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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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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 5 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 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 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篇 1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 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 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 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 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 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 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 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 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 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 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 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 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 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 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 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 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 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 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 (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 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 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 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 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本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篇 2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 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 30 元)、私拉乱接(违者罚 50 元) ,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 50 元) ,并都纳入 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 6 度、夏季 5 度,走出部 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 每学期放假前 7 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 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 50—— 100 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 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 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 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 0.5—2 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 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 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 现奖惩(1 次 2 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 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篇 3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经费、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本 制度。 一、节水管理 1、环境清洗和绿化抗旱要尽量使用雨水,干旱季节必须使用自来 水对苗木、绿篱、花草浇水抗旱时,应用软管在六分管以内水龙头上 引水并专人管理,严禁连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卫生清扫尽可能减少用水冲洗室内外地面。 3、办公人员及家属禁止用学校自来水冲洗私家车。 4、加强地下供水管网漏水检查,发现漏水点及时处理。 5、卫生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减少长流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二、节电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光线允许条件下不开照明灯,夜间办公时 按需要开灯,并控制开灯数量,不要开启全部灯光照明。 2、停用 1 小时以上的办公设备必须关闭电源,停用半小时的电脑 要设定休眠。 3、办公室禁止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各种加热设备 (如:热宝、电水 壶、电动车等)。 4、卫生清扫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须开灯照明清扫卫生应分批 开灯分层清扫,禁止打开整栋楼的灯光进行卫生清扫,每天下班后楼 管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内是否有漏关电源现象,防止长明灯。 三、处罚 总务处要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违本规 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第二次根据情节罚款 50100 元并要求 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篇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 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 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 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 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 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 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 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 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 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 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 分规定(试行》和《武汉东湖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 (试行)》进 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 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 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 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 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 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 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 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 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确保学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 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 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 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 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 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条加强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 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八条加强水厂管理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 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 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 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设备安全 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 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影响 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 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 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用电安全的规章制度篇 5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 ,定期检查学校 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 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 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 ,发 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 ,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 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 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 ,要对本班级、各室、维修人 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 '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 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 ,室内物品放置 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 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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