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押汇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口押汇业务办理行为,切实防范风险,提高运作质量,促进进口押汇业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合规化管理,根据银行进口押汇管理办法,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进口押汇业务的管理及风险控制。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1) 进口押汇,是指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本行作为开证行或代收行收到议付行或委托收款行寄送的单据后,由本行代进口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进口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行的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2) 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在进口信用证项下,本行作为开证行收到议付行或委托行寄送的
2、单据后,由本行代进口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一种贸易融资,进口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行的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3) 进口代收押汇,是指在进口代收项下,本行作为代收行收到委托行寄送的单据后,由本行代进口申请人对外支付进口款项的一种贸易融资,进口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行的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4) 协议单证,是指进口押汇当事人在本行办理进口押汇业务中所使用的单证,包括进口押汇业务申请书和信托收据等。 (5) 有权经办部门,是指总行国际业务部和分行经营部门有权经办进口押汇业务的部门。 3、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的受理与调
3、查; 负责撰写调查报告; 负责按申报权限申报进口押汇业务; 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并草签合同;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授信后管理;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的款项收回; 负责部分档案的归档等。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4) 负责对进口押汇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评价。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6) 负责权限内进口押汇的审批。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4、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6)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授信执行的放款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办岗 6)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合同与协议的审查核对; 负责合同签章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5、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审核单证的条款等并出具审核意见;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的支付审查; 负责进口押汇业务还款的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2) 负责对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审核内容进行复核。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4、 基本规定 (1) 进口押汇的对象: 进口押汇适用于经常性发生国际贸易,具备一定的国外采购规模,拥有良好的进
6、进口经营记录与资信状况,在本行开立进口信用证或办理进口代收,具有到期偿还进口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能力,银企配合意愿强的客户。 (2) 申请进口押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存款账户; c)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贸易背景真实,收付汇记录良好; d) 在本行开立进口信用证或办理进口代收,并符合对外付款的条件; e)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进口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能力; f) 与本行和其他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g) 在本行有对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低风险业务除外); h)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7、,进口商品在生产经营范围之内; i) 在“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中并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j) 进口商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管理规定,对需凭进口许可证方可进口的商品,应在进口押汇对应的信用证开立之前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进口商品许可证; k) 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3) 进口押汇的币种可以为人民币或外币,一般为对外付汇的币种。 (4) 进口押汇的金额不应超过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到单金额,代付金额的确定一般可采用如下方式: a)进口信用证押汇的金额可按如下规则确定: 以到单金额作为进口押汇金额,开证保证金应续作为进口押汇的保证金;以到单金额扣除开证保证金的敞口部分作为进口押汇金额。 b)进口代收押汇的金
8、额按实际押汇的金额确定。 (5) 进口押汇的期限: a)低风险业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b)敞口业务的期限,在确定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同时须满足如下条件: 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押汇的期限+原信用证远期付款天数+原进口代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进口代收押汇:进口押汇的期限+原进口代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6) 进口押汇的利率: a)进口押汇币种为人民币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b)进口押汇币种为外币的,利率按本行外汇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1 进口押汇业务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贷前调查阶段、分析评
9、价、审批阶段、授信执行阶段和贷后管理阶段等四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G1 单 据审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经办人员审核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单据。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第十五条。 审 核 应在 一 个工 作 日内 将 单证 审 核完 成 并出 具 审单意见 , 经办 行 得到 审 单意 见 后应 在 一个 工 作日 内 向申 请 人作 出 是否 受 理的 正 式答复。 H1 复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复核岗对经办岗审核的条款
