、尺寸、调节范围、调节角度、遮阳材料光学性能要求应通过建筑设计和节能计算确定。3.0.5 建筑外遮阳装置应做到结构安全,构造合理,耐久美观。3.0.6 对于大跨度等特殊建筑的外遮阳装置及安装连接应进行专项结构设计。3.0.7 活动外遮阳应做到控制灵活,操作方便,误操作时无损害。3.

18、0.8 建筑外遮阳工程所选用材料及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3.0.9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建筑遮阳装置不应影响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离。3.0.10 建筑遮阳产品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抗风、抗积水、抗积雪等安全性能检测及操作力、耐久性等使用性能检测。5 4 遮阳设施遮阳设施 4.1 设施分类 4.1.1 构件式遮阳 按其在建筑立面上的遮阳方式分为 1 水平式遮阳;2 垂直式遮阳;3 综合式遮阳;4 挡板式遮阳等。4.1.2 产品遮阳 1 按遮阳产品活动形式分为:固定式遮阳和活动式遮阳;2 按照遮阳产品的种类分为:建筑遮阳帘、建筑遮阳板、建筑遮阳篷、建筑遮阳格栅(花格)、

19、建筑一体化遮阳窗等;3 按遮阳所在位置分为:1)门窗洞口外遮阳(窗楣、窗套、雨篷等固定式遮阳及百叶帘、硬卷帘、软卷帘、曲臂遮阳等);2)中间遮阳(位于中空玻璃内部、双层窗或双层透光幕墙中间部位);3)透光幕墙遮阳(有遮阳板、外遮阳格栅、双层幕墙中间遮阳);4)采光顶遮阳(有天篷、百叶帘、遮阳板等);4 按驱动方式分为:手动活动遮阳;电动活动遮阳;手动和电动两用活动遮阳;5 按面料材质分为:金属类;织物类;玻璃类;塑料类;木质类等。4.2 性能要求 4.2.1 抗风性能 1 建筑遮阳产品在额定荷载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并不应产生塑性变形或损坏;6 2 建筑遮阳产品在安全荷载作用下,遮阳帘不应从导轨

20、中脱出而产生安全危险。3 各类遮阳产品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户外遮阳帘、遮阳篷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表4.2.1-1 外遮阳帘、遮阳篷抗风性能等级 测试荷载 抗风性能等级 试验方法 额定荷载(P)b/(N/m2)1级 2级3级4级5级6级7级a JG/T239 50 10020040080015001500 a 抗风性能等级为7级时应注明额定测试荷载值P;b 外遮阳篷、遮阳帘安全测试荷载应为1.2P。(2)外遮阳百叶窗、百叶帘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表4.2.1-2 外遮阳窗抗风性能等级 等级 1级 2级3级4级5级6级 7级a 试验方法 额定

21、荷载(P)b/(N/m2)50 1002004008001500 1500 JG/T239 a 抗风性能等级为7级时需要注明额定测试荷载值P;b 外遮阳窗安全测试荷载应为1.5P。(3)外遮阳板、遮阳格栅抗风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2.1-3的规定。表4.2.1-3 外遮阳板、遮阳格栅抗风性能等级 等级 1级 2级3级4级5级6级 7级 8级a 试验方法 额定荷载(P)b/(N/m2)50 100200400800150020002000 JG/T239 a 抗风性能等级为8级时应注明额定测试荷载值P;b 遮阳板、遮阳格栅安全测试荷载应为1.5P。4.2.2 耐雪荷载性能 1 外遮阳设施应按额定荷

22、载和安全荷载确定耐雪荷载性能。雪荷载性能等级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 外遮阳产品耐雪荷载等级 等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a 试验方法 额定荷载(P)b/(N/m2)100 200 400 600 800 1000 JG/T412 a 耐雪荷载等级为6级时应注明额定测试荷载值P。b 安全测试荷载应为1.2P。2 与水平面夹角小于60的外遮阳设施应进行雪荷载检测。雪荷载7 标准值应按当地基本雪压和积雪分布系数确定。3 用于天窗部位与水平面夹角小于50的百叶帘、卷帘,在雪荷载作用下应满足下列要求:产品外观和导轨无永久性损伤,不产生塑性变形和损坏;操作装置应无功能性障碍或损

