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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供用水合同格式文本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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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供用水协议》 协议编号: 供水人: ____ __华衍水务有限企业 用水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供水人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 用水人因用水需要, 向供水人申请供给自来水, 为了明确供、 用水双方在自来水供给和使用中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计量法》、 《中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经供、 用水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1条 用水地址、 计量表安装地点、 口径及量程、 计量表式 (1) 用水地址: _______________。 (2) 计量表安装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__(或附示意图)。 (3) 依据用水人申请, 供水人为用水人配置(或由用水人物业开发商统一委托供水人配置)口径为______________计量水表, 其量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计量表式: 1、 一般机械表 □ 2、 IC卡水表 □ 3、 一般机械+远传表 □ 4、 其她 □ 第2条 供水方法和水质标准 (1) 在协议使用期内, 供水人经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隶属设施、 用水人(或用水人物业出租人)物业建筑区划全部权项下供水设施及用水人物业专属全部权供水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第3条 用水计量、 水价及水费结算方法 (1) 用水计量 1. 供水人依法配置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生成编号水表, 作为供、 用水双方确定计量用水量和水费结算依据。 2. 所配置水表口径、 量程均系依据用水人居民生活用水申请确定。如用水人需增加或变更用水性质, 应事前向供水人提出增加或变更申请, 与供水人另行签署供用水协议后, 由供水人实地勘察并重新配置或加装水表, 所以产生费用由用水人负担。用水人私自变更用水性质, 造成不一样用水性质用水共用同一计量水表时, 用水人需根据最高类别水价向供水人支付水费。 3. 如配置计量水表为IC卡水表或远传表, 鉴于上述两类水表结构特殊性, 当IC卡水表液晶显示部分发生故障, 或液晶显示剩下水量与机械表读数之和, 同该表自安装至发觉故障止期间购水统计不相符合时, 以该表机械表读数为准核定水量并结算水费; 当远传表传输发生故障或数据与机械表读数出现重大偏差时, 以该表机械表读数为准核定水量并结算水费。 4. 供、 用水任何一方对水表计量正确性产生争议时, 双方同意将争议水表提交至含有法定资格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 并以该机构出具检定结论为准。 (2) 供水价格 1.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 根据物价部门同意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使用期内, 遇水价调整时, 根据调价文件要求实施。在相关调价文件公布后一周内, 由供水人在其企业网站及店堂营业站点进行公告, 方便用水人查询。 2. 上述价格文件中要求基础水价以外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及其她代收规费属于政府行政性收费, 供水人负担代收义务, 用水人应随同基础水费一并向供水人交纳。 (3) 水费结算方法: 1.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加紧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676号)相关要求, 结适用水地点所在地阶梯水价政策, 双方同意计量结算周期为12个月, 自每年____月至下年____月。 2. 双方同意在计量结算周期内, 除IC卡表为先充值后用水外, 用水人可选择按月自报水表读数或按用水地点所在地阶梯水价政策要求第一阶梯月均用水量作为当月水表读数计算用水人当月交存水费金额。 3. 用水人可经过预留给供水人手机短信、 微信或经过供水人热线、 网上营业厅等一个或多个方法按月自报水表读数。自报读数时间为每个月1日至10日。供水人在随即7个工作日内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等一个或多个方法向用水人提供水费账单查询信息, 用水人在当月月底前依据水费账单交存当月水费。 4. 用水人未按月自报读数, 或已选择按用水地点所在地阶梯水价政策要求第一阶梯月均用水量作为当月水表读数计算用水人当月交存水费金额, 由供水人直接按第一阶梯月均用水量在每个月15日前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等一个或多个方法向用水人提供水费账单查询信息, 用水人在当月月底前依据水费账单交存当月水费。 5. 供水人将根据用水人每个月自报用水量正确性和立刻率给予用水人合适奖励和优惠(能否明确)。 6. 在供、 用水双方确定计量结算周期届满当月___日前, 供水人应对用水人年度用水量进行核实抄收, 用水人应给予配合。供水人将年度抄见总用水量及按阶梯水价计算水费账单信息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等一个或多个方法向用水人提供。用水人应在计量结算周期届满当月月底前按水费账单信息与供水人结清年度水费。用水人如对年度水费账单信息有异议, 应在供水人提供水费账单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 供水人热线、 用户中心等方法向供水人提出, 最终根据供、 用水双方核实确定年度用水量和适用阶梯水价结算和结清水费。 