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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491752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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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篇一: 土石方工程承包协议范本 土石方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权力、 义务和责任, 确保工程任务全方面完成, 在自愿、 平等、 互利标准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署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关键是挖土(石)方, 土(石)方内运及外运、 场地平整等, (具体内容包含: 基坑整体开挖, 桩周围土、 承台及电梯井坑等坑中坑开挖, 承台间回填及坑底清平, 地下室回填及每栋楼一层室内回填, 商铺基础开挖及回填) (四)工程方量: 图纸范围、 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测量结果 二、 工程期限 依据双方协议, 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十二月一日, 完工为十二月三十日, 工期: 30天。 协议签署时乙方应充足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 道路情况、 车辆运输、 管理情况、 施工检验、 政策改变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原因, 除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出现其她原因工期不予调整。 三、 工程质量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在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身, 工程验收时, 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实施。 四、 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协议综合单价为/立方米, 全部工程包含挖、 填土(石)方费、 装车费、 平整费、 运费、 卫生费、 购土费、 弃土费、 税金及相关费用, 双方不得私自改变协议价款。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 不分土石成份、 使用机械、 运输方法、 挖填方法、 碾压方法等, 包含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人工、 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 过路、 过桥费、 油费、 机操人工等)、 材料、 土石方爆破(爆破物、 爆破手续办理等)、 破碎、 空回、 场内转运、 安全防范方法费、 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管理费、 多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相关税费, 不管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实施结算。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确定挖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本协议全部工程造价结算按下列方法办理: 1、 本协议工程量按甲方提供图纸、 变更通知单及双方共同现场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止算依据。开挖过程中如未达成图纸设计要求, 欠挖不影响工程施工情况则依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量; 如超挖、 欠挖造成施工影响由乙方负责, 超挖不另计工程量; 2、 对工程变更包含工程量增加需办理变更签证; 工程承包范围以外零星工程需办理现场签证; 工程变更包含工程量降低, 以甲方作出由乙方签收后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 现场签证按要求签字盖章确定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施工履约确保金、 工程质量确保金及退还方法 1、 施工履约确保金和工程质量确保金: (¥ 元), 乙方于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 如逾期未支付, 属乙方放弃该协议, 甲方将重新选择承包人; 2、 工程验收合格后20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 工程开工后, 开挖有效工期10天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万元工程款; 2、 一期工程结束后, 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款项; 3、 二期工程结束后, 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款项; 4、 工程全部结束后, 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价款拨付方法: 银行转账支付。 五、 工程承包方法 (一)本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协议约定工程转包给其她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 如发觉乙方有未按协议承诺实施,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没收施工履约确保金。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担。(二)如甲方发觉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人员进场,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由此造成一切后果, 由乙方负担。开工时项目经理、 项目部责任人相关证书原件送甲方立案, 工程完工后退还。 (三)乙方须按协议约定, 在指定弃土点弃土, 非经甲方同意, 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理。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供轴线点。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地质勘查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含水、 电、 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 不立刻或与实际不符, 除工期得以顺延外, 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 质量监督、 检验、 办理相关施工签证、 验收手续等, 处理应由甲方处理问题; 3、 工程变更: 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并签署补充协议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不然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对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完工后, 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 双方约定由甲方应作其她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对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汇报; 2、 乙方依据甲方给定轴线点进行施工测量; 乙方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并设置洗车槽; 3、 负责施工区域安全保护, 制订对应施工安全方法, 负担因为本身安全保护方法不力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需严格根据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按要求设置警示牌; 乙方本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 乙方对行人、 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对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发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担; 4、 对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 临近建筑物、 公共公用、 园林绿化设施, 乙方应采取有效方法加以保护, 如造成损坏, 乙方应立刻修复、 赔偿。