23、坏,能够正常使用;手动遮阳产品的操作力数值应维持在实验前初始操作力的等级范围内。4.2.3 耐积水荷载性能 1 在积水重力作用下,各种完全伸展的外遮阳篷应能承受相应荷载的作用。2 在完全伸展状态下,坡度不大于25%的遮阳篷承受重大积水荷载后不应发生面料破损和破裂。3 在积水荷载释放、篷布干燥后,手动遮阳篷的操作力应能保持在原等级范围内。4 当遮阳篷斜度小于25%或小于制造商的推荐值时,下雨时折臂遮阳篷应收回并在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5 遮阳篷的耐积水荷载性能分为1级和2级,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 遮阳篷的耐积水荷载性能等级 等级 1 2 试验方法 水流量(L/(m2h)17 5

24、6 JG/T240 4.2.4 机械耐久性能 1 机械耐久性能等级 机械耐久性能等级按能承受反复循环操作次数确定,应符合表4.2.4-1的规定。表4.2.4-1 外遮阳设施的机械耐久性能等级 单位:循环次数 操作类型 1 2 3 试验方法 伸展和收回 3000 7000 10000 JG/T241 开启和关闭 6000 14000 20000 注:耐久性2级相当于每天两个循环,使用10年。2 在对遮阳产品反复操作试验达到规定次数后,应符合下列规定:8 1)手动操作的遮阳设施:面料及接缝应无破损,接缝无撕裂,产品外观和导轨无永久性损伤;百叶板/片不致因磨损导致穿孔;操作装置应无功能性障碍或损坏;

25、操作力数值应维持在试验前初始操作力的等级范围内。2)电动操作遮阳设施:电动操作遮阳设施的速度的变化率应不大于20%;电机转动两圈后停止,测量完全伸展、收回极限位置与初始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4-2的规定。其电机应符合小功率电机通用技术要求GB5171和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 表2的要求。表4.2.4-2 电动操作产品停止于极限位置的允许偏差 电机类型 停止于极限位置的允许偏差 1级 2级 管状电机管状驱动装置 15 5 方形电机驱动装置 10 3 3 机械制动性能 机械制动性能应符合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276的规定。施加遮阳产品1.15倍的负荷并维持12h

26、后,其遮阳帘中线位置所处的位移不应大于5mm。4.2.5 抗冲击性能 遮阳卷帘窗经抗冲击试验后,不应出现以下情况:1 外表产生缺口或开裂,凹口的平均直径大于20mm;2 无法正常操作或操作装置出现功能性障碍或损坏;3 手动操作遮阳产品的操作力不能保持在初始等级范围内。4.2.6 操作力性能 操作力应满足伸展或(和)收回,以及开启或(和)关闭遮阳产品的要求。操作力的最大值应符合表4.2.6的规定。9 表4.2.6 操作力最大值 单位:N 操作方式 1级 2级 试验方法 曲柄、绞盘 30 15 JG/T242 拉绳(链或带)90 50 棒 垂直面 90 50 水平或斜面 50 30 4.2.7 误

27、操作 1 当误操作的操作力为操作力最大值的1.5倍时,产品应不至于损坏;2 发生误操作后,遮阳产品面料及接缝应无破损、接缝无撕裂,产品外观和导轨无永久性损伤;3 操作装置应无功能性障碍或损坏;4 手动操作遮阳产品的操作力数值应维持在试验前初始操作力的等级范围内。4.2.8 内置遮阳窗中的遮阳装置性能要求应符合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有关规定。4.2.9 外遮阳装置所用材料性能要求应符合 建筑遮阳通用要求 JG/T 274中的有关规定。10 5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遮阳设计应根据建筑朝向、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建筑高度和建筑造型等因素,选择适宜的遮阳形式。

