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举办艺术品展览合同协议
协议书编号:(编号)
甲方:(姓名/名称)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姓名/名称)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号码)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甲方具有举办艺术品展览的意愿和能力,乙方愿意参与并提供相关艺术品的展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举办艺术品展览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艺术品展览内容
1. 甲方将举办艺术品展览,展示乙方所提供的艺术品。
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艺术品是真实、合法的,并且对艺术品的权属、知识产权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和保证。
第三条 展览期限
1. 展览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表述。
2. 展览期限届满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返还艺术品给乙方。
第四条 展览费用
1. 展览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表述。
2. 展览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并在本协议中约定。
第五条 艺术品保管和保险
1.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艺术品,确保其安全完好。
2. 甲方有义务购买艺术品保险,确保艺术品在展览期间的安全。
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提供的艺术品享有知识产权,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并在展览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因展览活动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相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本协议引发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争议至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1. 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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