10、及规定事项进行复核。 A2 申请 申请人 符合本文件规定对象和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向本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进口押汇申请书(记录 1.); 2) 信托收据(记录 2.); 经年检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贷款卡; 进出口经营批文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 申请人及保证人经年审的前三年及本次申请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的,还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所有权凭证及有处分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和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进口
11、合同,代理进口业务需提供代理协议; 进口许可证明(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管理商品之列); 10)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B2 初审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按照本文件及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并对进口押汇申请人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进行初审。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第 十 五条 银 行 进口 押 汇管 理 办法 ,第 十 四条 在 五 个工 作 日内 向 申请 人 作出 是 否受 理 的正 式 答复。 未调 查 核实 ( 未认 真 审核 ) 客户 组 织机 构 代码 证 的真实性 、 有效 性 ,扣 违 规积分。 未调 查 核实 (
12、未认 真 审核 ) 客户 是 否符 合 国家 有 关产 业 政策 、 信贷 政 策及 本 行信 贷 投向政策 , 扣违 规 积分。 B3 是 否符 合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4; 否,转节点A2。 不符合本行进口押汇业务条件的,将资料退还申请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B4 是 否符 合用 信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5; 否,转节点A2。 B5 转/接 银行 公司 授信 业务 贷前 调查 作业 指导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行受理进口押汇申请后
13、,由调查人员按照本文件和本行信贷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要求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对进口押汇申请人及担保人实施授信调查,经办行调查人员对调查资料 的 真 实 性 、 完 整性、有效性负责。调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71)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营业场所或生产基地、社会知名度、历史沿革、商业信誉、企业规模、企业章程、资本构成、机 构 布 局 、 环 境 保护 、 产 品 市 场 前 景等;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 , 包 括 : 经 营 周期、进口结算方式、进口业务量、出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申请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与本次将发放进口押汇有关的各项信息,
14、包括币种、金额、期限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进口商品的调查,进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进口商品应有合理用途,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行情应具 有 较 强 的 把 握 能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力,对于大宗商品,要特别调查最终购货方的支付能力,关注商 品 价 格 的 变 化 情况; 对受益人的调查,包括:供应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组织能力,对于大宗商品采购,要查询供应商的资信状况; 如系代理进口业务,还应调查委托其代理的客户、代理合同、交付代
15、理保证金情况和代理往来记录; 担 保 措 施 调查,按照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对担保方式的调查要求进行调查; 对风险的把握和防范措施; 本行要求调查的其他事项。 上 述 1 ) 、 2 ) 、 3)、9)项的内容重点调查与申报授信额度 时 发 生 变 化 的 情况。 B6 是否调查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7; 否,转节点A2。 B7 形成申报材料、签署调查意见和结论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人员在调查完成后,认真如实撰写调查报告,签署调查意见和结论。 B1 按权限申有权经办部门信贷有权经办部门按本行规定权限申报进口押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16、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报 经营岗 汇。 C1 转/接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作业指导书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分析评价人员收到上报的申请资料后,除了分析评价申请人是否具备本行要求的资格和条件、上报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有效、经办行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和结论是否准确合理外,还应重点分析评价以下方面内容: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 , 包 括 : 经 营 周期、进口结算方式、进口业务量、出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进口商品的分析评价,进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进口商品应有合理用途,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
17、行情应具有较强的把握能 力 , 对 于 大 宗 商品,要特别分析最终购货方的支付能力,关注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 对受益人的分析评价,包括:供应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组织能力,对于大宗商品采购,要评价供应商的资信状况; 如系代理进口业务,还应分析评价委托其代理的客户、代理合同、交付代理保证金情况和代理往来记录;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对担保情况的评价; 本行认为需要分 析 评 价 的 其 他 事项。 D1 决策审批 有权审批决策人 有权审批人根据报送的调查、
18、审查资料和意见,经过综合评价或会商进行决策,并签署决策意见。 贷 款通则 ,第 二 十八条 银 行 进口 押 汇管 理 办法 ,第 十 七条 B2 接收审批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岗系统接收有权决策审批人的决策审批意见。 B3 是否审批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1; 否,转节点B4。 B4 是否提起续议/ 复议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5; 否,转节点A2。 B5 转入提起续议/ 复议审批处理流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B1 落实放款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准备相关放款资料及信用执行申请。 贷 款通则 ,第 二 十九条 E2 转/接银行授信