7. 用水人可选择采取符合其习惯、 方便交纳水费方法, 经过银行转账、 微信、 支付宝、 银行托收、 现金等水费结算方法支付水费; 采取银行托收方法, 需与供水人另行签署银行托收协议。 8. 因为水表毁损等原因, 供水人无法核抄见到年度用水量信息, 双方同意按用水人自报读数平均值计算年度总用水量; 用水人自报读数显著不合理或用水人未自报读数, 按用水人之前三个年度年度总用水量平均数计算。 9. IC卡水表: 水费交纳采取预付费方法, 根据物价部门同意阶梯水价相关要求收取水费。双方确定计量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双方确定, 在IC卡表周检期限届满或含有更换条件, 由供水人将该IC卡表更换为机械表或机械+远传表, 用水人应给予配合。因更换产生费用依据相关要求由相关方负担。 10. 用水人对用水计量、 水费有异议时, 应先交清水费, 然后要求供水人复核。经复核确定有误, 供水人应给予纠正, 并退补水费。 因用水人未居住等原因, 而用水人专有用水设施实际仍处于运行状态(如水表空转)而产生水表读数, 用水人应按水表读数付费, 用水人向供水人提供确切并被供水人认可未用水证据除外。 第4条 供、 用水设施维护与管理 (一) 供水人对市政供水设施负担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责任。 (二) 供水人对用水人物业建筑区划内已委托并移交给供水人运行管理小区庭院管网、 二次供水等供水设施负担运行维护责任。包含更新改造, 按供水人与用水人物业管理机构或用水人物业开发商签署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协议要求实施。 用水人物业建筑区划内小区庭院管网、 二次供水等供水设施未委托并移交给供水人运行维护, 供水人不负担运行维护责任, 也不负担小区庭院管网、 二次供水等供水设施造成包含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等相关责任和因水质、 水压管理不善造成包含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等相关责任; 但供水人应确保用水人物业建筑区划红线四至(市政管网侧)供水水压、 水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 因用水人或用水人物业小区内设施运行中产生包含但不限于污水、 雨水、 中水回用等反串进入公共管网造成水质、 水压不达标除外。 (三) 用水人专有、 或用水人计量水表后至用户户内供、 用水设施由用水人负责运行维护。用水人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本协议约定安全用水。用水人未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本协议约定安全用水, 造成供水人或其她第三方损失, 应该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水人就专有、 或用水人计量水表后至用户户内供、 用水设施运行维护事项, 自愿向供水人申请维修维护, 供水人应提供相关服务, 相关费用由用水人负担。 用水人应关注极端气候(如寒潮)及/或供水人提醒, 做好用水设施防冻、 防漏等, 避免造成损失。 第5条 供水人权利和义务 (一) 监督用水人根据协议约定用水性质、 用水范围使用自来水。 (二) 根据《中国计量法》相关要求, 供水人负责对计费水表周期检验和按计量水表实际使用情况按期更换。 (三) 用水人逾期不交纳水费, 供水人应给予催告, 并可从逾期之日起依据本协议第七条要求向用水人收取逾期支付水费违约金。 (四) 用水人未按期交纳水费, 超出要求交费日, 且供水人已提前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在用水人物业小区公告栏或在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张贴催缴通知等一个或多个方法通知用水人, 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 由此造成损失由用水人自行负担, 直至用水人依据本协议第七条要求付清拖欠水费、 违约金及复装费。 (五) 用水人搬迁或者其她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又没有在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 视为用水人单方终止本协议, 供水人有权停止供水并拆除其计费水表和相关供水设施。 (六) 当水表故障无法正确计量时, 必需更换水表。供水人提前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在用水人物业小区公告栏或在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处张贴换表通知等一个或多个方法向用水人通知须更换水表事项后, 用水人不配合异常水表更换, 供水人可采取停止供水方法。因自然损坏、 质量问题造成水表表停、 表坏, 供水人应该无偿更换。 (七) 供水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不间断供水。对有计划检修、 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 应该提前 24 小时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在用水人物业小区公告栏张贴停水公告或在所在地电视、 报纸、 网络等媒体上公告等一个或多个方法通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事件或供水设施抢修等原因, 临时停止供水或降压供水, 供水人应该在抢修同时以合适方法通知用水人; 连续超出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 供水人应该采取应急供水方法。 (八) 供水人设置专门服务电话为本协议扉页载明服务热线, 可天天 24 小时不间断受理用水人诉求和报修。用水人也能够经过供水人网上营业厅、 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用水信息、 投诉和报修。 (九) 供水人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 水表周检或更换及本协议约定其她重大事项, 将经过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 在用水人小区物业公告栏张贴公告等一个或多个方法提前通知用水人。 (十) 供水人应加强对供水服务人员培训和教育, 经过服务进小区、 上门服务、 延伸服务等方法为用水人提供特色和优质服务。供水人利用科技进步, 深入研究给用水人提供用水和服务便利, 宣传节省用水。 (十一) 供水人不得借向用水人供水优势, 强行向用水人推销或搭售与供水不相关商品和服务。 (十二) 供水人应用水人书面要求, 可向用水人提供一般发票。 第6条 用水人权利和义务 (一) 监督供水人根据协议约定向用水人供水。 (二) 用水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按期向供水人支付水费, 并按年度用水总量、 适用阶梯水价结清当年水费, 包含政府定价文件中确定由供水人代收各项行政性收费。 (三) IC卡水表如因表具电子部分(液晶)发生故障未立刻正确扣减购水量, 用水人需在供水人核抄机械表用水读数后7个工作日内, 按该抄录读数与该表IC卡总购水量之差补交水费, 用水人逾期不交, 供水人将自逾期之日起依据本协议第七条要求向用水人收取逾期支付水费违约金。 (四) 用水人对水表计量正确性有异议, 要求供水人对水表进行检定, 应向供水人提交书面验表申请, 同时预交纳检测费、 拆卸及安装费、 材料费等费用, 由供水人提交至含有检验资质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如检测结果误差超出国家要求许可范围, 检测费、 拆卸及安装费、 材料费等费用由供水人负担, 用水人申请之日当月水费按调整后用水量收取并退还用水人检测费、 拆卸及安装费、 材料费等费用; 如检测结果误差未超出国家要求许可范围, 检测费、 拆卸及安装费、 材料费等费用由用水人负担。申请检定时间, 用水人应按期交纳水费, 待检测结果出具后, 再行退补水费。 上述相关检测费、 拆卸及安装费、 材料费等费用标准, 属于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 按政府定价文件实施; 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之外, 按所在地定额管理部门公布定额或价格信息实施, 供水人应在企业网站、 网上营业厅及用户中心进行价格公告。 (五) 配合供水人抄验水表或者帮助做好水表等设施更换、 维修工作。用水人发觉计费水表封印损坏或脱落, 水表箱、 阀门等设施损坏应立刻通知供水人。用水人不得私自改装、 拆卸、 更换、 占压水表及隶属设施。因用水人原因造成水表、 水表箱、 阀门等设施损坏, 用水人需负担更换、 维修等相关费用。 (六) 不得私自向其她用水人转供水; 不得私自向协议约定供水范围外供水。如用水人需改变用水范围, 应提前两个月向供水人提出申请, 待双方签署新协议后实施。 (七) 用水人因搬迁离开用水地点不用水或用水人用水地拆除需停止供水, 用水人有义务立刻向供水人办理停水销户手续, 并结清用水水费。 (八) 因本协议用水人出借、 出租房屋等原因转由第三方用水, 用水人仍然负担本协议义务。因房屋买卖而需要变更用水人, 应由房屋买卖双方共同持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 (九) 用水人有过户、 销户、 更名、 用水性质变更等情况, 均须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十) 用水人通讯地址、 联络电话、 在供水人处登记微信号等与通知和送达相关联络信息发生变更, 需立刻通知供水人,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用水人自行负担。 (十一) 用水人严禁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采取其她方法盗用公共供水。 (十二) 用水人有权对供水人工作人员供水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对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专业表现、 工作效率等提出意见。发觉相关工作人员说服务忌语、 推诿刁难用户、 吃拿卡要及向用水人强行推销和搭售与供用水无关商品和服务等行为, 可向供水人投诉, 也可向供水主管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 (十三) 用水人应珍爱水资源, 节省用水。 (十四) 用水人应安全用水, 做好水表、 阀门及用水管道防冻、 防漏、 预防污水、 废水反串进入公共管网, 预防户内用水设施损坏或未关闭好阀门(水龙头)造成对第三人水淹造成损害。 第7条 违约责任 (一) 供水人违约责任 1. 因为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用水人损失, 供水人应该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2. 因为战争、 动乱、 罢工、 地震、 雷击、 暴风、 暴雨、 洪水、 暴雪、 冰雹、 冰凌、 沙尘暴、 泥石流、 突发性滑坡、 地面忽然塌陷等不可抗力事件, 以及因为供水人意志之外不能控制包含但不限于水源水质恶化并超出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恐怖行为、 开启政府性应急预案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或安全供水, 或使用水人受到损失, 供水人不负担赔偿责任。 (2) 用水人违约责任 1. 用水人未按期交纳水费, 应负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违约金金额可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逾期付款罚息相关要求计算, 总额不超出当期水费金额并不超出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1.3倍。用水人未按期交纳全额水费, 超出要求交费期限并经供水人催告后仍未按催告通知要求期限交纳全部水费, 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付清所欠水费、 违约金、 供水设施复装费后, 经用水人报请供水后, 供水人应该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用水人对复供水负担关注义务, 预防所以产生水淹等情况出现。 