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大学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打印时请删除批注!!!
每月1-10日接收申请,逾期请次月提交。人事科:周一、三、四 九龙湖行政楼434 52090260;周二、五 四牌楼五四楼213 83792753。
(新进教师请发放工资后提交申请,人事处审核材料后出具通知单,申请教师至国资办办理后续手续,补贴由国资办发放。)
国资办:四牌楼沙塘园2号总务处102室 83791922/83794264
申请表申请人若有国内工作经历,需所工作过的原单位出具发放福利分房及货币化住房补贴情况的证明,具体见《新进教师引进经费发放流程》。
单位: No: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
号 码
职工号
参加工作
时 间国内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进 校
时 间
联系
电话
职称
职级讲师-中级;上岗副研究员/副教授-副高级;上岗研究员/教授-正高级
职务
户口
所在地
申请人配偶
姓 名
身份证
号 码
所在单位及职称(务)
原
住
房
情
况
座 落
使用面积M2
建筑面积M2
住房性质
备注
新
住
房
情
况
座 落
建筑
面积
M2
购房协议
时 间
年 月 日
实付房款
元
售房单位
所在单位
审 核 意 见
职称 职级 进校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离退休 年 月 日,
是否在岗在聘
编制 承办人: 单位盖章学院人事秘书审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组织部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货币化补贴
工作组
审核意见
经审核, 同志购房补贴标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已有住房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核定发放补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购房补贴额为 元,工龄补贴额为 元,合计补贴额为 元。
签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