28、5.1.2 建筑遮阳设计应与建筑立面设计同步开展并进行一体化设计。遮阳设施宜构造简单、经济实用、耐久美观,并应与建筑物整体立面效果及周围环境相协调。5.1.3 遮阳设计应综合考虑采光、通风、隔热、视野和散热功能,且不应影响冬季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5.1.4 建筑门窗洞口的遮阳宜优先选用活动式外遮阳。当采用固定式建筑外遮阳时,南向宜采用水平式遮阳;东、西朝向窗口宜采用挡板式遮阳;东北、西北朝向窗口宜采用垂直式遮阳;东南、西南朝向窗口宜采用综合式遮阳。5.1.5 遮阳设计除可设置构件式遮阳或产品遮阳外,还可考虑屋顶绿化遮阳和墙面绿化遮阳。采用屋顶绿化遮阳时,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

29、55 的规定;采用墙面绿化遮阳时,宜采用落叶植物,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植物带来的虫害及根系对墙体的破坏。5.1.6 建筑遮阳设计可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结合,采取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DBJ14-077 和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 有关规定。5.1.7 外遮阳产品宜呈百叶或网格状。固定式遮阳产品宜与建筑窗口、墙面和屋面之间留有间隙,在承受最大设计风荷载后,遮阳装置的任何构件均不得顶触外窗玻璃。11 5.1.8 建筑遮阳装置与建筑物的连接应采取防止产生噪声的

30、有效措施。5.1.9 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外遮阳设计应与外窗结合进行一体化设计,宜优先选用建筑一体化遮阳窗、中间遮阳装置等。5.1.10 采用建筑一体化遮阳窗、中间遮阳时,遮阳装置面向室外侧部位宜采用能反射太阳辐射的材料,并可根据太阳辐射情况调节角度和位置。5.2 遮阳设计 5.2.1 居住建筑寒冷 B 区的东、西向外窗,当开间窗墙面积比大于 0.30时,其综合遮阳系数 SC 应符合表 5.2.1 规定。当设置了展开或关闭后可以全部遮蔽窗户的活动外遮阳、封闭阳台与直接相通房间之间设置了保温隔墙和门窗时,窗户的综合遮阳系数视为满足本条规定。表 5.2.1 寒冷 B 区东、西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C

31、)限值 东、西向外窗开间窗墙面积比 遮阳系数 SC 0.30开间窗墙面积比 0.40 0.45 0.40开间窗墙面积比 0.45 0.35 5.2.2 公共建筑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当窗墙面积比大于0.20 时,其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当设置了外遮阳时,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应为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本身的太阳得热系数与外遮阳的遮阳系数的乘积。即:SHGC=SHGCc SD (5.2.2)SHGC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SHGCc外窗(包括透光幕墙)本身的太阳得热系数;SD 外遮阳系数。12 表 5.2.2 不同朝向外窗的太阳得热系数限

32、值 围护结构部位 体形系数0.3 0.3体形系数0.4 太阳得热系数 SHGC 太阳得热系数 SHGC东、南、西向 北向东、南、西向 北向单一立面 外窗(包括透光幕墙)0.20窗墙面积比0.30 0.52 0.52 0.30窗墙面积比0.40 0.48 0.48 0.40窗墙面积比0.50 0.43 0.43 0.50窗墙面积比0.60 0.40 0.40 0.60窗墙面积比0.70 0.35 0.600.35 0.600.70窗墙面积比0.80 0.35 0.520.35 0.52窗墙面积比0.80 0.30 0.520.30 0.52屋顶透光部分(屋顶透光部分面积20%)0.44 0.35

33、 5.2.3 建筑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进行确定:1 当有外遮阳时 SC=SCCSD=SCB(1-FK/FC)SD (5.2.3-1)式中:SC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CC窗的遮阳系数;SCB玻璃的遮阳系数;FK 窗框的面积;FC 窗的面积。FK/FC为窗框面积比,隔热型材铝合金窗窗框面积比可取 0.25;PVC 塑料窗、玻璃钢窗、铝木复合窗窗框面积比可取 0.30;实木窗、铝塑共挤窗的窗框面积比可取 0.35。SD 外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计算。2 当无外遮阳时 隔热型材铝合金窗类:SC=SCC=0.75 SCB (5.2.3-2)PVC 塑料窗、玻璃钢窗、铝木复合窗类

