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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安全逐级负责制全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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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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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第四项目部
编制时间 2021年 12 月 1 日
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为了切实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强化上下贯通、纵横联结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的落实机制,建立健全以项目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为龙头,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为载体,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特制定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一、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责任
以逐级负责制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建标、贯标、达标工作,坚持对上级负责与对本单位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安全责任:
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安全负全面包保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技术规范和作业标准;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制定并落实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作业控制措施,杜绝违章违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落实改进措施,对员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协助上级调查分析和处理安全事故.
(二)项目部领导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国家、部、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以及指挥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集团公司、建设指挥部和指挥部安全生产决定、命令,确定本单位安全目标,主持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2)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对安全逐级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基础基本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以及遵章守纪教育。
(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落实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三违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群众性安全竞赛活动,及时表扬奖励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6)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副经理兼任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协助项目经理负责行车安全、劳动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工作。
(2)按照国家和部、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部署要求,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
(3)按照项目部确定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组织开展安全攻关活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安全工作月度会议,分析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安全重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逐级负责制的考核与综合认定。
(5)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程,每月部署、检查、总结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施工盯岗到位,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6)负责审定安质部和所分管部室及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职责。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主持每日早交班,协调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
(9)负责与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10)遇有紧急险性和重大、大事故,带领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和事故救援。
(11)处理安全工作会议、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重点安全事宜。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项目总工兼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分管工程项目质量及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国家、部、局和集团公司以及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部署要求,组织制定分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审定分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项目部确定的安全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对分管工程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组织开展安全攻关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程、每月检查、总结、部署一次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点施工盯岗到位。
(5)负责审定项目经理部及各科室的安全职责。
(6)按照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分管部室和项目经理部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
(7)主持交班会和每日早交班,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与协调。
(9)遇有紧急险性和重大、大事故,带领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和事故救援。
(10)处理安全工作会议、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重点安全事宜.
(三)项目部有关部室部长安全职责
本着管理无空挡的原则,安全责任明确具体,强化结合部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定各有关部长及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安质部部长安全责任
在分管副经理带领下,兼任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安全管理负有以下责任:
(1)贯彻国家、部、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指示和措施,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交通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进行监察、管理。
(2)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加强项目工程行车安全、交通安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建议和要求,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经验。
(3)负责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筹备季度、月度例会,负责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4)组织制定本部室人员的安全职责,组织本部室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各级安全部门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
(5)参与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与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落实。
(6)负责向项目部领导报告行车安全、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情况。
(7)检查指导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8)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行车一般、职工轻伤事故和交通肇事事故。
(9)协调与公司安委会、安监部、指挥部的工作联系,接受其检查指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事宜。
2、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
(1)在分管副经理(总工)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局、公司、指挥部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严格施工安全管理。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对关键环节提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意见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制定本部室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并对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4)积极引入安全生产新技术,组织开展攻关活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
(5)参加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汇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完成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
(6)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关键问题,对差点单位进行帮促,提出改进对策。
(7)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向分管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宜.
3、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
在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负责物资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以下责任:
(1)贯彻国家、部、局、集团公司、指挥部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根据上级和项目部的部署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大检查,落实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制定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行。
(4)监督检查采购关,确保所购设备、料具、配件的安全性能良好。
(5)督办施工队的劳动用品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领用、发放登记建卡工作,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防护、防洪、防震设备用料的组织供应工作。
(6)监督施工队做好各类油料、爆炸物品的使用、发放、管理工作,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
(7)组织制定本部门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并抓好实施及考核。
(8)参加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完成会议部署的安全工作任务。
(9)负责权限内机械设备事故和物资材料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11)向分管领导汇报物资设备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宜.
4、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部、局、公司、指挥部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政策,按照上级和项目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实施。
(2)负责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来源,组织分析安全生产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计划的落实。
(3)负责制定落实检查监督财务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执行和实施,确保财务部门安全达标。
(4)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并抓好落实考核。
(5)参加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汇报安全投入计划的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事宜.
5、综合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部、局、公司、指挥部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和政策,按照上级和项目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实施.
(2)经常对本部门的重点部位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3)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推广保安全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为领导提出有针对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制定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抓好落实和考核。
(5)参加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完成会议交给的工作任务.
(6)负责项目部汽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事宜。
6、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向下传达项目部有关安全的指示要求。
(2)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3)参与安全生产措施的制订,并负责监督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
(4)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消除事故隐患,查处违章违纪。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和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管理.
