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杭州市二○一○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规范推广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278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363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广任务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下达我市2010年245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别是紧凑型荧光灯235万只、直管荧光灯(T5和T8)10万只和高压钠灯。完成全部推广任务,预计总销售额为4000万元,需国家财政补贴资金1800万元、推广工作经费90万元左右。推广任务完成后,预计实现年节电4亿千瓦时(合14万吨标准煤)。
二、推广原则
——政府主导:根据浙江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由市经委会同财政局联合提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案,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配合落实推广任务,切实加强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领导,加大推广力度。
——企业实施:高效照明产品中标推广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广活动的一系列要求,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推广方案,在市和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做好各项推广工作。
——突出重点:通过社区、农村和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重点推广,并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全面推进: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全民参与,为全面推进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任务分解
为了有效落实推广任务,参照2008、2009年市区和各区、县(市)推广工作完成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等因素,将省下达我市的推广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
各区县(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只)
厂家
地区
宇中
齐翔
山蒲
晨辉
合计
紧凑型荧光灯
T5
T5、T8
萧山区
10
15
5
5
25
余杭区
8
12
20
富阳市
7
13
20
临安市
5
10
15
桐庐县
4
8
12
建德市
4
8
12
淳安县
2
4
6
市 区
50
75
125
合计
90
145
5
5
245
另根据省安排,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我市高压钠灯推广任务,不下达推广任务量,也不分解到各区、县(市),由推广企业按实际完成量申报。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家、省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部署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和推广企业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有序落实推广任务。
——经贸部门:作为节能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制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监督方案的实施,确定委托承办机构,做好产品认购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宣传工作,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财政部门:与经贸部门共同负责辖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同制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与经贸部门共同做好产品认购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的审核拔付。
——推广企业:按照推广方案要求具体负责推广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履行承诺推广的各项义务,如:严格执行中标产品推广价格(详见附表1);在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 “财政补贴、绿照工程” 标识(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确保产品质量并承诺质保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 为居民用户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和单位工会等部门)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保留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居民用户身份证登记、联系方式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数量;做好废旧灯管回收处理等。
五、推广方式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推广任务落到实处,就我市推广方式提出以下原则要求:
——关于产品推广:根据国家对中标企业推广产品的认定,由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杭州齐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我市235万只紧凑型荧光灯的推广任务,由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我市10万只直管荧光灯(T8、T5)的推广任务,由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我市高压钠灯推广任务。
——关于地区推广:承担紧凑型荧光灯推广任务的2家中标企业,根据浙江省下达我市的推广量和分解到市区和萧山、余杭及五县(市)推广任务,分别对应到不同地区进行推广;根据9月底以前各中标企业在各地区推广量的完成进度和工作状况,市经委在商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并征求省经信委同意后进行调整,由其它企业进入尚未完成推广进度的地区进行推广。
鉴于各企业中标推广产品型号、规格的差别,对用户在本地对应企业推广产品之外的购买需求,可由当地推广企业另行集中登记后,向其它推广企业申请调剂供应;其推广量计入产品供应企业,当地推广企业协助做好推广量审核等工作。
——关于大宗用户推广:推广企业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负责安装,填写《大宗用户采购申购表》(详见附表2),经用户单位确认签章后,由推广企业定期将销售汇总表及供货协议等资料报各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市经委、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地定期上报的汇总数据,并协助中标企业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关于居民用户的推广:面向居民用户的推广,主要通过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或常设经销点组织集中推广,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推广,填写申购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得到社区、村委会或工会等协助推广组织的确认签章(详见附表3),由推广企业定期将销售汇总表等资料报各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常设经销点可以由中标企业直接设立,也可寻找当地单位合作,经销点的设立必须经当地节能主管部门认可后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市经委、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地定期上报的汇总数据,并协助中标企业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关于现场活动的推广:为达到广泛的宣传效果,鼓励各地结合宣传活动开展现场推广。凡经市和各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的现场推广活动,填写申购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得到活动批准单位的确认签章(详见附表3),即可计入销售汇总表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六、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6月12日前)
明确职能分工,分解推广指标,制订推广实施方案;推广企业进行销售渠道及产品生产的配套建设、设立常设经销点及售后服务点。
——宣传启动阶段(6月12日至月底)
各地、各部门和中标推广企业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媒体发布国家推广政策及本地推广工作安排;利用节能宣传周、节能博览会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宣传并启动推广活动;推广企业配合省、市做好宣传和示范工作。
——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底)
各推广企业按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推广工作,各地、各部门协调支持。
——总结阶段(12月份)
认真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审核、汇总和国家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并就推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七、监督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推广工作,原则上由推广企业承担具体推广工作,不得通过第三方包揽推广工作并进行盈利活动;居民个人申购必须严格登录个人信息,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30只,杜绝倒买倒卖行为;通过单位工会等组织个人申购的,一般限于机关等财政拨款单位,严禁大宗用户以个人名义申购;通过现场推广活动的,必须得到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认可。
经贸、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推广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推广企业要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财政将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
