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试行)
(**年8月1 1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的经济利益,防止积压浪费,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节约使用”的原则,对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入库、保管、出库、使用,都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计划有依据,采购有程序,保管有规定,进出库手续齐全,定期核对检查。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各类物资。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一)按照使用类别分为
1.办公用品:主要指纸张、笔记本、笔、文件盒、订书机、插座板、计算器、电话、移动硬盘、U盘等办公用品;
2.办公设备:主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话筒、打印机、传真机、小音箱、碎纸机等办公设备;
3.生活用品:主要指厨具、床、窗帘、脸盆、扫帚、拖布等其他生活物品;
4.危险品:指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的物品。
(二)按照物品价值和使用期限分为两大类
1.消耗品:指物品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的低值易耗品;
2.耐用品:指物品价值在1000元一2000元之间或使用期限超过l年的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各单位办公室为本单位低值易耗品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为核算部门。
第六条各单位要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制定低值易耗品使用标准、期限。
第七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年度经费计划,结合低值易耗品使用标准,制定低值易耗品年度采购计划,并分解为季度或月计划,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计划外采购的物品,应该填写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根据采购计划,可采用招标、询价、双人采购等方式实施。
第十条购回的各类物品必须及时认真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向供货单位提出退换货赔偿。
第十一条各单位建立入库、出库、领用登记制度,进行数量、金额、使用者、期限等记录、签字。
第十二条各单位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凭发票、入库单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
第十三条要按月或季进行盘点,清楚掌握低值易耗品库存情况。要对办公用品类、生活用品类低值易耗品设置专门库房,分类存放,并经常整理与清扫,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要积极做好本单位低值易耗品使用的调查,为各部门提供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做到不积压、不浪费、不少配发。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制定低值易耗品的报损、报失、报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要做到有依据、有程序、有记录。
第十六条各单位对危险品类低值易耗品,必须按照相关专门管理规定保管和领用,并应限量采购和发放,原则上不允许备用。
第十七条耐用品类低值易耗品要按照《****建设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登记和盘点,并编制上报相关报表。
第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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