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环保及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汇编
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1日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矿山安全生产制度 1
安全教育制度 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
安全检查制度 5
文明生产制度 7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9
交接班制度 10
违章违纪管理办法 12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3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15
高空作业检修管理制度 17
竖井提升系统维修检查制度 19
提升卷扬机维修检查制度 20
空气压缩机的维修检查制度 21
钢丝绳检测仪使用及管理制度 23
专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民工管理制度 25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28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29
专(兼)职安全员工作制度 30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1
防汛、抗洪防冻预案措施制度 33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34
“三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38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 39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41
炸药库管理制度 42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43
警卫室值班制度 44
氰化钠库管理制度 45
化验员工作制度 46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47
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50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51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53
出入井人员验身制度 56
矿石筛选分拣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制度 57
第二章 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责任制 58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58
党总支书记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59
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0
生产考核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1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2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3
财务总监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4
公司顾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5
工会主席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6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67
工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8
安环保卫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69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0
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1
资产财务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2
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3
生产部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4
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5
班长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6
安全员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7
工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8
皮带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79
电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0
球磨、分级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1
浮选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2
司药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3
氰化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4
尾矿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5
会计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6
出纳员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7
成本会计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8
统计核算员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89
保管员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0
空压机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2
电氧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3
钳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4
凿岩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5
爆破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6
装岩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8
水泵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99
通风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00
卷扬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01
信号工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03
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 104
第三章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5
下井须知 105
井上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06
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7
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08
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110
装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