34、:SC=SCC=0.70 SCB (5.2.3-3)实木窗、铝塑共挤窗:13 SC=SCC=0.65 SCB (5.2.3-4)5.2.4 透光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进行确定:SCm =SCCm SD (5.2.4)SCm透光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SCCm透光幕墙本身的遮阳系数;SD 外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计算。透光幕墙的水平遮阳可转换成水平遮阳加挡板遮阳,如图 5.2.4所示。图中标注的尺寸 A 和 B 用于计算水平遮阳和垂直遮阳板的外挑系数 X,C 为挡板的高度或宽度。挡板遮阳的轮廓透光比 可以近似取为 0。5.2.5 与外窗(透光幕墙)面平行,且与外窗(透光幕墙)有

35、紧密光热接触的帘式外遮阳、中间遮阳、建筑一体化遮阳窗等,其与外窗(透光幕墙)组合后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照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等有关的规定进行计算。图 5.2.4 幕墙遮阳计算示意 转化成 幕墙水平遮阳幕墙水平遮阳 转化成 幕墙垂直遮阳幕墙垂直遮阳 室内室内 室内 C室内 14 6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根据遮阳设施的形式、建筑部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和构造设计,并应符合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 339、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 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6.1.2 后置式固

36、定外遮阳装置和活动外遮阳装置应分别按遮阳系统自重、风荷载、正常使用荷载、施工及检修中的荷载等验算其静态承载能力,主体结构计算时应考虑遮阳装置对结构主体的影响。当采用宽度、高度、外挑尺寸在 3m 及以上或自重大于 100kg 及以上的大型外遮阳装置时,应做抗震承载力与抗震变形验算,并考虑以上荷载的组合效应;当采用宽度、高度、外挑尺寸在 4m 及以上特大型外遮阳装置且装置复杂难以通过计算判断其安全性能时,应通过风压试验或结构试验,用实体试验检验其装置安全性能。遮阳装置的实体试验应按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进行。6.1.3 后置式固定外遮阳装置和活动外遮阳装置应有详细的构件、组装和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设

37、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长度尺寸小于等于 3m 的外遮阳装置的结构构造可直接在建筑施工图中表示;2 长度尺寸 3m 以上大型户外遮阳装置应编制专项建筑遮阳结构施工图;3 节点细部构造应明确与主体结构构件的连接方式、锚固件种类与个数;4 应有外遮阳装置连接节点与保温构造、防水等建筑构造详图。5 施工图中应明确连接件的防锈、防腐措施。6.1.4 遮阳系统的安装构造设计与承载能力计算应由生产厂家或集成单位完成,并经建筑设计单位核准认可后方可实施。15 6.2 荷载计算 6.2.1 外遮阳装置的风荷载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垂直于遮阳装置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kksWW4321 (式 6.2.1

38、)式中:ksW风荷载标准值(kN/m2);kW遮阳装置安装部位的建筑主体围护结构荷载标准值(kN/m2),根据建筑物位置、体型、高度等,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取值;有风感应的遮阳装置,可根据感应控制范围,确定风荷载;1重现期修正系数,可取 0.7;当遮阳装置设计寿命与主体围护结构一致时,取 1.0;2偶遇及重要性修正系数,可取 0.8,当遮阳装置凸出于主体建筑时,可取 1.0;3遮阳装置兜风系数,柔软织物类可取 1.4,卷帘类可取1.0,百叶类可取 0.4,单根构件可取 0.8。4遮阳装置行为失误概率修正系数:固定外遮阳可取 1.0,活动外遮阳可取 0.6.2 建筑遮阳装置风荷载修

39、正系数应按表 6.2.1 取值:表6.2.1 遮阳装置风荷载修正系数 种类 1 2 3 4 外遮阳百叶帘 0.7 0.8 0.4 0.6 遮阳硬卷帘 0.7 0.8 1.0 0.6 外遮阳软卷帘 0.7 0.8 1.4 0.6 曲臂遮阳篷 0.7 1.0 1.4 0.6 后置式遮阳板(翼)设计寿命15年 0.7 0.8 1.0 1.0 与建筑主体同寿命1.0 1.0 1.0 1.0 3 单项验算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时,风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6 1.21.4;当与其他荷载组合验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取 1.01.2。4 当需要验算风振效应时,风振系数可按结构设计规范取值。6.2.2 遮阳装置的自重

