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 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企业应收应付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 互分离原则。
第三条 应收票据的审核 .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 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背书连续 性、印鉴是否清晰、被背书人书写是否规范等因素,避免或减少应收 票据风险 .
第四条 应付票据的审核。企业签发应付票据时,需审核其应付 票据的票面信息是否与合同或协议一致。以确保付款信息的准确.
第五条 应收票据贴现及拆票业务的批准。企业在办理票据的贴 现或拆票业务时须由财务管理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应付票据的签发。企业在签发应付票据时须由由财务管 理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 应收、应付票据的保管。
1.应收、应付票据都需设立登记簿以便备查。
2.企业应收票据保管人在收到票据经审核合格后,按票据要素 登记到应收票据登记簿中,登记后并复印保管。
3.企业应付票据保管人在签发完应付票据后,需做登记后交予 收款人并由收款人签收。
4.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5.对已付款的应收票据及贴现的应收票据也应在应收票据登记 簿中登记,并由支款人签收,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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