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113
井下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15
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16
水泵工操作规程(排水) 118
电机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20
空压机运转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
竖井走口工安全操作规程 122
斜井走口工安全操作规程 123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24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26
维修电工操作程序及动作标准 127
化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29
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31
制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32
司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33
球磨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34
皮带工(手选工)岗位职责 136
氰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37
浮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38
钢丝绳检测操作规程 140
顶板管理操作规程 142
电站供电操作规程 144
金属焊接(切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47
给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149
选矿车间生产设备开、停车操作规程 151
职工安全生产公约 153
修改说明: 154
153 / 158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制度
1、井巷作业,必须穿戴安全帽、矿靴、手电等安全保护用品,缺一不得上岗作业。
2、入巷道前4小时内不准喝酒,对岗位操作、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完全领会者不得上岗。
3、巷道打眼放炮时,要严格按照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顺序操作打眼,要事先检查风钻及管路各部是否紧固完好,发现有破损和松动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处理。
4、在未进入施工工作前,要首先进行排险,检查施工区内是否有裂隙、破碎、欲掉毛石浮石、有毒气体等现象,在充分进行橇毛和排险之后,确认无隐患才能进行正常施工。
5、凡发现平巷内有需要安全支护的地方,要及时反映,进行安全支护,尽量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6、打天井时,必须扎携安全保险带,操作架要安全稳固。
7、对进巷道上岗人员,做到班前将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生产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8、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总结,评出安全先进班组、车间和模范安全员。对于违反安全制度者,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100元,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加倍处罚,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1、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坑口、选厂要害部位机器设备应注意事项,掌握一般安全知识。
2、介绍矿、厂、坑安全生产状况,及预防事故的经验教训,教育时间为3-5天。
二、厂、车间及工段,坑口各采区级教育内容
1、厂、工段、坑口各采区生产性质,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单位生产区域安全状况及危险区域设备情况。
3、本单位当前安全生产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和一般安全知识培训时间为2-3天。
三、班组三级教育内容
1、本班组及民工队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通道,禁止通行区域及危险作业场所。
2、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及安全注意事项。
3、各种安全装置的用途和防护用品细则,使用方法及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重要性。
4、本工种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公司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经过六个月操作方准独立工作。
四、采用新生产工艺、新设备,在调换工作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规程教育
五、特殊工种、爆破、信号、电工和各种设备司机等,除进行上述安全教育外必须进行专业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准进行操作。
六、对一般工种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七、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人员,随时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教育。
八、对专、兼职安全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以提高安全工作人员的素质。
九、对不脱产安全员,每年进行两次业余培训,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十、矿属各单位,每星期五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一周来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当前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
2、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学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
十一、对领导干部,特别是车间、工段等基层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安全技术知识、安全工作经验、教育,提高指挥安全生产能力,杜绝违章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十二、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奖励50元,安全教育无故未参加扣除绩效奖励20元,迟到扣除绩效奖励10元。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安全办公会议
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2、矿山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矿长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会议。矿山部办公室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并负责建立会议纪要。
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办公会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等。
(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汇报。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限定解决期限,追踪结果反馈。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4)、通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抽查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凡未按规定组织会议,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奖励100元,未参加会议的人员扣除绩效奖励50元,会议迟到扣除绩效奖励20元。