严格实行推广进度月报报送制度,各推广企业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经建司和省节能协会报送推广进展情况,并抄送各市经委和各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见附表6)。
各地、各部门和推广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推广工作方案。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联系人:陆夏峰,电话:0571-85252075、13588413233,电子邮箱:Lxf2076@。
附表:1.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型号与价格表
2.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采购申购表
3.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
4.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销售数据汇总表
5.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6.2010年 月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情况表
7.杭州市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表
附表1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型号与价格表
单位:元/只
厂商
产品类型
产品
规格
中标价格
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居民用户)
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大宗用户)
宇中高虹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5-8W
7.80
3.90
5.46
9-14W
8.20
4.10
5.74
18-24W
10.60
5.30
7.42
45W
32.00
16.00
22.40
55W
35.00
17.50
24.50
齐翔光电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5-8W
6.80
3.40
4.76
9-14W
7.80
3.90
5.46
18-24W
8.80
4.40
6.16
浙江晨辉
直管荧光灯(工频T8)
18W
4.60
2.30
3.22
35W
6.20
3.10
4.34
直管荧光灯(高频T5、T8)
14W
22.00
11.00
15.40
28 W
38.00
19.00
26.60
浙江山蒲
直管荧光灯(高频T5)
14W
22.00
11.00
15.40
28 W
36.00
18.00
25.20
浙江阳光
高压钠灯
150W
38.00
19.00
26.60
250W
40.00
20.00
28.00
400W
46.00
23.00
32.20
附表2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
采购申购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厂商
产品型号
产品规格
中标价格(元/只)
财政补贴30%后价格
申购数量(只)
备注
产品用途及安装场所
- 21 -
附表3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购买登记表(宇中高虹)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购买日期: 编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购数量(只)
金额(元)
申购人签名
5-8W
9-14W
18-24W
45W
55W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销售人: 联系电话: 所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工会/经销点审核签字: 日期: (盖章):
填表说明:1、本表须填写完整。
2、购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每人限购30只。
3、购买人登记如填写错误,请换行重新登记,涂改无效。
4、常设经销点推广必须事先经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节能办备案。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购买登记表(齐翔光电)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购买日期: 编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购数量(只)
金额(元)
申购人签名
5-8 W
9-14 W
18 -24W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销售人: 联系电话: 所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工会/经销点审核签字: 日期: (盖章):
填表说明:1、本表须填写完整。
2、购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每人限购30只。
3、购买人登记如填写错误,请换行重新登记,涂改无效。
4、常设经销点推广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节能办备案。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购买登记表(浙江晨辉)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购买日期: 编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购数量(只)
金额(元)
申购人签名
18W
35W
14W
28W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销售人: 联系电话: 所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工会/经销点审核签字: 日期: (盖章):
填表说明:1、本表须填写完整。
2、购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每人限购30只。
3、购买人登记如填写错误,请换行重新登记,涂改无效。
4、常设经销点推广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节能办备案。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购买登记表(浙江山蒲)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购买日期: 编号: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购数量(只)
金额(元)
申购人签名
14W
28W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
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销售人: 联系电话: 所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工会/经销点审核签字: 日期: (盖章):
填表说明:1、本表须填写完整。
2、购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每人限购30只。
3、购买人登记如填写错误,请换行重新登记,涂改无效。
4、常设经销点推广必须事先征得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节能办备案。
附表4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销售数据汇总表
(宇中高虹)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登记表编号
5-8W
9-14W
18-24W
45W
55W
合计
合计(只)
金额(元)
统计人: 审核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日 期: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销售数据汇总表
(齐翔光电)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登记表编号
5-8 W
9-14 W
18 -24W
合计
合计(只)
金额(元)
统计人: 审核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日 期: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销售数据汇总表
(浙江晨辉)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登记表编号
18W
35W
14W
28W
合计
合计(只)
金额(元)
统计人: 审核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日 期:
杭州市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销售数据汇总表
(浙江山蒲)
社区/行政村/单位/经销点:
登记表编号
14W
28W
合计
合计(只)
金额(元)
统计人: 审核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日 期:
附表5
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高效照明产品制造商(企业):
地区
用户名
省下达的高效照明产品安装数量(只)
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只)
中标供货协议价格(元/只)
财政补贴标准(%)
申请财政补贴资金额(万元)
合计
一、大宗用户
产品1
产品2
……
二、城乡居民用户
产品1
产品2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
当地财政部门
当地节能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
签章:
签章并加注意见:
签章并加注意见:
签章并加注意见:
签章并加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企业填写盖章,一式4份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其中2份需经当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2、本表需附付款发票复印件、合同。
3、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安装数量×中标供货协议价格×财政补贴标准。
4、产品编号按公布的中标企业及产品编号填写。
附表6
2010年 月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 用户)
推广企业(盖章):
品种和规格
用户信息
销售信息
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
所在地区/部门
购买社区/乡村名称
购买数量(只)
购买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售发票号/合同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
销售商联系电话
回收处理数量(只)
处理单位名称
处理单位地址
处理单位电话
合计
填表人: 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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