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交流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电话邮箱:甲方邮箱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电话邮箱:乙方邮箱鉴于甲方和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愿意通过文化交流促进两方之间的友好关系和相互了解,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促进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文化交流,通过举办或参与各种文化活动,共同增进双方民众的文化素养和国际意识。二、协议内容1. 文化活动:甲方和乙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或参与文化交流活动,如艺术展览、音乐会、文化讲座等,以便双方民众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对方的文化传统和特色。2. 人员交流:甲方和乙方将鼓励文化从业人员之间的互访和交流,
2、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家、学者、策展人等,以促进双方文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3. 文化资源共享:甲方和乙方将共享各自的文化资源,如艺术作品、文化文献等,并在合适的情况下提供支持以保护和传承双方的文化遗产。4. 学术合作:甲方和乙方将积极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合作论文撰写、学术会议等。三、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年。如协议期满后,双方仍有意愿继续合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合作期限。四、协议解除1. 按照协议期满自动解除;2.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3.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情况,严重影响双方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五、协议争议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六、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或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或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