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桩尖合格证通用正式版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352
数量
1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8
14
88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50
数量
25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50
数量
27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50
数量
27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8
16
10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4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540
12
16
125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8
16
10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4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2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540
12
16
125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400
数量
1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350
8
16
10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1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450
10
16
110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桩尖合格证
产品名称
管桩标准桩尖
执行标准
广东省标准桩尖DBJ/T15-22-2021
桩尖规格
¢500
数量
100
桩尖直径(mm)
底板厚度(mm)
刀板厚度(mm)
刀板高度(mm)
¢540
12
16
125
外观尺寸
焊接检验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结论
本批桩尖经检验合格,准予发货。
日期
生产单位
(盖章)
职业卫生相关人员培训资格证复印件
元宝山区永兴煤矿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元宝山区永兴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证登记表
序
号
职业卫生证件名称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有效期限
发证单位
工作岗位
第一次
复训日期
1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合格证书:魏振福
第内职卫安培5751号
2021.07.23~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矿长
2021.07
2021.07.09已复训
2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合格证书:张军文
第内职卫安培9471号
201
201~
201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副矿长
2021.11
3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于凤江
第内职卫安培9472号
201
201~
201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总工
2021.11
4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杨国忠
第内职卫安培2544号
2021.12.21~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全副矿长
2021.12(已复训)
2021.09.09新培训
5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张国
第内职卫安培8667号
2021.09.25~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生产副矿长
2021.09
6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王继伟
第内职卫安培8158号
2021. 07.02~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机电副矿长
2021.07
7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统计培训合格证书:魏振福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矿长
8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统计培训合格证书:于凤江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总工
9
职业危害检测工:
张孝学
2021.02.01~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职业危害检测工
2021.02
10
职业危害检测工:
齐永田
2021.02.01~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职业危害检测工
2021.02
序
号
职业卫生证件名称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有效期限
发证单位
工作岗位
第一次
复训日期
11
职业危害检测工:
杨晓明
2021.02.01~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职业危害检测工
2021.02
12
测风测尘工:王洪礼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3
测风测尘工:刘大伟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4
测风测尘工:王化利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5
测风测尘工:贾卫彬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6
测风测尘工:赵芳新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7
测风测尘工:李小伟
2021.07.24~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
测风测尘工
2021.07
18
19
20
21
22
附件1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场
所
类
别
1.动物养殖场 □
2.动物养殖小区 □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4.动物屠宰场(厂) □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
6.动物隔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
所
附
材
料
清
单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
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
(选附: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审核人意见
合格□不合格□。理由:
审核人签字(1):
审核人签字(2):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 )动防合字第( )号
发证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令领证人(签字):
年 年 月 日
附件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样式)
( )动防合字第 号
代码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填写要求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本文所列为正本样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分为许可编号和代码编号两部分。
1.许可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行政区简称按本行政区内区县人民政府行文的行政区简称填写。
2.代码编号部分为“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发证场所类型代码+动物种类代码+年度代码+四位数字顺序号”。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填写。
“年度代码”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21年”则年份代码为“10”。
3. 年月日:填写用数字大写。
4.单位名称: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名称;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填写申请人申报的名称。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负责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6.“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和“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附后。
编号举例:2021年渝北区第10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场所为生猪养殖场。则按如下格式编号。
许可编号:(渝北)动防合字第110010号;
“发证场所类型代码”编码表
发证场所
编号
动物养殖场
1
动物养殖小区
2
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3
动物屠宰场(厂)
4
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5
动物隔离饲养场
6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7
“动物种类代码”编码表
动物种类
编号
猪
01
牛
02
羊
03
鸡
04
鸭
05
鹅
06
马属动物
07
鹿
08
骆驼
09
蜜蜂
10
兔
11
貂、狐狸等经济动物
12
鸽子、鹌鹑、鸵鸟、火鸡
15
其他
00
重庆市行政区域代码
(按照GB/T 2260-2007)
行政区域
数字码
行政区域
数字码
重庆市
500000
市辖区
500100
县
50 0
万州区
500101
綦江县
500222
涪陵区
500102
潼南县
500223
渝中区
500103
铜梁县
500224
大渡口区
500104
大足县
500225
江北区
500105
荣昌县
500226
沙坪坝区
500106
璧山县
500227
九龙坡区
500107
梁平县
500228
南岸区
500108
城口县
500229
北碚区
500109
丰都县
500230
万盛区
500110
垫江县
500231
双桥区
500111
武隆县
500232
渝北区
500112
忠县
500233
巴南区
500113
开县
500234
黔江区
500114
云阳县
500235
长寿区
500115
奉节县
500236
江津区
500116
巫山县
500237
合川区
500117
巫溪县
500238
永川区
500118
石柱县
500240
南川区
500119
秀山县
500241
酉阳县
500242
彭水县
500243
附件3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类别
内 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选址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种畜禽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需额外填写
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设施
设备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制
度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档案;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内 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选址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
入场动物卸载区域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办公室;
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休息室;
有待宰圈;
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
有急宰间;
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设
施设备
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
