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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保护监督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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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保护监督制度汇编 海勃湾发电厂元件保护监督制度汇编 批准: 审定: 审核: 编写: 周 渊 北方联合电力海勃湾发电厂 2006-10-24 前 言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为加强我厂继电保护专业工作,规范我厂继电保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每次继电保护发生重大事故时,基本上都能从技术管理上找出漏洞,所以建立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是继电保护和整个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特制定《海勃湾发电厂元件保护制度汇编》,希望通过本《汇编》的制定和落实,使我厂元件保护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我厂继电保护各级人员的责任心,使我厂元件保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汇编》包括:《海勃湾发电厂元件保护监督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厂各级继电保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对我厂继电保护监督各项工作做出了规定;《海勃湾发电厂元件保护检验制度》、《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海勃湾发电厂定值管理制度》、《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反措管理制度》、《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图纸管理制度》、《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防三误”制度》,对我厂继电保护工作从技术、安全、考核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目 录 1.元件保护监督实施细则······························4 2.岗位责任制度······································12 3.检修工作票及安全措施票制度························16 4.现场定期校验管理制度······························29 5.现场巡回检查制度··································32 6.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34 7.保护事故缺陷及事故统计管理制度····················36 8.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38 9.技术考核培训制度··································41 10.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42 11.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制度···························44 12.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49 13.保护投退管理制度·································52 14.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反事故措施·················54 海勃湾发电厂元件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元件保护是发电厂和电力系统早期使用保护装置,随着电力企业的不断发展,微机保护已经在电力系统战具主导地位,但我厂至今还使用很多元件保护,为加强这些保护技术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搞好继电保护专业工作,贯彻执行原电力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及《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条例》,根据《华能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本标准,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1.2元件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维护检查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 1.3本细则适用于我厂有关检修维护、规划设计、产品选型、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更新改造等工作。 2 监督机构及职责 2.1元件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一样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均应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的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检修部电气专业是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形成覆盖全厂的技术监督网络。监督网络如下: 总工程师 检修副总工程师 检修部 生产部 专业主任 继电保护专工 员 班组监督专责人 设备专责人 2.2 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2.2.1 组织贯彻国家及行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审批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 2.2.2 批准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施工、试验技术措施。 2.2.3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分析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3生产技术部职责 2.3.1生产技术部是全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继电保护监督实施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2.3.2制定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3.3对本公司元件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校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保护动作行为分析等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元件保护定值和整定方案。 2.3.4监督元件保护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单位元件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措实施细则。 2.3.5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及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等。 2.3.5监督本厂技术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检验工作和装置验收工作。 2.3.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3.8按时上报本公司监督工作总结。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 2.3.9定期组织召开本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本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水平。 2.4 电气检修主任职责: 2.4.1负责审核全厂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审核定期校验计划,审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审核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分析。 2.4.2 检查督促上级和厂有关规定以及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检查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的完成情况。 2.4.3督促消除继电保护设备缺陷,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以及故障录波完好率,检查上报故障录波和保护动作行为分析情况。 2.4.4 检查、督促和审核继电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按时完成。 2.4.5 参加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4.6 审核继电保护试验报告和各种继电保护定期工作记录. 