40、荷载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遮阳装置的自重荷载标准值按遮阳装置实际情况计算;2 遮阳装置的自重荷载分项系数取 1.2。6.2.3 积雪、积灰荷载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遮阳装置的积雪、积灰荷载标准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取值与重现期修正系数1的乘积计算;2 遮阳装置的积雪、积灰荷载分项系数取 1.0,当与其他荷载组合验算时取 0.7。6.2.4 检修荷载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荷载标准值应按实际情况计算;2 检修荷载分项系数应按 1.4 取值,并应与积雪荷载组合验算。6.2.5 各类遮阳装置荷载组合的取值应符合表 6.2.5 的规定。表 6.2.5 各类遮阳装置荷载组合的取值 种 类 荷

41、载组合与荷载分项系数 外遮阳百叶帘 风荷载,1.2 遮阳硬卷帘 风荷载,1.2 外遮阳软卷帘 风荷载,1.2 曲臂遮阳篷 风荷载,1.2;积雪(或积水)荷载,1.0;自重,1.2风荷载,1.0积雪(或积水)荷载,0.7;自重,1.2检修荷载,1.4积雪(或积水)荷载,0.7 后置式遮阳板(翼)设计寿命15 年 风荷载,1.2;自重,1.2风荷载,1.0;自重,1.2积雪荷载,1.0;自重,1.2风荷载,1.0积雪荷载,0.7;自重,1.2检修荷载,1.4积雪荷载,0.7后置式遮阳板(翼)与建筑主体同寿命 风荷载,1.4;自重,1.2风荷载,1.2;自重,1.2积雪荷载,1.4;自重,1.2风荷

42、载,1.0积雪荷载,1.0;自重,1.2检修荷载,1.4积雪荷载,1.0;17 6.3 设施要求 6.3.1 构件式遮阳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 等规范的有关规定;产品类遮阳装置的抗风等结构性能应符合具体建筑的设计要求。6.3.2 当采用试验方法判断安全性时,遮阳装置在试验过程中不得出现断裂、脱落等破坏现象;试验完成后,有恢复要求的遮阳装置(指外遮阳百叶帘、篷织物面料)残余变形应不大于 L/200(悬臂构件为L/100)。6.3.3 遮阳装置自身及安装节点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承受的荷载或其组合值产生的荷载效应。6.3.4 组装类遮阳装置的设计在正常使

43、用极限状态下,构件变形挠度不大于 L/200;当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长度 L 按实际悬臂长度的 2 倍取值。具体设计要求应符合表 6.3.4 的规定。表 6.3.4 组装类遮阳装置的设计要求 种类 正常使用极限 极限状态 变形 功能 最大变形 强度 外遮阳百叶帘-正常 L/25,可恢复 荷载效应 遮阳硬卷帘-正常 L/50 外遮阳软卷帘-正常 L/10(织物,相对于骨架),可恢复 曲臂遮阳篷-正常 L/50(曲臂机构)L/10(织物、相对于骨架),可恢复 后置式遮阳板 设计寿命 15 年 L/100 正常 L/50 与建筑主体同寿命 L/200 正常 L/50 6.3.5 所有可操

44、控构件均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6.4 连接要求 6.4.1 当采用成品外遮阳装置时,连接构造应符合遮阳产品的安装说18 明要求,锚固件应直接固定在主体结构上,不得锚固在保温层上。6.4.2 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的各个连接节点的锚固力设计值取值不应小于按不利荷载组合计算得到的锚固力值的 2 倍。6.4.3 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按锚固力设计取值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表 6.4.3 的规定。当遮阳装置长度尺寸大于或等于3m 时,所有锚固件均应采用预埋方式。表 6.4.3 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的锚固要求 种类 锚固件 锚固件个数 锚固位置 锚固方式 锚固件材质 外遮阳百叶帘 通过计算确定,且每边