如乙方不立刻修复、 赔偿, 甲方将根据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 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要对桩进行成品保护, 如开挖过程致使桩造成破坏, 由此引发责任后果由乙方负担; 6、 遵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中公共交通安全、 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要求, 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并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7、 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 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发生损失, 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8、 文明施工、 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需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任何剩下物品及其她垃圾等, 负担因违反相关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 9、 全体施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相关要求, 并制订对应内部管理方法, 因为违反要求而发生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0、 乙方必需与项目管理人员亲密配合, 协调一致, 如乙方没有篇二: 土石方工程承包协议(标准) 土石方工程承包协议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建筑法》相关条款, 结合本工程 具体实际情况, 甲、 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 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标准, 甲方将所开发土石 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月 日 1.5.2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1.5.3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同意实际开工之日 为准; 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需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 力量。 1. 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成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级,同时接收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 确保体系有要求和要求。 1. 7工程造价 1.7.1综合单价: 土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 元/m3(本工程采取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单价 包干, 包含土石方开挖、 排渣运输、 回填碾压、 弃土、 场地平整、 清淤除表等)。运输距离超 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 石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元/m3(本工程采取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 单价包干, 包含土石方开挖、 排渣运输、 回填碾压、 弃土、 场地平整、 清淤除表等)。运输距 离超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整。 爆破工程若施工过程中需要打眼放炮, 依据打眼放炮工程量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 雷管炸药及放炮所需原料等由甲方统一负责提供。 1.7.2此价款已包含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原因费用,按协议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 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含机械)运土中城建要求多种费用.办理多种政府 要求手续。 1.7.3计量方法和验收可并盖章后作为该项目计价土石方工程量依据。 土石方协议土方及石方单价, 堆土距离及堆高应附组织设计。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认真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协议发出指令施工, 随时接收项目部检验和检验,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 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2条: 双方责任 2. 1甲方责任 2.1. 1检验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2.1.2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聘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乙方任何组员。 3. 2乙方责任 3.1.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相关资料和文件, 证实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相关材料。 3.2. 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作业人员, 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备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责任人, 负责协议推行, 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 监督施工过程中不规范行为, 并接收项目部质安部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3.3. 3实施甲方签发技术质量指令, 按甲方审定同意设计图纸、 施工方案及本协议要求组织施工, 确保按协议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负担工程。 3.4. 4严格遵守甲方制订分承包管理措施、 要求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收政府相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监督检验。 3.5. 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 3.6. 