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品展览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地址】行政区划:【甲方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地址】行政区划:【乙方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艺术品展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展览时间与地点1.1 甲方同意于【展览时间】在【展览地点】举办艺术品展览,并提供展览场地及所需
2、的相关设施。1.2 乙方同意在约定的展览时间内将艺术品交付甲方,并确保艺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第二条 展览内容与安排2.1 甲方同意协助乙方组织艺术品展览,提供展览布置和宣传方面的支持。2.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艺术品的相关信息和介绍,供甲方用于展览宣传和参观者导览。2.3 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展览的具体内容、陈列方式以及艺术品的保险事宜等。第三条 知识产权与责任3.1 乙方声明艺术品展览中所展示的艺术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3.2 甲方在展览期间对艺术品应当予以妥善保管和保护,如因甲方的过失导致艺术品受损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3 乙方应对艺术品进行严格保管,如因乙方的过
3、失导致艺术品受损或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展览过程中保守展品信息的机密性,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4.2 双方约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授权展览相关事宜。第五条 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或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的最终结果。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生效日期】起执行,有效期至【有效期结束日期】止。6.2 如需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终止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6.3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已履行的义务和权利。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