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压力容器热处理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压力容器热处理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压力容器热处理过程的管理。
3.职责
3.1 热处理责任人负责热处理分包方资格评定。
3.2 热处理责任人负责热处理过程的控制,审核热处理工艺。
3.3 热处理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热处理工艺。
3.4 物质供应部负责与热处理分包方签订热处理分包合同。
3.5 质量检验责任人负责进厂热处理。
4.管理程序
4.1热处理外协分工
4.1.1压力容器整体或者受压零部件的热处理分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
4.1.2分包单位的热处理能力及质量控制应符合本公司的产品及质量体系。
4.1.3经过试验的合格的热处理分包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不得随意更换。
4.1.4分包方的资格评定与认定由热处理责任人、技术部、质量检验部共同确认。
4.1.5热处理工艺技术人员填写《热处理委托单》,由热处理责任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4.1.6物质供应部负责联系实施将需要热处理的热处
理件送往分包方,热处理结束后负责拉回。
4.1.7热处理责任人、质检责任人负责热处理件的检验与评价。
4.2 热处理工艺
热处理技术人员根据设计图样、有关技术标准编制热处理工艺,热处理责任人审核,并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工艺内容应包括:
a)待处理件的名称、材质及规格;
b)热处理类别与方法、所需设备名称和加热保温方法;
c)热处理规范(升温速度、保温温度和时间、降温速度和方法、进出炉温度等);
d)热处理后的检验标准及工件在热处理时的放置位置、支垫方法及其保护要求。
4.2 热处理结果
4.2.1 热处理工艺人员对热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热处理工艺的执行情况。
4.2.2 热处理责任人负责审核热处理报告(包括热处理曲线)。
4.2.3 热处理报告记入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档案。
5 相关记录
5.1 《热处理委托单》 Q/TX.RQJL—097—2008
5.2 《热处理工艺卡》 Q/TX.RQJL—099—2008
5.3 《热处理检验报告》 Q/TX.RQJL—100—2008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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