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伙
经
营
协
议
书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乙、 丙三方经友好协商, 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本身含有资金和管理优势, 经营 , 使合作人经过正当手段, 发明劳动结果, 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 关键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 方法、 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法出资, 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法出资, 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法出资, 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作人出资, 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 由合作责任人 统一保管, 其她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累计人民币*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 依据各合作人出资情况按出资百分比归个人全部, 协议终止当日或按合作人约定时间给予返还。
第六条 盈余、 工资分配与债务负担
1、 工资分配: 、
2、 奖金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 日常开支、 工资、 奖金、 需缴纳税费等收入为净利润, 即合作创收盈余, 此为合作分配关键, 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 按出资分配。
4.债务负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 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各合作人出资为据, 按出资百分比负担。
第七条 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法定事由。
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其她合作人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推行出资义务;
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其她事由。
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企业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转让
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不然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
第八条 合作责任人及合作事务实施
全体合作人决定, 委托 方为合作责任人, 其权限为: 在单笔交易额为 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
2. 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方面日常管理;
3. 签订经营价格、 购进常见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在经营期间, 合作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置以 账户上流转, 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权利:
1. 合作事务决定权、 监督权和具体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不管出资多少,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重大事项比如 1、 2、 3、 。
应由占出资百分比三分之二以上合作人同意方可实施;
2. 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百分比或者按协议约定进行, 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权利。
(二)合作人义务:
1.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统一;
2. 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
3. 为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严禁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 以其业务取得利益 倍归全体合作人, 造成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严禁合作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同或有竞争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 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继续
(一)在退伙情况下, 其它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能够选择、 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 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该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合作企业解散其她原因。
(二)合作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 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作人或委托律师、 会计师等第三人, 担任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及其她了理费用, 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措施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措施办理。各合作人应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作人因为负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出其应该负担数额时, 有权向其她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作人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假如其她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 可按退伙处理, 转让合作人应赔偿其她合作人所以而造成全部损失;
(二)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 其行为无效, 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该合作人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造成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
(四) 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要求, 应按其她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对劝阻不听者, 可由其她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她
(一) 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 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丙___________ 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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