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消防系统验收详解一、系统的验收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登记表;2)系统竣工图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报告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3、系统竣工验收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实际安装数量在6台10台者,抽验5台;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
2、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小于5台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以上控制功
3、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6)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幕等)试验13次;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卤代烷系统
4、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7)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8)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9)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10)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共享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11)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xx进行1
5、3通话试验;xx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消防控制室的外线xx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二、事后控制要点1、产品保护1)安装探测器时,应先安装底座,调试时再安装探头。2)端子箱安装完毕后,应注意上锁,保护箱体不受污染。3)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柜、盘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清洁。安装后应采取防尘和防潮等措施,最好及时将门上锁。2、技术数据的移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登记表;2)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3)调试报告;4)系统竣工图;5)重大工伤事故报告;6)质量事故报告;7)各种设备、材料的出产合格证、说明书;8)施工中补充的技术交底和新工艺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