45、不少于 3 个 基层墙体 预埋或后置 膨胀螺栓或钢筋,防腐处理 遮阳硬卷帘 外遮阳软卷帘 通过计算确定,且每边不少于 2 个 基层墙体 预埋或后置 膨胀螺栓或钢筋,防腐处理 曲臂遮阳篷 后置式遮阳板(翼)设计寿命 15 年 通过计算确定,且每边不少于 2 个 基层墙体 预埋或后置 膨胀螺栓或钢筋,防腐处理 与建筑主体同寿命 通过计算确定,且每边不少于 4 个 基层混凝土(钢)结构预埋(焊接、螺栓接)钢筋,防腐处理;不锈钢 6.4.4 锚固件不得直接设置在加气混凝土、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墙体材料的基层墙体上,确需要时,设置锚固件的位置应预埋混凝土实心块。6.4.5 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及其安装应按照玻璃

46、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规定执行,并应按一定比例抽样进行拉拔试验。6.4.6 锚固连接件应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措施。19 7 机电装置技术要求机电装置技术要求 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遮阳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 的相关规定。遮阳系统的金属构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7.1.2 外遮阳驱动装置的防护等级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 276 和建筑遮阳用电机JG/T 278 的规定。7.1.3 建筑外遮阳控制系统宜

47、与消防控制系统联动。7.1.4 电机驱动遮阳装置应采取防漏电措施,并应确保电机的接地线与建筑供电系统的接地可靠连接。7.2 机械装置 7.2.1 机械导向系统应保证遮阳装置在预定的运行范围内平顺运行。7.2.2 立面安装的垂直运行的遮阳帘体的底杆应平直,并应有保持自垂所需的足够的重量。7.2.3 机械装置应采取相应的润滑措施,并应在装置使用寿命内,具体规定保养周期。7.2.4 机械驱动装置应有防止误操作造成操作人员伤害及产品损坏的防护设施。7.3 电气装置 7.3.1 建筑外遮阳宜采用电机驱动。3m 以上的大型外遮阳装置应采用电机驱动控制,所有可操控构件的电机驱动装置均应设置过载保护。电机的防

48、水、防尘等级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4208中 IP44 等级规定。20 7.3.2 遮阳装置控制系统应根据使用要求或建筑环境的要求选择单独或分组电动控制,必要时可分区进行群控。对于集中控制的遮阳系统,系统应显示遮阳装置的状态。7.3.3 电机驱动装置的控制开关与机械驱动装置的操作系统应标识清楚,明确操作方位。21 8 施工安装施工安装 8.1 一般规定 8.1.1 建筑外遮阳装置的施工安装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8.1.2 建筑外遮阳工程应由具备相应安装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

49、 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质量控制和成本管理计划、安装调试计划等;2 与主体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协调配合方案;3 建筑遮阳产品及其附件的搬运、吊装方案,外遮阳产品安装后的调试方案;4 遮阳装置安装和组装步骤及施工方法;5 遮阳产品及其附件的堆放与现场保护方法;6 检查验收,并提供施工验收记录资料;7 施工安装过程的安全文明与环保等绿色施工措施。8.1.3 遮阳装置的锚固件应在保温层、防水层施工前固定在基层墙体上,当采用后置式锚固方式施工时,应做好连接处的保温与防水。8.2 施工准备 8.2.1 外遮阳工程施工前,遮阳施工单位

50、应会同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检查现场条件、脚手架和起重运输设备情况,测量定位,确认是否具备遮阳施工条件。8.2.2 遮阳产品存储宜按安装顺序排列,堆放场地必须防雨防火,地面保持干燥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运输前外遮阳产品或构件应按吊装顺序编号,并做好成品保护;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外遮阳产品或构件相互隔开并相对固定,不得相互挤压和串动;外遮阳产品22 或构件应按编号顺序摆放妥当,不应造成遮阳组件变形。8.2.3 应按照设计方案检查预留孔洞或安装遮阳系统所需的管线、埋件等是否符合要求。8.2.4 预埋件、安装座等隐蔽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8.2.5 大型翻板构件安装前应对产品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监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