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作业指导书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证本行债券资产的安全运行,满足内控合规要求,对本行本币债券投资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根据《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的本币债券投资作业,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债券券种的承分销,本币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的操作与风险控制。
2.定义、缩写和分类
⑴本币债券,是指由我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向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并且承诺按特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⑵本币债券投资,是指以本币债券为投资标的,以获取固定利息收入,或在本币债券买卖中获取风险溢价的投资行为。
⑶本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包括:债券承销分销业务、现券买卖业务、远期交易业务、公开市场业务及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
⑷债券承销业务,是指本行作为承销商参与债券的招标发行,向发行人承购债券的行为。
⑸债券分销业务,是指本行作为承销商向分销客户出售一级市场债券的行为。
⑹现券买卖,是指本行与市场参与者以约定的价格或竞价撮合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⑺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
3.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⑴负责承分销中下载打印发行公告并通知投标岗;
⑵负责承分销中将发债信息、分销意向书传递给客户;
⑶负责承分销中填写投标需求书报承销岗交易员;
⑷负责承分销中在投标需求书后注明客户中标量/签字并通知客户/拟定签订分销协议或合同;
⑸负责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负责发送报价/接受报价,成交报价,报送头寸并核对交易要素;
⑹负责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负责交易的执行并打印成交单。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
⑴负责根据投标需求制作投标书;
⑵负责录入综合业务系统;
⑶通过簿记系统招标发行的债券,承销岗负责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投标;
⑷负责在缴款前一日复印分销合同,制作手续费清单交清算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
⑴对于承分销,负责复核投标书;
⑵对于承分销,负责复核交易要素信息;
⑶对于债券现券交易、远期交易,负责复核交易和合同和交易要素信息。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敞口管理岗
负责对所管理交易敞口债券交易进行确认,进行综合管理系统敞口通过,债券运作管理,提交敞口运作报告。
营运管理部投标岗
负责投标系统录入、复核并打印投标结果。
营运管理部清算岗
负责债券投资交易的清算。
营运管理部核算岗
营运管理部核算岗
负责债券投资交易的会计核算。
营运管理部清算岗
营运管理部结算岗
负责债券投资交易的债券结算。
营运管理部清算岗
部门岗位
职责权限
不相容岗位
有权审批人
⑴负责对于承分销,就投标需求及交易要素信息进行审批;
⑵负责对于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就交易要素进行审批。
⑴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交易员岗
⑵金融市场部货币市场部资金交易岗
⑶营运管理部资金清算岗
⑷营运管理部会计核算岗
⑸营运管理部结算岗
4.基本规定
⑴本行债券投资的品种包括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分离债、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债券品种。
⑵与本行进行债券业务的对手方,是指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可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的以下机构:
①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
②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③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
④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及企业法人;
⑤个人投资者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
⑶本行债券资产依据投资目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类债券、可供出售类债券和交易类债券。
①持有至到期类债券,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日的非衍生债券资产。
②可供出售类债券,是指持有期限不确定,有可能依据流动性需求或利率、汇率及权益价格的变动而被出售的债券资产,或本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可供出售的债券资产。 ③交易类债券,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在近期准备出售的债券资产。
⑷债券资产分类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再变动。三类敞口之间如需调整,应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以及本行相关会计制度要求,经相关审批层级批准后进行调整。
①资金清算方式包括全额清算和净额清算。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均应采取券款对付结算方式办理债券结算和资金结算,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若出现债券交易结算失败的情况,该笔债券交易的参与双方应当于结算日次日向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书面说明,并抄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③债券业务的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收付。
④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必须按照债券交易合同上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付款,如对方需要变更账户,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业务公章。
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本流程包括承分销、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三个流程。
5.1 国债、金融债承分销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承分销投标阶段和承分销两个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
提示
ⅠA1
下载打印发行公告 / 通 知 投标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在中国债券网上下载打印发行公告并通知投标岗。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A2
