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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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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 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 制度泛指以规章或运作模式, 标准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章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 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究竟怎么拟定才适宜呢?下面是搜集整理的公共 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共享。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篇 1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进行健康检查, 领取“健康证明”和“卫 生学问培训证明”前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 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消遣场所、公共浴室、理发 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 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 规定进行。 5、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需接受卫生学问培训, 学习有关卫生法 律法规,根本卫生学问和根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识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 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学问复训。 1 7、健康检查工程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方法”进行, “健康证明”均 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需讲究个人卫生。 9、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 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 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篇 2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造良好的公共场所 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制造良好的学习、 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办公室、 教室、 会议室, 多媒体室、 阅览室、 试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需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需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装备设备的 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削减或禁止噪音, 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试验室的废弃物,随时去除生活垃 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2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常常检查场地设备,发现设备损坏,应按时修理, 保证运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同学 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需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运用。要保持体育 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干净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修理、改造以及设计必需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 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运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协作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 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 工作人员,必需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当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惹事故,学校将按有 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峻者,并进行经济惩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篇 3 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 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和 《突发公共卫惹事件 应急条例》,制定本方法。 3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 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 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实行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 款要求。 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 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 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 并定期清洗, 保持风口外表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枯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以下设备: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 .装置; (二)掌握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 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前方可投入运行。 4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 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前方可连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标准》 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根据 以下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 空气处理机组、 表冷器、 加热 (湿) 器、 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 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标准。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装备、 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本方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 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特地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5 (三)常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别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 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掌握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实行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刻对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外表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 XXX 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外表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 XXX 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外表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 20 克; 6 (七)卫生学评价说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盛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 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以下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连续运行: (一)采纳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刻停用,进行卫生学评 价,并按照卫生学评价报告实行连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 施。 第十三条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盛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 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装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 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 处理。 7 第十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 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时关闭所触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根据当地 疾病预防掌握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 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前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方法 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方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清洗标准》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 标准》的情况。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实行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 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掌握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盛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 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盛行的; 8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方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 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惩罚。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 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标准》 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本方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 气流速度等参数到达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 全部装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 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本方法公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 本方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方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到达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自 20--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篇 4 一、目的: 9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 活环境和气氛,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顺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 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 、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 、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 需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按时去除 杂草、枯叶、垃圾等。 c、 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 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 清扫,保证全部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 遍,须日扫日清。 10 d 、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全部干部员工必需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 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 、集团全部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全部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 、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 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 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嘉奖 10 元/人· 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 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洁净;假 如员工拒绝或看法恶劣,可立刻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 根据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赐予处理。 h、清洁工必需要根据规定和要求赐予清扫公司内部全部公共区域的清 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 勤。 11 5、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头执行, 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 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 、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7、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看法、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人力 资源中心,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篇 5 1、公共场所以下工程相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 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成;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 生设备-。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总 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 公共场所直接力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链康检査, 患 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 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 务共场所环境冗杂应防止滋生虫害, 防止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 介。 2)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互相影响的, 所以应严格 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12 3)对供公众运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毐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毐工作 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池,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 做好消毐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阏短,存有依靠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 心差,简单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按 时淸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简单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互相污染,影响人们的 健康.应严格傲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 分类管理工作, 防止交叉汚染。 5 、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根据相关规定惩罚。 2)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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