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HS微社区矿山两个体系文件
EHS 微社区矿山
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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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4 月 05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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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4 月 05 日实施
EHS 微社区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建 设实施方案,落实各岗位在“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职责,确保“两个 体系”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将“两个体系”考核与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 制定了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的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奖惩标准
3.1 风险分级管控
3.1.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 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 10-50 元罚款。
3.1.2 对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 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相应人员进行 50-200 元罚款。
3.1.3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 行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 50-200 元奖励。
3.1.4 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 不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 50-200 元罚款。
3.2 隐患排查治理
3.2.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或排查不彻底、整 改不到位,责令及时彻底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 行 50-500 元罚款。
3.2.2 对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 任人进行 0- 1000 元罚款。
3.2.3 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 任人进行 0- 1000 元罚款。
3.2.4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未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 案,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 50-500 元罚款。
3.2.5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出或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等进 行报告,查实属重大隐患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 50-200 元奖励。
3.3 在“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于公司下达的任务消极应 付、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 0- 1000 元罚款。
4 考核奖惩频次
除非常规检查考核外,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
5 考核奖惩方式方法
5.1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级考核奖惩,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奖 惩。
5.2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记录》,记录“两个 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考核奖惩。奖励方式由月度考核工资中予以体 现;罚款方式从工资中扣罚或依据所下达的调度令上交财务部。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6.2 如本制度奖惩和其他规定重叠或冲突的,按数额高的规定施行,不
重复奖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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