(2)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3)采用“四新"技术施工时,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岗位必知必会的作业标准、技术标准和安全卡死制度,落实作业标准化.
(5)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关键问题。
(6)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采购的物资设备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防爆、防盗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可能危及劳动安全、生产安全的物品进行性能试验,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不得发放.
(4)负责按规定标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6)负责对各种易燃物品、燃料保管、发放的安全管理和检查.
(7)负责机械设备的防火制度的监督。
9、作业队长岗位职责
(1)对现场施工负具体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贯彻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通知精神。
(3)负责全队的日常施工组织安排、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工后小结会,并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全队日常的安全用具和施工工具的检查,并作好记录。
(5)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情况。
(6)有权并有义务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并提出处罚意见。
(7)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评比活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作业队副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作业队长做好作业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盯控现场, 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向作业队长汇报。
11、作业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服从施工负责人的安排,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
(2)对现场安全情况加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3)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安全预防措施。
二、标准和要求
1、坚持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各部门凡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内容,必须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管理.
2、凡纳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各级领导干部、负责人及管理干部、技术干部、业务干部必须认真按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安全管理,并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等所规定的各项标准。
3、各级干部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过程中,必须达到具体措施所规定的标准,并严格进行日常的管理和考核.
三、考核
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履行情况,由指挥部安委会考核。
2、项目副经理、总工、各部门主管有项目部领导小组考核。
3、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考核,按《干部安全考核评价与失职行为追究的意见》办理。
4、员工的安全考核,按《职工奖惩条例》办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5、各级干部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凡发生失职失察、失控的,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予以追究查处。
6、考核工作由安质部统一组织.
本《逐级负责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第四项目部
2008年11月1日
谈项目施工中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与作用
摘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则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安全、成本等各项指标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建设前期、质量控制及计划编制结算、技术负责人职责和作用。
建筑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在项目施工中显得尤为重要,而项目技术负责人则是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到中标后组织施工,乃至竣工后的维修工程过程中都有技术人员的参与。其中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的责任最大,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安全、成本等各项指标能否实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重点谈论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和作用。 一、工程建设前期的职责和作用 工程中标接到施工图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技术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会审的首要工作就是检查图纸设计中有无错误疏漏,各个专业之间有否不交圈的部位和做法,是否有能改进设计做法以便更能保证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造价等。这些都是在图纸会审中应该作到的。图纸会审的越详细,越全面对以后的施工越有利,能减少因图纸问题停工机会,保证施工顺畅进行。同时也为今后的工程洽商和索赔作好相应的准备。这样就相对的缩短了施工工期,减少了施工中的管理费和设备租赁费,为降低造价提供了可能. 施工队伍进场后,首先要提供一份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交付甲方及建设监理审批,批准后才能组织开工.而这又是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义不容辞的份内工作。一份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施工部署、单项施工技术措施(单项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物资人力设备资源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措施等.它从全局的观点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了质量安全与成本的效益,用最先进的施工管理方式和施工工艺,以最低的消耗,保证施工安全和产品质量的优良。并详尽的讲述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应采取的各种相应措施。一个成功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项目实现其质量安全成本目标的前提保证。 二、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中的职责和作用 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引导下,项目技术负责人要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每个关键部位,特别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同时要做好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技术交底。它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扩展、延伸和细化。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操作前的各种机具材料准备,包含每个细节的施工作法和达到的质量标准。技术交底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好坏,如果交底错误或交底不清,造成工程返工,势必造成材料浪费和工期的延误。 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和复测有检查督导责任。轴线及标高复测在工程施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一旦发生轴线错误或偏差超标,势必造成质量事故.这就要求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抽查施测结果,严格把关,必要时在测量过程中始终参加施测。