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路线:主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情况、宣传上级文件、批示精神及执行情况。
2、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各生产单位的劳动条件,生产区域、生产设备心脏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查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情况。
3、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生产单位是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是否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处理事故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安全制度的坚持情况。
4、查四项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记录、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生产奖罚是否详细,是否有单位领导亲自参加。
二、检查结果
对于检查要发出通报,对事故隐患要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材料、资金、人员如期完成,若完不成由事故隐患单位责任人负全责。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面的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月初进行,时间三天。
2、各生产单位自查,每月三次,由厂(坑)长负责,主抓安全生产的副厂(坑)长具体实施。
3、班组检查,每班进行,班前布置,班后总结(由主管厂、坑长和带班长负责)。
4、生产企管安全科检查,随时随地进行,每月到生产单位不少于两次,到时可邀综合办、保卫科、工会参加。
5、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但要切实做到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要靠大家共同努力,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把关、把我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
文明生产制度
为了加强文明建设,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使我矿逐步走向文明生产的管理轨道,特订本制度。
一、文明生产是保证选矿进行高质量的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和金属平衡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是振奋职工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选厂设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厂区卫生实行分组承包,落实到人,挂牌负责。
三、所有岗位和选厂一切机电设备实行卫生专责制,落实到人,挂牌负责。切实做到室内无灰尘,地面无泥浆,设备见本色。
四、厂区要进行规划,在厂区空地,要植树种草,精心美化环境。
五、厂区的废品和垃圾分别堆放到制定地点。
六、厂房内做到墙壁清洁,门窗完好,玻璃明亮,需要在厂房内张贴和悬挂的各种制度、规程、图表,均应做到美观、整齐、大方。
七、更换设备备件和进行设备检修要做到文明作业,严禁胡拉乱放,工作完毕要立即清理现场,并特别注意回收含金物质。
八、机油、甘油等润滑材料,必须妥善存放,机布用完要妥善处理,杜绝油污混入矿浆。
九、岗位专用工具保持清洁完整,排放整齐。
十、凡发现厂房内有矿浆、矿砂、灰尘、杂物、油污等打扫不干净一次,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若连续三次仍无改进,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凡在墙壁、设备上乱踩、乱画者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元,并责令立即搞好。
十二、严禁在厂区内乱抛果皮、杂物等,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元,并责清扫干净。
十三、文明生产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在每次交接班时要进行检查和交接,对不达标的班组不得交换。
十四、上班期间,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得坦胸露怀,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十五、加强民族团结,互助友爱,和睦相处,积极协助作,搞好生产。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及存在问题,认真按照“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和意见组织落实,整改到位,提高整改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被检查单位(部门)接到上级安监部门或公司内部安全检查下发的隐患整改限期指令书后,本单位(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采取措施,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落实。
二、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材料提前三天报下发指令书的“检查部门”,要求复查验收。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或彻底为整改的必须申明原因,制定应急措施。
三、对一时未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提前在复查验收报告中予以说明,及采取的监控措施,具体整改落实方案。
四、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中,凡发现一项未整改到位,和彻底没有整改落实的,每项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奖励50元。
五、对未按要求上报整改结果的单位(部门),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奖励50元。
交接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严明劳动纪律,确保选矿生产技术指标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选厂各生产岗位一律实行交接班填列制度,由厂长(或大班长)负责现场监交,并签注意见。缺监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元,连续缺监达三次以上者,除免去厂长(或大班长)职务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接班大班长应与接班前20分钟到达现场,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并接受车间布置的任务,不能准时到达者,扣除绩效奖励10元。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接会议室参加班前会议,大班长认真主持开好班前会议。对上个班的生产情况应当清楚、准确地进行交接,并根据供矿预报,安排本班生产任务。
四、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提前10分钟进入车间,与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操作条件执行情况,安全及卫生情况,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五、交班人员应把本班内设备运行和工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不得隐瞒故障。
六、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不交不接:
1、作业条件没有达到技术操作要求;
2、设备出现问题能解决而没有解决;
3、工具不全;
4、卫生不符合要求;
5、流失矿砂没有回收处理;
6、记录不清;
7、文明生产没有达到标准;
