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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 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 “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 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 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 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 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 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奖励。对员工举报进行报复的人将受到 严厉制裁。鉴于此,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I 、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 3、违规者罚款 全部奖励举报者。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 彻底或侥幸心理,给予举报人 20 元的监督鼓励奖。
3、报告的任何重大安全隐患,分管负责人处理不了,需要矿长处 理,但分管负责人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 30-50 元监督鼓励奖。
4、任何关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给予举报人 50- 100 元监 督鼓励奖。
5、报告工伤事故的地方,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 30-50 元监 督鼓励奖。
6、举报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规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安全 管理人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举报个人 30-50 元监督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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