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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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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23525-2021 目 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与定义 3 4 设计原则 5 5 技术要求 6 6 试验方法 9 7 安全规程 13 8 安全管理要求 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座板式单人吊具下降 前 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局起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江苏申锯建筑机械、上海新民劳防用品、天津南华劳保皮件、乐清市华东安全防护器材厂、昆明市高层建筑清洗公司、北京市金誉喜劳保用品、泰洲市明辉高空安全设备、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宁、赵留根、高哲宇、肖义庆、宋国建、吴杰、喻惠业。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座板式单人吊具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安全规程及悬吊作业安全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对建筑物清洗、粉饰、养护悬吊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处安装和吊运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 3608 -2021 高处作业分级 GB 6095 安全带 GB/T 6096-2021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座板式单人吊具 personal board-type sling equipment 个体使用的具有防坠功能沿建筑物立面自上而下移动的无动力载人用具。 注:由挂点装置、悬吊下降系统和坠落保护系统组成。 3.2 挂点装置 anchor device 固定工作绳和柔性导轨的装置。 注:有屋面固定架、固定(屋面、地面)栓固点、锚固点、配重物、配重水袋等形式。 3.3 悬吊下降系统 suspend decline system 可通过手控下降器沿工作绳将座板下移或固定在任意高度进行作业的工作系统。 注:由工作绳、下降器、连接器、座板装置组成。 工作绳 suspend rope 固定在挂点装置上,沿作业面敷设、下降器安装其上,工作时承担人体及携带物重量的长绳。 下降器 descender 安装在工作绳上、以工作载重量为动力、通过手控下降的装置。 注:有棒式、多板式、八字环式等多种形式。见附录A。 连接器 connector 将系统内零部件连接在一起、具有常闭活门的环类零件。亦称为“安全钩”。 座板装置 board device 承载作业人员的装置。 注:由吊带、衬带拦腰带和座板组成。3 吊带 suspend belt 将座板悬吊在下降器上的带。 衬带 lining belt 为防止磨损衬在吊带与座板底面之间的带, 。 拦腰带 protecr beli 为防止作业人员从坐板滑脱,在两吊带之间安装的横带, 3.4 坠落保护系统 fall protection system 发生坠落时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系统。 注:由柔性导轨、自锁器、安全短绳、安全带组成。 柔性导轨 anchor line 固定在挂点装置上,沿作业面敷设、带自锁器的长绳,发生坠落时承担人体冲击力的长绳,亦称“生命绳’ 。 自锁器 guided type fall arrester 可重复使用,具有导向和自锁功能的器具。沿柔性导轨,随作业人员位置的改变而调节移动,发生坠落时,能立即自动锁定在柔性导轨上 坠落悬挂安全带 fall arrest system 当高处作业或登高人员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悬挂在空中的安全带。 安全短绳 lanyard 连接自锁器与坠落悬挂安全带的绳,有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 3.5 工作载重量 working weight 工作绳或柔性导轨上承担的人体及携带物的质量。不包括工作绳或柔性导轨本身的质量。 3.6 总载重量 total weight 挂点装置上承担的人体、携带物、工作绳和柔性导轨的总质量。 4 设计原则 4.1挂点装置      座板式单人吊具的总载重量不大于165kg。      挂点装置静负荷承载能力至少为全部负载的2倍。 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的静负荷承载能力大于总载重量的2倍时,允许将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作为挂点装置的固定栓固点。在栓固前应按建筑资料核实静负荷承载能力,无建筑资料的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有5年以上高空作业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检查通过后签字确认。 利用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作为挂点装置时,固定栓固点应为封闭型结构,防止工作绳、柔性导轨从栓固点脱出。 严禁利用屋面砖混砌筑结构件、烟囱、通气孔、避雷线等结构作为挂点装置。 无女儿墙的屋面不准采用配重物型式作为挂点装置。 每个挂点装置只供一人使用。 工作绳与柔性导轨不准使用同一挂点装置。 4.2 悬吊下降系统 悬吊下降系统工作总载重量应不大于100kg。 当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悬挂时,悬吊下降系统的所有部件应保证与作业人员分离。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必须同时配套使用。 4.3坠落保护系统 每个作业人员应单独配置坠落保护系统。 自锁器在发生坠落锁止后,应借助人工明确动作才能打开。 1 技术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座板材料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无裂痕、糟朽。并应进行防水处理。 1.1.2 金属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麻点及能够损伤绳索的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 1.1.3 屋面固定架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所有焊缝外观应连续、平整,无气孔、夹渣等缺陷。 1.2 结构要求 1.2.1 座板上应有挂清洗工具的装置。 1.2.2 吊带应为一根整带。 1.2.3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不允许有接头。 5.2.4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不应使用丙纶纤维材料制作。