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13.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581377 上传时间:2025-07-3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13.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13.教育经费集中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滨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教育经费投放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促进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区教育经费实行“以区为主,街道为辅,市级补助,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三条 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按照区、街道财政体制,由区、街道财政安排。 第四条 全区教育费附加的使用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按照市、区财政体制,高中学校建设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第六条 按照《滨州市经济开发区原村办小学及特区创建初期低标准学校改造投入实施办法》,原村办小学扩建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其他老校由区财政投入。 第七条 按照深圳市规范化学校配置标准,新建学校设施设备一次性达标,老校改造按照进度安排分步予以解决,设施设备经费由市、区财政列入专项计划。 第八条 学校大宗设施设备(含安全)的购置、维修、更新,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学校专项业务费,由区、街道财政安排。 第九条 义务教育新校建设项目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区发改局审批立项后,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义务教育新建学校的设施设备,由区安排一次性达标的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条 原村办小学改造项目,根据规定的市、区财政分摊比例予以安排,由区财政局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一条 其他学校的教学设备完善项目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街道所属学校由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签署意见),区教育局初审后,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和教育费附加安排计划,统一向区财政局申报。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按照计划统一下拨资金。 第十二条 区财政按照统一标准,根据在校学生数,核定各学校教学行政经费。区财政按照统一的人员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包括在编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培训费,及借聘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安排当年学校人员经费。 第十三条 区财政核定各街道教育经费时,在街道预算中实行单列。各街道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教育经费直接核定到学校。 第十四条 区、街道财政年终超收分成部分按实际需要适当安排教育经费。 第十五条 在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上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擅自改变项目用途,严禁截流、挤占、挪用或浪费,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有关人员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专项资金,或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滨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