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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新城中心组团新增土地前期整理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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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项目名称:内江新城中心组团新征土地前期整理项目 建设地点:内江新城中心组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内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2. 建设规模和项目组成 整理土地2240亩,包括土地整理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动迁安置房建设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土地整理范围内只进行住户的征地搬迁,不对土地进行平整,不修建管网、电缆等地下设施。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9820万元。 4、建设进度 施工期评价年限为施工期间,本项目建设期为2014年~2015年。 5、工程特性表 表1 道路工程特性表 道路 名称 道路 长度 (m) 道路 等级 计算行车速度(km/h) 红线宽度 (m) 分幅形式 路面结构 涵洞 (道) 桥梁 工程 (m/座) 沱江五桥东连接线 1000 主干道Ⅱ级 60 60 5+7+3+15+15+3+7+5 沥青混凝土 / / 沱江五桥西连接线 772 主干道Ⅱ级 60 60 5+7+3+15+15+3+7+5 沥青混凝土 1 人行天桥1处 甜都大道北延线 2140 主干道Ⅱ级 60 60 5+7+3+15+15+3+7+5 沥青混凝土 5 人行天桥2处 汉安大道西延线 1160 主干道Ⅱ级 50 70 22.5+2.5+15+15+2.5+22.5 沥青混凝土 / 764.79米/2座 九号路 1100 主干道Ⅱ级 50 50 7+4+3+11+11+3+4+7 沥青混凝土 1 / 表2 安置区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名称 单位 东兴片区 市中区 总建筑面积 m2 61875 92920 建筑物占地面积 m2 20625 30973.3 地上建筑面积 m2 50360 75560 地下建筑面积 m2 11515 17360 住宅建筑面积 m2 47360 71560 商业建筑面积 m2 2800 3800 容积率 3.0 3.0 建筑密度 % 25 25 绿化率 % 35 35 安置人数 人 1184 1789 户数 户 658 992 建筑层数 层 11 11 6.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整理土地2240亩,包括土地整理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动迁安置房建设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4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本项目道路用地红线宽度分别为50m、60m和70m,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中对“限制类”的描述:“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根据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内江市规划为人口特大城市,所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 同时,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内江新城中心组团新征土地前期整理项目立项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13]289号),下达了本项目的立项批复,同意项目立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核心城区(旧城区—东兴区)现代服务产业组团,与城西新城组团隔江相望,项目建设内容属内江新城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土地整理和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构建“内江新城”城市建设的交通网络体系,为“内江新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该用地由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以内国土资函【2013】68号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明确“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部颁用地定额,原则通过用地预审。” 由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关于内江新城中兴组团新征土地前期整理项目规划指标的复函》“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新城控规,该片区除道路外的土地性质均为商住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3、与内江市给排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给排水管网均沿新建和已建道路铺设,本工程采用雨污水完全分流的分流制排水系统。根据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安置还房项目属于第Ⅰ排水区,经排污管道统一排入牌楼坝污水处理厂。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内江市给、排水规划。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各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 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体沱江各监测断面除总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沿河接纳未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导致超标。 (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级标准的要求。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导致。 (4)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噪声监测点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限值,说明该区域声学环境较好。 (5土壤 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的要求,区域土壤略偏酸性。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本项目的评价等级,确定生态、声、水和大气等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表3 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在征地范围内(建筑物占地)约2240亩 大气环境 以项目场址为中心5×5km2范围 水环境 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3km河段 地下水 以项目场址为中心20km2范围 声学环境 项目场区外200m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项目施工期的影响 ①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工序,对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②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最重要的是扬尘。运输过程采用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路面尘土等防尘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发的环发(2001)56号“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文件,可以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影响。 ③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评价认为只要在工程在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中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防止机械噪声的超标,特别是应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学环境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由于本工程是新建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由于项目沿线并无大型动物,也没有珍稀动植物,主要植被为农田,项目建设施工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压埋或损坏原有植被、地貌,以及工程开挖和填筑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地形地貌等受到扰动和破坏等引起的水土流失。通过对水土流失最大的回填区采用砌石挡土墙进行支护,对回填路基斜坡面采用框格护坡、并在框格内进行覆土、平整、植草等措施,使开挖面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新的植被,达到涵水保土、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可以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状态。 ⑤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能利用的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到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2、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①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在营运初期,已采取工程护坡的开挖裸露面和路面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而对于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的工程单元,在营运初期植物措施尚未完全发挥水土保持功能,仍会有轻微的水土流失发生。但随着植物覆盖度增加,水土流失将会逐渐得到控制,降低到允许水土流失强度或以下。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大的破坏。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 在降雨初期,路面地表径流从路面两边流入排水沟,地表径流在通过排水沟自然沉淀后,水中的泥沙和其他污染物通过沉积,排入水体的浓度已大大减小,加上道路沿线河流的水环境容量均较大,水体中各污染物初始浓度增量可忽略不计。 根据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安置还房项目属于第Ⅰ排水区,经排污管道统一排入牌楼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沱江。 ③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尾气,目前道路沿线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营运后,道路两边的绿化植被会起到降尘和吸收尾气的作用,加之道路地势开阔,易于污染物扩散衰减。类比同类工程,项目营运后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并且采用机械通风,地下车库所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送至专门烟道高空排放,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⑤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按照道路营运期(中期)提出噪声控制(2类区达标距离)要求: 沱江五桥东连接线:道路中心线1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沱江五桥西连接线:道路中心线1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甜都大道北延线:道路中心线13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汉安大道西延线:道路中心线13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九号路:道路中心线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如必须在噪声防护距离之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时,应按《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对临近公路的前几排住宅采取隔声治理措施,致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另外道路应做好绿化,充分利用道旁树木吸收噪声,尽量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3、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部分区域已开始进行场地平整,占地范围内住户已正在进行拆迁工作。