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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出口押汇作业指导书-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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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银行出口押汇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出口押汇业务操作,切实防范风险,根据《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出口押汇作业的操作及风险控制。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1)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将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正本单据、托收项下的正本单据或赊销项下的形式单据交本 行,由本行向出口商提供有追索权的在途资金融通的短期贸易融资。 (2) 出口押汇包括: a) 出口信用证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向本行提交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由本行向出口商提供有追索权的在途资金融通的短期贸易融资。 b) 出口托收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向本行提交托收结算方式下的单据,在货款收回前,由本行先预支部分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再归还银行的短期贸易融资。 c)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又称OA押汇,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 (OA)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后,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进口商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行,并向本行提交相应单据后,由本行提供有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 (3) 协议单证,是指出口押汇当事人在本行办理出口押汇业务中所使用的单证,包括出口押汇业务申请书、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等。 (4) 有权经办部门,是指总行国际业务部和分行经营部门有权经办出口押汇业务的部门。 (5)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是指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和分行国际业务部门。 3、 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的受理与调查; 负责按申报权限申报出口押汇业务; 负责落实放款条件;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授信后管理;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的款项收回; 负责部分档案的归档。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1) 负责综合审阅分析调查报告、调查意见决定是否按权限将出口押汇申请报送分析评价。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有权审批决策人 1) 负责在本行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授信审批决策,并签署具体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1)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授信执行的放款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合同与协议的审查核对; 负责合同签章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负责出口押汇的发放; 负责出口押汇业务还款的审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8)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1) 负责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经办业务的复核。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1) 负责审核单证的条款等并出具审核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1) 负责复核单证条款并出具复核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有权审批决策人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4、 基本规定 (1) 出口押汇的对象。出口押汇适用于经常性发生国际贸易,具备一定的出口规模,拥有良好的进出口经营记录与资信状况,具有到期偿还出口押汇能力,银企配合意愿强的客户。 (2) 申请出口押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b) 在本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存款账户; c)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贸易背景真实,收付汇记录良好; d)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出口押汇的能力; e) 与本行和其他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f) 在本行有对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低风险业务除外); g)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商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 h) 将信用证、托收项下的正本单据或赊销项下的形式单据交本行; i) 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3) 出口押汇的币种可以为人民币或外币,一般为出口货物发票列明的币种。 (4) 出口信用证押汇金额: a) 出口信用证押汇的金额不应超过单证结算部门出具的面函总金额的95%。 b) 出口托收押汇的金额不应超过单证结算部门出具的面函总金额的90%。 c)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的金额不应超过货物发票货到付款(扣除尾款、质保金)部分的90%。 本行单证结算部门对赊销项下形式单据出具的面函应扣除预付款、尾款、质保金。 (5) 出口押汇的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至出口收汇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无明确到期日的,按以下标准确定押汇到期日: a) 信用证项下清洁单据的押汇到期日: 1. 近洋单据按照出单日后30天(加远期天数)为到期日。 2. 