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在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该先提出检(试)验计划,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始终在数据控制之下。对混凝土试块的养护条件及试块的送检数量日期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必须真实有效反应混凝土实体的质量.对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料以及各种水暖电料的送检更是应该在检(试)验计划的指导下,按要求送试,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不合格建材使用在工程实体上,从源头上保证工程整体的优质。一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技术负责人责任重大,必须严把质量关口。 参加日常的质量检查和各种质量事故分析会,也是技术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和质检员一道对在施工程的各个工序、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是消除质量隐患的关键。主持质量事故分析会,出具事故处理方案,并制定预防措施,是技术负责人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三、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和结算中的作用 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还负责月、周施工计划的编制和施工队完成工程量的结算。在编制月、周施工计划时,技术负责人必须计算工程量,依据劳动定额确定的每工产量计算出需要的人工数目,再根据确定的施工工期,调整现场各工种操作人员的数量.施工计划的编制合理可行是保证工程施工顺畅的又一前提条件。在工程量结算工作中,同样涉及到对工程实体的各分项各部位计算工程量,一是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对本单位的经济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二是能对工程预算中的工程量起到校核的作用,准确无误的工程量是进行“三算对比”的重要依据。 四、在工程建设内业资料中的职责和作用 负责日常技术资料的填写呈报和汇总,保证资料的及时性、真实和准确性,这是填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在完工后进行汇总、分类、汇编,为竣工资料的整理交验作好基础工作。 填报内部加工单和外购半成品计划,是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之一。每种产品的数量、规格到供货日期、技术要求等填报的准确性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出现任何一点失误都会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 技术负责人要经常保持同设计、建设、监理及市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呈报各种报表,并把其最新指示传达到项目部,以便落实到实处。填报各种技术洽商、经济签证,接收设计变更等,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力,任何一点的疏漏都会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在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活动中技术负责人更是显的重要,必须将工程中的各种情况都了然在心,以便能在验收时准确全面细致的提供工程信息,保证工程的一次交验成功。填写竣工报告和业主反馈单,为以后的类似工程作好经验积累和总结。 从上述几方面看来,技术负责人在整个项目施工中始终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是项目经理的得力助手,相当于一个部队的参谋长的职位。但笔者浅见,从责权三者统一的观点来看,为保证责任的落实,即让技术负责人真正、完全的把其思想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只显现在文稿上面,必须给予技术负责人相应的权利,以便能处理一些问题。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就应该有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应该审批完了就锁进文件柜,完成了他的使命。应始终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实施,工地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动。对因条件变化确须修改的部分应该报原编审和批准单位出具修改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应该有监督权。对技术人员出具的各种技术交底的落实,同样应该有监督权,擅自违反交底做法的有权制止并给予惩戒。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个别班组和个人因盲目赶工期、赶进度,对技术负责人提出的要求置若罔闻,甚至抵抗。以致造成质量控制措施不能落实,造成因质量不达标或做法错误而返工。导致材料浪费和工期延误,症结就在于技术负责人对之没有处置权.建议在工程结算单上增设技术负责人的签字栏,以加强技术负责人的权威性,保证规范施工,而不是只仅仅限于在检验批上填写结论了。 3.技术负责人应该参与重大设备和大宗材料的定货。可能是技术人员短缺的原因,综观各施工企业,材料设备采购部门一般都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都是技术负责人把加工定货单填写完毕交给材料设备采购部门就算完事,等到材料设备到场后才发现与设计要求有这样或那样的差距。即使能返厂重新供货,但工期延误等损失却很难计算。因为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和各种建材、设备产品的各种品牌、规格、性能甚至价位都比较清楚,所以让其参与订购活动,可提高建材设备的性价比,减少甚至杜绝进错货,可有效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4。各个施工企业应该能提供给技术负责人最新的建筑标准规范等相应的技术图书。使之能始终掌握最新的建筑动态。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中铁十局济铁公司济南项目部编
2021年8月·济南
第一章 施工安全协议
营业线施工必须签订协议,没有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协议,内容规范,措施具体,严格把关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章 施工防护
第一节 施工办法
一.施工防护规定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设备故障和灾害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二.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
1。立即使用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响墩应按不同线路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设置),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第二节 放行列车条件
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见附表。
第三节 道口安全与防护
1. 在施工使用期间内同所在工务段签订安全协议.
2. 在有人看守道口,使用单位必须选派经过道口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协助原看守人员看守,持证上岗.
3. 在无人看守道口,使用单位必须加派经过道口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持证上岗监护。
4. 看守时间为全天24小时不间断,班次和看守人次可根据通过列车对数和重新调查的公路交通流量;使用单位与工务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开挖作业要求
一。路基开挖
1.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 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3. 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4. 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 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建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 高处作业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7. 在路堑内高陡斜坡、冻胀泥泞地段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 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9. 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
10。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2) 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11。土钉墙施工应随开挖工作面自上而下分层进行,每层开挖的最大高度应与该土体的自稳能力相适应,保持边坡稳定.
