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位转让协议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络住址:
身份证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房地产管理法》、 《中国物权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向甲方购置地下车位事宜, 甲、 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
1、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 该车位装饰、 设备、 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围相邻关系, 以实际勘查情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法
1、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60,000。
2、 付款方法: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支付 万元; 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 万元; 余款1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 过户过程产生契税, 由 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 甲方应该在乙方双方签署协议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 甲、 乙双方应在约定交付日或甲方通知日期携带本协议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 由此产生逾期交付该车位责任由违约方负担。
第四条 其她事项约定
1、 乙方购置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 乙方不得另做其她用途。
2、 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位置、 大小、 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 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管理制度, 且按时足额交纳对应物业管理费用。
4、 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安全和正常通行, 不得妨碍甲方物业管理活动和其她业主、 物业使用人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要求使用该车位, 给小区其她业主、 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予赔偿。
5、 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 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 消防箱、 房屋结构等), 如造成损坏, 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 甲方或物业企业检修、 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 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 并安排好其她临时泊位, 确保乙方能够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 应负担由此造成损失。
7、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 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不负担赔偿责任; 但有义务帮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该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转让总价款。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转让总价款 0.01 %逾期违约金;
2、 本协议生效后,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协议, 违约方须按本协议相关条款之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并按转让总价款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 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 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 因不可抗力(包含政策等政府行为)造成协议不能推行或推行拖延, 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双方承诺协议中所提供联络地址、 电话等真实有效。
4、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一份, 自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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