6施工现场内, 工程完工交验前, 乙方应配合专门管理人员及对应管理方法对自己机械设备、 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 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推行协议约定职责 3.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3.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4. 3乙方应接收甲方合理指令、 通知。甲方指令、 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 应在签收后二十四小时内提出书面汇报, 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报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应予实施。因指令或错误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延误工期对应顺延。如乙方接收指令或通知后, 在要求时间内未提出指令工作, 所发生一切费用不管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 如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人、 财、 物投放无法满足协议要求, 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 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填补, 除按协议违约条款实施外, 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方法, 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4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 经甲方确定后, 工期可顺延, 但不予经济签证。 5.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造成中止施工。 6. 2下雨超出二十四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7. 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被迫停工。 第5条: 工程付款 8. 1协议签署后, 甲方需支付乙方5%进场费(按协议总金额), 本工程按当月总进度90%工程量每个月15日 进行结算拨付, 最终决算10%工程款工程完工一年内付清。 9. 2土石方机械进出场费约定为: 挖掘机每台元整, 土石方运输车每台600元整。 第6条 安全施工 10. 1乙方应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 对进场人员进行必需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遵守甲方制订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 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安全防护, 给现场作业工作人员提供足够安全帽、 橡胶鞋、 安全带、 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具, 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12. 3乙方应指派足够负责安全专兼职员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预防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人身安全事故方面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全部些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要求, 均应接收到要求处罚, 这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 并有权实施多种指示及采取预防事故发生预防方法。乙方安全员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13. 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标志、 指令警牌、 护栏、 盖板、 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需加强维护。 14. 5因为非甲方原因造成本身或她人安全事故, 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负担。 15. 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 在施工中(包含转运)所发生一切伤、 病、 残、 亡等, 甲方概不负责, 由乙方负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7条: 文明施工 16.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全部些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 17. 2乙方必需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区域内进行, 乙方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 18. 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机械设备必需整齐。保持清洁有序施工场地。讲究卫生, 不准随地大、 小便。实施甲方相关管理要求, 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予处罚。如乙方不能实施相关文明施工内容, 甲方有权安排她人整改, 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8条: 转让与分包 本协议不得转让, 未经甲方许可, 本协议工程任何一部分, 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9条: 违约及处理 9.1甲方代表不能立刻发出必需指令、 确定, 不按协议约定推行其义务、 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推行行为, 应负担违约, 对应顺延工期, 并按本协议相关条款负担责任和费用。 9.2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 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约定质量要求, 或发生其它使协议无法推行行为, 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全部直接损失。9.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协议终止, 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推行外, 违约方负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推行协议。 9.4因一方违约不能推行, 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协议, 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 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 由违约方负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协议金额10%计算违约金。 9.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含顺延工期)交工; 逾期天天罚款1000元, 此款在乙方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多种损失(包含甲方内部损失及来自业主方全部罚款)。 9.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时达不到协议约定质量标准要求, 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10%费用, 直至到工程质量达成甲方要求。 