将发债信息、分销意向书传输给客户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将该期债券发行信息发债信息、分销意向书及投资预测分析传输给客户。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A3
填写投标需求书报承销岗交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收集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
提示
易员
京分中心交易员
客户投标需求及本行自营需求,填写投标需求书报 承 销 岗 交 易员。
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B3
根据投标需求制作投标书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根据簿记系统的投标区间汇总整理投标需求,注意本行基本承销额度及中标量、投标量的要求并制作投标书。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C3
复核投标书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复核投标书。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D3
审批
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对投标书进行审批。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ⅠD4
是否审批通过
有权审批人
⑴是,转节点Ⅰ E4;如是通过簿记系统投标的,转承销岗交易员通过传真方式投标。
⑵否,转节点Ⅰ
B3。
ⅠE4
投标
营运管理部投标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投标岗经复核、部门经理审批后交投标岗,投标岗根据部门经理审批后的投标书进行投标,投标复核岗进行标位复核。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
ⅠE5
打印投标结果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投标成功后打印投标结 果 交 给 交 易员。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ⅡA1
在投标需求书后注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
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交易员根据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
提示
明客户中标 量 / 签字并通知客 户 / 拟定分销协议或合同
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债券发行投标交易员反馈的中标信息,在投标需求书后注明客户中标量并通知交易员签字确认,各交易员及时通知客户是否中标并为中标客户拟订分销协议,按授权管理规定审批,加盖本行有效章样,同时要求对方加盖有效章样,在分销结束前提供合同原件或传真件。
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ⅡD1
审批
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对拟定分销协议或合同进行审批。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ⅡD2
是否审批通过
有权审批人
⑴是,转节点Ⅱ
B3;
⑵否,转节点Ⅱ
A1。
ⅡB3
录入综合业务系统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承销岗录入综合业务系统并提交审批。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ⅡC4
复核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对承销岗录入的债券交易信息进行复核。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一节
5.2 债券现券买卖、远期交易作业流程
本流程包括现券买卖与远期交易阶段,具体的流程描述及要求如下: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
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A1
发送报价 / 接 收 报价 / 报 送头寸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发送或接收交易报价。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
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A2
核对报价要素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核对报价的要素是否符合本行真实的交易意向。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B2
对敞口进行复核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敞口管理
交易员在和交易对手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应通过本行资金交易管理系统办理敞口管理和交易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员
管理审批。
ⅠB3
是否通过复核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敞口管理员
⑴是,转节点Ⅰ
A4;
⑵否,转节点Ⅰ
A1。
ⅠA4
是否债券卖出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⑴是,转节点Ⅰ
A5;
⑵否,转节点Ⅰ
D5。
ⅠA5
对于债券卖出确认本行账户券是否足额和可用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⑴是,转节点Ⅰ
D5;
⑵否,转节点Ⅰ
A6。
ⅠD5
审批
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交易员对报价及确定的交易要素进行审批。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D6
是否审批通过
有权审批人
⑴是,转节点Ⅰ
A7;
⑵否,转节点Ⅰ
A1。
ⅠA6
停止交易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对于卖出交易本行债券账户不足额的,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应停止交易。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A7
签订交易合 同 / 债券买卖交易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根据审批结果与交易对手签订交易合同,进行债券买卖交易,并打印合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 定 》 第 七条、第八条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节点
任务名称
部门/操作岗位
操作要点
外部合规要求
内部合规要求
内部尽职
标准
违规处罚标准
操作风险提示
ⅠC7
复核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复核岗对交易合同及交易要素进行复核。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A8
打印成交单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
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分中心交易员打印交易成交单并交至相关人员。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E8
资金清算
营运管理部资金清算岗
营运管理部资金清算岗对债券交易进行资金清算。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 易 管 理 办法》第四章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ⅠF8
账务处理
营运管理部会计核算岗
营运管理部会计核算岗进行会计核算。
《银行本币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