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应采用插接或压接的环梗。插接时每股绳应插接4道花,尾端整理成锥形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的环眼内应装有塑料或金属支架 下降器、金属圆环、半圆环不应焊接金属边缘应加工R4以上的光滑弧形。 工作绳、柔性导轨的制造商应在其产品上标明有效试用期及使用条件。 工作绳、柔性导轨的使用者应产品上标明的有效试用期及使用条件使用。超过使用期应报废。 工作绳、柔性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废。 —-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损: —-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三分之一; —-内部绳股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颗粒 —-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表面过多点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 —-编织绳的外皮磨破; 1.3 尺寸要求 1.3.1 座板要求: ——        长度 600 mm;±20mm ——        宽度 170  mm;±10mm ——        厚度 介15mm~20mm ——        开孔间距 450 mm;±20mm ——        开孔长度 90 mm;±5mm ——        开孔宽度 25 mm。±3mm 1.3.2 吊带要求: ——        整体长度1600 mm;±50mm ——        宽度50 mm。±2mm 衬带要求: ——        长度600 mm;±20mm ——        宽度80 mm。±3mm 安全短绳长度为600mm 0 -10mm 1.4 整体静态力学性能 1.4.1 悬吊下降系统按本标准6.4条款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工作绳不应断裂; ——        吊带不应撕裂、开线;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        下降器在手控操作时应能顺利下滑; ——        下降器在非手控时,应有处于悬停状态的控制方法。 1.4.2 坠落保护系统按6.4.2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整体静拉力不低于15kN; ——        坠落悬挂安全带不应出现撕裂、开线、模拟人滑脱、不得有任何部件压迫人的喉部或外生殖器。腋下或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1.1 整体动态力学性能 坠落保护系统按6.5.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满足下列要求: ——       冲击作用力峰值不应大于6kN; ——        坠落悬挂安全带不应出现撕裂、开线,不得有任何部件压迫人的喉部或外生殖器,人的腋下或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        金属件不应碎裂,变形; ——        连接器不应自动开启; ——       坠落停止,安全短绳与安全带连接点应保持在后背或后腰,不应滑到腋下或腰两侧; ——        自锁器在柔性导轨上的运动锁止距离不大于0.5 m。 1.2 零部件静态力学性能 零部件测试负荷见表1。按、6.6.2、6.6.3规定的方法测试,零部件在表内的测试负荷下保持3min,应不发生破坏。               表一、零部件测试负荷表 零部件名称 测试负荷(kN)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 22 下降器、自锁器、连接器、圆环(半圆环)、吊带 15 衬带 8 滑板按6.6.4规定的方法测试,应无裂纹或损坏 自锁器按6.7规定的方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周期性锁止测试,应能正常锁止,解锁后应能在柔性导轨上顺畅滑动,正常工作。 坠落悬挂安全带按6.8规定方法测试,应符合GB6095的要求 5.7屋面固定架 承载结构应为塑性金属材料,按6.9规定的方法测试依据材料的屈服点计算,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按6.10规定的方法产测试,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不小于2。 屋面固定架整机自重(不含配重)不大于70kg。其中最大构件重量不大于20kg。 配重应有固定锁紧装置。 应有出厂合格证,并配有指导安装和使用的产品说明书。 主要构件锈蚀、磨损深度达到原构件厚度10%时,应报废。 主要构件产生永久变形后不得修复,应报废。 整体失稳后不得修复,应报废。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 目视、感官检查。 2.2 结构 目视、感官检查。 2.3 尺寸 2.3.1 测量量具 使用钢直尺或钢卷尺。精确到1mm。 2.3.2 测量方法 将所测部件自然平放在工作台上,用要求的量具测量。 2.4 整体静态负荷测试 2.4.1 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 .1 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示例见图1。 1.座板; 2.吊带; 3.砂包; 4.半圆环; 5.连接器; 6.下降器; 7.工作绳。 图1 悬吊下降系统整体静态负荷与下降器功能测试示意图 .2测试装置 ——        测试架,顶部有安装工作绳的刚性挂点装置。 ——        砂包。 质量100kg±2 kg 外型尺寸:长940mm,横截面周长850mm。 填充物:沙土和锯末的均匀混合物。 .3测试步骤 ——        步骤1:将工作绳安装在测试架顶部的挂点装置上; ——        步骤2:将砂包放置在座板装置上; ——        步骤3:将下降器和座板装置按作业状态安装在工作绳上; ——        步骤4:用100mm/min的速度提升工作绳,使座板装置离开地面,至下降器达到测试人员胸部时停止。静置5min; ——        步骤5: 观察悬吊下降系统情况; ——        步骤6:按照下降器的操作方法使下降器向下运动200mm,静置5min; ——        步骤7:观察下降器的运动情况,卸载。 坠落保护系统整体静态负荷测试按GB/T6096中4.7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1.1 整体动态负荷测试 坠落保护系统整体动态负荷测试按GB/T6096中4.8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 1.2 零部件静态负荷测试 1.2.1 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按GB/T6096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6.6.2吊带、衬带按GB/T6096中4.3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金属件(包含自锁器、下降器)按GB/T6096中4.9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座板强度测试方法 .1测试装置:量程小于50kn,精度1级的压力试验机,测试安装方法见图2 1——加载头 2———座板 .2测试步骤 步骤1:将座板按图2所示方法安装在压力试验机上; 步骤2;用1kn/min的速度均匀加压至4400n,持续1min: 步骤3观察座板情况,卸载 6.7自锁器周期性锁止测试 按制造商的所明书将柔性导轨固定,装好自锁器,在安全短绳另一端系上5kg±0.1kg的测试块,提升测试块至自锁器能够自由滑动,释放测试块,观察测试块情况 6.8坠落悬挂安全带按gb/t6096-202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9 3屋面固定架应力测试 1.1.1 本条款是以屋面固定架形式为例,进行应力测试,其他形式可参照本例进行测试。 