9.7完工是指乙方负担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乙方所负担工程内容符合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整体工程经过验收。 9.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 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并按排其她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 所以造成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10条: 争议处理方法 13.1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形式处理。协商不成时, 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条: 其它事项 11.1本协议由双方签署,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完工结算后, 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协议正本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款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标准, 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企业地址: 企业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企业传真: 企业传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三: 土石方工程施工协议 土石方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建筑法》等相关要求, 遵照平等、 互利、 自愿 标准,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经甲、 乙双方数次协商, 甲方将土石 方工程发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甲、 乙双方职责和义务, 特签订以下协议, 供双方共同 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价款: 本工程工程量暂定为: (人民币), 最终以结算为准。 四、 工程范围、 内容及要求: m3, 工程总造价暂定 万元 4.1 工程范围: 具体以该工程范围内地形图、 甲方指定设计标高为准), 包含平基土石方、 土石方开凿、 土石方运输、 弃渣等工作 内容。 4.2 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包含人工土石方修边、 机械土石方、 土石方爆破以及土石 方工程所包含材料、 平整道路及工作面排水、 抽水、 破碎、 回填、 碾压、 修理边底、 装、 卸、 场内运输、 土石方外运、 修挖边坡、 淤泥、 除草除渣、 临时行驶道路修建、 维护、 安全及风险防范 五、 工程量按以下第 项方法确定: 5.1 平基土石方工程量确定: 按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原始地貌图和甲方签字确 认最终平基标准及要求计算确定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相关工程内容等。 5.2 工程要求: 以甲方所提供平基施工图及平基标准、 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其中标高误差不超出+10cm至-20cm。碾压必需采取分层碾压, 不管乙方何种原因(甲 方责任除外)超挖部份不计算工程量。如有变更, 变更部分以甲方发出变更资料为 依据并按本协议第八条约定进行变更签证和核定工程量后增减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 量。二次开挖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量以变更签证为准。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量均不 考虑可松性和压缩性及其她任何系数。其中填方工程量(包含变更部分)不计算工程量, 只作为计算外运工程量或借土回填工程量依据; 5.3 外运工程量确定: 根据平基土石方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计算确定外运 工程量。如有变更, 按变更后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确定外运工程量。 5.4 借土回填工程量: 承包范围填方工程量减去挖方工程量计算确定借土回填工 程量。如有变更, 按变更后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确定借土回填工程量。 凡场内回填应根据现行规范及相关验评标准, 分层碾压, 密实度须达成90%以上, 回填碾压单价 元/立方米; 局部仅用挖掘机合适碾压单价 元/立方米。 六、 平基土石方价款按以下第()方法确定: 6.1 平基土石方综合单价: 按挖方工程量元/立方米包干(含场内运输), 其中 二次开挖挖方量(指回填后再开挖土石方量)单价按元/立方米包干使用, 碾压 单价按 元/立方米计价。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 不分土石成份、 使用机械、 运输方 式、 挖填方法、 碾压方法等, 包含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人工、 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 过路、 过桥费、 油费、 机操人工等)、 材料、 土石方爆破(爆破物、 爆破手续办理等)、 破碎、 空回、 场内转运、 安全防范方法费、 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管理费、 多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所含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相关税费, 不管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实施结算。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平 基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六条确定挖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填方工程量 已包含在单价内, 不再另行计算工程款。 19. 2需场外一公里内, 外运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 按 元/立方米包干计算。该 单价为综合单价, 不分土石成份、 使用机械、 运输方法、 、 挖填方法、 碾压方法等, 包 括外运土石方所包含人工、 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 过路、 过桥费、 油费、 机操人工 等)、 材料、 装卸、 空回、 土石方爆破(爆破物、 爆破手续办理等)、 破碎、 运输、 弃 置(由乙方自行确定土石方弃渣场,渣场弃渣费甲方负责)、 安全防范方法费、 相关审批 手续办理、 安全文明施工费、 管理费、 多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所含 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相关税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不管 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实施结算。 外运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六条确定外运工程量进行计算。 6.3 借土回填土石方单价: 公里运距内按 元/立方米包干计算(不在实施 本协议 5.4条)。该单价为综合单价, 不管土石成份、 使用机械、 运输方法、 碾压方法 等, 包含借土回填所包含人工、 机械、 材料和土石方外借、 破碎、 装卸、 运输、 办理 相关审批手续等完成借土回填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 相关税费, 含机械进出 场费、 过途经桥费、 安全方法费、 管理费、 渣场弃渣费、 风险防范费等费用。