2.5 继电保护专工职责 2.5.1 负责本单位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组织完成全厂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组织编制定期校验计划,组织编写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2.5.2 按上级和厂有关规定以及保护反事故措施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方案,监督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2.5.3 按时上报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2.5.4 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制定重大设备缺陷的消除方案和预防措施,保证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 2.5.5 制定和落实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继电保护工作。 2.5.6 制定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2.5.7 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建议. 2.5.8 检查保护检验计划和定期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5.9 对继电保护试验报告和各种继电保护定期工作记录进行初审. 2.5.10 监督和检查继电保护班组人员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的完成情况。 2.6继电保护班监督负责人职责 2.6.1 负责本单位保护装置的检修维护,参加全厂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参加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参加编写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2.6.2 执行上级和厂内有关规定和保护反事故措施,合理安排完成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2.6.3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 2.6.4 做好各种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 2.6.5 按时汇总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2.6.6 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6.7 制定和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制定设备划分表,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保护工作。 2.6.8 制定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2.7 继电保护设备专责人 2.7.1 保护设备专责人是所辖继电保护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设备的检修维护,按时完成所辖设备的定期检验、日常性定期工作、设备缺陷的消除等工作。 2.7.2 遵守各种保护规定和规程,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7.3 按计划执行有关规定和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完成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2.7.4 按要求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 2.7.5 对所辖设备做到心中有数,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 2.7.6 按培训要求完成各种培训计划所列的培训内容,利用各种培训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和现场技术水平. 2.7.7 对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逐级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 3定值管理 3.1 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我厂或由我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的范围如下: 3.1.1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定值(不包括主变压器零序保护); 3.1.2发电机同期、励磁系统定值。 3.1.3 6KV及以下厂用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 3.1.4 其它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 3.2 整定计算必须编制整定方案和整定计算书。整定方案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3.3 由我厂整定计算的定值,必须经生产部审核、签字盖章方可执行。 3.4 每年根据网局下发的系统等值阻抗由我厂或我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进行一次核算。 3.5 定值单(本)必须保留必要的备份,以防丢失。备用定值必须与现行定值相一致。 3.6 现场继电保护定值必须与定值单(本)相符,特殊情况不能实现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报有关部门备案。 3.7 继电保护定值按管理权限分级分类保存。 3.8 具体有关的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规定见《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制度》 4校验管理 4.1由于元件保护技术规范不严谨,许多特性中的技术参数只能是经验数据,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元件电性能和磁路导磁性能的变化,保护技术性能都要发生一定的变化,所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都必须按照《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4.2重要元件保护校验和消缺工作均必须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保护安全措施票与工作票配合使用,避免继电保护人员“三误”的发生。 4.3对校验报告的要求: 4.3.1所有校验项目,包括测电位、传动、差动保护测差压、相量以及相量分析等均应写入校验报告内。 4.3.2校验报告首页应注明被试设备名称、校验类型、试验负责人、试验参加人、试验日期以及校验报告的审核、批准等内容。 4.3.3校验报告应说明所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所依据的定值的来源,定值内容等。 4.3.4校验报告最后应说明检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保护及二次线的变更情况,尚未解决的问题及对保护运行的影响等。 4.3.5校验报告应格式化、标准化。 4.3.6 校验报告应由技术员或主任审核,生产技术部专业领导批准。重要保护的校验报告由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4 每年11月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计划,报生产技术部一份,电气检修专业、继电保护班各存一份。 4.5 每半年对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6具体有关的继电保护检验管理的规定见《海勃湾发电厂继电保护检验管理制度》 5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5.1元件保护技术监督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有一定保留价值的由生产技术部归档,一般性的由电气检修保存。 5.2生产技术部及电气检修专业应具有以下文件、资料: 5.2.1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5.2.2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 5.2.3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记录 5.2.4 年度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 5.2.5 元件保护反措改进计划及执行情况 5.2.6 元件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5.2.7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大纲 5.2.8 经安监部门备案的典型安全措施票 5.2.9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台帐 5.3 继电保护班除5.2条外还应具有的技术资料: 5.3.1 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5.3.2 元件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5.3.3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器件参数 5.3.4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最新定值单及执行情况 5.3.5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 5.3.6 元件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含义说明 5.3.7 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台帐 5.3.8 工器具台帐 5.3.9 缺陷及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 6设备质量监督管理 6.1 凡新更换的元件保护,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严禁投入运行。 