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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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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 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 编整理的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 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 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 月工资 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 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 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 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 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 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 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 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 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 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 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 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 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 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 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 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 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 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 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 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 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 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 的. ,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 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 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 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 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 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 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 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 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 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 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 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3 一、 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 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二、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炉、电饮具、热得快 的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处以罚款 50 元/次。 三、 学生教室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乱拉电线,一经发现, 除没收外,作违纪处理并处以罚 50 元/次。 四、 值班人员发现水龙头、走廊灯损坏,应及时上报反映通知总 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五、 学生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玩耍,任水长流,一经发现给 予警告,如有再犯,给予罚款( 10 元 /次)处理。 六、 故意损坏水龙头、电表、配电箱、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水 电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下午放学后,值班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 及时关闭水龙头。 八、学生做实验使用电器完毕后须及时将外按电源插头拔下,尤 其是在停止供电后,不得将电器处于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 用电事故。 九、 严禁任意动用办公楼、教学楼中的消防设施,禁止开启配电 箱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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