除本协议 另有约定外,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不管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实施结算。 借土回填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五条确定外运工程量进行计算。 6.4 工程范围以外零星工程按本协议第八条约定作出现场签证为正确定工程 款。 20. 5必需铺设(暂按200mm厚定量)片石才能通施工车辆施工便道, 经甲方审核 同意后, 片石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油费、 税费等全部包干单价, 按 元/平 方米实施, 乙方不得计算其她任何费用, 工程量按实收方。 21. 6其她计价方法: 。 七、 工程款付款方法: 7.1 付款标准: (在施工产值完成 万元后, )工程款按当月完成合格产值50% 支付, 当期平场完工验收合格后 20日内支付至当期工程总造价30%, 待结算完成后 2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造价20%付清工程余款, 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提 供正当电脑板建安专用发票。 本工程投标确保金 万元全部转为履约确保金, 该款随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时 (无息)返还乙方 万元, 拨付最终一次工程进度款时(无息)返还乙方 万元。 7.2 支付时间及方法: 按月进度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个月 25日向甲方报 送当月完成工程量(一式三份), 由甲方现场代表工程师和甲方预算工程师 审 核, 甲方按当月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 %确定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具体时间为: 乙方当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 甲方在次月 日内核实完成后日内 支付。工程完工结算后日内, 甲方支付剩下部分工程款, 一次性付清。 八、 工程结算依据有效约定: 22. 1工程结算依据等有效条件: 由各方相关人员立刻签字、 正当、 无涂改原件方为有效; 不符合条件工程 结算依据等均属无效, 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依据, 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包含工程 量降低工程变更, 其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由甲方作出, 交 乙方签收后有效。 8.2 有效工程结算依据等签字程序按以下要求实施: 8.2.1 原始地貌图、 施工完成后完工图需经甲方工程部工程师甲方工程 部经理、 甲方预算工程师及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甲方总经理与 乙方派驻工程师、 乙方工程责任人共同签字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 后方为有效。 8.2.2 对工程变更包含工程量增加需办理变更签证; 工程承包范围以外零星工 程需办理现场签证; 工程变更包含工程量降低, 以甲方作出由乙方签收后工程变 更资料(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 现场签证按以下规 定签字、 盖章确定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每次每项在 元以下, 由乙方派驻工程师 及责任人和甲方派 驻工程师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签字确定后方为有效。 (2)每次每项在 元以上 5000元以下, 除 8.2.2第(1)条款要求签字人 员外, 另需甲方工程部经理 共同签字确定后方为有效。 (3)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 除 8.2.2第(2)条款要求签字 人员外, 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 共同签字确定方为有效。 (4)每次每项在 10000元以上, 除 8.2.2第(3)条款要求签字人员外, 另需 甲方总经理共同签字确定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如签字人员与上述约定人员不符或者签字不全或者未按约定加盖双方公章, 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签字人员变更必需以交对方书面变更通知书(必需加盖 公章后方为有效)为准, 不然变更无效, 所以而形成资料不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变更后双方未按本条约定时间及方法办理签证, 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包含工 期和协议价款变更(包含工程量降低工程变更除外)。 本条款中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计算确定。 8.2.3 现场签证、 变更签证完成后或者阶段性工程完成(含隐蔽工程验收、 中间验 收、 月进度工程量确定等)后或者承包工程内容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由双方和 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定实际工程量, 并应按以下约定对现场形成实际工程量依据进行确 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下, 由乙方派驻工程师及责任人和甲方 派驻工程师、 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到现场测量、 计量及收方, 签字确定后方为 有效。 收方人员外, 另需甲方工程部经理 收方, 签字确定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另需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 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确定、 盖章, 视为乙方未进行此项工作, 不管乙方是否实际已完成此项工作, 双方对 (2)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上 0元以下, 除 8.2.3第(1)条款要求现场 、 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到现场测量、 计量及 (3)每次每项在 0元以上, 除 8.2.3第(2)条款要求现场收方人员外, 共同到现场测量、 计量及收方, 签字确定并加盖 无现场形成实际工程量依据或者形成现场实际工程量依据未按上述约定签字 此部分工程内容不再进行结算, 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本条款所指金额按实际工程量与第八条相关约定进行估算。 8.2.4 工程结算资料(含签证)立刻性条件: 现场签证、 核定工程量依据在发 生当日必需按本条约定完成签字、 盖章, 变更签证在变更发生后七日内必需按本 条约定完成签字、 盖章。若在此时间内未立刻签字或签字不完全或不符合本条其她要 求, 乙方即使已做此工作, 则甲方不对此办理结算, 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需加盖公 章, 盖章时间可顺延三日办理。 8.2.5 工程结算资料正当性条件: 内容真实、 无涂改、 无伪造。其中变更签证必 须附有相关设计部门签字确定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资料。任何签证和现场核定工程 量依据必需齐全并有明确工程内容、 范围、 部位、 工程量而且每页小计和累计必需 大小写齐全且无错误、 无涂改;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 均为不正当, 不作为结算依据。 8.2.6 资料管理: 工程结算依据(含变更签证、 现场签证、 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 完工验收资料)等需一式四份(须为原件), 并由甲方统一编号后, 由甲方保留三份, 乙方保留一份。工程完工办理结算时, 如乙方提供变更签证、 现场签证、 现场核定 工程量依据等没有甲方统一编号, 视为无效, 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 如乙方提 供有效结算依据原件和甲方保留原件不一致, 双方同意以甲方保留原件为准。 