2. 用水人私自拆卸水表、 改变用水点, 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视为偷水和重大违约行为, 供水人有权不予供水。用水人实际已用水, 应该向供水人补缴水费, 所补缴水费按用水人私自拆卸水表、 改变用水点时间至被发觉之日期间水表最大量程计算水量乘以第三阶梯水价计算。 3. 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如将居民生活用水用于营业性洗车、 营业性洗浴及桑拿等非居民生活用水用途), 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 视为偷水和重大违约行为, 用水人须按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或特种用水水价或第三阶梯水价孰高标准补缴水价差价水费。经供水人催告, 用水人在催告要求期限内仍不补缴水价差价水费, 供水人有权作停水处理并可向用水人继续追收水价差价水费。 4. 用水人终止用水, 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给供水人造成损失, 由用水人负担赔偿责任。 第8条 征信报送 用水人偷水、 私自变更用水性质以不交或少交水费经供水人催告仍不整改或不按期补缴水价差价水费、 每个计量周期内三次以上逾期支付水费、 经供水人催缴用水人仍逾期3个月以上或不交水费以及其她与本协议相关严重失信行为, 供水人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及与个人信用征信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 将用水人失信信息进行登记, 按程序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由此而引发一切责任由用水人自行负担。 第9条 协议使用期限 (一) 本协议自供、 用水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二) 本协议使用期为三年, 若供水人继续供水、 用水人继续用水并交费, 视为本协议实际继续推行。若对本协议条款变更, 双方须重新签署供用水协议, 本协议废止。 (三) 供水人依法对用水人终止供水时, 用水人必需结清全部水费和与供水相关其她债务。不然, 供水人有权依法追缴。 第十条 协议变更 (一) 供、 用水双方如需修改协议条款或者协议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 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公布新调价文件、 要求供水人、 用水人均须实施与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颁布, 需要对本协议约定相关条款变更, 供、 用水双方不再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依相关要求实施。相关变更事项由供水人在企业网站、 网上营业厅及用户中心公告, 对供、 用水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供、 用水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向供水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 双方须继续实施协议中除争议部分之外其她条款。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一) 双方确定, 供、 用水双方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联络: 1. 供水人联络方法 通讯地址及邮编: 传真: 热线电话: 企业网站(及网上营业厅): 微信公众号: 2. 用水人联络方法 通讯地址及邮编: 住所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用水人所在小区物业地址: (二) 通知和送达 供水人依据本协议约定给用水人通知、 提醒和通知事项, 可选择手机短信、 微信、 网上营业厅、 用户中心、 用水人小区物业公告栏、 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处等一个或多个方法向用水人送达, 自供水人发出手机短信或微信, 或供水人在网上营业厅、 用户中心公布公告, 或供水人在用水人小区物业公告栏或用水人所在小区入户通道处张贴相关通知时, 即视为送达。供水人也可用书面文件快递给用水人, 自用水人收到快件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 行业规范要求实施。供水人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 行业规范给用水人通知、 说明、 提醒等, 以及与用水人签署补充协议、 用水人签署其她确定文件, 均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格式文本, 业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协议管理机关审查立案。供、 用水双方在签署协议过程中可结合具体协商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供水人执一份, 用水人执一份, 各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供水人加盖公章, 用水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水人: ______华衍水务有限 企业 用水人(签字): 授权代表/经办人(签字): (盖章) 日 期: 日 期: 尤其提醒: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认真、 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人明白和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和解释, 自愿签署并遵守本协议。 用水人(署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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