6.2 对进入我厂的新改造的元件保护装置,应派人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各种特性数据。 6.3 由于人员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致使伪劣产品投入运行,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 保护人员应介入技改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调试,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 6.5 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由生产技术处组织有关人员与基建调试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未经验收的设备不能投入运行。 验收的主要项目如下: 6.5.1 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6.5.2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接线正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6.5.3 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6.5.4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6.5.5 核对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担满足误差要求。 6.5.6 检查屏前、屏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包括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6.5.7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6.6 改造工程投入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应同时投入。 6.7 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是否投入的结论,须经基建调试单位、电气检修专业、生产部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6.8 生产技术部负责督促基建调试单位向继电保护室移交工程竣工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一个月内移交。 7运行监督管理 7.1 发电部电气专业及值长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7.2 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工作必须经值长同意方可进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操作由运行人员执行。 7.3 运行人员必须对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并检查是否有合格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工作票不合格或无安全措施票不允许办理开工手续。 7.4 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与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继电保护误动的一切工作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防止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7.5 凡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新投入或定值变更时,值长或运行人员必须与当值调度员核对定值,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7.6 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值长并通知继电保护部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将保护装置退出。 7.7 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二次回路在事故及异常情况下的运行工况、保护动作信号、灯光信号等,运行人员必须记录准确清楚,以便进行分析。 7.8 运行人员对事故和异常情况下的处理过程必须如实进行记录,不可隐瞒。 8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管理 8.1 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 8.2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定期交由电测仪表部门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精度。 8.3 经检测证实不合格的仪器仪表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报废更新。决不允许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 8.4 使用仪器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注意避免因蛮干或粗心而损坏仪器设备及仪表。 8.5 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8.6 继电保护主要试验仪器设备及仪表配置标准(暂定) 8.6.1 可做整组试验的微机型或集成电路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3至4台) 8.6.2 记忆双踪示波器(2台) 8.6.3 电平振荡器(1台) 0.2-620KHz 最大输出电平≥0dB 8.6.4 选频电平表(1台) 0.2-620KHz 最大输出电平≥50dB 8.6.5 数字毫秒计(2台) 8.6.6 电流电压相位表(2台) 8.6.7 指针式万用表(2台) 8.6.8 数字式万用表(5台) 41/2位;其它数字万用表(设备专责人各一台) 8.6.9 相序表(1台) 8.6.10 500V摇表、1000V摇表、2500V摇表(各1台) 8.6.11 交流电流表 0.5级 8.6.12 交流电压表 0.5级 8.6.13 滑线变阻器 8.6.14 单相调压器 5KVA 9监督报表、计划和监督异常管理 9.1 每年12月底将当年年检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年检计划报生产部。 9.2 每年6月底上报下年度更改计划。 9.3 每月5日前报出统计分析月报表。 9.4 发生事故后由电气检修专业按规定期限上报生产部。 9.5 对于全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期进行异常统计分析,分析内容有定检发现缺陷及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和缺陷。对运行中存在的异常及时填写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限期完成。 岗位责任制度 1总则 1.1元件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一样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均应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的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检修部电气专业是技术监督的执行机构,形成覆盖全厂的技术监督网络。监督网络如下: 总工程师 检修副总工程师 检修部 生产部 专业主任 继电保护专工 员 班组监督专责人 设备专责人 2 总工程师技术监督职责 2.1 组织贯彻国家及行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审批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 2.2 批准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施工、试验技术措施。 2.3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分析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生产技术部职责 3.1生产技术部是全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和修改继电保护监督实施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3.2制定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3.3对本公司元件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校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保护动作行为分析等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元件保护定值和整定方案。 