远洋单据按照出单日后45天(加远期天数)为到期日。 b) 信用证项下有不符点单据及托收项下押汇到期日: 3. 近洋单据按照出单日后40天(加远期天数)为到期日。 4. 远洋单据按照出单日后50天(加远期天数)为到期日。 c)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的到期日: 申请人提供的赊销项下预计收汇之日加30天为到期日,但经办行必须调查申请人赊销项下预计收汇时间的合理性。 (6) 出口押汇的利率: a) 出口押汇币种为人民币的,人民币利率原则上执行同档基准利率,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b) 出口押汇币种为外币的,利率按本行外汇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1 出口押汇业务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贷前调查阶段、分析评价、审批阶段、授信执行阶段和贷后管理阶段等四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 I1 单 证审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经办岗 经办行应将用于出口押汇的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正本单据、托收项下的正本单据或赊销项下的形式单据及时交本行单证部门审核。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 五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审核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单证审核完成并出具审单 意见,经办行得到审单意见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正式答复。 Ⅰ J1 复核 总行国际业务部结算部出口复核岗 复核岗对经办岗审核的条款及规定事项进行复核。 Ⅰ A2 申请 申请人 符合本文件规定对象和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向本行提出出口押汇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出口托收押汇提供《出口押汇业务申请 书 》 ( 记 录 1.),出口商业发票贴现提供《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 》 ( 记 录 2.); 用于出口押汇的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正本单据、托收项下的正本单据或赊销项下的形式单据; 经年检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贷款卡; 进出口经营批文的复印件; 《贷款 通 则》,第 十九、二十五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 申请人及保证人经年审的前三年及本次申请上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按本行授信业务要求需要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的,还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所有权凭证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和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同意出口的证明文件;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Ⅰ B2 初审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按照本文件及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并对出口押汇申请人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进行初审。 《商 业银行 授信工 作尽职 指引》 ,第十 五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审核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单证审核完成并出具审单 意见,经办行得到审单意见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正式答复。 未 调查 核实 ( 未认 真审 核 )客 户组 织机 构代 码证 的真 实性 、有 效性 ,扣 违规 积分。 未 调查 核实 ( 未认 真审 核 )客 户是 否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符 合国 家有 关产 业政 策 、信 贷政 策及 本行 信贷 投向 政策 ,扣 违规 积分。 Ⅰ B3 是 否符 合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是,转节点ⅠB4; 2) 否,转节点ⅠA2。不符合本行出口押汇业务条件的,将资料退还申请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Ⅰ B4 是 否符 合用 信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是,转节点ⅠB5; 2) 否,转节点ⅠA2。 Ⅰ B5 转 / 接 《 银行 公司 授信 业务 贷前 调查 作业 指导 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行受理出口押汇申请后,由调查人员按照本文件和本行信贷管理办法、授信工作尽职要求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对出口押汇申请人及担保人实施授信调查,经办行调查人员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调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1)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营业场所或生产基地、社会知名度、历史沿革、商业信誉、企业规模、企业章程、资本构成、机构布局、环境保护、产品市场前景等; 《贷 款通 则》 ,第二 十七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 信 贷调 查过 程中 ,对 发现 的重 大问 题故 意隐 瞒 ,误 导贷 款审 查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撤职 至开 除处 分 ,扣 违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包括:经营周期、出口结算方式、出口业务量、进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申请人前三年及近期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与本次将发放的出口押汇有关的各项信息,包括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出口商品的调查,出口商品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不涉及反倾销调查和贸易争端等,出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行情应具有较强的把握能力,对于大宗商品,要特别关注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 是出口信用证押汇的,调查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调查开证行的资信状况; 对进口商的调查,包括:进口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进口商的履约能力,进口商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能力,对于大宗商品出口,要查询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担保措施调查,按照本行信贷业务相 规 积分。 