七、交接班双方确认设备、工艺、卫生记录等项内容均符合交接班要求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完毕,交班者方可离开现场,否则一脱岗对待。
八、如果接班人没有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直到领导批准或接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班手续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以脱岗对待。因脱岗出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九、交班大班长在全部岗位没有交接完毕之前,不准提前离岗,否则以脱岗对待。
十、交接班双方出现争议时,由双方班长和车间主任协商解决。交接班手续完成后,在15分钟内发生的事故,系双方没有检查出的隐患所引起的由接班人员负责;系由于已查出的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所引起的,由双方负责。
十一、当班出现的其他问题或领导交班的工作没有及时处理和完成者,接班人有权不接班,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二、交接班人员完成岗位交班后,应到达接班会议室,参加由班长主持的班后会议,总结本班生产情况和布置学习及其他工作。
违章违纪管理办法
1、凡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或操作,不论是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均属违章违纪。
2、违反规章制度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统计、分析处理和上报。
3、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发现违章都要及时制止和纠正。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4、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建立违章违纪登记制度。
6、违章违纪统计、分析、上报的资料整理。
7、核定违章违纪考核与奖惩。
(1)、干部的违章违纪分别由直接领导逐月记入台帐,工人违章有班组长记入安全合格证,车间按月记入台帐。
(2)、凡不认真进行登记,不按期统计分析上报处理的记入台帐,领导应受到纪律处分。
(3)、违章隐瞒不登记,应加重处理,对揭露或制止他人违章而避免差错或事故者,应给以表扬或奖励。
(4)、职工发生违章违纪,无论后果大小,取消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者,应受到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各专业人员按日、周检查个专业外,按月进行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二、每项安措计划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按期实现。
三、安措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保证按计划供应。
四、安措计划范围:
五、安全技术:
(1)、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快速自动开关;
(2)、各种升降设备的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卷限位器、安全制动器等);
(3)、各种受压容器及爆炸保险的机器设备的保险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空转装置、水位表、压力计等);
(4)、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自动保险装置;
(5)、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6)、电器设备防护及防止触电的设施;
(7)、由机械化操作代替危险的手动操作所需的设备;
(8)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备;
(9)、生产区域内为行人安全设置的通道和便桥;
(10)、高空作业是,为防止坠落而设的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等。
六、工业卫生
(1)、为解决矿山、厂房通风除尘、降温而安设的设备;
(2)、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和净化设施;
(3)、对有害健康的厂房和工作地点实行隔离设施;
(4)、为工作场所室内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
(5)、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设施。
七、各种劳保建筑及设施
(1)、在有高温或粉尘、易脏、有害化学物品的作业名为工人设置的淋浴设备和冲洗装置;
(2)、更衣室、存衣箱、工作服洗涤、干燥或消毒设备;
(3)、车间或工作场地的休息室,用膳室和加热设备;
(4)、寒冬季露天作业的取暖室;
(5)、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八 、宣传教育
(1)、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2)、举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陈列室、教育室等;
(3)、安全技术培训、报告会等;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试验工作及所需工具、仪器等。
以上项目,凡需购置的设备、仪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维简费中的安措项目,其余部分列入企业管理费开支。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一、井下通风
各井下所需新鲜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井下同时工作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立方米。
2、按排尘风速计算,掘进巷道不应少于每秒0.25米,电耙道不小于每秒0.5米,出矿进路不小于0.3米,各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二、矿井通风系统有效通风率不得低于60%,从矿井排出的污风不得对矿区环境造成公害,禁止用主要回风巷作人行道。
各采掘工作面之间,应避免串联风流。
井下所有机电、火药库房都必须供给新鲜空气。
三、主扇
各坑口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当发生故障需要停止检查时,应立即报告采区值班管理员。
各坑口的主扇必须备有相同型号的备用电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机的装置。
主扇应有使矿井通风在10分钟内反风的措施,矿每年应组织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反风数值。
主扇机房应设有风压、风量、风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测量仪表,每班都应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四、局部通风
通风不良的采场、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局部通风设备,并按下列要求布置风筒。
1、压入式局部通风,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小于10米;
2、抽出式局部通风,入风口距工作面不小于5米;
3、混合式局部通风,压入的风筒不大于10米,抽出的风筒不大于15米;
4、风筒安装平直,接头严密。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要连续运转。
五、防尘
井上井下各作业面均应采取综合除尘措施,使工作面地点的粉尘浓度达到2毫克、立方米以下。在装卸矿岩时和爆破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巷壁应经常清洗。
六、对于违反通风防尘制度者,每发现一次扣除绩效奖励10-100元,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加倍处罚,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单位的物料加工、破碎、运转装卸等工序,应采取收尘除尘和密闭措施,禁止敞开生产和跑、冒、滴、漏。
高空作业检修管理制度
一、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凡在3米以上,工作斜面大于45度,工作面没有平衡的立脚或有震动的地板视为高空作业。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病症和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六级以上的大风或雨雾天气,停止高空作业。