经现场勘察,项目建设场地主要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生态环境。本项目道路200m范围内均无学校、医院、住户等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表4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方位、距离 敏感点简况 1 市中区安置房 沱江 西面1km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散居住户1户 北面50m 住户1户约3人 散居住户1户 南面45m 住户1户约3人 散居住户2户 东面50m 住户2户约7人 2 东兴片区安置房 散居住户5户 西面100m 住户5户约13人 沱江 东面1.5km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3 沱江五桥东连接线 东兴区安置房 南面1km 规划安置房 沱江 西面临近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4 沱江五桥西连接线 沱江 东面临近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住户3户 北面500m 住户3户约10人 5 甜都大道北连延线 沱江 东面800m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住户2户 西面400m 住户2户约5人 6 汉安大道西延线 沱江 东面1km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市中区安置房 南面850m 规划安置房 7 九号路 沱江 西面100m 主要地表水体,功能为农灌、泄洪、纳污 东兴区安置房 北面500m 规划安置房 住户1户 北面300m 住户1户约3人 3.4、环境风险预测评价 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1、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建议在已有的公路监控收费系统的基础上,增加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的指挥功能。 2、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在重要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 3、加强运营期公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应及时处理、清除,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施工材料应尽可能远离江边,并妥善保管堆放,防止大风暴雨冲刷进入江中造成污染。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碳、沥青、油料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洒漏,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 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的生态恢复措施、防护措施与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能达到保护、恢复和提高工程周边生态环境的目的。本工程生态保护措施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既经济合理,又能达到本工程生态保护的环境目标。处置方案在环境、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生产废水,采用预沉与沉淀组合的二级混凝沉淀和土工布除油处理措施符合施工废水高浊度和机械废水的特点,生产废水经处理循环利用,且在同类工程上的实践表明也是有效的。 本工程生活垃圾量不大,采取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既经济合理,又能达到本工程生态保护的环境目标。 安置房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处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沱江。 处置方案在环境、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3、大气及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施工布置和工艺,建立封闭施工区,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薄膜覆盖、密闭运输、个人防护、绿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或降低施工现场粉尘污染。 通过使用降噪设备、合理施工、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对施工噪声加以防治,可以减轻危害面和危害强度,虽然还不能彻底消除噪声危害,但基本可控制在标准限值范围内。运行期通过加强交通管制、植树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地减小车辆交通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处置方案在环境、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4、建渣处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进行处置,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其余运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经堆肥处理或送各路段附近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各小区内设置有垃圾桶和垃圾房,生活垃圾袋装后放置垃圾桶中,统一清运至垃圾房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固废处置方案在环境、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1、工程建设带来的损失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如果建设项目引起环境质量下降,造成了生产性资产损害,则恢复环境质量或生产性资产所花费的费用可作为环境效益损失的最低估价。本工程环保措施的实施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的兴建对生产性资产的损害集中体现在工程占地及移民搬迁所带来的损失,对这些损失的补偿费用可视为恢复生产性资产的费用。 拟建项目带来的环境损失,主要为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建筑废渣等,但都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且本工程环保措施的实施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工程兴建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工程的兴建对生产性资产的损害集中体现在工程占地及移民搬迁所带来的损失,对这些损失的补偿费用可视为恢复生产性资产的费用。 2、工程带来的效益 (1)项目建设区域为内江市建设百万人口特大城市的城市核心区,处于内江新城的主城区,地处内江新城的北部区域,是内江市“十二五”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在《内江市“内江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范围内,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内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同时城市化、工业化的实现,有利于反哺农业生产,从而推进内江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2)将进一步促进“内江新城”的建设,有效带动乡镇企业、医院、市场、学校等城市各功能产业的发展,促进各功能产业综合协调发展,从而进一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3)将有利于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向农村传播,有利于改造农村的传统意识和习俗,从整体上提高农村人口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城乡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 3.7 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从事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确立环境监理是“第三方”的原则,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并为业主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服务。 环境监理应纳入工程监理的管理体系,不能弱化环境监理的地位。监理工作中应理顺和协调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境监测单位及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环境监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规范化的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有序展开。 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沿线环境特征,特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6、表7。 表6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测点布设与监测频次 监测实施机构 1 沱江水质 SS、石油类、PH 项目下游200m处,作业期间每季一次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2 声环境质量 施工场界噪声 各施工场地四周,每季监测一次昼间和夜间时段噪声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3 施工扬尘 TSP 施工场地、居民区,每月随机一次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表7 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序号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测点布设与监测频次 监测实施机构 1 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 运营期每年一次, 昼、夜各1h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2 大气环境质量 NOx、CO 每年1次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3 沱江水质 SS、石油类、PH 每月1次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2次;方式:网上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内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2013.6.13日)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来电来访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内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2013.10.12日)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来电来访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范围等;次数:1次;形式:发放1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 3.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发放100份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调查。 4.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人员中90%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提出反对意见,说明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众愿望。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内江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在积极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影响轻微,噪声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本次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26274 环评机构: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先生 单位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5474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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