1.1.2 测试步骤: 将固定架安装于平整场地,在固定架吊点加载设计承重量。加载稳定后,测量危险断面处的应力,记录应力值。重复测量三次。取三次应力值的平均值为最终测量结果。根据最终测量结果和塑性金属材料屈服点计算安全系数。 1.1.3 数据处理: 固定架的安全系数应按公式(1)计算: S=σ/(σj·f1·f2)…………………(1) 式中: S—固定架的安全系数;   σ—塑性金属材料屈服点 MPa;   σj—固定架危险断面处的应力平均值 MPa; f1—应力集中系数;f1≥1.10; f2—动载荷系数;f2≥1.25。 1.2 屋面固定架抗倾覆性测试 本条款是以屋面固定架形式为例,进行抗倾覆性测试,其他形式可参照本例进行测试。 测试步骤: 将固定架安装于平整场地,在固定架吊点加载2倍的设计承重量,静置10min。固定架应保持平衡。后支点不得离地。 1 安全规程 安全检查 安装前应检查挂点装置、座板装置、绳、带的零部件是否齐全,连接部位是否灵活可靠,有无磨损、锈蚀、裂纹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准带故障安装或作业。 安装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按产品说明书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完毕应经安全检查员检查通过签字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作业前应检查的项目见表2. 检查应有记录,每项检查应有检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表2 安全检查项目表 检查项目 内容 建筑物支撑处 能否支承吊具的全部重量 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 是否有锈蚀、磨损断股现象、 屋面固定架 配重和销钉是否完整牢固 自锁器 动作是否灵活可靠 坠落悬挂安全带 是否损伤 挂点装置 是否牢固可靠,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绳结应为死结,绳扣不能自动脱出 建筑物凸缘或转角处的衬垫 是否垫好: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检查衬垫是否脱离绳索 劳动保护用品 是否穿戴 7.2使用要求 悬吊作业时屋面应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安全员监护。 悬吊作业区域下方应设警戒区,其宽度应符合GB3608——2021附录A中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的要求,在醒目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控。悬吊作业时警戒区内不得有人、车辆和堆积物。 悬吊作业前应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和救援预案。 工作绳、柔性导轨应注意预防磨损,在建筑物的凸缘或转角处应垫有防止绳索损伤的衬垫,或采用马架。 作业人员应按先穿安全带,再将自锁器按标记箭头向上安装在柔性导轨上,扣好保险,最后上座板装置。检查无误后方可悬吊作业。 工具应带连接绳,避免作业时失手脱落。悬吊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间传递工具或物品。 作业时应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 根据作业需要穿用符合要求的抗油拒水清洗作业服 根据作业需要佩戴符合GB 14866要求的眼护具或面罩。 作业时穿用的清洗作业靴,靴底应有防滑功能,靴面应抗油拒水,耐酸碱腐蚀。 根据作业需要佩戴防护手套。 在垂放绳索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绳索应先在工作挂点装置上固定,然后顺序缓慢下放,严禁整体抛下。 无安全措施时,严禁在女儿墙上作任何活动。 停工期间应将工作绳、柔性导轨下端固定好,防止行人或大风等因素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将悬吊下降系统、坠落防护系统收起,整理好。 工作绳、柔性导轨应放在干燥通风处,并应盘整好悬吊保存,不准堆积踩压。 严禁将已经报废的工作绳作为柔性导轨使用。 严禁使用含氢氟酸的清洗剂。 2 安全管理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 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的企业应取得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资质。 2.1.2 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悬吊作业的岗位培训,取得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2.2 作业人员要求 2.2.1 年龄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2.2 就业前应体检合格,无不适应高处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3 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进行悬吊作业。 2.3 作业环境要求 2.3.1 作业环境气温35℃。 2.3.2 悬吊作业地点风力大于4级时,严禁悬吊作业。 2.3.3 大雾、大雪、凝冻、雷电、暴雨等恶劣气候,严禁悬吊作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座板式单人吊具下降器种类。 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各类作业。         本规程所称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指敷设和维护架空电缆、光缆(以下称“线缆”),埋式线缆、管道线缆、水下线缆、天馈线和线路附属设施等。         