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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县中医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报告疫情及错报、误报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科室主任及院感科疫情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1、门诊部的门诊日志、住院部的住院登记应及时填写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检验科、放射科的传染病阳性结果未及时登记和反馈造成临床科室漏登、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3、传染病病例报告上报未按《传染病病例报告书写规范》书写的给予50元处罚错报误报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管理责任各科主任及院感科每月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进行自查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漏登、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院感科及各科主任未对传染病报告进行自查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三、奖励制度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相应奖励。科室奖励500元个人奖励200人
ⅩⅩ县中医院
ⅩⅩ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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