信 贷调 查过 程中 ,未 按规 定对 信贷 业务 的合 法性 、安 全性 、真 实性 、盈 利性 等情 况进 行调 查 ,或 调查 严重 失实 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员记 大过 至开 除处 分 ,扣 违规 积分。 信 贷调 查过 程中 ,未 按规 定核 实抵 押物 、质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关管理制度中对担保方式的调查要求进行调查; 10) 对风险的把握和防范措施;本行要求调查的其他事项。上述 1)、 2)、3)、9)项的内容重点调查与申报授信额度时发生变化的情况。 物 、质 押权 利及 保证 人情 况 ,造 成担 保合 同无 效或 保证 人 、抵 (质) 押 物 、质 押权 利不 具备 担保 条件 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员记 大过 至开 除处 分 ,扣 违规 积分。 Ⅰ B6 是否调查 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是,转节点ⅠB7; 2) 否,转节点ⅠA1。 Ⅰ B7 形成申报 材料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岗在调查完成后,认真如实撰写调查报告,签署调查意见和结论。 Ⅱ B1 按权限申报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有权经办部门按本行规定权限申报出口押汇审查审批。 Ⅱ C1 转/ 接 《南 分支机构分析评价岗 分析评价人员收到上报的申请资料后,除了分析评价申请人是 《商 业银行 授信工 作 《银行出口押汇 1) 信 贷审 查过 程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京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审查审批作业指 导 书》 否具备本行要求的资格和条件、上报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有效、经办行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和结论是否准确合理外,还应重点分析评价以下方面内容: 申请人上年与近期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包括:经营周期、出口结算方式、出口业务量、进口业务量、收付汇记录、销售渠道等; 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 对出口商品的分析评价,出口商品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不涉及反倾销调查和贸易争端等,出口商品应在申请人生产经营范围之内,申请人对相关商品市场行情应具有较强的把握能力,对于大宗商品,要特别关注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 是出口信用证押汇的,对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和开证行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对进口商的分析评价,包括:进口商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情况,进口商的履约能力,进口商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能力,对于大宗商品出口,要评价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对担保情况的评价; 尽职 指引》 ,第四 十条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中 ,隐 瞒审 查中 发现 重大 问题 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员撤 职至 开除 处分。 信 贷审 查过 程中 ,未 经合 规调 查程 序进 行审 查并 提交 正式 审查 报告 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员记 过至 撤职 处分。 信 贷审 查过 程中 ,审 查通 过明 显不 符合 国家 产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7) 本行认为需要分析评价的其他事项。 业 政策 、信 贷政 策 、信 贷投 向的 信贷 调查 报告 和评 估报 告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人 员记 过至 撤职 处分。 4) 信 贷审 查过 程中 ,未 根据 审查 结果 ,提 出贷 与不 贷以 及贷 款金 额 、期 限 、用 途 、方 式和 限制 性条 款等 建议 的 ,给 予有 关责 任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人 员警 告至 记过 处分 或罚 款处 理。 Ⅱ D1 决策 审批 有权审批决策人 有权审批人根据报送的调查、审查资料和意见,经过综合评价或会商进行决策,并签署决策意见。 《贷 款通 则》 ,第二 十八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Ⅱ B2 接收审批 意见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经营岗系统接收有权决策审批人的决策审批意见。 Ⅱ B3 是否审批 通过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是,转节点ⅢB1; 2) 否,转节点ⅡB4。 Ⅱ B4 是否提起续议 /复议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是,转节点ⅡB5; 2) 否,转节点ⅠA1。 Ⅱ B5 转入提起续议 /复议审批处理流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Ⅲ B1 落实放款 条件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准备相关放款资料及信用执行申请。 《贷 款通 则》 ,第二 十九条 Ⅲ E1 转/ 接 《银行授信执行作业指 导 书》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Ⅲ F1 合同 确认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 分支机构合同确认岗系统内负责合同确认。 《贷 款通 则 》第 二十 九条;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商业 银行 法 》第 三十 七条;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合同 法 》第 一百 九十 六条 到两 百一 十一 条。 合同要素填写正确、合规、完整; 合 同审 核资 料不 齐全 ,扣 违规 积分。 未 发现 合同 要素 填写 有误 或不 完整 。扣 违规 积分。 未 发现 合同 文本 使用 错误 ,扣 违规 积分。 Ⅲ E2 放款 审查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根据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的意见,有权放款人员除了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放款审查程序审查外,还需审查如下内容: 出口押汇业务申请书或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申请书; 《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 (记录3.); 如有担保,《最高债权额合同》(记录 4.)