三、施工和维护人员在进行高处、供用电、起重、电(气)焊接、爆破、潜水等作业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四、对环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施工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五、施工和维护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六、施工和维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七、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八、施工和维护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等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         九、施工和维护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         十、施工和维护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施工和维护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十一、线路工程的建设、维护、监理单位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程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或修订。                                                                  第二章作业环境安全         第一节城镇及道路作业         一、在城镇及道路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防护围栏,特殊情况下请交通警察协助。           (一)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           (二)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三)需要车辆临时停止通行处。           (四)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架空线缆接续处。           (六)已揭开盖的人(手)孔处等。         二、在城镇道路上进行测量作业时,应动作迅速,分段丈量。         三、携带较长的测量器材和设备时,应防止触碰行人、车辆;手持标杆杆尖应向下;肩扛标杆杆尖应向上;传递标杆严禁抛、掷。         四、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作业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迅速撤除。         五、在作业时,应防止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下列工具与设施:           (一)揭盖的人 ( 手)孔或立杆吊架以及悬挂物。           (二)接续线缆的设备、燃烧的喷灯、照明灯等。          (三)使用的绳索、滑车、紧线器以及其他料具。           (四)使用的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           (五)正在敷设或拆除的各种线缆和电杆周围的临时设施等。         六、在道路和街道上挖沟、坑、洞时,除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应用坚固的盖板盖好或搭临时便桥,并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七、在高速公路附近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的具体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若跨越高速公路作业时,必须在距离作业点500m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条的工作服。         第二节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一、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不准随意剪断。         二、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进行作业时,距高压线最小间距: 1KV-35 KV以下线路为 2.5 m;35 KV以上的线路为 4 m。         三、遇有电力线在电信线杆顶上方交越且间距较小的特殊情况时,必须停电后作业,且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准接近电力线及其附属设施,作业人员的头部禁止超过杆顶。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事先联系电力部门停止送电,并有专人看管,确认停电后再作业,作业时仍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钳子。         五、上杆前,应检查杆路附近的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对杆上附挂的吊线及附属设施进行验电,确认不带电后再进行作业。         六、在电信线、电力线、有线电视线混用的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杆上的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及变压器、放大器等设备,并不准接触。         七、如需在电力用户线上方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跨越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         八、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缆线交越的上方做保护装置,防止在敷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         九、当电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进入危险地带;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 ,禁止恢复作业。         十、在地下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的地区进行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一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带好绝缘手套,并对顶棚进行验电,接好地线;拆除地线时,身体必须离开地线,再行拆除。         十二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电源接线盘,在供电部门或用户同意下指派专人接线;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保证绝缘良好。         第三节:铁路沿线及江河岸边作业         一、严禁在铁路路基或桥梁上休息。         二、严禁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         三、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应注意避让。         