8.2.7 双方在推行过程中, 乙方提交全部汇报、 文件资料及要求等均以甲方书面 回复为准, 未书面回复视为甲方不一样意乙方要求。 8.2.8 其它约定: 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转包, 不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并对乙方处于 万元罚款。 九、 工程价款审核 23. 1结算办理程序 23.1. 1完工验收合格, 达成协议要求。 9.1.2工程完工验收后, 在办理结算之前, 乙方必需提交一份完整结算依据与 甲方归档原始依据进行查对, 查对完成后双方应推行书面确定手续给予确定, 以后, 甲方不再接收乙方任何后补结算依据, 并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工程量。 9.1.3结算依据递交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 对不符合约定结算依据, 甲方有权拒收, 由此产生结算审核延误时间及后果由乙方负责负担。 24. 2结算价款确定 24.1. 1工程总结算价款必需经过甲方第一次审核和甲方企业委托社会审计单位进行第 二次审核后方可成为有效工程结算总价款(第一次和第二次审核总时间控制在 90天以内, 从双方推行书面确定手续次日起计算)。《工程结(决)算造价书》必需 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9.2.2 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 因为乙方造成甲方审核不能顺利进行, 乙方负担由此 引发责任和后果。 十、 工期 总协议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一期工程必需在个日历天内完成,除政府行 为和雨季无法施工外), 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在此工期内, 乙方应完成工程范 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并将验收符合约定工程交付甲方。除因不可抗力和双方签字确 认延期外, 其它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工期。其中乙方还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工作, 不然视 乙方工期违约,具体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0.1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需在 个日历天内必需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一期工程约 亩地场平土石方工程; 10.2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需在 个日历天内必需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一期工程累计约 亩地场平土石方工程; 10.3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需在 个日历天内必需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一期工程约 亩地场平土石方工程。 25. 4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需在 个日历天内必需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二期工程约 亩地场平土石方工程。 十一、 工程质量及验收 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场平要求、 施工图及图说、 技术交底、 工程变更、 协议约定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 书面通知后 日内组织监理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经双方签 字及监理确定后由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 并签署交接手续; 验收不合格, 由乙方返工 重作至合格后交付。完工时间以双方签字及监理确定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工程质保期为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质保期内因乙方平基土石方质量原因造成地质下 沉、 开裂等, 由乙方负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二、 甲方责任 12.1 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会议统计。 12.2 向乙方提供坐标、 高程控制点位置。 12.3 协调施工中相关事务, 处理施工中应由甲方负责实际问题。 十三、 乙方责任 13.1 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道路(不包含本协议第 6.5条)、 临时水、 电管线修 建和安装、 维护, 并负担全部费用。 13.2乙方开工前 天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手续完备并提供甲方查验。编制 开、 完工汇报, 按时送交施工进度月度报表并交甲方审定。 13.3 必需根据施工图、 技术交底、 工程变更、 会议纪要和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场 平要求进行施工。回填时, 必需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碾压, 并做好自检工作, 严禁回填 建筑渣子和生活垃圾, 确保工程质量, 不然乙方必需无条件返工重作。 13.4甲方负责办理和完善乙方所需爆炸物资审批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乙方办理 挖、 运、 环境保护、 爆破等场平土石方所包含相关审批手续和爆炸物资管理并负担全部 费用。不然, 由此造成一切责任及损失(含处罚,甲方责任除外)由乙方负责负担,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3.5 施工、 爆破、 运输中交通、 噪音、 环卫、 粉尘、 安全要求等必需符合国家、 市、 区政府相关要求, 违反受罚和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担一切费用。 13.6 乙方严格根据约定要求进行施工, 不然, 由乙方负责返工、 重作, 如逾期 完工, 按逾期完工负担违约责任, 并负担相关损失。 13.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地基开裂等破坏甲方原有地基承载能力所造成 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3.8 乙方由具体主管该项目工程, 并指派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 随 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3.9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包含本工程相关其它工作。 13.10 甲方作出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等)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完成, 不然, 视乙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包含每次每项 工程量增加及费用增加, 按本协议第八条要求办理, 但每次每项工程量或者费用增加 不超出 500元, 不进入结算。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包含工程量每次每 项降低或者费用降低, 对应扣减工程量; 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 技术变更)不包含 工程增减或费用增减工程价款亦对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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