4、严禁从高处往下扔任何物件,轻便工具必须有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和材料,必须摆放稳固。
5、禁止在脚手架、跳板、屋面上和架子上面睡觉。
6、高空作业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安全带。
7、高空作业之前,必须事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是否可靠。
8、高空作业使用的架子,必须由架工搭设。
9、三米以上架子,必须设安全栏杆。
10、架子每平方米所承受的负重按规定执行,不许超重,否则,加固后才准作业。
11、一般情况下禁止双层作业,需要多层作业的必须设安全防护棚。
12、所用安全带、安全网,每半年必须鉴定试验,冲击负荷重180公斤以上。
13、光线不足,禁止高空作业。
14、安全带必须挂牢,活动范围不得超过2米。
15、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16、高空作业要划出禁区,设“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告牌。
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检修项目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每项检修工程,必须经过“三结合”(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现场检查,提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前,对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由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检修工作结束后,领导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竖井提升系统维修检查制度
每班由机电组派人检查一次,每周由矿区安全负责人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将检查和维修结果作详细记录,记录检查人和维修人维修结果。
一、卷桶检查桶壁有无变形、脱焊、移动等,衬木有无损伤、磨损,制动盘是否平整,有无变形,地脚螺栓、钢丝绳压板有无移动。
二、提升钢丝绳,除每日检查外,每周必须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应每半年试验一次,安全系数小于7,应更换。
三、天轮保证轮轴的润滑,紧固螺栓完好无移动,无磨损。
四、过卷保护,要保证其系数的灵敏,不符合要求的应维修或更换,周检时要进行过卷保护试验。
五、紧急制动, 每班运行前应对制动进行一次试验检查,是否灵敏完好。
六、连接装置检查其坚固是否移动,滑丝是否有滑绳现象,其安全系数低于13,应进行修正,否则不许使用。
七、吊钩,检查所有螺母是否移动、滑丝,检查轴承的润滑及磨损情况,检查安全卡是否完好,轴销和钩磨损深度达到10%,应停止使用。
八、提升客器,检查桶底,桶壁是否有开裂、脱焊,检查桶柄轴销螺母是否移动、滑丝,桶柄,轴销直径磨损达到10%应更换。
九、滑架、检查紧固件是否移动、滑丝,检查焊接是否有开裂、脱焊,导向套磨损超过30%应更换。
提升卷扬机维修检查制度
每班由机电班组长专人检查一次,每周由矿区安全安全负责人检查一次,每月由公司技术员负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将检查和维修结果做详细记录,记录人和维修人维修结果。
一、电气设备各个环节经试车正常后,应紧固,打记号或封锁以免变动而影响绞车正常运转。
二、检查减速装置上的凹轮板是否紧固正常。
三、检查各接触器和断电器是否完好,并应清除其油渍和锈渍。
四、检查中间断电器,是否装足各种不同的吸合和释电压的需要,调整时注意断电器的绞接活络部位是否有卡塞或错位现象。
五、检查电源是否导通和各相是否平衡,检查触发极是否有触发电压,检查电柜和线路节点有无发热现象。
六、检查减速器的齿轮令情况,轴承是否漏油,转动轴承是否完好。
七、检查液压站的液压是否清洁,仪表指示是否正常,阀体的工作是否良好。
八、检查盘形阀,各紧固件地脚细栓是否移动,是否有漏油现象,油路有无堵塞,制动块有无卡堵,制动块厚度磨损针只有5mm时,应更换。
九、检查联轴器螺栓的紧固情况。
十、检查深度指示发送接受装置是否完好,检查发电机装置是否运转正常。
空气压缩机的维修检查制度
一、开机前必须检查机身池内的润滑油面应达到规定范围内。
二、工作时经常保持注油充足,检查注油器向气缸内注油正常。
三、冷却油水及时放出,中间冷却时每半小时放一次,储气缸每八小时放一次。
四、随时检查仪表和各部温度是否在技术要求的范围之内。
五、每日检查一次压缩机的界限是否完好,安全防护罩是否牢固。
六、每工作35-40小时后:
(1)、清洁各级排气阀,除去油后,检查弹簧有无拆断歪斜及压缩变性情况,并更换之。
(2)、清洁机身内润滑油过滤网。
(3)、清洁空气过滤消声器。
(4)、对一二级气缸的上下间隙,用青铝条测压,并与前记录相比较有无变化,然后检查牢固十字头与活塞杆相连接处的并帽。
(5)、检查连杆螺栓之螺帽有无松动,检查平衡铁螺钉之铅封是否完好。
(6)、检查各件底脚螺栓有无松动。
(7)、检查电机轴承是否完好和润滑油情况,检查电机车辆的绝缘情况,接线桩的完好情况。
七、每工作1000-1100小时后:
(1)更换机身油池内的润滑油,并清洗机身油池及所有油管、油泵等。
(2)清洗注油器部件
(3)清洗注油器至气缸的油管及进油单向阀,并检查其严密性。
(4)检验压力表及油压表,吹洗其管路、清洗压力表阀门。
(5)清洗压力调节器滤网,并洗其管路,检查各部件作用性能。
八、每工作4000-4500小时后,要洗清机身各个部位的积垢,并测量各摩擦面的配合间隙是否正常,超过使用范围时,需更换或修理
九、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钢丝绳检测仪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钢丝绳人员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安全产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达到满意的检测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灭钢丝绳短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钢丝绳专业检测小组。
2、每月21日,对公司所有钢丝绳进行检测一次,并出检测报告一期。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各生产组主管安全环保,对钢丝绳检测仪器,应做到日常维护与保养。
5、对检测出轻微受损的钢丝绳,重点监控。
6、对检测出受损严重的钢丝绳,责令施工队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新的钢丝绳。
7、每期检测报告,报主管领导一份,安环保卫办公室一份,各生产组一份,共三份。
专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因设备长期失修造成缺陷,或把设备上的防护罩拆除造成职工伤亡的,由机电部门负责。
2、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使职工无章可循和对职工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就上岗,造成的伤亡事故的,由安保部门负责。
3、因劳动组织上存在严重缺陷,招收不符合招工条件的职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4、因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交通事故的,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5、因防火制度不健全造成火灾事故的,以及对要害岗位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由安保部门负责。
6、因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规程管理制度混乱造成的伤亡事故的,由技术部门负责。
7、因原料供应质量不合格,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经营管理部门负责。
8、因设计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规法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者,由项目部门负责。
民工管理制度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许多农民包工队(下称“民工队”)进入黄金工业,承包各项工程,由于民工的流动性大、季节性强,而且技术水平低、安全素质差,在安全管理上有其特殊性,为加强民工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1、企业工程外包给民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2、合同签订前,民工队必须向企业有关部门提供民工队每个成员的姓名、年龄、健康状况、有何施工技术及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