四、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         五、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深浅时,不准过河。         六、在船只或木排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水性,并穿好救生用具,听从统一指挥。         七、在洪水季节,禁止渡河;在融冰季节或冰的承载力不够时禁止从冰上通过。         八、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作业,不准使用红旗或红灯;遇有火车、船只通过时,须将测量使用的大标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误会而发生意外。        第四节:野外作业         一、勘测线路,应对线路沿线的环境进行调查,掌握深沟、陡坎、涵洞及毒植物或毒蛇等情况,并告知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禁止跳跃,以防跌撞扎伤;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         三、进入山区和草原作业应遵守:           (一)在山岭上攀登,不准站在裂缝松动的土方和不牢固的石块的边缘上。           (二)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严禁烟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           (三)在已知野兽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不准单独出行。           (四)不准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准吃食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准喝生水。           (五)禁止在有塌方、山洪和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架设帐篷。         四、在水田和泥沼地带长时间作业时,必须穿长统胶靴,防止蚂蝗、血吸虫等叮咬。         五、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六、携带易燃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         七、在炎热或寒冷天气,必须注意防暑、防寒;雪地上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八、雨天和雪天后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九、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大雪、浓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停止露天作业。不准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底下躲避。         十、打冰凌时应躲避落下的冰凌或折断的工具。                                                                 第三章器材储运安全         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定         一、搬运器材,必须检查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能承担足够的负荷;破损、腐蚀、腐朽的,不准使用。         二、人工挑、扛、抬等作业应遵守:           (一)每人负载一般不超过 50 kg,抬起超过50kg以上物体时,应以蹲姿起立,不宜弯腰起立。           (二)物体捆绑要牢靠,着力点应放在物体允许处,受剪切力的位置应加保护。           (三)抬电杆或笨重物体时,应配带垫肩;抬杆时要顺肩抬,脚步一致,同时换肩;过坎、越沟或遇泥泞路面时,前者要向后者打招呼;抬起和放下时互相照应。           (四)多人抬运笨重设备和料具时,必须事前研究搬运方法,统一指挥,人员多少、高矮、所放肩位都应视具体情况恰当安排,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         三、短距离采用滚筒等撬运、拉运笨重器材时应遵守:           (一)物体下方所垫滚筒 ( 滚杠)须保持两根以上;如遇软土,滚筒下应垫木板或铁板,以免下陷。           (二)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承力位置,滚移时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应注意用三角枕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拉住物体。           (三)注意滚筒和物体移动方向,作业人员不准站在滚筒运行的前方。         四、使用铲车搬运器材时,要叉牢器材,离地不宜过高。         五、用跳板或坡度坑进行装卸时应遵守:          (一)坡度坑的坡度角最好小于30°, 坑位应选择坚实土质处;若土质不坚实,应在上下车位置,设护土板挡拦。           (二)普通跳板应选用大于 6cm厚、没有死节的坚实木材,放置坡度比 1:3(高:底),跳板上端须用钩、绳固定;如遇雨、冰或地滑时,除清出泥冰外,地上应垫草包、粗砂防滑;若装卸线缆等较重物体时,其跳板厚应大于15 cm,并在中间位置加垫支撑木凳;跳板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破、裂、损、腐等现象。         六、机动车载运行驶,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准违反装载要求;若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七、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若需附载作业人员,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设施。         八、器材传递不准使用抛掷;堆放器材不准妨碍交通。         九、使用起重设备(吊车、电动葫芦)应遵守:           (一)起吊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注意避开电力线和变压器。           (二)起吊的物件重量,不准超过设备额定负荷。           (三)禁止在起吊物件时急剧起降。           (四)吊装物件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如要改变物件搁置方向,必须待物件接近地面或车厢时再由人力慢慢移动。           (五)严禁利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若吊装不明重量物件时,应试吊可靠后再起吊。           (六)吊装有锐利、棱角、易滑物件时,必须加上保护绳索;一次吊装多个物件时,应妥善处理后再行吊装。           (七)吊装物件应找准重心,垂直起吊,不准斜吊。           (八)严禁人员乘坐在吊装物品上;吊装物品挂起其他物件时,应立即停车,落下吊臂,取下挂物。           (九)吊装大型管件或铺管时,地面上、下作业人员必须注意吊车动向,随时离开起重臂下。           (十)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具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如下:         电压1kv以下 1.5m         电压6-10kv 2m         电压35-110kv 4m         电压220kv以上 6m。         第二节装运杆材         一、机动车装运杆材时,杆材平放在车厢内的,应根向前、梢向后;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用两只捆杆器将前后车架一并拴住,并悬挂警示标志;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         二、用非机动车装运杆材,应先垫好支架,随时调整车辆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杆架起,用绳捆绑撬紧。         三、卸车时应用三角木枕塞住车轮前后,以防车辆滑动;松捆时,应逐一进行,防止电杆从车厢两边滚下;卸车时,不准抛掷。         四、沿铁路抬运杆材,严禁将杆材放在轨道上或路基边道的里侧。         五、堆放杆材应使梢、根颠倒放置,排列整齐,杆堆两侧应用短木或石块塞住;垒放不能超过两层,并用铁线捆牢。         六、搬运水泥时,须戴口罩、手套,有风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第三节搬运线缆        一、装卸线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动一致。         二、用人工装卸时,不准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应用粗细适合的绳索绕在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线缆,使其慢慢从跳板(槽钢)上滚下;作业人员应远离跳板两侧,3m以内不准有人。 三、线缆装车后,应用绳索将缆盘绑固在车身铁架上,若车上无线缆盘座架时,必须垫以三角木枕。         四、运输途中,禁止作业人员坐立在缆盘的前后方及缆盘上,随时检查三角木枕和缆盘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五、滚运线缆时,推轴人员不准站在缆盘前方;缆盘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缆盘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平稳、缓行;缆盘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制动;人力滚动缆盘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         第一节一般安全规定         一、确认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系紧安全帽;使用的安全带必须扣好且挂在作业点的牢靠处。         三、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鞋,禁止赤脚、穿拖鞋作业。         四、作业前,必须确保作业工具齐全、可靠;所用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携带必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具,随身携带工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20Kg;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内。         五、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扔抛工具和材料。         六、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遇雷雨天气,禁止上杆作业,禁止在杆下站立;霜冻和雨雪天气后上杆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七、作业时,先进行验电;发现有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沿线检查与电力线接触情况,妥善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八、夜间在高处作业光线不足时,应设置照明。         第二节:梯(凳)上作业         一、必须使用绝缘梯、高凳。         二、使用单面梯子应遵守:           (一)使用梯子前,必须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如已折断、松动、破裂、磨损或腐朽的梯子,不准使用。           (二)梯子的根部应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垫高使用。           (三)架设梯子时,应选择平整、坚固的地面,梯子靠在墙上、吊线上使用,立梯角度以75°±5°为宜。           (四)梯子靠在吊线时,其顶端至少应高出吊线0. 5m(梯子顶部装有钩的除外),梯子与吊线搭靠处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防止梯子滑动、摔倒。           (五)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不准携带笨重的工具、材料,需用时应用绳索上下吊放。           (六)梯子上不准站有两人同时作业。           (七)梯子较高或竖立地点容易滑动或有可能被碰撞时,必须有专人扶梯。           (八)站在梯上作业时,必须用力均匀。           (九)不准一脚踩在梯上,另一脚踩在其它物体上。          (十)不准用脚移动梯子。           (十一)在架空电力线下或有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准高举梯子移动,应放倒后再移动。           (十二)梯子不用时,应随时倒放,妥善保管。           (十三)折叠梯、伸缩梯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接口,确认牢固后再使用。         三、使用人字梯时,必须紧好螺丝或扣好搭扣;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站在上面作业时,下面应有专人扶梯。         四、凡作业点超过工作人员的水平视线时,应使用高凳,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和平稳;不得两人在同一高凳上作业。         第三节:杆线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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