3.4监督元件保护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单位元件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措实施细则。 3.5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及仪器仪表的测量精度等。 3.5监督本厂技术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检验工作和装置验收工作。 3.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7按时上报本公司监督工作总结。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设备异常。 3.8定期组织召开本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本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水平。 4 电气检修主任职责: 4.1负责审核全厂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审核定期校验计划,审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审核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分析。 4.2 检查督促上级和厂有关规定以及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检查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的完成情况。 4.3督促消除继电保护设备缺陷,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以及故障录波完好率,检查上报故障录波和保护动作行为分析情况。 4.4 检查、督促和审核继电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按时完成。 4.5 参加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4.6 审核继电保护试验报告和各种继电保护定期工作记录. 5 继电保护专工职责 5.1 负责本单位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组织完成全厂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组织编制定期校验计划,组织编写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5.2 按上级和厂有关规定以及保护反事故措施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和方案,监督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5.3 按时上报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5.4 及时组织消除设备缺陷,制定重大设备缺陷的消除方案和预防措施,保证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 5.5 制定和落实各级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继电保护工作。 5.6 制定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5.7 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建议. 5.8 检查保护检验计划和定期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9 对继电保护试验报告和各种继电保护定期工作记录进行初审. 5.10 监督和检查继电保护班组人员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的完成情况。 6继电保护班监督负责人职责 6.1 负责本单位保护装置的检修维护,参加全厂继电保护定值的整定计算,参加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参加编写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 6.2 执行上级和厂内有关规定和保护反事故措施,合理安排完成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6.3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 6.4 做好各种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 6.5 按时汇总保护统计分析月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6.6 参加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6.7 制定和落实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制定设备划分表,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做好各项保护工作。 6.8 制定保护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利用各种方式对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7 继电保护设备专责人 7.1 保护设备专责人是所辖继电保护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设备的检修维护,按时完成所辖设备的定期检验、日常性定期工作、设备缺陷的消除等工作。 7.2 遵守各种保护规定和规程,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7.3 按计划执行有关规定和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完成定期校验工作和改定值工作. 7.4 按要求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等技术监督档案. 7.5 对所辖设备做到心中有数,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 7.6 按培训要求完成各种培训计划所列的培训内容,利用各种培训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和现场技术水平. 7.7 对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逐级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 检修工作票制度及安全措施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勃湾发电厂设备检修工作票的管理方法、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运用于海勃湾发电厂设备系统运行工作票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1994) 《“两票”制度执行程序细则》(内蒙古电力公司 1995) 3.术语、状态术语及其含义 3.1 工作票术语 电气部分 拉开(合上)XXX开关; 拉开(合上)XXX刀闸; 合上XXX接地刀闸; 取下(安上)XXX保险; 拉开(给上)XXX保护压板; 在XXX装设接地线X组; 在XXX装设短路线X组; 在XXX装设隔板X块; 在XXX装设临时遮栏; 在XXX悬挂XXX标志牌; 切换XXX电流试验部件; 关闭(开启)XXX油(汽水)阀门; 热机部分 关闭(开启)XXX阀门; 关闭(开启)XXX挡板; 拆除XXX法兰堵板; 断开(送上)XXX电源; 在XXX法兰装设堵板; 打开(关闭)XXX人孔门; 在XXX悬挂XXX标志牌。 在XXX加锁。 4.管理职能 运行部、检修部是工作票的管理部门,安监部是工作票的监督部门,各检修、运行、维修单位是工作票的执行部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的资格审查。 5.1.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设备系统情况及生产过程,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有关部分,了解检修工艺的人担任。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名,经《安规》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核主管厂领导批准,书面公布后生效。 5.1.2 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安全保证,并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掌握检修设备的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的人员担任,并经《安规》考试合格,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工作票三种人认定申请表”,报安监部审核后,予以公布。 5.1.3 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各班组正、副班长担任,或由运行部各专业指定的、具有独立值班能力的人员担任,经《安规》考试合格,由专业、部门领导批准,填写“工作票三种人认定申请表”,报安监部审核后,予以公布。 5.1.4 未经考试公布的其他人员,没有工作票签发、负责、许可的资格。 5.2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5.2.1 工作票签发人 5.2.1.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5.2.1.2 工作面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必须隔离的措施是否确切清楚,设备名称、编号是否符合规定和填写说明。 