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交流协议协议双方甲方:(行为人姓名/机构名称)乙方:(行为人姓名/机构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为促进文化交流、促进友好关系,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的文化发展,提升双方的文化艺术水平。第二条 合作内容1.甲方与乙方将通过组织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展览、举办演出等方式展示双方的文化艺术成果。2.甲方与乙方将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包括但不限于舞蹈、音乐、戏剧、传统艺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第三条 权利义务1.甲方与乙方应保证各自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承担因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2.甲方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文化作品等保证真实性,并
2、承担因信息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责任。3.甲方与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保密1.本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泄露协议的任何内容。2.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对方的商业信息、商标、品牌等。第五条 终止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应在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1.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政治倾向或政治意图。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并生效。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