3、企业安全部门根据提供的基本情况和本企业的工程特点,对民工队进行安全施工资格的审查,对取得安全施工资格的民工队,由安全部门签发“安全施工资格证书”,民工队凭此证方可与企业签订合同。
4、合同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奖惩和事故统计报告等)的各项内容。
二、安全教育
5、合同签订后,由安全部门对民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6、经过厂级安全教育的民工,由生产企管安全科发给“厂级安全教育证”,并介绍给车间或坑口安全组。
7、车间或坑口根据“厂级安全教育证书”以及工种安排,进行车间或坑口班组教育;班组教育应根据不同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知识教育。
8、经过车间或坑口班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民工,由车间或坑口分别发给“车间安全教育证书”和“班组安全教育证书”。
9、对从事爆破等特殊工种和技术工作作业的民工,矿安全部门和保卫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和协助他们办好工作证,并监督他们持证上岗。
10、民工或工种的变换,民工队要报告安全部门。新增的民工要执行本办法2至9条的各项规定;调换工种的人员要由车间(坑口)对其进行新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有关内容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施工
11、民工队承包工程开工之前,企业主管生产的领导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民工队负责人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由安全部门发给“安全开工许可证”,没有“安全开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12、民工队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民工队队长应对全队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13、民工队应凭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教育证书”和有关特殊工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
14、民工对必须配备必须的安全人员,对30人以上的民工队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可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班组要配有兼职安全员。
民工队安全员的责任是负责本队(班、组)的安全工作,每月向企业安全部门报告本队安全情况。
民工队的安全员在业务上受企业安全部门的领导,企业安全部门有责任指导民工对安全员的工作,要负责做好他们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
15、企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企业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民工队的安全工作。
企业安全部门,要定期检查民工队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危及民工生命安全等隐患的,有权收回“安全开工许可证”,直至消除隐患。
16、民工队需要的爆破由企业统一管理,并有企业按“合同”供给,严禁民工队自行外购、运输和保管爆破器材。
民工队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爆破规程”的有关规定。
17、民工队在承包的工程中,所必须的供水,通风等安全设施,如果民工队没有能力自备,应由企业负责提供。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本文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生产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和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轻伤事故报至厂长、坑长、调查清楚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经理及综合管理办,重伤和残废事故,厂(坑)长及时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及安环保卫办,由公司负责向上级主管和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4、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的单位应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综合管理办、安环保卫办会同上级主管领导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奖励:
1、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好,单位领导重视,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的好,且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奖励100-500元。
2、单位自查及安环保卫办查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奖励100-500元。
3、单位职工无违章、违纪现象,领导无违章指挥,奖励50-100元。
4、公司上鼓励合理化建议者,奖励抢救事故、挽回损失有功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处罚:
1、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不召开安全会议,不开展安全自查的,未按要求整改事故隐患的,罚50-500元。
2、因“三违”现象,酿成责任事故的,轻伤1人的罚50元,重伤1人的罚200元,死亡1人的罚1000元。
此规定适用来矿承包、联营工程队。
专(兼)职安全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我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出积极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充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并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四、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检查四项记录(安全技术培训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安全奖罚记录)的执行情况。
五、积极深入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使安全工作经常化、标准化、制度化。
六、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弄清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增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事故,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提高设备运转率,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文所指的特种设备是指:卷扬机、电机车、变配电柜、空气压缩机、行车、装载机、锅、容、管、特等。
二、特种设备必须由具有专业知识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三、特种设备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四、特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坚持做到勤观察、勤保养、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现场处置。
五、分公司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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