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1560777 上传时间:2024-05-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合同管理细则(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合 同 管 理 细 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承办部门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检测公司。第二章 细则第三条 各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必须设置兼职合同管理员(由项目法律联络员兼任或指定其他管理人员兼任),合同管理员应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合同管理台账。 第四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不定期根据上报的合同管理台账进行检查,分别对不同违规情况做出相应处罚,具体如下:1、以下情形,对合同承办人处以100元罚款,每月违规合同数量超过当月合同总数10%

2、,对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1)合同对方为法人公司,未要求其在合同正文、技术协议、其他附件加盖骑缝章;合同对方为个人,未在合同正文、附件的每页摁捺手印;(2)我方未在合同正文、技术协议、其他附件加盖骑缝章;(3)合同加盖非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而加盖未取得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印章、内设机构章、资料章、检验章的;(4)我方签字人员非项目经理或单位第一负责人。2、存在以下情形,尚未造成实际损失的,对合同承办人处以200元罚款,每月检查违规合同数量超过当月合同总数10%,对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1)合同对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上仅有签字、未加盖法

3、人公章;(2)合同对方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未要求其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留存委托书原件的;(3)合同对方委托代理人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弄虚作假的;(4)合同对方为法人公司,未要求其提供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核对并留存加盖对方公章的复印件;合同对方为个人,未留存其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5)经检查发现合同内容与公司合同评审组及公司领导修改、审批合同内容不符的。各单位对于公司合同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必须严格执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必须及时反馈公司合同主审部门,禁止自行其是。第五条 合同签订、补充、变

4、更、解除前均须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上传OA系统进行评审;未报审或先签合同后报审的,对合同承办人处以200元罚款,对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任何人未经合同审批,擅自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或其他印章签订、补充、变更、解除合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的民事直至刑事责任的权利。第六条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完毕,合同承办部门留存原件,同时应及时将合同复印件送交合同管理员,因送交不及时导致合同管理员无法按时上报合同台账,延误存档或合同检查,对合同承办人给予通报批评。第七条 以下情形,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1)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被毁损、全部或部分灭失;(2)因不审慎合

5、同导致已盖章合同质量、技术或价格的指标、参数等信息错误,需要与合同对方解除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条 合同存在第四条至第七条情形,导致公司承受经济损失的,对合同承办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第九条 合同承办人与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合同涉及补充、变更、解除或涉诉相关事宜,合同承办人与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对合同承办人及负责人参照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及冻结划拨资金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处罚。(1)对于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合同债权债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欠款纠纷,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纠纷或有其他行为使矛盾激化,造成诉讼、

6、冻结、划拨,并导致公司承受经济损失的;(2)对于争议较大的合同纠纷,不积极向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调解,搜集证据,参加庭审的;(3)合同承办人应积极跟踪、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因未及时跟踪、反馈,导致公司承担违约金或遭受其它经济损失。第十条 合同拟稿上传OA系统进行评审时,必须同时上传合同向对方资信文件,以便审查合同主体及资信情况。对方为企业的,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对方未个人的,上传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第三章 附则第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4 年 月 日起执行。代理记帐业务

7、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

8、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

9、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

10、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5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