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公司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根据产品经销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务接待用餐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二、对内公务来客一律实行工作餐制。三、对内指公司由于工作需要而必须安排的用餐;对外指与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交往的过程中的公务用餐,经请求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综合部统一安排就餐。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用餐陪同人员数量。五、公务接待要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接待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到综合部领取公司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经综合部初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事
2、前审批手续的,必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先斩后奏。对事先未履行审批手续,或事前未报告、时候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两单一票”不全的,不予核批。六、所有公务接待用餐费报销,必须“两单一票”(审批单、菜单、正式发票)齐全。七、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超出批准限额的,事后,要及时向综合部和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不能说明超额正当理由或领导未批准同意的,超出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八、本制度自下发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附件:公司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附件:公司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存根)申请部门申请人用餐理由来客人数陪同人数用餐标准综合部意见公司领导意见备注 年 月 日公司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申请部门申请人用餐理由来客人数陪同人数用餐标准综合部意见公司领导意见备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