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4) 4)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申请人实际履行了《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及担保合同中约定在发放出口押汇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已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机关签发的登记权利证书、有关抵、质押物权属证书或权利凭证; 放款审查完成后,有权放款人核准放款。 Ⅲ E3 是否审查 通过 总行/分行放款审查岗 1) 是,转节点ⅢG3; 2) 否,转节点ⅢB1。 Ⅲ G3 出口押汇 审查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经办岗出口押汇审查。 Ⅲ H3 复核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ⅢH 4 是否满足 条件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是,转节点ⅢH 5; 否,转节点ⅢB1。 ⅢH 5 资金 发放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 经营机构国际业务部结汇复核岗发放资金。 Ⅳ B1 系统自动风险 分类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系统支付后,系统内自动对关联的客户进行风险分类。 Ⅳ B2 是否地区授信 业务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是,转节点ⅣB3; 否,转节点ⅣB5。 出口押汇发放后,经办行调查人员除了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定期对出口押汇申请人进行跟踪和监测外,还需监测的主要内容包 《商 业银行 授信工 作尽职 指引》 ,第四 十一条 《银行出口押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对监测中发现可能影响出口押汇到期还款的 问题,经办行应在两个工作日 未按时效要求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监测,扣违规积分。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括: 出口押汇额度使用情况; 做好国际结算量的跟踪,确保所有已押汇的收汇款项归流本行; 当前申请人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趋势预测; 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申请人在本行的存款和结算往来情况。 内进行原因分析和损失 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测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总行信贷管理部和国际业务部。 Ⅳ B3 转/ 接 《银行对公授信业务授信后管理作业指导 书》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提前归还: a) 出口押汇期间,如押汇单据的收汇款早于到期日,应提前优先用于还款。 b) 出口押汇期间,如借款人主动提前归还出口押汇的,应向本行送交提前还款申请书。对符合提前还款条件的,由经办行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c) 出口押汇期间,如出现《国际结算贸易融资业务总协议》约定的提前收回出口押汇的情形,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2) 到期收回 a) 在出口押汇到期的前一个工作日,由经办行向借款人发出出口押汇到期的书面通知,如在押汇到期日,押汇本金、利息与费用无法全部收回,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用 未 及时 发现 信贷 经营 岗贷 后检 查报 告与 事实 不符 ,扣 违规 积分。 发 现借 款人 、担 保人 ( 保证 人 、抵 押人 、质 押人 )出 现重 大风 险隐 患而 瞒报 ,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自有资金偿还,否则视同押汇逾期办理。出口押汇单据以其他结算方式收汇且到期未还的,经办行应要求客户在押汇到期日用自有资金偿还本金、利息与费用。。 展期 在出口押汇到期之前,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可以向经办行申请办理展期。在重新办理相应担保手续的前提下,由经办行按本文件的审批流程和程序重新审批。出口押汇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出口押汇期限。 如发生本行出口押汇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经办行应立即停止申请人在本经营机构未用全部授信额度内的授信业务,及时向申请人和担保人催收,以抵偿本行的出口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等。 同时,经办行应立即向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国际业务部报告,由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停止申请人的未用全部授信额度,并根据总行批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出口押汇本金、利息和费用全部收回后,应分析原因,由本行授信额度审批部门确定是否恢复授信额度的使 扣 违规 积分。 未 发出 贷款 到期 通知 书 ,扣 违规 积分。 未 及时 发出 催收 通知 ,扣 违规 积分。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用。 Ⅳ B4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出口押汇业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出口押汇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未 按规 定要 求将 重要 的信 贷档 案及 时归 档或 造成 法律 性文 件丢 失的 ,扣 违规 积分。 授 信业 务审 批要 求的 后补 材料 未按 要求 补充 并整 理归 档 ,扣 违规 积分。 Ⅳ B5 转/ 接银行各分行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 规程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Ⅳ B6 归档 有权经办部门信贷经营岗 1) 经办信贷岗负责对所经办的出口押汇业务的相关资料进 1) 未 按规 定要 求 节 点 任务 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行整理归档,并负责保管。 2) 其他岗位人员负责对所经办的相关出口押汇业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将 重要 的信 贷档 案及 时归 档或 造成 法律 性文 件丢 失的 ,扣 违规 积分。 2) 授 信业 务审 批要 求的 后补 材料 未按 要求 补充 并整 理归 档 ,扣 违规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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