5.2.1.3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5.2.1.4 所派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2.2 工作负责人 5.2.2.1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2.2.2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5.2.2.3 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票的要求。 5.2.2.4 随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规》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5.2.2.5 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5.2.2.6 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监督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检修工艺。 5.2.3 工作许可人 5.2.3.1 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5.2.3.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5.2.3.3 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5.2.3.4 停电的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2.3.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带电和爆炸的危险。 5.2.3.4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5.3工作票填写范围 5.3.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热力机械工作票。 5.3.1.1 需要将生产设备和系统停止运行和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离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缺、吹扫等任何一项有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5.3.1.2 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重要辅助设备的大、小修、临时检修(事故处理除外)。 5.3.1.3 在运行系统范围内(汽、水、油、烟、风、压缩空气、冲灰、加药、输煤、输灰、除灰等)设备系统工作,影响主机出力及安全,或影响运行方式,或需运行人员做好“安措”的工作。 5.3.1.4 主要辅助设备的高、低压电动机及其连结设备等检修、维护工作。 注:主要辅助设备指: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排粉机、给水泵、循环泵、重油泵、凝结泵、水冷泵、冲渣泵、渣浆泵、厂用变、斗轮机、调速油泵、润滑油泵、疏水泵、射水泵、深井泵、工业泵、生水泵、除盐泵、生活泵、冲灰泵、碎渣机、输煤皮带系统等。 5.3.1.5 运行系统设备作热力试验或电气试验等工作。 5.3.1.6 热工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和主要仪表及其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主要议表及自动、保护装置解除者。 5.3.1.7 在生产现场进行一般性消缺工作,属下列情况的只须办理热机消缺工作票。 5.3.1.7.1 热机检修工作票范围以外的消缺工作。 5.3.1.7.2 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3.1.7.3 不需要将设备退备、停电,不需要其它专业配合做隔离措施,不属于高温、高压系统,且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一般性消缺工作。 5.3.2 在禁火区内工作,还需填写动火工作票。 5.3.2.1 在下列区域工作需要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燃油库区围墙以内、汽轮机油系统、油处理室及滤油室、蓄电池室、乙炔库、氧气库、汽油库、化学药品库、油漆库、电缆夹层、电缆沟等。 5.3.2.2 在制粉系统范围内及输煤系统和贮煤场等动火作业需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5.3.2.3 一级动火工作票须经检修部部长或副部长签发,生产厂长或总工、安监、保卫负责人和值长分别审批。 5.3.2.4 二级动火工作票须经检修部各专业主任或专责工程师签发,由主管生产的副总、厂安监、保卫专责和值长分别审批。 5.3.3 在充电设备上工作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范围。 5.3.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5.3.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3.4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范围。 5.3.4.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5.3.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3.4.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3.4.5 转动中的发电机、电阻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的工作。 5.3.4.5 非当值值班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从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3.4.6 其它低压电器上的回路(如照明、带电清扫等)。 5.4 工作票填写规定 5.4.1 通用填写规定 5.4.1.1 工作票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工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但在同一张票面上涂改不得超过三处,且要求在涂改处盖章。设备名称、编号及工作日期填写要规范,且不准更改,否则视为废票。 5.4.1.2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或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5.4.1.3 工作票中所使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应规范化。 5.4.1.4  工作票的编号由班组按年、月统一编号(如2000-05-001),动火工作票由各专业(公司)按年度统一编号(如2000-01)。 5.4.1.5 工作票延期时间和热机票上批准开工和结束时间,由值长控制填写。 5.4.1.6 对于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容器、管道、地下井沟内或进行大型起吊作业等特殊检修工作,应另行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5.4.1.7 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审查发现有问题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严重错误和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5.4.1.8 工作票上所列人员都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5.4.1.9 工作票面上所设栏目都必须填写齐全。 5.4.2 热机工作票填写规定。 5.4.1.2 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写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写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负责人的姓名填写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5.4.2.2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应写明工作地点、设备名称、编号和主要项目,所属设备名称应与现场的标志一致。 5.4.2.3 工作票中参加人数一栏填写工作的总人数。 5.4.2.4 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完善(如对于隔断的一切汽、水、煤、风、烟及电源等,均应正确无误,并按规定应悬挂标志牌、加锁链、加堵板、挂警告牌等),空余部分应写上截止符号( ),不得空白。 5.4.2.5 工作票中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写上与措施相对应的序号,并填写“√”和“未执行”。空余部分应写上截止符号,不得空白。 5.4.2.6 若因系统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离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将补充和扩大的措施项目完整的填入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内,若无补充内容、应在该栏目内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4.3 动火工作票填写规定。 5.4.3.1 参加动火的人员姓名均应填写在工作票上。 5.4.3.2 审核人对安全措施的补充项目可填入必须采取措施栏内。 5.4.3.3  工作许可人将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在补充措施栏内按序号填写“已执行”和“未执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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