19、执行作业指导书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F2 合同确认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系 统 内 负 责 合 同 确认。 20) 贷 款 通则 第 合 同 要素 填 写正 确 、29) 合同 审 核资 料 不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二 十 九条;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商 业银行法 第三 十 七条;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合 同法 第一 百 九十 六 条到 两 百一 十 一条。 合 规 、完整 齐 全 ,扣 违 规积分。 未发 现 合同 要 素填 写 有误 或 不完 整 。扣 违 规积分。 未发
20、 现 合同 文 本使 用 错误 , 扣违 规 积分。 E3 放款审查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根据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意见,有权放款人员除了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放款审查程序审查外,还需审查如下内容: 进口押汇申请书; 信托收据; 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记录 3.)正式签署生效; 如 有 担 保 ,最高债权额合同(记录 4.)及相应的担保合同正式签署生效; 申请人实际履行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及担保合同中约定在进口押汇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已足额交存规定比例的保证金、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机关签发的登记权利证书、有关抵、质押物权属证 银 行 进口 押 汇管 理 办法
21、,第 十 八条 未按 授 信放 款 审查 操 作规 程 审查 放 款要 件 ,扣 违 规积分。 未审 核 借款 人 提供 的 支付 申 请所 列 支付对象 、 支付 金 额等 信 息是 否 与相 应 的商 务 合同 等 证明 材 料相 符 ,扣 违 规积分。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书或权利凭证; 27) 放款审查完成后,有权放款人核准放款。 E4 是否审查通过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是,转节点G5; 否,转节点B1。 G5 进口押汇审查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进口押
22、汇审查。 H5 复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复核岗对经办岗 审 核 内 容 进 行 复核。 H6 是否满足支付条件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是,转节点H7; 否,转节点B1。 H7 资金支付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进口经办岗 经 办 行 经 办 人 员 持出账通知书(记录 5.)与进口押汇申请资料,在经办行办理进口押汇手续,在本行单证结算部门办理 进 口 押 汇 付 汇 手续。 银 行 进口 押 汇管 理 办法 ,第 十 九条 B1 系统自动风险分类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系统支付后,系统内自动对关联的客户进行风险分类。 B2 是否地区授信业务 有权
23、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B3; 否,转节点B5。 进口押汇发放后,经办行调查人员应除了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定期对进口押汇申请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外,还需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进口押汇额度使用情况; 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 商 业银 行 授信 工 作尽 职 指引 ,第 四 十一条 银 行 进口 押 汇管 理 办法 ,第 二 十五条 对 监 测中 发 现可 能 影响 进 口押 汇 到期 还 款的问题 , 经办 行 应在 两 个工 作 日内 进 行原 因 分析 和 损失评估 , 并未 按 时效 要 求进 行 贷款 资 金支 付 监测 , 扣违 规 积分。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
24、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申请人进口押汇还款来源落实情况及向被代理人预收货款情况; 当前申请人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趋势预测;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申请人在本行的存款和结算往来情况。 采 取 相应 的 措施 , 监测 报 告以 书 面形 式 报总 行 信贷 管 理部 和 国际 业 务部。 B3 转/接银行对公授信业务授信后管理作业指导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提前归还 h) 进 口 押 汇 期间,如借款人主动提前归还进口押汇的,应在准备还款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行送交提前还款申请书。对符合提前还款条件
25、的,由经办行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i) 进 口 押 汇 期间,如出现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约定的提前收回进口押汇的情形,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收回 借款人应按照进口押汇申请书确定的还款期限还款。 展期 借款人申请进口押汇展期的,应在进口押汇到期前 10 天向经办行提出申请。在重新办理相应担保手续的前提下,由经办行按本行的审批流程和程序重新审批。进口押汇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 过 原 进 口 押 汇 期限。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如发生本行进口押汇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经办行应立即
26、停止申请人在本经营机构未用全部授信额度内的授信业务,及时向申请人和担保人催收,以抵偿本行的进口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同时,经办行应立即向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国际业务部报告,由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停止申请人的未用全部授信额度,并根据总行批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进 口 押 汇 本金、利息和费用全部收 回 后 , 应 分 析 原因,由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确定是否恢复授信额度的使用。 B4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进口押汇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进口押汇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未按 规 定要
27、求 将重 要 的信 贷 档案 及 时归 档 或造 成 法律 性 文件 丢 失的 , 扣违 规 积分。 授信 业 务审 批 要求 的 后补 材 料未 按 要求 补 充并 整 理归 档 ,扣 违 规积分。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B5 转/接银行各分行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B6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进口押汇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进口押汇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未按 规 定要 求 将重 要 的信 贷 档案 及 时归 档 或造 成 法律 性 文件 丢 失的 , 扣违 规 积分。 授信 业 务审 批 要求 的 后补 材 料未 按 要求 补 充并 整 理归 档 ,扣 违 规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