12.抗滑桩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护栏;
(2) 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得携带任何工具、材料;
(3) 孔下必须设掩避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起吊时应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4) 孔下有害气体含量应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达到允许浓度标准后方可作业;
(5) 孔内爆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 井下作业,不得攀扶箍筋上下;
(7) 灌筑混凝土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13。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14.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
二.桥涵开挖
(一)明挖基础
1. 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 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5) 用卷扬机牵引小车上坡时,宜用小钢丝绳牵引,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6) 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7) 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 采用天然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严禁破坏冻结层。当气温剧烈回升、河水上升时,应提前搞好防水、排水工作。
(9) 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区域的建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10)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11)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2. 基坑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②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
③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2) 喷射混凝土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护壁前,应对坑口顶缘进行防护加固;
②喷射混凝土时,喷嘴不得面对有人方向;
③作业中,喷射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停风、水后再处理。
(3) 混凝土围圈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混凝土围圈应开挖一段、灌筑一段;
②顶层护壁口应高出地面0。3m以上。
3. 基坑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堰结构应能承受水、土和外来的压力,并防水严密;
(2) 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暴涨或漏水涌入不能控制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3) 土围堰填筑宽度应满足水压力及流水冲刷要求;
(4) 钢筋笼卵石围堰,钢筋笼下水时应打桩牢固。
4. 钢板桩围堰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1/3的桩长;
(2) 钢板桩用锤击下沉时,桩顶应有桩帽,桩帽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5. 钢套箱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套箱到位下锚时,应防止锚链缠绕或刮带伤人,抛锚地点应设置浮标;
(2) 钢套箱落床尚未稳定前,应防止往来船舶、飘流物等碰撞导向船、浮标和锚索等;
(3) 钢套箱取土正常时,抓泥斗不得碰撞钢套箱侧壁。
6. 混凝土与砌体基础施工时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挖孔桩基础
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挖孔桩较深时,孔壁应支护,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
2. 桩孔周围应有防、排水设施。
3.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
4. 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
5. 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6. 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7. 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8. 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控制炸药用量,不得使用火雷管。
第五节既有设施防护
一.营业线施工中光电缆安全工作
1. 施工单位在营业线施工时,必须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提前通知运营单位。运营单位有责任将地下光电缆线路的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给施工单位.
2. 要在营业线施工时,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必须签订有关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3. 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在现场设安全负责人,确保光电缆线路的安全。
4. 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运营单位应先对使用的电路和设备采取,然后再进行施工。
5. 运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6. 施工完毕后,建设、施工、监理和运营各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
参建各方和运营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制订相应的措施,加强在营业线施工时电务和信息系统光电缆线路的安全。
第三章电气化区段作业
一。一般规定
1.电气化区段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供电部门联系。
2.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3。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时连接部件接触.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应避免与上述相接触.
4.雷电时禁止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
5. 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在封锁的线路上进行。
6. 侵入建筑限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封锁的线路上进行
7. 禁止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
二。作业规定
(一)电气化铁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
1. 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
2. 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②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 ,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③施工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在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已完工。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严禁再进行施工。
3. 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它设施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4. 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任何人员应距已断导线接地处十米以外.如接触网已断导线等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则必须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防护处理。
5. 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0米范围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须装设接地线.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悬挂有接触网或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接地线已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支柱及金属结构的接地线,应由接触网工装设;当更换钢轨或进行养路工作需移设接地线时,应由接触网工或工务部门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
(二)通过平交道口的规定
1. 施工车辆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m;
2. 在装载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3. 高长杆件应水平通过。
(三)装卸作业规定
1. 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
2. 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三。其他规定
1.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不足2m时,应提前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接到停电施工许可命令,由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2. 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m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准施工。
3. 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4. 与接触网同杆合架的电力线路设备,非电力部门的专职人员禁止攀登作业.
5. 在电气化铁路区段使用架空索道或绞车时,应先做好调查,其钢丝绳(包括晃动量)离接触网带电部分最小距离应大于5m,并设有接地线。
6. 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7. 在距离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8. 在电气化区段,不准用水冲洗各种机械和车辆。
9. 爆破作业时有碍接触网安全时,应先停电后作业。
第四章 线路桥涵工程施工
第一节路基施工
一。营业线路基施工
1. 营业线路基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须针对施工组织要求、施工工艺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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