生产区的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屠宰间配备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制度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内 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选址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
距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设施
设备
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人员
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制度
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制度;;
免疫制度;
用药和消毒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内 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是
否
选址
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场区出入口处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之间有隔离设施;
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设施
设备
配置机动消毒设备;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制度
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制度;
人员防护制度。
注: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附件4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动物防疫条件现场检查意见书
( )动防集贸市场检字第 号
:
根据你单位关于的申请,我部门组织等名同志于年月日对(场所) 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检查。
1 、选址:
2 、布局:
3、设施设备:
4、制度:
依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规定,该场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如有变化,应重新申请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检查人员(签字):
审查部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注:编号参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编号格式)
附件5
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核查合格标识(样式)
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核查合格标识
区县(公章): 年度 :
被核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监制
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核查合格标识
区县(公章): 年度 :
被核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监制
说明:1、标识参照印花税票样式,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长4cm。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核查合格后,应在标识上填写核查年度(如2021年)、被核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加盖核查区县畜牧兽医部门印章,每个场所两联,分别粘贴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本左下角、副本的“监督检查”栏内,同时,核查人员在副本“监督检查”栏内签名和填写日期。
B证人员 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1章 法律的基本知识
1、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国家机器 国家强制力 公民 社会舆论
2、 从法学的角度来说,法的本质是统治阶段()的工具。
实现阶级统治 国家扩张 打击犯罪 调整社会经济关系
3、 我们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于它的阶级本性,即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全体工商业者 工人和农民 国内外华人 全国人民
4、 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包含()和法的社会作用两个方面内容。法的调节作用 法的人文作用 法的学术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5、 法的渊源在法学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立法背景 效力来源和表现形式 立法依据 立法程序和依据
6、 宪法是由()制定和修改的居于最高的、核心的地位的根本大法。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最高国家司法机关 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7、 狭义的法律,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立法依据或者基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8、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 )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
债权债务 职责、权利 权利义务 民事、经济
9、 从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能力来讲,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行为能力受限制的自然人只有不完全的行为能力的资格,即只有部分的行为能力。我国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的人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未满18周岁 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 满10周岁未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
10、 法律责任,又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法律后果。存在违法意识 行为违法 行为违纪 行为不道德
11、 违宪责任,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的活动与()规定相抵触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宪法 法律 宪法或法律 法律及行政法规
12、 刑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所应承担的应当给予刑罚制裁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规定 宪法规定 违反民法规定 国家刑事法律规范
13、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行政管理职权的()。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4、 行政相对人是指负有遵守行政法义务的()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和法定代表人 公民和法人
15、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法律修订 出现法定条件 责任人请求 行政领导批复
16、 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中,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而免除。
2年以上期限 法定期限 一定的期限 10年以上期限
17、 法律制裁是指()对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
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特定机关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
18、 违宪制裁实施的机关是()。
国务院 国家特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9、 刑事制裁也称刑罚,是()对犯罪行为实施的惩罚措施。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国家行政机关
20、 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的种类有()、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管制 警告 行政拘留 罚金
第2章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1、 为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是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之一。
生产经营者的投资与效益 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成本 劳动者的工资与福利
2、 由于建筑业区别与其他生产行业所呈现的特点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致使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在各产业系统中仅次于(),居第二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交通 民用爆炸物生产经营业 采矿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业
3、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的重要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劳动法》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4、 ()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5、 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对象是指由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调整的,在建筑活动中形成的以()为核心的各种关系。
权利与职责 职责与义务 经济利益 权力和义务
6、 建筑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主要发生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国家、地方政府 社会中介机构 国家、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事业单位
7、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即()。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相结合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相结合 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项监管与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相结合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生产经营单位自管相结合
8、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三大目标,即(),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保护环境卫生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保证产品质量 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9、 除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外,《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下列监督方式中,不属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方式的是()。
工会民主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公众举报监督 中介机构监督
10、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12、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
能够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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